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沉默的羔羊”


    屍體鑒定報告(2011)036號檢驗日期:2011年9月7日案情摘要:2011年9月7日,在本市信豐區北五馬路商貿大廈地下停車場發現一具女屍。在紙箱內成蜷縮狀。


    檢驗對象:


    姓名:許惜楠。性別:女。年齡:14歲。


    衣著檢驗:


    屍體周身赤裸。沒有任何衣物服飾。盛裝屍體的紙箱上麵粘附的顆粒成分,檢驗為二氧化矽,碳酸鈣,石墨,矽酸鹽,鋁矽酸鹽,氧化矽,硫酸鹽,碳。


    屍體檢驗:


    1屍表檢驗:


    皮膚組織不見。肌肉與脂肪組織保存完整,腐敗程度輕微。在屍體表麵粘附細微粉末顆粒,成分為矽酸鹽,鋁矽酸鹽,氧化矽,硫酸鹽,碳。


    2解剖檢驗:


    內髒器官完整。腐敗程度輕微。屍體顱骨頂骨有一條豎直刀痕直到枕骨處40.5cm。兩耳耳顳骨岩部凸起有淺紫色汙斑,乳突有淺紫色汙斑。屍體左右鎖骨刀痕6cm。左右肱骨,尺骨,腕骨有對稱式刀痕(19cm,16cm,5.5cm)左右股骨,脛骨,有對稱式刀痕(21cm,17cm)。左右根骨,舟狀骨,趾骨有刀痕(2cm,3cm,2cm)


    三.提取檢材:


    1.胃內液體檢驗結果:碳水化合物(米飯。蘋果。動物蛋白,魚,牛奶)。


    2.肺部檢驗結果:氣管內液體為飲用淡水。


    四.病理檢驗:未發現異常。


    五.毒物檢驗:未發現異常分析:


    屍體皮膚為金屬單刃刀具剝離,在屍體骨骼上留有多出劃痕,造成廣泛性軟組織,肌肉大量出血。在屍體耳顳骨岩部凸起有淺紫色汙斑,乳突有淺紫色汙斑,此為被害者生前被頭部被浸入水中,長時間缺氧所致。在屍體胃內以及氣管發現的大量矽藻,藍藻綠藻,也證明死者生前吸入大量液體。


    結論:


    被害人由於被長時間浸入水中造成機械性典型窒息死亡。死後被單刃刀具剝掉全身皮膚。


    疑點補充:


    1.被害人係溺死之後被完整的剝掉全身皮膚。


    2.被害人死後的軀體被人為折疊成蜷曲狀。


    3.屍檢時發現被害人體內殘留大量的血液。


    ***************


    9月7日,星期五。10:11小雨。


    公安局刑警隊。


    陸小棠讀著屍體鑒定告報告,心裏迴想著許惜楠父母看見女兒屍體時的表情。憑借血肉模糊的殘骸,根本無法辨認死者生前的模樣,隻有死者左膝蓋半月板手術時留下的鋼板,擊碎了這對父母最後的希望。


    陸小棠已經準備好麵對死者父母的指責與咒罵。事實上,他們瀕臨崩潰,已經沒有力氣來發泄多餘的怨恨。


    陸小棠忽然“咦”了一聲。把目光從屍檢報告移到慕容雨川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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