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嘍囉越走越近。


    莊嚴現在不用望遠鏡,也能清清楚楚看到他們身上的每一個細節,包括那支德拉貢諾夫狙擊槍烏黑的槍管在陽光下閃爍的光芒。


    如果這倆人受過狙擊訓練,也會挑選陣地,雖然不一定挑準莊嚴和老白毛所在的這個地方,但一定也會是附近。


    大家都不是瞎子,大白天,這裏又萬裏無雲,這麽好的能見度,即便陣地偽裝再好,恐怕近距離上也會被看出端倪。


    狙擊陣地裏沉默無聲。


    無論是莊嚴還是老白毛,心裏都在無比焦灼。


    最大的“目標”尚未登場,沒想到來了一大幫嘍囉,居然懂布置狙擊位置。


    幹掉這倆小嘍囉倒不是什麽難事,難就難在,如果幹掉他們,驚動了山穀裏的其他敵人,事情就大大不妙。


    這樣,整個行動的努力都會付諸東流。


    沙沙沙——


    莊嚴聽見了隱約從風中傳來的腳步聲。


    那是軍靴踩在砂礫上的聲音。


    兩個嘍囉中的一個嘰裏咕嚕用莊嚴聽不懂的語言在咒罵著,似乎埋怨這裏的路太難走了。


    一道閃光劃過莊嚴的腦海。


    一個大膽的想法出現在眼前。


    “我有一個……”


    “我有一個……”


    老白毛和莊嚴幾乎同時轉向對方。


    又時候,心有靈犀這事可不光在男女之間,配合默契的戰友之間可以了。


    倆人忽然都笑了。


    莊嚴慢慢地抽出一支手槍。


    老白毛也同樣抽出手槍。


    這不是普通手槍,這是備用的67式微聲手槍。


    所以說,出任務別怕東西帶得多,能帶多少帶多少,隻要不過你的負重能力就要帶。


    別嫌棄麻煩。


    當年摩加迪休事件種的不少遊騎兵,等進了城,和當地民兵交了火,這才開始後悔自己不該連防彈插板都沒放進防彈衣裏。


    這一次,老白毛和莊嚴都帶了67式微聲手槍。


    倆人像蜥蜴一樣,什麽都沒帶,隻帶了微聲手槍,慢慢後退,倒退出了掩體。


    然後慢慢朝後移動,貓著腰躲到了平時解手的那塊大石頭後麵。


    “你左,還是右?”老白毛問。


    “左。”莊嚴想都不想。


    因為選什麽都一樣。


    “等我的命令。”老白毛說完,繞到石頭另一側,倆人一人一側,躲在石頭後麵,隻露出一隻眼睛。


    兩個嘍囉上到了莊嚴他們所在的位置——這裏僅僅是半山上的一個坡而已。


    似乎也覺得這裏的風景挺美,倆個嘍囉心情倒是挺輕鬆,頓時開始有說有笑起來。


    他們沒有了剛來時候的那種警惕性,畢竟在山穀裏待了一整個白天,他們確信這裏除了自己之外,不會有其他人。


    何況,這條古老的通路早已經無人通行,不是非常熟悉這裏的人根本不知道能從這裏繞過來。


    舒舒服服地伸完了懶腰,其中一個嘍囉忽然“咦”了一聲,推了一把自己旁邊的同夥,朝狙擊陣地的所在點指了指。


    目前,他們距離狙擊陣地隻有二十米不到。


    雖然經過了細致的偽裝,但是這裏的山完全光禿禿,什麽植被都沒有,除了砂礫就是泥土,要麽就是山頂的雪。


    距離太近,多多少少能看出有些不對。


    地麵,似乎有些微微凹陷……


    他一手握著阿卡衝鋒槍,和同伴一起朝狙擊陣地的位置走去。


    走到了陣地麵前,拿著衝鋒槍的那名嘍囉先上前,伸出腳,在地麵上刷了幾把。


    突然,一個折角出現在砂礫中。


    “咦?”


    倆人似乎覺得麵前的凍土之下似乎有些東西。


    剛想蹲下查看,突然聽見不遠處傳來“嗒塔”的響聲。


    67式微聲手槍的子彈從拿著德拉貢諾夫狙擊槍的那名嘍囉的右邊太陽穴穿了進去。


    他幾乎沒有任何哼聲的機會,一頭栽倒在地。


    另一名嘍囉反應過來,驚恐地轉過身。


    剛轉過來,一顆子彈直接射入他的眉心。


    67式手槍的威力不大,有效射程隻有3o米,所以彈頭穿進了腦殼裏,並沒有穿透後腦蓋骨,而是停留在裏頭。


    不過這樣更糟糕。


    這名拿著阿卡衝鋒槍的倒黴蛋整個大腦都被在腦殼裏翻滾的彈頭攪得稀巴爛。


    倒在地上,他居然一時間沒有死去,還在地上抽搐。


    兩道人影從大石頭後麵閃出,像獵豹一樣貓著腰躥上來。


    老白毛到了兩個嘍囉申身邊,手一伸,抬起槍補了一顆子彈,然後又朝拿著德拉貢諾夫的那家夥補了一槍。


    嗒——


    嗒——


    那名拿著阿卡衝鋒槍,還在地上抽搐的嘍囉腦袋上又多了個彈孔。


    倒黴蛋唿出最後一口氣,身體像失去了支撐的扯線木偶,癱軟下去。


    “記住!要補槍!”老白毛警告莊嚴:“被給敵人任何生存的機會!”


    其實,67式微聲手槍威力雖然不大,可消聲效果絕對一流。


    這也是老白毛和莊嚴倆人為什麽都選擇射擊頭部的原因。


    先,是因為距離隻有二十米,有足夠的把握。


    其次,是因為這支微聲手槍的射擊威力真的一般化,彈頭侵徹力不足,沒人知道這倆個家夥身上有沒有穿著防彈背心。


    一旦穿了,射擊身體而不能將其第一時間殺死,勢必會被他扣動扳機還擊,引來一堆同夥。


    那樣,整個任務就算是搞砸了。


    一人一個,莊嚴和老白磨啊抓住屍體的腳,將他們拖到大石頭後麵。


    “搜集情報。”老白毛二話不說,開始麻利地對屍體進行搜身,扣帶、彈帶,反正能藏東西的地方,包括鞋底都沒放過。


    倆人用最快的度搜遍了嘍囉的全身,將口袋裏的零碎全部裝進了自己戰術背心後的附件包裏去。


    然後,倆人對視一笑,剝皮似的將倆個倒黴的嘍囉身的袍子脫掉,然後罩在自己身上,然後藏好手槍,撿起倆個嘍囉的槍,蒙住臉,搖身一變。


    現在,兩個特種部隊狙擊手已經成了“匪徒”。


    唯一讓莊嚴不爽的是,這蒙臉的方巾有一股兒濃烈的味兒。


    好像是一種香料參雜了其他臭味,反正聽刺鼻的。


    還有就是,他剛穿好的時候,在圍巾的上麵看到一小坨腦漿,這讓他覺得有些不舒服,趕緊用手指彈掉。


    “試試我們的偽裝如何?”


    老白毛指指山坡邊緣。


    他的意思很明顯了,走到哪裏,給下麵的同夥看看自己。


    這樣……


    莊嚴覺得太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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