二俗事

    丁丁覺得最好看的女孩子笑起來眼睛應該是彎彎的,像月亮一樣的,小時候丁丁其實一直暗戀村裏的一個姐姐,就因為她的眼睛是彎彎的。現在這個站在自己麵前的被自己一口痰吐在手上還不知道的傻乎乎的買家的眼睛也是彎彎的。雖然丁丁覺得自己很不好意思,可也總不能直接說,小姐你好,是我把痰吐到你手上的吧。不過這個叫洋槐的買家竟然真的很漂亮,看來老毛對於聽音辨貌還是有一定經驗的,至少,在丁丁複雜但並不廣闊的閱曆中,她應該是最令自己心動的女孩兒了。如果這個人不是今天的買家的話,丁丁會去接觸的,可是丁丁也很清楚,像她這樣會花五百塊錢買一隻假冒的美卡的女孩子,跟他不是一個世界的。這是不是也算是一種職業道德呢?丁丁雖然不老,但是複雜的經曆決定了他克製自己的能力。但有個問題是,自己分明看見她掏出五百之後空空的錢包。總不能讓這樣一個漂亮的女孩子為難吧。於是丁丁做了一個決定,有償送貨,就當是售後服務了,這樣也不算是有預謀的接觸吧,而叫洋槐的女孩子也很理智的選擇了同意,丁丁不由得佩服這個理智的女孩子。唯一的問題是,錢要等她迴家取了之後才能付。

    從開發區到女孩子所說的錦繡華庭可是不近呢,丁丁路上騎得飛快,雖然自己的交通工具很out但是丁丁對它的速度還是有信心的,趕緊的結束了這邊,下午還要帶人看一套出租屋呢。另外呢,丁丁發現開的越快背後的女孩子就會抱的更緊一點。狗狗在前麵的儲物筐裏使勁趴著,大氣也不敢喘。丁丁覺得很幸福,這是個很奇怪的事情。

    三十分鍾,車停在了一個看上去就很莊嚴的小區門口,保安一看見丁丁這身行頭,立刻緊張起來。當那個叫洋槐的女孩子抱著小狗走進去的時候,保安的腰彎的跟斷了一樣。洋槐說讓丁丁在門口等著,她上去給他拿錢,丁丁說好啊,然後看著洋槐走進了某一幢房子的時候,丁丁給她發了個短信:你好,其實你手上的痰,是我吐得,另外,小狗原來的名字,叫yes。再見,錢不要了,算是我賠給你的吧。

    摩托車在迴去的路上奔馳,不要想得很拉風,而是發出拖拉機一樣的呻吟和拖著一條濃濃的白色尾巴。丁丁就在這個尾巴的根上坐著,心裏想的是:五十啊。。。。靠。然後丁丁大聲唱著天高地厚在路人詫異的目光裏絕塵而去。

    洋槐很生氣,因為今天被一輛摩托載迴家之後她覺得自己都快要死了,雖然那個丁丁不是很討人厭,要命的是他開車跟開火箭一樣,再配合那無與倫比的聲音,自己都覺得是不是在開往火星的飛船上麵坐。好吧,這不算什麽,反正還算是人家幫忙了,要不今天自己就可能在驕陽底下散步兩個小時走迴來了。問題是說好付他五十塊車錢的,可是自己拿著錢跑下樓的時候發現小區門口空蕩蕩的連根草都沒有,就剩那個保安傻乎乎又色迷迷的看著自己。又迴到家裏,從包裏拿出電話,才看見一條該死的信息,我的天哪,那口痰。。。。。。

    於是洋槐洗了一個小時的澡,將近把半瓶子沐浴露都塗在那隻手上。然後打開浴室門的時候她看見了一地的狗屎和黃黃的一灘一灘的水,而那隻垃圾狗竟然還肆無忌憚的把自己最喜歡的加菲貓拖在地上當做假想敵蹂躪,絲毫沒有認生的感覺。這到底是不是高貴溫順的美卡啊。。。。。。

    等洋槐把那個精力旺盛的小家夥安頓好之後,已經到了吃晚飯的時間了,找個朋友一起吧,洋槐就給小蝦米打了個電話。小蝦米是洋槐最好的朋友,上大學的時候就認識了,一直到現在,小蝦米是個討人喜歡的姑娘,個子很小,最喜歡吃的東西就是蝦米,當別人都抱著薯片和爆米花看電影的時候,她總是拎著一袋蝦米,據小蝦米說,她這是個偏方,多吃蝦米可以長個子,不過洋槐可不記得自己到底吃了多少蝦米才長到一米七的。從去年畢業到現在,她們倆幾乎天天粘在一起,弄得爸爸媽媽每次看到小蝦米眼神就怪怪的,也難怪,爸爸媽媽不經常到這個房子來,可巧的是每一次來都看到倆姑娘穿著睡衣在屋裏打鬧。現在小蝦米在一家公司做人力資源,還挺不錯,據說,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見很多人,然後進行麵試,一般帥哥的話,就會多麵一會兒,要是長得不靠譜的,就直接pass掉了,長相決定命運,並不是女人的專項問題啊。估計這小妮子現在也是剛結束了午睡呢。

    果然,聽筒裏傳來小蝦米若夢若醒的聲音:哦,洋槐啊,恩,知道了,什麽?七點了?糟糕,你怎麽不早點叫我,我約了人的,誰?嘿嘿,不告訴你,好了,不跟你說了,咱們明天見啊。

    洋槐感覺要瘋掉了,小蝦米不會是要和男朋友約會吧,好久沒聽她說過了,有時候都覺得這太不正常了,現在,隻剩自己不正常了。

    暈死,打開冰箱,還好有幾塊咬得動的麵包,湊合吧,懶得下去了。恩?對了,狗狗還沒有換名字呢,叫什麽呢,叫什麽呢,好了,煩死了,不是叫yes嗎,就叫yes吧!好了,睡覺了,累壞了,不過,今天賣狗的男孩子,其實挺好看的。

    丁丁前幾天去參加了一個朋友的婚禮,這讓他覺得惆悵無比,男人自古就有一種傷秋的感性,看到碩果累累的枝頭和自己空空如洗的口袋,難免鬱悶。看別人結婚和傷秋其實是一迴事,丁丁不大,他其實也不急著結婚,隻是他想要一種穩定,他天生沒有安全感,雖然他臉上總是一副無敵的陽光氣息。

    丁丁身邊有好多女孩兒,她們或許都很喜歡他,也或許就像丁丁一樣,隻是覺得這人挺有意思,在一起沒什麽不好的。丁丁不喜歡小女孩兒,他非常討厭沒事就抱著電話在那又一茬沒一茬的說話,乖,我想你了。。。。。。他不喜歡逛街,因為每一次逛街都會傷到他可憐的自尊。他也不喜歡噓寒問暖不喜歡聽女孩子說我想吃什麽什麽不喜歡讓著女孩子們大大小小的各種無理取鬧,可是他會這麽做的,他大冬天跑過兩條街去買包子還揣在懷裏給她送過,他狠下心每天少抽煙攢下錢來給她買過漂亮的衣服,他總是能夠清楚的記得她哪天肚子會不舒服並且準時的遞上紅糖水或者熱水袋。因為他不想傷害她們。作為一個男人不應該傷害女人的自尊。

    可是丁丁知道那不是愛,那隻是容忍,或者叫縱容,丁丁從來都認為真正自己喜歡的人,自己一定不會去縱容的,那會毀了她,然後就毀了你們。可是丁丁的問題在於,他想要給他所愛的人的那些東西,他都沒有,而他有的,他又不屑一顧,這是個矛盾。於是丁丁很克製的不去喜歡上誰,他的理想是等到他能夠給予誰幸福的時候,再去給這個幸福找一個誰吧。可是這個幸福呢,丁丁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擁有。

    老毛幾乎每天都有些東西讓丁丁出麵交易,丁丁其實知道,老毛不是什麽好人,他以前是個小偷,現在不做了,現在他管著一幫小小偷。自己每次交易的東西,幾乎都不是正常途徑來的,印象中最深刻的,好像幾個月前賣過一條狗,好像就是撿來的。丁丁也問過老毛自己為什麽不去交易,老毛笑的很壞,說,有的時候,好的外表更能讓人容易相信。老毛也越來越小氣了,前幾天賣了一個破筆記本,一千塊錢出手的,迴來就給了丁丁五十,丁丁問為什麽這麽少,因為一般都是百分之十的。老毛還是笑,說,你小妹子考上大學了,三個月內你就當給你妹捐了點吧,丁丁這才想起來老毛那個今年高考完的女兒來。

    丁丁住在火車站後邊那排最破的房子裏麵,租金可是不便宜呢,不過聽說老毛認得幾個人,丁丁交一半就可以了,一間十平方的單間,廁所是公共的,丁丁的屋子裏一小半地方放了一張床,另外一半的地方基本上就是個小倉庫,時常放著一些各種各樣的東西,其內容之豐富超乎常人想象。丁丁在床底下的牆角挖掉了一塊磚,裏麵形成了一個空洞,這個洞是丁丁的保險櫃,丁丁有七千塊錢在裏麵放著呢,從十八歲到現在,丁丁就存了這麽點,他小時候常聽爸爸說:我十九歲娶你媽的時候,家裏的被子都是借的,就那樣,到現在還是把你們兄妹三個養大了。丁丁十八歲之前聽到這些總是顯得很鄙夷,可是現在,他覺得爸爸越來越偉大,因為他覺得,讓他現在結婚再養活三個孩子,是完全不可能的,可是這些崇拜,從去年起爸爸就永遠聽不到了。

    丁丁躺在床上的時候就會想一件事情,就是怎麽才能掙錢,他嚐試過很多辦法,可是全都失敗了,於是他就不再把每天晚上想的這些當成是思考,而是當成消遣,他每天都在夢裏讓自己賺了很多錢,然後帶著那個幸福找那個誰,一起開心的玩,所以早上就可累了。但是今天早上丁丁累不是因為又消遣了,而是因為王小培在丁丁這裏住了一個星期了。王小培是丁丁的一個女朋友,人長得很漂亮,也很溫柔,從小在一個普通的家裏長大,平淡無奇,在一次和朋友的聚會上認識了丁丁,然後她就愛上了這個陽光帥氣的小夥子,她最喜歡的就是丁丁對她好,這個男孩子細心起來你會覺得自己都被包圍的快要窒息,雖然他有時也會帶著一種猥瑣,可是誰說一個男人在工作的時候不允許有職業習慣呢?

    王小培很清楚丁丁的一切,她甚至知道等到丁丁能夠娶她是遙不可待的事情,可是那種無法抗拒的吸引力讓她身不由己,於是她甘願的有時間就和他粘在一起,一起去賣胡辣湯的地攤上五塊錢吃個飽,一起在最熱的夏天裏抱在一起揮汗如雨,然後看著他光著身子跑到外麵接一大盆水迴來,然後再笑他傻。可是王小培真的很想和丁丁永遠在一起,每次她問道丁丁,咱們結婚吧。丁丁就會變得很木訥,任她如何也不再說話,她可能永遠也不會明白,丁丁心裏在想的是:可以啊,結到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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