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看一眼著實狼狽的我,“可以走嗎?”


    我死死的咬住唇瓣,“可以!”說著,就咬牙挪步。


    可大約摔傷的麻勁兒還沒過,整個身體完全沒有力氣,一走,就繼續朝地上摔去。


    聶銘宇眼明手快,一把將我兜住,“還是我來吧。”


    他聲音十分的淡然,好像沒有情緒似的,但手上的力道就大的可以,胳膊猛然圈住我的腰身,就一把將我打橫抱起。


    我頓時嚇了一跳,動作太突然,條件反射的抱住他的脖子。


    沒來由的別扭。


    這一年來,除了霍少寒這麽抱過我以外,還沒有其他男人這樣抱過我。


    事實上,我是一個不能跟其他男人隨意接觸的人。


    若是心中有了誰,就連肢體都不容許同他人接觸。


    這放在古代,大概可以被稱讚為忠貞。


    隻是現在,這樣艱難的境地,我若矯情,怕是沒人來給我發這個獎狀。


    所以我隻能任由聶銘宇抱著,上了路邊的一輛車。


    是一輛吉普,開車的司機,是當地人。


    將我安置在後座上,聶銘宇就坐在我的身側。


    從公文包裏掏出一條跟之前給我的一模一樣的白色巾帕,他熟練的掀開我的褲管,將它係在我的小腿上,幫忙止血。


    修長的手指,靈活的在我小腿間撥弄,竟有些癢癢的,緩解了些許的疼痛。


    “你這樣不要命,這是要去哪兒?”他好聽的聲音,如泉水般動人。


    我才皺了皺眉頭,“去胡誌明市,就是據說正在動亂的城市。”


    “去找人?”


    “是。”


    聶銘宇就勾起了好看的嘴角,“是什麽樣的人,可以讓你這般不要命?”


    “不要命麽?”這我倒真沒覺得,心裏始終想著的,隻是還距離胡誌明市很遠很遠的距離,隻是想著,要怎樣讓這距離縮短一些,再縮短一些。


    我的一聲呢喃,聶銘宇卻很認真的迴答道,“嗯,不要命。”


    他說,“其實,我已經跟你一路了,從你騎自行車,到換摩托車,我都看在眼裏,還以為自己是不是認錯人了,直到你剛才摔倒,才敢上前認你。”


    我就驚愕無比的瞪眼看著他,“你一直在我身後?”


    聶銘宇隨意的攤了攤手,“是啊,大概我們是一路。”


    “你也是去胡誌明市?”


    聶銘宇不置可否的點點頭。


    我的眼底透著無比的欣喜,不顧自己小臂的疼痛,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可否捎我一程?”


    聶銘宇就好看的勾著嘴角,“你不是已經上了我的車嗎?”說著,就吩咐司機開車。


    引擎發動,這汽車,到底是比什麽自行車摩托車的都要快太多了。


    直到車飛出去很遠,我才恍然的迴頭,“誒,我的摩托車!”


    聶銘宇幹脆笑出聲來,“剛才那一下摔的不輕,難不成你還要拖著他去修車?”


    我頓時轉過頭來,盯著他,看著他一本正經問我的樣子,忍不住坐迴了原位。


    在異國他鄉去修一輛摩托車,的確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車廂裏,突然沉默下來,我盡可能的忽略身上的各種疼痛,盯著聶銘宇的側臉,“這個時候,你為什麽要去胡誌明市?去那裏做什麽?”


    “難道也是找人嗎?”除此,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聶銘宇就點了點頭,“找人。”


    “很重要的人?”


    他狀似很認真的想了想,“很重要。”隨即又將頭扭向我,用一種很深情的眸光盯著我,“不過應該沒有你要尋的人重要。”


    他說,“我從沒見過你這樣的女子,可以為了找一個人,不顧性命,豁上所有!這個人對你來說,一定很重要很重要。”


    莫名的,我的心裏,就升騰起一股酸楚來,微垂下眼瞼,也隻能說出四個字,“是很重要。”再然後,就說不出其他了。


    好像,這是一個挺悲傷的話題。


    我垂眸,不知道聶銘宇一直用審視的目光看著我,看了許久。


    聶銘宇就像上天派來的救星,這一行,是真的解救了我。


    這一路,跟我之前的行進比起來,可以用飛馳來形容。


    隻是到了一個鎮上的時候,他堅持要將車停下來,帶我去了一個小型的醫院。


    我也是在醫生幫忙把巾帕拿下來的時候,才知道,原來小腿傷的很嚴重,如果不是聶銘宇幫忙及時止了血,可能就麻煩了。


    因為之前碰撞的那塊石頭,十分的尖銳,直接紮進肉裏,還劃了一下,傷口挺慘烈的。


    小臂和臉,其實都有不同程度的擦傷,隻是比起小腿來,要輕上許多,醫生隻做了簡單的紗布包紮,我就催促著聶銘宇上了路。


    動亂時期,搶的,就是時間。


    多滯留一分鍾,就會多存在一分未知的風險。


    在上車前,聶銘宇又重複了一遍,“你可真是不要命啊!”


    不要命麽?也許吧。


    我說過,至少,霍少寒是我一半要生存的意義。


    因為汽車是聶銘宇找來的,一切都聽他的派遣,所以從早上走到中午,我有幸跟著他在車上補了一頓午餐,總算不會太狼狽。


    啃玉米的時候,嘴角沾了玉米粒,聶銘宇就很自然的抬手,給我撥弄掉。


    當即,我呆愣住,側眸看他,卻發現,他比我愣的更加嚴重。


    那一瞬間,是有些尷尬的。


    所以我隻能找了個話題,打破了尷尬的寂靜。


    聶銘宇簡單告訴我,他是一個律師,冒著風險去胡誌明市,是去找一個關係到整個案件的證人。


    我不由對他的敬業豎起了大拇指,忍不住開玩笑說,“你也是拿著生命在工作。”


    聶銘宇說,“這大概是我生存的意義。”


    那一秒,我呆滯在他這句話裏。


    那一個瞬間,好像忽然就拉近了我跟眼前這個陌生人之間的距離。


    隻因為,我們都是在尋找生存的意義的路上。


    這條路,就走的,愈發有意義了。


    這輛吉普車的司機駕駛技術很好,一路開的一直都很快,可是路況複雜,從早上出發,一直到胡誌明市邊緣的時候,也已經到了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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