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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銷方麵。
這主要是針對藝人的產出品而言。
例如賣唱片的渠道,如何鋪貨,在網絡上的渠道如何。
在各大唱片銷售商店上貨,並根據迴扣,讓此商店把唱片放到醒目位置,張貼海報等。一般而言對於s.m.這樣的大公司,都已形成了自己的唱片銷售渠道,定期上貨。隨著網絡的大力發展,網絡mp3下載也成為一個新的盈利增長點,因此網絡成為各大唱片公司的新渠道,新戰場。
傻帽公司也意識到了,於2002年和日本的fandangojapan、yoshimoto集團以及avex共同創立了網絡娛樂公司---fandangokorea,在網絡競爭中搶占先機。
促銷方麵。
對於公司而言,不僅要創造優質的商品,還應當把產品的優點告訴顧客,認真地在顧客心目中樹立起該品牌的形象。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巧妙的運用廣告,銷售促進和公共關係這些大眾傳播手段。也就是我們傳統意義上的宣傳。
方式一:廣告。
參加電台電視台(主要是韓國三大電視台kbs、mbc、sbs)各種節目,增加曝光率。
藝人走紅的主要途徑就是在娛樂媒體上曝光,包括打進排行榜。由電視台控製的榜提供了一種衡量組合是否流行的可見的準繩。而多上電視,新歌才能躋身這些榜單中。
有些人認為這些榜單是有利於那些經常在電視上露麵的歌手cd的銷售量和歌迷的投票隻占少部分韓國的榜單。
這一切都顯示上電視比做其他任何事情都更重要。
最重要的是能出現在韓國3大電視公司mbc、kbs、sbs的20個甚至更多的電視節目中,有時隻是在幾大電視台播放歌手的mtv。
這裏的節目主要包括這麽兩種。
首先是歌謠節目。
據調查結果顯示,傻帽娛樂、yg、i-star、國際音樂、ivy音樂sidus等前10家企劃公司所屬歌手在kbs《音樂bank》、sbs《人氣歌謠》、mbc《音樂營地》等歌謠節目中出演次數就超過了全體歌手出演次數的40%。
其中又以傻帽公司所屬歌手出演次數最多。
其次是娛樂節目。
比較有名的是《情書》、《x-man》、《happytogether》、《夜心萬萬》、《萬元的幸福》、《女傑》、mbc電視台的情景係列劇、《nonstop》sbs的反轉劇等等。
明星參加電視台的娛樂節目可以達到雙贏的局麵。
一方麵,藝人通過節目提高了知名度,宣傳了唱片。
韓國的娛樂節目作的相當成熟,明星也相當配合,自然的狀態讓大眾可以進一步了解明星的性格,人品,特長等方方麵麵。我就是因為看到了韓國娛樂節目才知道了韓國歌手,並對他們產生了興趣。
另一方麵,電視台通過藝人的知名度來提高收視率。
由於明星的出演,fans們必然每期都看,所以用這種方式可以鎖定觀眾群。電視台能夠和藝人這樣全麵的合作,而最根本的是他們都有營銷理念,明白現在觀眾或者說歌迷是他們生存的根本。
因此,不管在節目設置上還是明星的配合上都很注重從觀眾的角度出發考慮。
通過合作的方式,雙方都可以達到各自目的。當然在雙方的利益驅使下,行賄是在所難免的。因為向那些高收視率或者高收聽率的電視和廣播節目進行賄賂,可以讓那些無名的天才獲得更多成長為超級明星的機會。
事實上,隨著競爭的加劇,基本上20位新人中隻有一位能成功上位,公司為維護投資不致浪費,花錢買曝光率已變成必需。在行賄的同時,大的娛樂公司亦逐漸掌控電台的節目。
當初hot解散後,傻帽公司就曾封殺另外三名隊員,並警告電視台等傳媒,如果敢讓jtl出現,自己公司的歌手就絕對不會來相關電視台。
除了傳統媒體外,對新媒體的關注越來越多。
各個娛樂公司在網絡上都加大了藝人的宣傳力度。幾乎每個明星都有自己的個人主頁,在這裏不僅有最新的官方消息,而且還有藝人自己的留言,可以通過網絡與大家進行互動交流。此外還要把一些新歌放到網上,進一步擴大宣傳的範圍。
方式二:銷售促進。
現場簽售是一個特別好的例子。能夠與明星親密接觸,得到明星的簽名,對歌迷來說無異於商場打五折,其誘惑力是十分大的。此外,在唱片中附贈藝人的寫真也是一個常用的促銷方式。精心打造的限量版唱片對忠誠的歌迷而言也是一個極大的誘惑。往往在限量版中都會有些從未發布或者更加隱私的東西來滿足歌迷的欲望。
方式三:公共關係。
可以通過公益活動、特別活動來實現目標,但最主要的是利用好新聞。
前兩個比較容易理解,一般來說出新專輯的的時候會有專輯發布會,年末會有歌迷見麵會,生日時也會舉辦小型的生日派對,有時是和歌迷一起的。通過一些慈善義演或者捐助等義舉可以樹立良好形象,留下好的口碑。
國內目前這兩種公關形式都沒有很好的開展起來。
歌迷見麵會十分隨機,而義舉則完全依靠藝人的覺悟。顯然是沒有意識到他們的重要性。公共關係中最有力的工具就是新聞。不僅要利用好現有新聞,必要時還需製造新聞。
這裏不是說要造假新聞,而是通過行動引起觀注,從而達到製造新聞的目的。比如傳緋聞,就某事進行炒作。在這點上就要對網絡無比重視,因為網絡新聞的更新速度最快,目前許多消息都是網絡最先爆出來。
方式四:參加各種獎項的評選。
這一方式是這一行業所獨有的促銷方式。首先,權威獎項對歌手來說是實力的充分肯定,通過這些將項可以讓觀眾的關注度增加,確保人氣。各個娛樂公司也對此十分重視,其中也不乏黑幕。
2002年幾乎每個人都知道神話又將奪得大獎,連boa都知道。但在那天,sm公司對m和seowards表示:不要把這個獎頒給神話,給在海外發展的boa,以免boa本地的人氣下滑,所以最後的贏家變成了boa。
與韓星這樣複雜多樣的商業推廣相比,我們本土明星就顯得清閑很多。一方麵國內媒體還沒有這麽大量製作精良的娛樂節目,另一方麵娛樂公司也沒有意識到這種娛樂節目的重要性。
在韓國娛樂節目中經常會看到明星的手上纏著紗布,也說明韓星經常是一個通告接著一個通告的趕,根本沒有喘息的機會。正是這樣全麵的宣傳和他們不懈的努力工作才使得他們有今天
第四步:迴收投資的印鈔機(代理部)
通過上麵一係列的措施,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打造明星。當然其成本也是相當大的。一個未來的超級明星在未成名前,公司最少要有5萬美元去推銷他們,而對於重點培養對象的曝光就要大約花35萬美元,這還隻是用在電視上的。最終這些錢需要通過讓歌手走紅而賺迴來。
與其他產業規律一樣,高成本勢必意味著高收益,韓國人在不惜花費高昂運作成本包裝偶像之時,同樣獲得了羨煞旁人的收益。sm公司旗下藝人hot的第四張專輯《iyah》全球大賣,銷量突破1200萬張。
寶兒在打入日本市場後,發行的三張專輯銷售都超過100萬張。正式進入中國市場的第四張專輯收錄了寶兒用漢語演唱的《myname》和《myprayer》,預定銷量為20萬張。
偶像組合“東方神起”賺錢的實力同樣驚人,僅最近3個月的廣告拍攝費用就高達3億5千萬韓元,其出道一年光廣告費即有約14億韓元進帳。
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若沒有公司盡心盡力的培養哪會有明星們大賺的今天。所以一般韓星們賺到的錢大部分是歸公司所有的。
藝人被捧紅後其自身價值變得相當大,當公司擁有這樣的資源時是絕對不甘寂寞的。
在韓國幾乎所有的娛樂公司都更看重開源,就是相關產品的開發。名氣是娛樂公司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各個公司都是想盡辦法把他的效用發揮到極致。
比如每年推出各種限量版、改版唱片,讓歌迷反複購買;在國內國外開各種演唱會;讓藝人接拍各種廣告,成為產品代言人;在可能的情況下接拍韓國偶像劇;到電視台當主持人等等,而這些活動的收入當然是公司拿大頭。隨著藝人名氣的進一步提高,又可促進唱片的收入。進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至此,一個完整的韓國造星運作機製就呈現出來了。
從各個環節的對比上,我國的娛樂業都落後很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也很多。畢竟這是流行音樂,是變數最大的娛樂業。要想在這個領域裏有所作為,就必須不斷更新理念,跟上時代潮流,以至於引領時代潮流。
從娛樂公司的角度來看,理念的更新是首要解決的問題,“酒香不怕巷子深”以不再適合快餐式的娛樂業。全方位的借用營銷等其它行業的管理理念會給公司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益。
對藝人而言,值得反思的地方更多,他們的專業化程度還很低,歌手也不是隻唱唱歌就可以了,其工作質量和工作強度都需要進一步提高。(未完待續。)
分銷方麵。
這主要是針對藝人的產出品而言。
例如賣唱片的渠道,如何鋪貨,在網絡上的渠道如何。
在各大唱片銷售商店上貨,並根據迴扣,讓此商店把唱片放到醒目位置,張貼海報等。一般而言對於s.m.這樣的大公司,都已形成了自己的唱片銷售渠道,定期上貨。隨著網絡的大力發展,網絡mp3下載也成為一個新的盈利增長點,因此網絡成為各大唱片公司的新渠道,新戰場。
傻帽公司也意識到了,於2002年和日本的fandangojapan、yoshimoto集團以及avex共同創立了網絡娛樂公司---fandangokorea,在網絡競爭中搶占先機。
促銷方麵。
對於公司而言,不僅要創造優質的商品,還應當把產品的優點告訴顧客,認真地在顧客心目中樹立起該品牌的形象。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巧妙的運用廣告,銷售促進和公共關係這些大眾傳播手段。也就是我們傳統意義上的宣傳。
方式一:廣告。
參加電台電視台(主要是韓國三大電視台kbs、mbc、sbs)各種節目,增加曝光率。
藝人走紅的主要途徑就是在娛樂媒體上曝光,包括打進排行榜。由電視台控製的榜提供了一種衡量組合是否流行的可見的準繩。而多上電視,新歌才能躋身這些榜單中。
有些人認為這些榜單是有利於那些經常在電視上露麵的歌手cd的銷售量和歌迷的投票隻占少部分韓國的榜單。
這一切都顯示上電視比做其他任何事情都更重要。
最重要的是能出現在韓國3大電視公司mbc、kbs、sbs的20個甚至更多的電視節目中,有時隻是在幾大電視台播放歌手的mtv。
這裏的節目主要包括這麽兩種。
首先是歌謠節目。
據調查結果顯示,傻帽娛樂、yg、i-star、國際音樂、ivy音樂sidus等前10家企劃公司所屬歌手在kbs《音樂bank》、sbs《人氣歌謠》、mbc《音樂營地》等歌謠節目中出演次數就超過了全體歌手出演次數的40%。
其中又以傻帽公司所屬歌手出演次數最多。
其次是娛樂節目。
比較有名的是《情書》、《x-man》、《happytogether》、《夜心萬萬》、《萬元的幸福》、《女傑》、mbc電視台的情景係列劇、《nonstop》sbs的反轉劇等等。
明星參加電視台的娛樂節目可以達到雙贏的局麵。
一方麵,藝人通過節目提高了知名度,宣傳了唱片。
韓國的娛樂節目作的相當成熟,明星也相當配合,自然的狀態讓大眾可以進一步了解明星的性格,人品,特長等方方麵麵。我就是因為看到了韓國娛樂節目才知道了韓國歌手,並對他們產生了興趣。
另一方麵,電視台通過藝人的知名度來提高收視率。
由於明星的出演,fans們必然每期都看,所以用這種方式可以鎖定觀眾群。電視台能夠和藝人這樣全麵的合作,而最根本的是他們都有營銷理念,明白現在觀眾或者說歌迷是他們生存的根本。
因此,不管在節目設置上還是明星的配合上都很注重從觀眾的角度出發考慮。
通過合作的方式,雙方都可以達到各自目的。當然在雙方的利益驅使下,行賄是在所難免的。因為向那些高收視率或者高收聽率的電視和廣播節目進行賄賂,可以讓那些無名的天才獲得更多成長為超級明星的機會。
事實上,隨著競爭的加劇,基本上20位新人中隻有一位能成功上位,公司為維護投資不致浪費,花錢買曝光率已變成必需。在行賄的同時,大的娛樂公司亦逐漸掌控電台的節目。
當初hot解散後,傻帽公司就曾封殺另外三名隊員,並警告電視台等傳媒,如果敢讓jtl出現,自己公司的歌手就絕對不會來相關電視台。
除了傳統媒體外,對新媒體的關注越來越多。
各個娛樂公司在網絡上都加大了藝人的宣傳力度。幾乎每個明星都有自己的個人主頁,在這裏不僅有最新的官方消息,而且還有藝人自己的留言,可以通過網絡與大家進行互動交流。此外還要把一些新歌放到網上,進一步擴大宣傳的範圍。
方式二:銷售促進。
現場簽售是一個特別好的例子。能夠與明星親密接觸,得到明星的簽名,對歌迷來說無異於商場打五折,其誘惑力是十分大的。此外,在唱片中附贈藝人的寫真也是一個常用的促銷方式。精心打造的限量版唱片對忠誠的歌迷而言也是一個極大的誘惑。往往在限量版中都會有些從未發布或者更加隱私的東西來滿足歌迷的欲望。
方式三:公共關係。
可以通過公益活動、特別活動來實現目標,但最主要的是利用好新聞。
前兩個比較容易理解,一般來說出新專輯的的時候會有專輯發布會,年末會有歌迷見麵會,生日時也會舉辦小型的生日派對,有時是和歌迷一起的。通過一些慈善義演或者捐助等義舉可以樹立良好形象,留下好的口碑。
國內目前這兩種公關形式都沒有很好的開展起來。
歌迷見麵會十分隨機,而義舉則完全依靠藝人的覺悟。顯然是沒有意識到他們的重要性。公共關係中最有力的工具就是新聞。不僅要利用好現有新聞,必要時還需製造新聞。
這裏不是說要造假新聞,而是通過行動引起觀注,從而達到製造新聞的目的。比如傳緋聞,就某事進行炒作。在這點上就要對網絡無比重視,因為網絡新聞的更新速度最快,目前許多消息都是網絡最先爆出來。
方式四:參加各種獎項的評選。
這一方式是這一行業所獨有的促銷方式。首先,權威獎項對歌手來說是實力的充分肯定,通過這些將項可以讓觀眾的關注度增加,確保人氣。各個娛樂公司也對此十分重視,其中也不乏黑幕。
2002年幾乎每個人都知道神話又將奪得大獎,連boa都知道。但在那天,sm公司對m和seowards表示:不要把這個獎頒給神話,給在海外發展的boa,以免boa本地的人氣下滑,所以最後的贏家變成了boa。
與韓星這樣複雜多樣的商業推廣相比,我們本土明星就顯得清閑很多。一方麵國內媒體還沒有這麽大量製作精良的娛樂節目,另一方麵娛樂公司也沒有意識到這種娛樂節目的重要性。
在韓國娛樂節目中經常會看到明星的手上纏著紗布,也說明韓星經常是一個通告接著一個通告的趕,根本沒有喘息的機會。正是這樣全麵的宣傳和他們不懈的努力工作才使得他們有今天
第四步:迴收投資的印鈔機(代理部)
通過上麵一係列的措施,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打造明星。當然其成本也是相當大的。一個未來的超級明星在未成名前,公司最少要有5萬美元去推銷他們,而對於重點培養對象的曝光就要大約花35萬美元,這還隻是用在電視上的。最終這些錢需要通過讓歌手走紅而賺迴來。
與其他產業規律一樣,高成本勢必意味著高收益,韓國人在不惜花費高昂運作成本包裝偶像之時,同樣獲得了羨煞旁人的收益。sm公司旗下藝人hot的第四張專輯《iyah》全球大賣,銷量突破1200萬張。
寶兒在打入日本市場後,發行的三張專輯銷售都超過100萬張。正式進入中國市場的第四張專輯收錄了寶兒用漢語演唱的《myname》和《myprayer》,預定銷量為20萬張。
偶像組合“東方神起”賺錢的實力同樣驚人,僅最近3個月的廣告拍攝費用就高達3億5千萬韓元,其出道一年光廣告費即有約14億韓元進帳。
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若沒有公司盡心盡力的培養哪會有明星們大賺的今天。所以一般韓星們賺到的錢大部分是歸公司所有的。
藝人被捧紅後其自身價值變得相當大,當公司擁有這樣的資源時是絕對不甘寂寞的。
在韓國幾乎所有的娛樂公司都更看重開源,就是相關產品的開發。名氣是娛樂公司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各個公司都是想盡辦法把他的效用發揮到極致。
比如每年推出各種限量版、改版唱片,讓歌迷反複購買;在國內國外開各種演唱會;讓藝人接拍各種廣告,成為產品代言人;在可能的情況下接拍韓國偶像劇;到電視台當主持人等等,而這些活動的收入當然是公司拿大頭。隨著藝人名氣的進一步提高,又可促進唱片的收入。進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至此,一個完整的韓國造星運作機製就呈現出來了。
從各個環節的對比上,我國的娛樂業都落後很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也很多。畢竟這是流行音樂,是變數最大的娛樂業。要想在這個領域裏有所作為,就必須不斷更新理念,跟上時代潮流,以至於引領時代潮流。
從娛樂公司的角度來看,理念的更新是首要解決的問題,“酒香不怕巷子深”以不再適合快餐式的娛樂業。全方位的借用營銷等其它行業的管理理念會給公司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益。
對藝人而言,值得反思的地方更多,他們的專業化程度還很低,歌手也不是隻唱唱歌就可以了,其工作質量和工作強度都需要進一步提高。(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