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夜李輝是不可能有機會睡臥室了,他隻好自己去客房睡覺,但發現客房的床罩紮的很緊。
四個角都是這樣,他覺得好麻煩便直接從沙發上拿來一個軟毯,就這樣抱著毯子睡在客房的床罩上,他躺在床上,睡不著,因為妻子好像就在孩子房間陪睡了。
這一次,李輝從心裏認識到如果妻子不能接受自己,那自己似乎也無法挽迴局麵了。
任何人在指責對方的時候,需得要自己是幹淨的,他過去知道這一點,隻是到現在他才真正理解一個人的誠實、純淨是多麽可貴的品質,一個誠實的人說出自己的過錯,別人就能過來監督自己,看著自己,為了不讓自己的把柄落入別人手裏,就會很小心,就能忍著不做汙穢之事,從而也不會失去話語權,夫妻之間的話語權好像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標之一。
現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保守靈魂的折磨,因為自己讓自己變成了一個爛人,也許沒有比這更加殘酷的事了。
翻來覆去都睡不著,快到晚上十二點的時候,妻子從孩子房間出來了,然後走進了他們的臥室,雖然妻子的聲音很小很細微,他都能感覺到妻子的小心,但是他依然聽的一清二楚。
今天晚上妻子都不會想跟自己說話了,而自己也不知道要和她說什麽,他隻想勉強支撐一夜然後隨便出去找個賓館住幾天,他知道有些東西越是麵對麵越是不能解決,反而隻能遠遠地分開。
好歹到了第二天早上,他早早的六點多就起來,天氣還是有點冷,晚春的早上依然和冬天差不多。
他穿著睡衣摸到陽台,找了幾件自己最近穿的衣服,又胡亂找了個塑料袋子,就裝了,一個人在客廳忙活。
其實有很多東西是在臥室裏,那些真正需要的衣服襪子……不過現在這種情況,他寧願自己去街上馬上一打襪子也不願意和妻子每天麵對麵,互相幹瞪眼,以前他總是找主編,現在自己做了主編不好意思了,再說別人也老了,不好打擾。
枝城的賓館條件就比招待所好一點罷了,他不是沒去過,但現如今無論任何的事情也大不過和妻子之間的尷尬。
所以才六點四十五,他就提著一塑料袋衣服準備開門出去,在此之前,他都非常努力地讓自己無聲無息,以免吵醒妻子和孩子。
……一直以來,李輝自己也擔心妻子知道自己的事情,但他總覺得自己這所有的事情都是很小的事情,根本不足以動搖婚姻,可是沒想到妻子的反應如此暴躁嚴厲,他就沒轍了。
對於一個還算有點良心的男人來說,他從來不怕外部世界的敵人,如何兇狠,如何威脅,可是他怕妻子。
他怕自己的妻子舒曉冉,要問這是為什麽,他也答不上來,每一次看著妻子那水汪汪的大眼睛,他就好像打了點麻藥,忘了一些事,屈服了一點什麽,妻子無疑永遠是個聰明女人,因為她懂得經營一個女人的美麗,可是這份美麗又像一份罪過,在他清醒的時候,他記恨妻子,在他麵對妻子的時候,又不想胡來。
就在他“吱嘎……”開門的一刹那,妻子穿著睡衣跑了出來,她的頭發是亂的,眼睛有很重的黑眼圈。
“你去哪裏?”她的語氣依然很冷,但更像沒有情緒。
李輝有些局促地說,“我就出去幾天,反正現在我和你這樣兩個人都不舒服。”
“怎麽?你要去朱琳那兒?”
“唉……無語了!我是出去住賓館,我就不能住賓館嗎?啊?”
“……”舒曉冉的臉上寫著不相信的樣子,還有點惡狠狠。
李輝這下又覺得好笑了,分明昨天還是那麽狠的要離婚,現在自己要走了,她又“牽掛”了?
有一瞬間,他腦子裏閃過一個想法——放下行李,過去抱抱她,然後就當什麽事也沒發生。
轉念一想,算了吧,妻子現在知道了自己的事情,可不會那麽容易善罷甘休。
經過了那麽多的事情,李輝知道妻子其實是個小氣的女人,對過去的很多事情都記掛著,多少年前的仇恨她都能翻出來,當然妻子的這種陰暗麵隻有他這個丈夫知道,表麵上看起來的“好”女人,陰暗麵都給丈夫承擔著,他一直這樣感覺。
還是不行,他稍微掙紮了一下,關上門走了。
他其實腦子裏不知道自己要住哪裏,顯然弟弟家裏不行,因為弟弟那邊太遠了,過不去,過去了上班太麻煩。
朋友吧……他倒是想到了沈斌,大市長沈斌,前幾天還有聯係。
不過自從扳倒陳寶華之後,他和沈斌就沒什麽太多交道了,現在都是王瑞去跑市政府這條線,畢竟現在的王瑞有點像過去的他自己,忠厚的人保薦忠厚的人,卑鄙的人放行卑鄙的人。
可是人家現在一家四口不挺好的嗎,自己過去不好說!
李輝就能開著車燈慢慢走,他才意識到,成為一個表麵上成功的人,也有很多壞處,他的成功隻是在一個極小的範圍作了一個頭領,但是這也能算是某種成功吧。
就因為自己做了主編,也三十幾歲了,不再是青黃不接的小夥子,所以也沒有臉皮去找誰,也沒有辦法跟別人解釋自己的家庭,人生到了中年,很多事情就不能講了,隻能埋在自己心裏慢慢消化,慢慢麻木,甚至是沉淪。
其實如果沈斌不是市長,他也不是主編,還是可以做個兄弟朋友,他一直想著這個人,也想到沈斌的家庭,沈的老婆也有問題,他還記得那個帖子,還記得那個女的叫文安。
算了吧……六七點鍾的枝城沒什麽人,馬路很空,車也好開,就是不知道該去哪兒。
一會兒還要上班,他心想晚上再隨便在公司附近找個地方住就好了,於是他隨便找了個吃早餐的地方停了車。
妻子沒有發來任何消息,他一直帶著手機。
不管怎麽樣,從家裏出來之後,他倍感輕鬆。有時候覺得人是很荒謬的東西,明明在一生當中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情,就先結了婚,結了婚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一生隻愛一個,反正就是先發誓再說。
等到兩人都做了些許的混賬事之後,結婚那一段時間的甜蜜和承諾不知道是不是被狗吃了,又或許如果沒有婚姻的約束人會越發淩亂吧,人間總是需要秩序的,他相信婚姻是一種秩序,可是同時也是一種約束。
吃著麵條,他看到有一個女人,胸部挺大,但是相貌一般,帶著一個六七歲的孩子在吃早餐,她是在打扮的很豔俗,頭發又是全黃的帶一點卷,身軀有點發胖,她囑咐臉上都是懵懂的孩子,上課聽講,不會就問老師,和小夥伴出去玩不要打架,她還囑咐有什麽緊急的事情要給媽媽打電話……羅裏吧嗦,但這就是生活,平凡安寧的生活。
他知道妻子也一定帶著孩子吃過早餐,在她不想做早餐的時候都是這樣的,妻子也一樣和孩子說話,囑咐這個那個,但是區別是妻子往這裏一做,多少男人都會頻頻迴頭掃她一眼。
美,隱藏著蠢蠢欲動的欲念,醜,趕走了很多可能發生的禍事,這世界上大概沒什麽特別的壞事,都是一半對一半。
吃了早餐之後,他就直接到了報社,第一件事就是打開蘇哲的日記本。
四個角都是這樣,他覺得好麻煩便直接從沙發上拿來一個軟毯,就這樣抱著毯子睡在客房的床罩上,他躺在床上,睡不著,因為妻子好像就在孩子房間陪睡了。
這一次,李輝從心裏認識到如果妻子不能接受自己,那自己似乎也無法挽迴局麵了。
任何人在指責對方的時候,需得要自己是幹淨的,他過去知道這一點,隻是到現在他才真正理解一個人的誠實、純淨是多麽可貴的品質,一個誠實的人說出自己的過錯,別人就能過來監督自己,看著自己,為了不讓自己的把柄落入別人手裏,就會很小心,就能忍著不做汙穢之事,從而也不會失去話語權,夫妻之間的話語權好像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標之一。
現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保守靈魂的折磨,因為自己讓自己變成了一個爛人,也許沒有比這更加殘酷的事了。
翻來覆去都睡不著,快到晚上十二點的時候,妻子從孩子房間出來了,然後走進了他們的臥室,雖然妻子的聲音很小很細微,他都能感覺到妻子的小心,但是他依然聽的一清二楚。
今天晚上妻子都不會想跟自己說話了,而自己也不知道要和她說什麽,他隻想勉強支撐一夜然後隨便出去找個賓館住幾天,他知道有些東西越是麵對麵越是不能解決,反而隻能遠遠地分開。
好歹到了第二天早上,他早早的六點多就起來,天氣還是有點冷,晚春的早上依然和冬天差不多。
他穿著睡衣摸到陽台,找了幾件自己最近穿的衣服,又胡亂找了個塑料袋子,就裝了,一個人在客廳忙活。
其實有很多東西是在臥室裏,那些真正需要的衣服襪子……不過現在這種情況,他寧願自己去街上馬上一打襪子也不願意和妻子每天麵對麵,互相幹瞪眼,以前他總是找主編,現在自己做了主編不好意思了,再說別人也老了,不好打擾。
枝城的賓館條件就比招待所好一點罷了,他不是沒去過,但現如今無論任何的事情也大不過和妻子之間的尷尬。
所以才六點四十五,他就提著一塑料袋衣服準備開門出去,在此之前,他都非常努力地讓自己無聲無息,以免吵醒妻子和孩子。
……一直以來,李輝自己也擔心妻子知道自己的事情,但他總覺得自己這所有的事情都是很小的事情,根本不足以動搖婚姻,可是沒想到妻子的反應如此暴躁嚴厲,他就沒轍了。
對於一個還算有點良心的男人來說,他從來不怕外部世界的敵人,如何兇狠,如何威脅,可是他怕妻子。
他怕自己的妻子舒曉冉,要問這是為什麽,他也答不上來,每一次看著妻子那水汪汪的大眼睛,他就好像打了點麻藥,忘了一些事,屈服了一點什麽,妻子無疑永遠是個聰明女人,因為她懂得經營一個女人的美麗,可是這份美麗又像一份罪過,在他清醒的時候,他記恨妻子,在他麵對妻子的時候,又不想胡來。
就在他“吱嘎……”開門的一刹那,妻子穿著睡衣跑了出來,她的頭發是亂的,眼睛有很重的黑眼圈。
“你去哪裏?”她的語氣依然很冷,但更像沒有情緒。
李輝有些局促地說,“我就出去幾天,反正現在我和你這樣兩個人都不舒服。”
“怎麽?你要去朱琳那兒?”
“唉……無語了!我是出去住賓館,我就不能住賓館嗎?啊?”
“……”舒曉冉的臉上寫著不相信的樣子,還有點惡狠狠。
李輝這下又覺得好笑了,分明昨天還是那麽狠的要離婚,現在自己要走了,她又“牽掛”了?
有一瞬間,他腦子裏閃過一個想法——放下行李,過去抱抱她,然後就當什麽事也沒發生。
轉念一想,算了吧,妻子現在知道了自己的事情,可不會那麽容易善罷甘休。
經過了那麽多的事情,李輝知道妻子其實是個小氣的女人,對過去的很多事情都記掛著,多少年前的仇恨她都能翻出來,當然妻子的這種陰暗麵隻有他這個丈夫知道,表麵上看起來的“好”女人,陰暗麵都給丈夫承擔著,他一直這樣感覺。
還是不行,他稍微掙紮了一下,關上門走了。
他其實腦子裏不知道自己要住哪裏,顯然弟弟家裏不行,因為弟弟那邊太遠了,過不去,過去了上班太麻煩。
朋友吧……他倒是想到了沈斌,大市長沈斌,前幾天還有聯係。
不過自從扳倒陳寶華之後,他和沈斌就沒什麽太多交道了,現在都是王瑞去跑市政府這條線,畢竟現在的王瑞有點像過去的他自己,忠厚的人保薦忠厚的人,卑鄙的人放行卑鄙的人。
可是人家現在一家四口不挺好的嗎,自己過去不好說!
李輝就能開著車燈慢慢走,他才意識到,成為一個表麵上成功的人,也有很多壞處,他的成功隻是在一個極小的範圍作了一個頭領,但是這也能算是某種成功吧。
就因為自己做了主編,也三十幾歲了,不再是青黃不接的小夥子,所以也沒有臉皮去找誰,也沒有辦法跟別人解釋自己的家庭,人生到了中年,很多事情就不能講了,隻能埋在自己心裏慢慢消化,慢慢麻木,甚至是沉淪。
其實如果沈斌不是市長,他也不是主編,還是可以做個兄弟朋友,他一直想著這個人,也想到沈斌的家庭,沈的老婆也有問題,他還記得那個帖子,還記得那個女的叫文安。
算了吧……六七點鍾的枝城沒什麽人,馬路很空,車也好開,就是不知道該去哪兒。
一會兒還要上班,他心想晚上再隨便在公司附近找個地方住就好了,於是他隨便找了個吃早餐的地方停了車。
妻子沒有發來任何消息,他一直帶著手機。
不管怎麽樣,從家裏出來之後,他倍感輕鬆。有時候覺得人是很荒謬的東西,明明在一生當中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情,就先結了婚,結了婚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一生隻愛一個,反正就是先發誓再說。
等到兩人都做了些許的混賬事之後,結婚那一段時間的甜蜜和承諾不知道是不是被狗吃了,又或許如果沒有婚姻的約束人會越發淩亂吧,人間總是需要秩序的,他相信婚姻是一種秩序,可是同時也是一種約束。
吃著麵條,他看到有一個女人,胸部挺大,但是相貌一般,帶著一個六七歲的孩子在吃早餐,她是在打扮的很豔俗,頭發又是全黃的帶一點卷,身軀有點發胖,她囑咐臉上都是懵懂的孩子,上課聽講,不會就問老師,和小夥伴出去玩不要打架,她還囑咐有什麽緊急的事情要給媽媽打電話……羅裏吧嗦,但這就是生活,平凡安寧的生活。
他知道妻子也一定帶著孩子吃過早餐,在她不想做早餐的時候都是這樣的,妻子也一樣和孩子說話,囑咐這個那個,但是區別是妻子往這裏一做,多少男人都會頻頻迴頭掃她一眼。
美,隱藏著蠢蠢欲動的欲念,醜,趕走了很多可能發生的禍事,這世界上大概沒什麽特別的壞事,都是一半對一半。
吃了早餐之後,他就直接到了報社,第一件事就是打開蘇哲的日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