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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磕個頭就能活命,如果不磕就會被活生生打死,麵對這樣近乎殘酷的選擇,譚祖傑會選擇尊嚴還是命呢?


    大部分的人麵對這樣的選擇,都會選擇後者吧,畢竟命還在才是最重要的,但對某些人來說有些東西卻是比命還重要,尊嚴和靈魂是一種很模糊的概念,因為它不是物質,看不到,它是一種精神。


    人活著需要各種能量支撐著,尤其是精神能量,一旦失去了,就等同於行死走肉,對於譚祖傑來說,沒了尊嚴,他就算活著,也好像死去。


    他想起了胡風,當年胡風要參加千人大戰的時候,他曾經勸過胡風,說他們已經老了,還那麽拚命幹什麽,胡風當時的迴答是,有些東西雖然看不到,但卻能深刻的感覺到,那個東西比起他的命來說要重要的多,比起死亡,他更加重視那個東西,即使因此而死,他也無怨無悔。


    當時的譚祖傑很納悶,究竟是什麽樣的東西能讓胡風如此堅定,什麽樣的東西是那麽重要,他想了很久想不明白,因為他認為沒有什麽東西值得胡風抱著它到死。


    但此刻,他明白了,是尊嚴,一個江湖人的尊嚴!


    要自己磕頭?嗬嗬,打從自己第一天踏入江湖,就從來沒有過低頭或退縮的意願,技不如人,你要殺要剮,也無怨無悔。


    男人,要有身為男人的尊嚴,苟且偷生,成何體統?


    隻要有一息尚存,自己也誓保男人的尊嚴,陳誌的尊嚴,義天的尊嚴!


    譚祖傑抬起頭道:“嘿,這個頭磕了,以後還能抬起來?”


    話音剛落,譚祖傑起身,朝著老鷹跑去,他已經有打算了,即使自己今天玩完,也要找老鷹陪葬!


    但一個雷霆擺在前麵,那會那麽容易讓譚祖傑得手,隻見他一手按下譚祖傑的拳,左右開叉,已輕鬆的將譚祖傑推開,然後一個衝膝,就又將譚祖傑打倒在地!


    雷霆喊道:“說了,隻要磕幾個響頭,一切大事化小!”


    看來,雷霆並沒有殺掉譚祖傑的念頭,原因在於,同為江湖人,他欣賞譚祖傑的骨氣,再者,這人乃是義天的老一輩,要是幹掉了他,往後義天絕對會將矛頭對準他的!


    隻要逼的對方俯首稱臣,傳揚出去的話,足可以讓義天名譽掃地,到時,也足夠跟斯文交待了。


    偏偏,眼前的譚祖傑是個寧死不屈的鐵漢,想要他磕頭,談何容易!


    見譚祖傑落地之後,又再次起身,朝著雷霆而去,如同赴死的英雄一般。


    是的,譚祖傑是一個英雄,真正的英雄,不在於力量有多強,而是身處於絕境時,仍有力挽狂瀾的勇氣,時勢造英雄,那是因為英雄永遠都是從逆境中走出來的。


    沒有僥幸,沒有意外,靠的是實牙實齒的拚勁,也是耗費心力,耗費體無完膚的拚勁。


    雷霆見對方垂死掙紮,也激怒起了他的爭鬥心,你不磕是吧?那自己就把你打到磕!


    一拳又一拳,轟炸在已經完全沒有還手之力的譚祖傑身上,譚祖傑意誌尚存,因由雷霆隻是轟兩側,避開中線,刻意讓他不昏死過去而已!


    肉體的刺痛,讓譚祖傑下意識的往前推一把,但雷霆穩如鍾一般站立著,甚至又是一拳轟倒了譚祖傑,將譚祖傑逼到牆角哪裏,左右開弓,毫不留情!


    人在流離,痛楚也變得相當麻木,隻能本能的護住自己,任由對方轟炸!


    單方麵的挨揍已經過了大概四五分鍾了,譚祖傑渾身是血,但依舊不肯低頭,雷霆一邊打一邊罵道:“媽的,打了怎麽久也不跪下,你是活得不耐煩了!”


    “磕不磕頭?”


    “磕你老母!”


    這樣的對話已經進行了大概不下十次了,雷霆打得雙手都疼了,譚祖傑依舊不服輸,強大的忍耐,不禁讓雷霆底裏的真火洶湧翻騰,一拳更比一拳重啊!


    但那又如何?拳頭越是加重,隻會將譚祖傑的打仔本色打的更加穩固,狂轟,侮辱,壓不住譚祖傑的倔強,底裏依然是頂天立地!


    淩辱至此,雷霆也無計可施了,拳打腳踢,隻是在發火的失控而已。


    人,真有如此的骨氣嗎?雷霆偏偏不信!


    一記高鞭腿,便將譚祖傑給鞭倒在地,但硬漢就是硬漢,不會低頭,也不會倒下,雷霆越是想讓譚祖傑低頭和倒下,譚祖傑就偏偏不讓對方得逞,倒下又站起來,如此的重複這麻木的動作。


    戰火稍緩,雷霆一邊迴氣一邊看向對方,其心中想著,這家夥到底是個什麽怪物啊?怎麽就是打不倒?


    譚祖傑再次站起來,咬著牙道:“要我像懦夫一樣低頭,這輩子你都別像有這種事!”


    雷霆大罵道:“操你大爺的,在我麵前裝好漢,以為自己真的打不死?”


    話音剛落,又是一記重拳,譚祖傑被打的往後倒去,隻不過雙手又立馬撐住地麵,想要站起來,但雷霆心想,你要強撐,自己便讓你永遠站不起來!


    譚祖傑還未及時起身,雷霆已在他的麵前,一記重腳,便硬生生的踩碎了譚祖傑的膝蓋骨!


    巨大的疼痛感讓這個硬漢也忍不住發出慘叫聲了,雷霆又是一腳踹向譚祖傑的腦袋道:“殺豬般亂叫幹什麽?跪下來便可以了!”


    一個堅持要讓對方俯首稱臣,一個卻是誓不低頭,就這樣,造就了一幕震撼人心的悲壯戰情!


    見譚祖傑又要站起來了,他的那份不服輸的精神,令在場的老鷹目瞪口呆,就算是雷霆,他心裏同樣承認,跟人單挑了怎麽多年,如此頑固的對手,實在未逢一遇。


    一旁的老鷹更是看的心頭亂跳,昔日,自己就曾以有前無後,打死罷就的精神而自豪,但如今跟譚祖傑相比,實在是自慚形愧啊!


    譚祖傑才是真正的寧死不屈的鐵漢。


    隻是……譚祖傑卻為自己這份所謂的堅強,而感到莫大的悲哀!


    曾幾何時,他與胡風,陳誌三人聯手,率領無數兄弟,攻無不克,打出了義天當年最輝煌的時刻!


    走到哪,所有人都怕他,隻要提到譚祖傑這個名字,沒有人敢不給一個麵子,他是真正的城北一哥!


    隻可惜歲月不饒人,多年的歲月變遷,陳誌退居二線,胡風早已化作一堆黃土,而自己也萌生了退出江湖的打算,但偏偏老天爺不肯啊,


    昔日,是何等的如日中天,如今,竟然落得這幅強裝堅強的窩囊樣子?難道真的是獵犬終歸山上喪?


    冥冥之中自有報應,江湖那是你說退,便能退的?總該要付出一些代價了,隻是這個代價未免也太沉重了吧。


    譚祖傑知道,大勢已去,還有扭轉逆勢的可能嗎?


    難啊!他的意識已經逐漸渙散,眼神也逐漸渾濁,四周都像是一團糟,人麵模糊,分不清敵我,哪邊是出路?可以闖過去嗎?


    在不遠處還有自己帶來的日本刀,哦,刀!


    看見這把刀,萬念俱灰的意識下,忽然閃過一道靈光,一道改變眼前困局的靈光!


    此時,雷霆站到了譚祖傑的麵前,揮起拳頭道:“還在寧死不從嗎?好,看我將你打個癱瘓,按著你的頭磕下去!”


    不錯,譚祖傑很清楚,再打下去,隻是任人魚肉而已,倒不如……


    念想到這,譚祖傑狂吼一聲,心意已決,囤積身體裏最後的一分爆炸力都使了出來,忽然發難,拳頭快速的砸中了雷霆,逼退了他!


    雷霆想不到,對方仍有能力可以反攻,退後幾步後,忙站穩架勢,恐防對方追擊!


    但譚祖傑沒有追過去,而是往相反的方向跑去,雷霆與老鷹都有點納悶,那裏不是出口,譚祖傑跑去哪了幹什麽?


    譚祖傑跑去那,是因為有一把刀,他上前挑起地上的日本刀,刀從空中翻轉,落在地麵立起,人一咬牙,直朝刀鋒俯衝而下!


    堅決的眼神,在流露著無窮無盡的慷慨就義!


    人生自古誰無死,士可殺,不可辱!


    “要我譚祖傑低頭……不可能!”


    這是譚祖傑最後一句話了,然後在譚祖傑的腦海中,仿佛迴到了當初年少的時候。


    有陳誌,有胡風,還有他,三個少年,在自家的天台上談論著年少輕狂的夢想。


    “對了,小傑,其實你有沒有什麽夢想啊?”


    “夢想?我沒有啊,誌哥你呢?”


    “我?我有啊,我要成為龍城的霸主,讓所有人都不能欺負我們三個,我會保護好你們的,因為我是你們的大哥啊!”


    “哇,誌哥怎麽酷,我風仔好崇拜啊,小傑,我們一定要跟著誌哥混成個人樣來!”


    “那是當然,隻不過,如果誌哥的夢想是成為龍城的霸主,那我的夢想便是維護好誌哥霸主的名聲,大哥有大哥的責任,小弟也有小弟的責任,我的責任,就是不讓身為大哥的你丟臉,我譚祖傑永遠都不會讓陳誌丟臉的!”


    之後,時空凝固了,刀刺入譚祖傑的身體裏,形成了一個支撐點,將他這份如古羅馬戰士蓄勢待發的雄姿,凝固了下來……


    譚祖傑的一生,如同他作出的承諾一般,去到終結時,依舊擁有著身為戰士的誓不低頭!


    “嘿,誌哥,小傑沒給你丟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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