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迴無關風月


    林洵坐在我跑車的副駕駛,帶著一股子餘溫的媚意。燦金色的卷發垂在裸露的肩上,精致的鎖骨旁烙著一枚吻痕。烈焰紅唇,妝容精致。


    她點燃了一根細長的女士香煙,側頭向著車窗外吐出煙霧,說到,“謝謝你願意收留我。”


    我挑了挑眉毛,“你這香水該換換了,還是像五年前一樣,帶著劣質而廉價的惡臭。你那些金主不要你了?”


    “操!”林洵氣得差點將打火機扔出窗外。不過,我知道她不會的,畢竟好歹也是個zippo。“五年不見,你這小姑娘損人的本事見長啊,顧寂你再這樣我跳車了啊!”


    哦對了,忘記自我介紹了。我的名字是顧寂,姑且算是個年少成名的少女作家。


    我旁邊那個女孩叫林洵,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看不起而又心疼的人。原因很簡單,她是個妓,生活所迫。不過,我的確不是那個良人。


    我和林洵十二歲的時候就認識了,後來我們長到了十五歲,林洵輟學去做了妓。


    那時,我問過她為什麽。林洵說,想做就去做了,沒有什麽特殊的理由。很多年後,林洵才告訴我,她這麽說是因為根本就不知道如何給我解釋“生活所迫”這個理由。因為她覺得,我永遠都不懂缺錢是什麽感覺。


    我不知道當時的林洵是懷著怎樣的心情脫下棉布裙子,換上性感的蕾絲內衣。躺在床上,等著在一個萍水相逢男人身下婉轉承歡。


    現在想來,在那個女孩子最向往愛情的年紀,大概會心如死灰吧?


    十五歲的林洵也曾有過初戀。


    那是一個染著紮眼的紅發,喜歡機車的男孩子。猶記得應該是叫做洛遙。


    那個男孩子口口聲聲地說,他不在意林洵的過去。嗬,他當然不在意啊。畢竟他心安理得地拿著林洵每晚賺來的錢,去酗酒,去泡吧,去揮霍無度,甚至去養別的女人……心血來潮了,就拉著林洵去開房。似乎林洵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他提供經濟,陪他發泄欲望。


    卑劣而卑微的愛情嗬。


    我當時和林洵說,林洵你也算是個生意人。整天陪著洛遙睡,還倒貼進去不少。你賤不賤啊?


    彼時的林洵將玻璃瓶中的啤酒一飲而盡,醉醺醺地和我說,“顧寂你懂個屁啊?你說你憑什麽?”說著,林洵突然哭了出來,“憑什麽你就能活在象牙塔中,慣得你這個臭脾氣誰忍得了啊?沒錯,我是下賤,可是我得活下去啊……”


    “你可好好活著吧。”我默默翻了個白眼,幫林洵結了酒錢。


    最終,林洵還是和洛遙分手了。


    他們分手前的一段時間,林洵似乎愛上了酗酒。每天晚上她都會拉我去酒吧,用我喝完一杯朗姆酒的速度喝下一整打啤酒,之後哭到斷片兒。


    他們分手的那個晚上,洛遙來酒吧找過林洵。開口便是,“林洵,再給我點錢。”


    “我最近可沒有閑心陪別的男人睡覺。你缺錢你也可以去賣啊!脫幹淨衣服求著那些女人睡你吧!”林洵一把摔了啤酒瓶子,過度的酒精使她的嗓音帶著些嘶啞。


    話音剛落,卻見洛遙一巴掌扇在了林洵的臉上。


    “你他媽的有病啊?”我將手中的威士忌潑到了洛遙臉上,又覺得不值。畢竟像洛遙這種身份的人,大概這一身行頭還不如我一杯酒貴。潑在洛遙臉上的話,確實是有些暴殄天物。


    說實話,我這人性格是挺惡劣的,驕傲得有些目空一切。


    無論是林洵還是洛遙,其實都是我打心眼兒就看不起的。可是我至少願意和林洵做朋友,而對於洛遙這樣的渣男,連給我提鞋都不配。


    洛遙這人大概是平時混蛋慣了,竟然提著酒瓶子想向我砸過來。索性是他最後收住了手,不然我可不確定他還能不能活著走出這家酒吧。


    大概之前林洵也和洛遙說過我是誰。大概他也知道,惹了一個叫顧寂的女孩會有什麽後果。


    人貴有自知之明,很顯然,洛遙知道這個後果他擔不起。


    可笑的是,洛遙曾去學校找過我。那天他大概換上了衣櫃中最貴的衣服了。他說,“顧寂,你做我女朋友吧?”


    “我可沒閑心養條狗。”我想,我當時的表情和語氣大概刻薄極了。不過,我就是喜歡踐踏這種渣滓的自尊和人格。


    真tm的痛快。


    自此之後,林洵就再也沒有找過男朋友。


    我想,當初林洵對洛遙所有的容忍大概並不全是因為喜歡。林洵所付出的一切也不過是她在這個年紀需要的慰藉。床笫之間,她是男人們的玩物,赤裸裸的交易,不帶有一絲感情的。所以,林洵需要一段名正言順的感情。


    隻是可惜,在洛遙眼中,林洵大概連一個玩物都不如。


    那麽,再來聊聊我的初戀吧。


    同樣很悲哀。


    我的初戀叫做朝顏,高我一屆的學長,教科書一般的不低調的富二代,全校女生的窗前一抹白月光。很榮幸的是,我成了這個男孩子的心上一點朱砂痣。其實,和那些如狼似虎的女孩子們比起來,我隻贏在了門當戶對。


    十五歲的小女孩哪裏會懂勞什子的感情和愛?


    當時的我總是固執的認為,我是喜歡朝顏的。因為每次有別的女孩和朝顏搭話,我都會覺得非常生氣。


    而每次我生氣了,朝顏便會很耐心的哄我。給我買一束綻放得恰到好處的紅玫瑰和進口巧克力。漸漸的,他也不會再如當初一般溫柔,偶爾也會抱怨幾句我的無理取鬧。但是最終,他還是會在佯裝出的委屈的我麵前敗下陣來。繼續低聲下氣的哄我。


    我當時真的相信,我們之間就是愛情。


    後來,在朝顏高考前那個寒假的除夕夜。我和朝顏一起在他家別墅的後院放煙花。


    他說,“顧寂,我愛你。”


    但是他也說,“顧寂,對不起,我要去加拿大了。而且……大概要很多年後才迴來。我們分手吧,好不好?”


    好……


    大概從那時起,我便明白,隻有見過煙火和愛情的人,才能真正明白這世間的美好與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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