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陳世博思考問題的時候,卻是忽然間想到在夢魘空間有關騎士起源,發展,碰撞,變革,事件,曆史,描述,美德的過程中,還有著很多關於描述騎士意味深長的話和事件,這些是否是夢魘空間對騎士職業的契約者一種隱晦的提示呢?想到此處,陳世博不禁精神一振,轉而找到了有關騎士的這些描述,細細的揣摩著其中想要表達的意思:
“騎士的地位屬於貴族階層,地位一般不定。△↗比如王子必須是騎士才能繼承王位。騎士是一個榮譽稱號,象征著騎士的榮耀。”
“騎士的職能過程如下:一個男孩成為騎士要經過十四年的艱苦訓練。在這段期間,受訓的男孩最初要跟隨領主夫人擔任侍童、學習禮儀,之後要學習“騎士七技”(遊泳、投槍、擊劍、騎術、狩獵、弈棋、詩歌),又要為領主或負責訓練他的騎士工作。成為騎士後,他要遵行“騎士精神”,例如效忠國王或領主、保護教會和婦孺、鋤強扶弱以及英勇作戰等。”
“騎士的作戰裝束起源於中世紀,騎士作戰時用於保護身體的鐵甲叫甲胄(bodyarmor),整套的鐵甲稱為全身甲胄(asuitofarmor)。
甲和胄一套稱為全副盔甲(panoply),還有鏈甲(chainarrmor)。
一套盔甲由護蓋身體(protectiveclothing)和護蓋頭部(headgear)的器物所組成,它們通常用鐵片和厚的鞣皮製造。
十四世紀以前,一般使用由鏈和鐵板所組成的護甲。有鏈甲式的護甲和簡單鐵製的胄組成。十五世紀以後,所用的甲胄大多由薄的金屬板製成。精致的甚至看不到接合處,且常有裝飾性的鑲嵌(decorativeiy)。這種甲胄由於相當重。所以一般是騎士在戰馬上作戰時才使用。”
“騎士的勳章,為了區別在戰場上的騎士,一個名為勳章的標誌製度得以發展。在契約者起源地的曆史中,每一個貴族都會設計出一個獨特的標誌,製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幟和印章上。飾以騎士標誌的外衣成為他的戰袍,讓人從標誌上即可加以辨別。宗譜紋章院是一個獨立的組織,專門設計特有的標誌,並可保證每一個都是獨一無二。其官員會把標誌記錄在特別的簿冊上,由他們保管。
騎士的戰袍會代代相傳。並在結婚時作修改。在不同的國家裏,某些設計會保留給王族。到了中古後期,城鎮、基爾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貴族的市民也會授予戰袍。
在戰場上,戰士會以戰袍來區分敵我,並在混戰中挑選出與之匹配的敵手。司宗譜紋章官會製作一個有關騎士的標誌清單,他的地位中立,可作為兩軍之間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們可以在城堡或城鎮的防衛者與攻城者之間通信。在戰後,又可以從死者的戰袍來辨別出他們的身份。
騎士是一支快速而且強悍的部隊。他們是第一支穿戴護甲的部隊。同時精於進攻和防守。騎士在戰況不利時也能迅速撤退,脫離戰場(除非和他們交戰的也是支移動力極高的快速部隊)。
城市的戰略資源貯存區中,必須要有鐵和馬群才能生產騎士。
騎士是重裝的騎兵部隊,最早是出現在中古時代的歐洲。如同契約者起源地中江戶時代的日本武士一樣。騎士也奉行著一套嚴謹的法典,徹底規範著他們在戰場上與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準則。這些重裝的騎士們,騎著高大的戰馬進行戰鬥。麵對步兵敵人時擁有絕佳的攻防優勢,即使當戰事膠著並推演到需要徒手近戰時。這些騎士部隊仍然是左右戰局的關鍵角色。即使有時候,會有一些優秀的步兵將士能夠運用策略擊敗騎士部隊。但這卻無損於騎士的優勢地位。直到在契約者起源地曆史中的二戰時期,波蘭騎兵在麵對德國坦克時的無能為力,騎士才算是真正被徹底地淘汰掉了。”
“騎士的宣言,這些是騎士在冊封典禮上要說的誓詞,前半段由領主,主教或者將被冊封者的父親來說,
強敵當前,無畏不懼!果敢忠義,無愧上帝!耿正直言,寧死不誑!保護弱者,無怪天理!這是你的誓詞,牢牢記住!冊封為騎士!
下麵由受封者說:
我將仁慈地對待弱者
我將勇敢地麵對強敵
我將毫無保留地對抗罪人
我將為不能戰鬥者而戰
我將幫助那些需要我幫助的人
我將不傷害婦孺
我將幫助我的騎士兄弟
我將忠實地對待朋友
我將真誠地對待愛情
歐洲騎士製度源於中世紀加洛林朝的法蘭克王國,後逐漸推行到歐洲各國。七三二年查理.馬特成為法蘭克王國宮相,依靠斯克拉西亞中小地主出身的侍從兵支持,征服國內與周邊民族後,又加強騎兵力量打敗了強大的阿拉伯人軍隊。由於八世紀時,一匹帶裝備的馬相當於四十五頭母牛或者十五匹牝馬的價值,九世紀僅一匹馬就等於六頭牛的價值,故為了鞏固騎兵,錘子查理進行改革:一方麵摒小農於軍役之外,讓貴族和富裕農民成為職業騎兵;一方麵將土地分封成為提供騎士的軍事采邑,奠定騎士製度的堅實基礎,並成為中世紀軍事封建主義的濫觴。因此,采邑作為騎士製度的經濟基礎,其不僅使土地從國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騎士的一種層層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馬匹裝備為封主參戰並接受冊封者都可稱騎士,這包括參戰的所有等級的貴族。甚至國王都以自己的騎士名號而感到榮耀。如先後參加十字軍東征的英王理查一世(獅心王)、愛德華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騎士國王”著稱於史。一四四九年英王愛德華三世建立襪帶騎士團,其作為成員與騎士們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主持比武等等。儼然是一名高級騎士。這從而使中世紀成為一個騎士的“英雄時代”。
騎士晉封儀式程序較複雜,一般可分為三種類型。一種是世俗型,主持者為君主和世俗貴族,地點多在王宮、城堡;一種是宗教型,主持者為教皇、主教或神職人員,地點一般在教堂;一種是世俗與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貴族,神職人員擔任其中的禱告彌撒等宗教活動,地點或在宮廷城堡、或在教堂。在整個儀式過程中。授劍儀式最為隆重,可謂核心儀式。候選騎士要齋戒、洗浴、懺悔、祈禱宣誓、穿戴鎧甲頭盔、裝踢馬刺等等,然後是接受象征騎士職能的劍;封主用佩劍放在受封者的頸上或肩頭輕輕拍打幾下,同時莊重陳述騎士的基本準則。最後,新騎士在奔馳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興比武等等。由於晉封儀式及其以後慶典活動開支頗費,故往往有幾個騎士共同舉行晉封儀式。十四世紀以後騎士晉封儀式漸趨簡單,統治者為擴充兵源,使許多非貴族出身者通過錢財或戰功都可獲得騎士稱號。英法百年戰爭期間。英王為鼓舞士氣往往在戰役前冊封大量騎士。一三三八年英法兩軍在威倫佛斯對陣,一隻受驚野兔使法軍前部騷動,法軍海諾特伯爵以為英軍進攻了,便利用這短暫時間就匆匆受封了十四名新騎士。以致他們後來被戲稱為“兔子騎士“。
教會對於騎士受封儀式極其重視,其往往利用儀式過程所象征的意義,灌輸與滲透基督教觀念與精神。如十世紀時教會在《儀典書》中對騎士武器的祈禱列為教會的服務內容。十一世紀時。教會開始宣揚騎士是上帝在世間的戰士,在授劍儀式中引入彌撒。以堅定騎士對上帝的信仰;教會封主用劍拍打騎士後背被解釋為:“從噩夢中醒來保持清醒,信仰基督。為獲得崇高的榮譽而奮鬥”;騎士則宣誓:“我將成為一名勇敢的騎士,我將按上帝所願生活”。在教會宗教思想寓意下騎士劍的雙刃意義為:一邊打擊異教徒和上帝的敵人,另一邊保護人民和弱者。而全身武裝的騎士則意味著是保護教會的銅牆鐵壁,他們被賦予了宗教的職能:“基督的騎士為教會而戰”。同樣,在世俗晉封儀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靈魂。如十二世紀格裏菲《不列顛國王史》中載一個城堡封主在授予騎士劍時道:“持我已給你的劍,上帝已製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騎士製度的秩序,它應沒有汙點”。同時,劍也是正義和榮譽的象征,騎士隨身帶劍可隨時隨地對呈十字形的劍柄發誓。騎士死後其劍往往要隨葬或掛在他的墓碑上。一零九五年教皇烏爾班二世在法國克萊蒙號召十字軍東征時曾講了一句名言:“過去的強盜,現在都應該成為騎士”。十二世紀索爾慈伯裏的約翰納斯曾這樣說道:“為什麽建立騎士製度?為了保衛教會,為了與不信教的人進行鬥爭,為了尊敬教士,為了保護窮人免受不公正的對待,為了生活能得到安寧,為了獻出自己的鮮血,如果需要,願為兄弟獻出生命”。十世紀末在法國南部地區發起並擴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運動,這是在教會領導下的維護權利和秩序的運動,騎士的職責與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體現。
歐洲中世紀騎士是封建貴族階層,其所遵循的忠誠、榮譽、勇敢的道德倫理與思想精神直接體現了封建的傳統。在封建體製中,騎士作為大貴族的附庸,封建義務決定他必須向之效忠;作為自己領地的主人,他又必須保護依附於他的農奴,其封建權利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正是這種封建社會所倡導的騎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義務和權利,使其在紛爭不斷、戰火紛飛的歐洲中世紀,成為曆史舞上種種傳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們往往忽略了騎士及其製度的黑暗麵。”
“從契約者起源地軍事角度而論,戰爭和競技是騎士的主要職能。在中世紀一名戴頭盔、著鎧甲、挎寶劍。左手操盾禦馬、右手持握長矛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及其侍從就是一個作戰單位。其在戰場上衝鋒陷陣、勢不可擋,有人形容“一個騎在馬上的法蘭克人能把巴比倫城牆衝個窟窿”。在中世紀騎士馳騁戰場不僅是其必須履行的軍事封建義務。而且也是其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因此中世紀的騎士既是軍事藝術的體現者,又是軍事戰略戰術的謀劃策動者。從一方麵而言,騎士必須每年為封主提供四十天軍事性質的服役,或隨封主征戰;從另一方麵而論,更多的是騎士為保護或捍衛自己的權利與榮譽、抑或是宗教紛爭、路見不平以及種種糾紛等等進行戰鬥。因為在中世紀封建割據的政治狀態下,通過封建的私法私戰來解決矛盾,似乎已是一種社會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劍縱橫、打仗私鬥對騎士來說既是一種職業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種獲得榮譽財富的途徑。因此,在歐洲中世紀的武裝騎士不僅是軍隊戰鬥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護者。
歐洲中世紀是“城堡時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個地區的封建軍事、政治、經濟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領主製形成的基礎,而城堡的捍衛者則是騎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騎士的大本營。如溫莎城堡,十四世紀時英王愛德華三世將其作為騎士團的中心。城堡的興起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正如湯普遜指出:“城堡的興起和它們的遍布歐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質方麵,產生了一個深刻的變革。它們開始了一個新時代,一個軍事占優勢的時代。就是封建時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紀,即在封建製度已自覺有力並發展成為一個鞏固的政體之前,生活對社會上的一切階級來說,是又困難又粗野的。隻在封建製度成了一個有秩序的製度的時候——至少達到象人類政府在任何時代所可辦到的合理管理製度——城堡裏的生活才變為文雅又舒適了。
到那個時候。軍事建築也已進步到這樣的程度:城堡不複僅僅是木頭防舍而變為寬敞甚至雄壯的石頭建築了。”歐洲早期的城堡還都是一些具有防禦性能的堅固設施,更確切地說是莊園式的設施,十世紀以後開始發展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紀的戰爭常常就是在爭奪城堡。因此十一世紀起城堡多修築在山上以增強防禦能力。有一個曆史問題值得注意,就是現今保存下來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紀晚期的。而且多在十九世紀進行了改建,並非當年騎士城堡的風貌了。在當時盡管也有許多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數騎士城堡的長度不足四十米。例如一二九三年在位於普魯士施瓦本的布爾克高城堡裏,隻有五個堡民、八個守衛、兩個守門人和一個守鍾樓的人。中世紀的戰爭多圍繞爭奪城堡而進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軍事目標。對城堡的“圍攻戰爭繼續在軍事活動中占據著絕對的統治地位,而發生在戰場上的大型戰役則相對較少。”
戰敗的軍隊可暫避於城堡城牆之內,最後的陣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衛工事由護城河、圍牆、塔樓、幕牆等組成。城堡中儲存的糧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六十人的守軍足以抵抗十倍於自己的敵軍,往往被給養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圍困者。因此城堡在騎士的捍衛下常常是易守難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經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動進攻塔樓和石弩炮(拋石機)等機械裝置,以及挖坑道後燃燒油和木致頂部土石建築倒塌等方法。如一二一五年英國約翰王對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騎士與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來四十頭最肥的豬,用豬油與木頭在坑道中猛燒,使城堡高樓圍牆大段倒塌而攻破之。一二四四年阿爾比派主教圍攻蒙特塞格城堡時用拋石機日夜不停地向城牆同一點發射重達四十公斤的投擲物,最後終於擊破一個豁口。城堡攻防戰經常是十分慘烈的,因為其往往是決定一個地區性戰役勝負的關鍵。英法百年戰爭(一三三七年-一四五三年)、英國紅白玫瑰戰爭(一四五五年-一四八五年)就是騎士與城堡攻防戰的經典演繹。其不僅在軍事史上記錄了一係列的攻防戰術戰例,而且也在曆史上留下許多英勇悲壯、可歌可泣的騎士戰鬥故事。
中世紀歐洲騎士是軍隊的核心、是戰場的主人。因此他們的武器裝備以及道德準則往往也是影響戰爭的主要因素。一般騎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長矛和劍,也有一些騎士使用戰斧、鐵錘、鐵棍、狼牙錘等等。騎士的長矛在戰場上可拋出刺殺敵人。一零六六年的哈斯丁戰役。法國騎士正是用這種方式打亂了英**隊城牆似的盾牌陣容。但弓箭、弩往往被認為是下等的步兵裝備,被騎兵蔑視而不屑使用。同時,曾有一段時期教會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間的戰爭中使用這類武器。然而英國由於封建製發展,出現了招募熟練弓箭手成為職業軍人,他們打仗時常將鐵頭尖樁置於陣前阻敵騎,自己在尖樁外用可射二百五十碼之遠的大弓利箭射殺馬匹和敵人。百年戰爭期間英王愛德華三世就是利用長弓武裝的二萬雇傭軍打敗了有重裝鎧甲的法國騎士軍隊,一三六零年法王約翰也戰敗成了俘虜。在此前幾個世紀以來,戰爭藝術主要通過高傲的騎士英勇事跡來體現,然英國長弓手證明弓箭手的價值不遜於騎兵。這對騎士地位起了動搖作用。此後法**隊也開始雇傭******等地的職業弓箭手。然而騎兵在軍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認的,“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若沒有它,任何一支十五世紀的部隊都不可能在戰場上取得決定性勝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侖戰爭期間,騎兵仍是戰場上軍事機動和衝鋒陷陣的主力。
騎士的義務就是必須在他主人出征時服役,不過在封建製早期,一年裏也就四十天而已。當然,他們當時認為的戰爭,有很多其實不過是掠奪的同義詞。真正意義上的戰爭隻有在一方的領主向另外一方發下戰書。約定在何時何地作戰以後才可能發生。很多時候,指揮官的目的並不是要打敗敵人,而是盡可能的焚毀村莊,屠殺農民。削弱對方的經濟來源,而對方的領主還在他自己的城堡裏,暴跳如雷卻毫發無傷。
戰爭中。使用騎兵的最佳方案莫過於讓他們全速衝向對方的防線了。被嚇壞的農民們在狂奔的軍馬和全身鐵甲的騎兵的雙重威脅下,隻有潰敗逃命的份了。但是這種衝鋒也不是全無危險的。在不平坦的地麵乃至沼澤地帶上。這種衝鋒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條隱蔽的溝壕則可以讓騎兵完全失去作用。防禦的一方如果足夠沉著。還可以在雙方陣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樁--在這種障礙麵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馬也是不敢前進的。如果防禦方還有訓練有素的弓箭部隊的話,他們還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衝鋒而來的騎兵。不過弓箭手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時間很短,因為箭的有效殺傷距離隻有大約一百五十碼左右,而製作精良的裝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幾乎所有打擊。因此,一個有經驗的弓箭手總是瞄準敵人的坐騎開火,因為一旦騎士沒有了馬,他的全部優勢就幾乎都變成劣勢了。
騎兵衝鋒結束以後,戰鬥就演變為一係列的白刃戰了。當兩軍混戰之時,弓箭手就撤出戰場,把戰鬥留給騎士們。戰爭的勝負取決於雙方的傷亡數目,傷亡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據戰場的主動權。但是真正戰死在戰場上的騎士其實是很少的,因為有點名氣的人物都被關押起來勒索贖金了。
直到公元十三世紀,中世紀的軍隊還是幾乎全部由戰鬥人員所組成,專門負責輔助**務和後勤供給的人幾乎沒有。士兵們必須自行解決給養問題,因為部隊經常不在本國境內作戰。一般而言,部隊裏大約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裝的騎士——不過這個比例經常隨著情況的不同而有很大的變動。步兵中有一些是經過訓練的正規士兵,但是更多的則是臨時招來應付戰爭的農民。他們身穿著他們隨便找到的各種盔甲。通常是用鐵環加固過的皮甲。他們攜帶的武器和防具可謂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長劍、梭鏢、斧頭、甚至還有棍棒。騎士的裝備體現了進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說是機動性和防護力的平衡。長槍或者長矛是馬上部隊的傳統武器。並且一直到今天,它還是騎兵部隊的標誌。一個持著十英尺長。帶有鐵頭的長矛的騎士,在全速衝鋒時可以輕易的擊倒一個全副武裝的敵人,或是穿過盾牆把他的敵人刺穿。但是第一擊之後,這杆長矛也就沒什麽用處了,騎士隻能把它扔掉,換上長劍或是戰斧。戰斧即使隔著裝甲仍然有很強的殺傷力,鎖甲的鏈子經常會被砍得嵌入傷口,並且在傷口內生鏽,造成嚴重的壞疽。有些騎士攜帶的則是釘錘。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麵加了許多釘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獅心王理查在戰場上時,釘錘就是他們的徽章。
給騎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時的工作。隨著盔甲變得越來越重,設計也越來越複雜,後來的騎士已經沒辦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須坐著,讓他的扈從們幫他把褲子拉上--褲子是用鐵條加固的;然後,他還要站著讓扈從們把鎧甲的各個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帶子和搭扣拚裝起來。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貼身襯衣,通常由毛氈或是棉布縫製而成。外麵再罩上一層鎧甲--這就是早期的鎖子甲。鎖子甲的外形其實就是一件衣服,長度常常過腰,甚至還有過膝的。鎖子甲由無數的小鐵環鉚接而成,如果製作精良的話。應該是柔韌而有彈性的。盡管鎖甲的強度還算不錯,它還是無法抵擋猛力一擊。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鎖甲很容易生鏽。當時的一種除鏽方法是在一個皮口袋裏裝上浸過醋的沙子,然後把鎖甲塞進去。鎧甲被不斷地改進。越來越繁複,逐漸出現了保護頭頸的護帽。護肘,護膝。還有護脛。為了保護容易受傷的麵部,頭盔的重量不斷增加,保護的麵積也越來越大,最後把整個頭部都保護了起來,隻在眼睛麵前留下幾道狹縫。當然,要獲得這種強大的防護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在戴上頭盔之前,騎士必須把自己的頭包好,否則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腦震蕩。
十字軍是曆史上的一個新鮮事物,是第一個為了一個理想而發動的戰爭——盡管到了後來,這個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純潔和高尚。但是十字軍仍然被看作是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務,同時十字軍戰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於一個神聖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軍中成立了醫院騎士團,當時它的宗旨是救助有傷病的朝聖者。加入騎士團的誌願者必須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實於本篤派的誡條。他們的標誌是一個白色的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後,他們隻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們在耶路撒冷的會所可以容納一千名朝聖者。由於他們要負責朝聖者沿途的安全,他們的性質也就越來越變得像一個軍事組織。在以後的年代裏,醫院騎士團的總部搬遷過幾次,也因此曾更名為羅德斯騎士團和馬耳他騎士團。”
陳世博細細的再次感受了一下後,卻是陷入了莫名的思索之中,夢魘空間有關於騎士的起源與重大事件,似乎除了給騎士職業契約者起到了一個啟蒙作用外,更多的還是想要表達的是一種騎士的精神和團隊中騎士的位置與重要的作用。那麽,這樣的話,陳世博心中就有了決斷,就眼下的情況而言,無論是陳世博本身,還是整個團隊需要,陳世博選擇強化的騎士精通能力,無疑要從幾方麵都要做到考慮。首先必須要保證的就是自身的實力,隻有保護了自己,才能夠有餘力去保護夥伴。所以,陳世博所選擇的第一個能力就必須與能夠提升自身實力有關。
而第二個能力就必須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救援到夥伴,所以,第二個能力具備不具備殺傷力無關緊要,哪怕是純粹的輔助能力,也可以。除了突進,拉攏,瞬擊這幾個特點可以外,其它能力多多少少都會有著極大的弊端。這樣的弊端對於整個彼岸輪迴團隊而言,也是有著間不容發的關鍵。想到此處,陳世博的眼眸中有著若星辰般耀眼的璀璨,他終於下了最終的決定。目光是鎮定的從夢魘商城騎士分類下的各種令人眼花繚亂的技能中閃爍而過,下一刻,他的嘴角緩緩掀起了一抹誌在必得的微笑!(未完待續請搜索,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騎士的地位屬於貴族階層,地位一般不定。△↗比如王子必須是騎士才能繼承王位。騎士是一個榮譽稱號,象征著騎士的榮耀。”
“騎士的職能過程如下:一個男孩成為騎士要經過十四年的艱苦訓練。在這段期間,受訓的男孩最初要跟隨領主夫人擔任侍童、學習禮儀,之後要學習“騎士七技”(遊泳、投槍、擊劍、騎術、狩獵、弈棋、詩歌),又要為領主或負責訓練他的騎士工作。成為騎士後,他要遵行“騎士精神”,例如效忠國王或領主、保護教會和婦孺、鋤強扶弱以及英勇作戰等。”
“騎士的作戰裝束起源於中世紀,騎士作戰時用於保護身體的鐵甲叫甲胄(bodyarmor),整套的鐵甲稱為全身甲胄(asuitofarmor)。
甲和胄一套稱為全副盔甲(panoply),還有鏈甲(chainarrmor)。
一套盔甲由護蓋身體(protectiveclothing)和護蓋頭部(headgear)的器物所組成,它們通常用鐵片和厚的鞣皮製造。
十四世紀以前,一般使用由鏈和鐵板所組成的護甲。有鏈甲式的護甲和簡單鐵製的胄組成。十五世紀以後,所用的甲胄大多由薄的金屬板製成。精致的甚至看不到接合處,且常有裝飾性的鑲嵌(decorativeiy)。這種甲胄由於相當重。所以一般是騎士在戰馬上作戰時才使用。”
“騎士的勳章,為了區別在戰場上的騎士,一個名為勳章的標誌製度得以發展。在契約者起源地的曆史中,每一個貴族都會設計出一個獨特的標誌,製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幟和印章上。飾以騎士標誌的外衣成為他的戰袍,讓人從標誌上即可加以辨別。宗譜紋章院是一個獨立的組織,專門設計特有的標誌,並可保證每一個都是獨一無二。其官員會把標誌記錄在特別的簿冊上,由他們保管。
騎士的戰袍會代代相傳。並在結婚時作修改。在不同的國家裏,某些設計會保留給王族。到了中古後期,城鎮、基爾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貴族的市民也會授予戰袍。
在戰場上,戰士會以戰袍來區分敵我,並在混戰中挑選出與之匹配的敵手。司宗譜紋章官會製作一個有關騎士的標誌清單,他的地位中立,可作為兩軍之間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們可以在城堡或城鎮的防衛者與攻城者之間通信。在戰後,又可以從死者的戰袍來辨別出他們的身份。
騎士是一支快速而且強悍的部隊。他們是第一支穿戴護甲的部隊。同時精於進攻和防守。騎士在戰況不利時也能迅速撤退,脫離戰場(除非和他們交戰的也是支移動力極高的快速部隊)。
城市的戰略資源貯存區中,必須要有鐵和馬群才能生產騎士。
騎士是重裝的騎兵部隊,最早是出現在中古時代的歐洲。如同契約者起源地中江戶時代的日本武士一樣。騎士也奉行著一套嚴謹的法典,徹底規範著他們在戰場上與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準則。這些重裝的騎士們,騎著高大的戰馬進行戰鬥。麵對步兵敵人時擁有絕佳的攻防優勢,即使當戰事膠著並推演到需要徒手近戰時。這些騎士部隊仍然是左右戰局的關鍵角色。即使有時候,會有一些優秀的步兵將士能夠運用策略擊敗騎士部隊。但這卻無損於騎士的優勢地位。直到在契約者起源地曆史中的二戰時期,波蘭騎兵在麵對德國坦克時的無能為力,騎士才算是真正被徹底地淘汰掉了。”
“騎士的宣言,這些是騎士在冊封典禮上要說的誓詞,前半段由領主,主教或者將被冊封者的父親來說,
強敵當前,無畏不懼!果敢忠義,無愧上帝!耿正直言,寧死不誑!保護弱者,無怪天理!這是你的誓詞,牢牢記住!冊封為騎士!
下麵由受封者說:
我將仁慈地對待弱者
我將勇敢地麵對強敵
我將毫無保留地對抗罪人
我將為不能戰鬥者而戰
我將幫助那些需要我幫助的人
我將不傷害婦孺
我將幫助我的騎士兄弟
我將忠實地對待朋友
我將真誠地對待愛情
歐洲騎士製度源於中世紀加洛林朝的法蘭克王國,後逐漸推行到歐洲各國。七三二年查理.馬特成為法蘭克王國宮相,依靠斯克拉西亞中小地主出身的侍從兵支持,征服國內與周邊民族後,又加強騎兵力量打敗了強大的阿拉伯人軍隊。由於八世紀時,一匹帶裝備的馬相當於四十五頭母牛或者十五匹牝馬的價值,九世紀僅一匹馬就等於六頭牛的價值,故為了鞏固騎兵,錘子查理進行改革:一方麵摒小農於軍役之外,讓貴族和富裕農民成為職業騎兵;一方麵將土地分封成為提供騎士的軍事采邑,奠定騎士製度的堅實基礎,並成為中世紀軍事封建主義的濫觴。因此,采邑作為騎士製度的經濟基礎,其不僅使土地從國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騎士的一種層層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馬匹裝備為封主參戰並接受冊封者都可稱騎士,這包括參戰的所有等級的貴族。甚至國王都以自己的騎士名號而感到榮耀。如先後參加十字軍東征的英王理查一世(獅心王)、愛德華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騎士國王”著稱於史。一四四九年英王愛德華三世建立襪帶騎士團,其作為成員與騎士們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主持比武等等。儼然是一名高級騎士。這從而使中世紀成為一個騎士的“英雄時代”。
騎士晉封儀式程序較複雜,一般可分為三種類型。一種是世俗型,主持者為君主和世俗貴族,地點多在王宮、城堡;一種是宗教型,主持者為教皇、主教或神職人員,地點一般在教堂;一種是世俗與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貴族,神職人員擔任其中的禱告彌撒等宗教活動,地點或在宮廷城堡、或在教堂。在整個儀式過程中。授劍儀式最為隆重,可謂核心儀式。候選騎士要齋戒、洗浴、懺悔、祈禱宣誓、穿戴鎧甲頭盔、裝踢馬刺等等,然後是接受象征騎士職能的劍;封主用佩劍放在受封者的頸上或肩頭輕輕拍打幾下,同時莊重陳述騎士的基本準則。最後,新騎士在奔馳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興比武等等。由於晉封儀式及其以後慶典活動開支頗費,故往往有幾個騎士共同舉行晉封儀式。十四世紀以後騎士晉封儀式漸趨簡單,統治者為擴充兵源,使許多非貴族出身者通過錢財或戰功都可獲得騎士稱號。英法百年戰爭期間。英王為鼓舞士氣往往在戰役前冊封大量騎士。一三三八年英法兩軍在威倫佛斯對陣,一隻受驚野兔使法軍前部騷動,法軍海諾特伯爵以為英軍進攻了,便利用這短暫時間就匆匆受封了十四名新騎士。以致他們後來被戲稱為“兔子騎士“。
教會對於騎士受封儀式極其重視,其往往利用儀式過程所象征的意義,灌輸與滲透基督教觀念與精神。如十世紀時教會在《儀典書》中對騎士武器的祈禱列為教會的服務內容。十一世紀時。教會開始宣揚騎士是上帝在世間的戰士,在授劍儀式中引入彌撒。以堅定騎士對上帝的信仰;教會封主用劍拍打騎士後背被解釋為:“從噩夢中醒來保持清醒,信仰基督。為獲得崇高的榮譽而奮鬥”;騎士則宣誓:“我將成為一名勇敢的騎士,我將按上帝所願生活”。在教會宗教思想寓意下騎士劍的雙刃意義為:一邊打擊異教徒和上帝的敵人,另一邊保護人民和弱者。而全身武裝的騎士則意味著是保護教會的銅牆鐵壁,他們被賦予了宗教的職能:“基督的騎士為教會而戰”。同樣,在世俗晉封儀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靈魂。如十二世紀格裏菲《不列顛國王史》中載一個城堡封主在授予騎士劍時道:“持我已給你的劍,上帝已製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騎士製度的秩序,它應沒有汙點”。同時,劍也是正義和榮譽的象征,騎士隨身帶劍可隨時隨地對呈十字形的劍柄發誓。騎士死後其劍往往要隨葬或掛在他的墓碑上。一零九五年教皇烏爾班二世在法國克萊蒙號召十字軍東征時曾講了一句名言:“過去的強盜,現在都應該成為騎士”。十二世紀索爾慈伯裏的約翰納斯曾這樣說道:“為什麽建立騎士製度?為了保衛教會,為了與不信教的人進行鬥爭,為了尊敬教士,為了保護窮人免受不公正的對待,為了生活能得到安寧,為了獻出自己的鮮血,如果需要,願為兄弟獻出生命”。十世紀末在法國南部地區發起並擴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運動,這是在教會領導下的維護權利和秩序的運動,騎士的職責與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體現。
歐洲中世紀騎士是封建貴族階層,其所遵循的忠誠、榮譽、勇敢的道德倫理與思想精神直接體現了封建的傳統。在封建體製中,騎士作為大貴族的附庸,封建義務決定他必須向之效忠;作為自己領地的主人,他又必須保護依附於他的農奴,其封建權利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正是這種封建社會所倡導的騎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義務和權利,使其在紛爭不斷、戰火紛飛的歐洲中世紀,成為曆史舞上種種傳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們往往忽略了騎士及其製度的黑暗麵。”
“從契約者起源地軍事角度而論,戰爭和競技是騎士的主要職能。在中世紀一名戴頭盔、著鎧甲、挎寶劍。左手操盾禦馬、右手持握長矛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及其侍從就是一個作戰單位。其在戰場上衝鋒陷陣、勢不可擋,有人形容“一個騎在馬上的法蘭克人能把巴比倫城牆衝個窟窿”。在中世紀騎士馳騁戰場不僅是其必須履行的軍事封建義務。而且也是其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因此中世紀的騎士既是軍事藝術的體現者,又是軍事戰略戰術的謀劃策動者。從一方麵而言,騎士必須每年為封主提供四十天軍事性質的服役,或隨封主征戰;從另一方麵而論,更多的是騎士為保護或捍衛自己的權利與榮譽、抑或是宗教紛爭、路見不平以及種種糾紛等等進行戰鬥。因為在中世紀封建割據的政治狀態下,通過封建的私法私戰來解決矛盾,似乎已是一種社會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劍縱橫、打仗私鬥對騎士來說既是一種職業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種獲得榮譽財富的途徑。因此,在歐洲中世紀的武裝騎士不僅是軍隊戰鬥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護者。
歐洲中世紀是“城堡時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個地區的封建軍事、政治、經濟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領主製形成的基礎,而城堡的捍衛者則是騎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騎士的大本營。如溫莎城堡,十四世紀時英王愛德華三世將其作為騎士團的中心。城堡的興起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正如湯普遜指出:“城堡的興起和它們的遍布歐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質方麵,產生了一個深刻的變革。它們開始了一個新時代,一個軍事占優勢的時代。就是封建時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紀,即在封建製度已自覺有力並發展成為一個鞏固的政體之前,生活對社會上的一切階級來說,是又困難又粗野的。隻在封建製度成了一個有秩序的製度的時候——至少達到象人類政府在任何時代所可辦到的合理管理製度——城堡裏的生活才變為文雅又舒適了。
到那個時候。軍事建築也已進步到這樣的程度:城堡不複僅僅是木頭防舍而變為寬敞甚至雄壯的石頭建築了。”歐洲早期的城堡還都是一些具有防禦性能的堅固設施,更確切地說是莊園式的設施,十世紀以後開始發展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紀的戰爭常常就是在爭奪城堡。因此十一世紀起城堡多修築在山上以增強防禦能力。有一個曆史問題值得注意,就是現今保存下來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紀晚期的。而且多在十九世紀進行了改建,並非當年騎士城堡的風貌了。在當時盡管也有許多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數騎士城堡的長度不足四十米。例如一二九三年在位於普魯士施瓦本的布爾克高城堡裏,隻有五個堡民、八個守衛、兩個守門人和一個守鍾樓的人。中世紀的戰爭多圍繞爭奪城堡而進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軍事目標。對城堡的“圍攻戰爭繼續在軍事活動中占據著絕對的統治地位,而發生在戰場上的大型戰役則相對較少。”
戰敗的軍隊可暫避於城堡城牆之內,最後的陣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衛工事由護城河、圍牆、塔樓、幕牆等組成。城堡中儲存的糧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六十人的守軍足以抵抗十倍於自己的敵軍,往往被給養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圍困者。因此城堡在騎士的捍衛下常常是易守難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經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動進攻塔樓和石弩炮(拋石機)等機械裝置,以及挖坑道後燃燒油和木致頂部土石建築倒塌等方法。如一二一五年英國約翰王對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騎士與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來四十頭最肥的豬,用豬油與木頭在坑道中猛燒,使城堡高樓圍牆大段倒塌而攻破之。一二四四年阿爾比派主教圍攻蒙特塞格城堡時用拋石機日夜不停地向城牆同一點發射重達四十公斤的投擲物,最後終於擊破一個豁口。城堡攻防戰經常是十分慘烈的,因為其往往是決定一個地區性戰役勝負的關鍵。英法百年戰爭(一三三七年-一四五三年)、英國紅白玫瑰戰爭(一四五五年-一四八五年)就是騎士與城堡攻防戰的經典演繹。其不僅在軍事史上記錄了一係列的攻防戰術戰例,而且也在曆史上留下許多英勇悲壯、可歌可泣的騎士戰鬥故事。
中世紀歐洲騎士是軍隊的核心、是戰場的主人。因此他們的武器裝備以及道德準則往往也是影響戰爭的主要因素。一般騎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長矛和劍,也有一些騎士使用戰斧、鐵錘、鐵棍、狼牙錘等等。騎士的長矛在戰場上可拋出刺殺敵人。一零六六年的哈斯丁戰役。法國騎士正是用這種方式打亂了英**隊城牆似的盾牌陣容。但弓箭、弩往往被認為是下等的步兵裝備,被騎兵蔑視而不屑使用。同時,曾有一段時期教會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間的戰爭中使用這類武器。然而英國由於封建製發展,出現了招募熟練弓箭手成為職業軍人,他們打仗時常將鐵頭尖樁置於陣前阻敵騎,自己在尖樁外用可射二百五十碼之遠的大弓利箭射殺馬匹和敵人。百年戰爭期間英王愛德華三世就是利用長弓武裝的二萬雇傭軍打敗了有重裝鎧甲的法國騎士軍隊,一三六零年法王約翰也戰敗成了俘虜。在此前幾個世紀以來,戰爭藝術主要通過高傲的騎士英勇事跡來體現,然英國長弓手證明弓箭手的價值不遜於騎兵。這對騎士地位起了動搖作用。此後法**隊也開始雇傭******等地的職業弓箭手。然而騎兵在軍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認的,“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若沒有它,任何一支十五世紀的部隊都不可能在戰場上取得決定性勝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侖戰爭期間,騎兵仍是戰場上軍事機動和衝鋒陷陣的主力。
騎士的義務就是必須在他主人出征時服役,不過在封建製早期,一年裏也就四十天而已。當然,他們當時認為的戰爭,有很多其實不過是掠奪的同義詞。真正意義上的戰爭隻有在一方的領主向另外一方發下戰書。約定在何時何地作戰以後才可能發生。很多時候,指揮官的目的並不是要打敗敵人,而是盡可能的焚毀村莊,屠殺農民。削弱對方的經濟來源,而對方的領主還在他自己的城堡裏,暴跳如雷卻毫發無傷。
戰爭中。使用騎兵的最佳方案莫過於讓他們全速衝向對方的防線了。被嚇壞的農民們在狂奔的軍馬和全身鐵甲的騎兵的雙重威脅下,隻有潰敗逃命的份了。但是這種衝鋒也不是全無危險的。在不平坦的地麵乃至沼澤地帶上。這種衝鋒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條隱蔽的溝壕則可以讓騎兵完全失去作用。防禦的一方如果足夠沉著。還可以在雙方陣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樁--在這種障礙麵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馬也是不敢前進的。如果防禦方還有訓練有素的弓箭部隊的話,他們還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衝鋒而來的騎兵。不過弓箭手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時間很短,因為箭的有效殺傷距離隻有大約一百五十碼左右,而製作精良的裝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幾乎所有打擊。因此,一個有經驗的弓箭手總是瞄準敵人的坐騎開火,因為一旦騎士沒有了馬,他的全部優勢就幾乎都變成劣勢了。
騎兵衝鋒結束以後,戰鬥就演變為一係列的白刃戰了。當兩軍混戰之時,弓箭手就撤出戰場,把戰鬥留給騎士們。戰爭的勝負取決於雙方的傷亡數目,傷亡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據戰場的主動權。但是真正戰死在戰場上的騎士其實是很少的,因為有點名氣的人物都被關押起來勒索贖金了。
直到公元十三世紀,中世紀的軍隊還是幾乎全部由戰鬥人員所組成,專門負責輔助**務和後勤供給的人幾乎沒有。士兵們必須自行解決給養問題,因為部隊經常不在本國境內作戰。一般而言,部隊裏大約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裝的騎士——不過這個比例經常隨著情況的不同而有很大的變動。步兵中有一些是經過訓練的正規士兵,但是更多的則是臨時招來應付戰爭的農民。他們身穿著他們隨便找到的各種盔甲。通常是用鐵環加固過的皮甲。他們攜帶的武器和防具可謂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長劍、梭鏢、斧頭、甚至還有棍棒。騎士的裝備體現了進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說是機動性和防護力的平衡。長槍或者長矛是馬上部隊的傳統武器。並且一直到今天,它還是騎兵部隊的標誌。一個持著十英尺長。帶有鐵頭的長矛的騎士,在全速衝鋒時可以輕易的擊倒一個全副武裝的敵人,或是穿過盾牆把他的敵人刺穿。但是第一擊之後,這杆長矛也就沒什麽用處了,騎士隻能把它扔掉,換上長劍或是戰斧。戰斧即使隔著裝甲仍然有很強的殺傷力,鎖甲的鏈子經常會被砍得嵌入傷口,並且在傷口內生鏽,造成嚴重的壞疽。有些騎士攜帶的則是釘錘。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麵加了許多釘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獅心王理查在戰場上時,釘錘就是他們的徽章。
給騎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時的工作。隨著盔甲變得越來越重,設計也越來越複雜,後來的騎士已經沒辦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須坐著,讓他的扈從們幫他把褲子拉上--褲子是用鐵條加固的;然後,他還要站著讓扈從們把鎧甲的各個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帶子和搭扣拚裝起來。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貼身襯衣,通常由毛氈或是棉布縫製而成。外麵再罩上一層鎧甲--這就是早期的鎖子甲。鎖子甲的外形其實就是一件衣服,長度常常過腰,甚至還有過膝的。鎖子甲由無數的小鐵環鉚接而成,如果製作精良的話。應該是柔韌而有彈性的。盡管鎖甲的強度還算不錯,它還是無法抵擋猛力一擊。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鎖甲很容易生鏽。當時的一種除鏽方法是在一個皮口袋裏裝上浸過醋的沙子,然後把鎖甲塞進去。鎧甲被不斷地改進。越來越繁複,逐漸出現了保護頭頸的護帽。護肘,護膝。還有護脛。為了保護容易受傷的麵部,頭盔的重量不斷增加,保護的麵積也越來越大,最後把整個頭部都保護了起來,隻在眼睛麵前留下幾道狹縫。當然,要獲得這種強大的防護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在戴上頭盔之前,騎士必須把自己的頭包好,否則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腦震蕩。
十字軍是曆史上的一個新鮮事物,是第一個為了一個理想而發動的戰爭——盡管到了後來,這個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純潔和高尚。但是十字軍仍然被看作是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務,同時十字軍戰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於一個神聖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軍中成立了醫院騎士團,當時它的宗旨是救助有傷病的朝聖者。加入騎士團的誌願者必須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實於本篤派的誡條。他們的標誌是一個白色的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後,他們隻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們在耶路撒冷的會所可以容納一千名朝聖者。由於他們要負責朝聖者沿途的安全,他們的性質也就越來越變得像一個軍事組織。在以後的年代裏,醫院騎士團的總部搬遷過幾次,也因此曾更名為羅德斯騎士團和馬耳他騎士團。”
陳世博細細的再次感受了一下後,卻是陷入了莫名的思索之中,夢魘空間有關於騎士的起源與重大事件,似乎除了給騎士職業契約者起到了一個啟蒙作用外,更多的還是想要表達的是一種騎士的精神和團隊中騎士的位置與重要的作用。那麽,這樣的話,陳世博心中就有了決斷,就眼下的情況而言,無論是陳世博本身,還是整個團隊需要,陳世博選擇強化的騎士精通能力,無疑要從幾方麵都要做到考慮。首先必須要保證的就是自身的實力,隻有保護了自己,才能夠有餘力去保護夥伴。所以,陳世博所選擇的第一個能力就必須與能夠提升自身實力有關。
而第二個能力就必須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救援到夥伴,所以,第二個能力具備不具備殺傷力無關緊要,哪怕是純粹的輔助能力,也可以。除了突進,拉攏,瞬擊這幾個特點可以外,其它能力多多少少都會有著極大的弊端。這樣的弊端對於整個彼岸輪迴團隊而言,也是有著間不容發的關鍵。想到此處,陳世博的眼眸中有著若星辰般耀眼的璀璨,他終於下了最終的決定。目光是鎮定的從夢魘商城騎士分類下的各種令人眼花繚亂的技能中閃爍而過,下一刻,他的嘴角緩緩掀起了一抹誌在必得的微笑!(未完待續請搜索,小說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