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吹燈會”的事,莊嚴沒跟任何人提起過。


    那是屬於一群爺們的隱私。


    當兵的也有眼淚,當兵的也有傷心的時候,當兵的也不是真的鐵打的,誰沒個七情六欲,誰沒點親情愛情和友情?


    莊嚴知道,這種“吹燈”的事情在掃雷隊裏不是第一樁,肯定也不會是最後一樁。


    那就讓這些掃雷的爺們保留一點點自己的小秘密,讓他們有個發泄的地方,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哭過了,也就過去了,第二天可以輕裝上陣,不至於在雷場上分神。


    兩個禮拜的探雷基本訓練之後,進入了實拆的階段。


    這天晚上,韓自詡和掃雷一隊的隊長孫澤文宣布,明天“獵人”分隊可以跟隨一排去12號雷場,先看看,如果有合適的機會,可以讓他們嚐試一下親自上陣排雷。


    消息一經宣布,那天晚上不少人都睡不著了。


    上雷場。


    這就是所有獵人分隊隊員期盼的,但是畢竟是性命攸關的事,難免也有緊張。


    特種兵,特就特在必須比普通的士兵懂得更多,學得更精。


    莊嚴覺得自己如果不能親自拆下一枚真地雷,還真不敢跟人吹自己就是什麽鬼特種兵。


    年輕人總有英雄情結,莊嚴也不例外。


    他崇敬掃雷隊的那些老兵們,那些在雷場裏,在死神身邊穿梭而過,安然歸來的英雄們。


    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


    莊嚴對進入死亡雷場排雷的理解就是這樣,牛逼地進去,然後全身而退,牛逼地出來。


    作為一個特種兵,一個真爺們(至少莊嚴自己是這麽認為的),不經曆過一點玩命的事,怎麽敢挺起胸脯掛上閃電利劍的臂章?


    不配!


    第二天一大早,莊嚴沒等起床號吹響,早已經穿戴整齊,而且洗漱完畢,站在營地裏靜靜地等。


    山裏的風從莊嚴的耳邊吹過。


    莊嚴覺得今天自己的感官變得比往常敏銳不少,他能聽到風掠過樹梢發出聲音裏的每一絲變化。


    這令他十分高興。


    感官變得敏銳,這可以避免更多的危險,尤其在雷場。


    其實莊嚴不明白的是,之所以變得敏銳,是因為他處於一種緊張和亢奮交織的狀態下。


    亢奮就會刺激人的感官,讓它們變得更靈敏。


    “喲!”羅興起床走出帳篷,一眼就看到了莊嚴,說:“你小子今天那麽早?”


    “班長早啊!”莊嚴說:“睡不著了,今天要上雷場。”


    羅興拿著口缸牙刷,肩膀上搭著毛巾,從炊事班裏打了點水,擠上牙膏,蹲在路邊開始刷牙。


    一邊刷,一邊說:“12號雷場是新雷場,不過難度不算大,地勢相對平坦,你們是新丁,還是不要去太複雜的地形上掃雷,12號雷場適合你們。”


    莊嚴說:“那就是說,沒什麽挑戰性的?”


    羅興吐掉口裏的牙膏水,抬頭看了一眼莊嚴道:“說是難度相對低,但是對於排雷工兵來說,每一顆雷都必須用最謹慎的態度去對待,別掉以輕心,記住,如果掉以輕心,那會讓你丟命的!”


    莊嚴點頭道:“我明白,老大。”


    “嗯,孺子可教!”羅興經常用這句口頭禪表示他對訓練的滿意程度,這已經是最高的誇獎了。


    “你是分在我們一班,到了那裏,跟好我,記住,就算走路,也要踩著我的腳印走,我沒踩過的地方,你就別踩!”


    莊嚴心想,羅興這人雖然說話粗粗魯魯,但是要說人是真沒話說。


    從這句簡單的話裏就能聽出來,我上,你們跟著。


    危險都留給了自己。


    難怪他手下的一班的兵都喜歡叫他老大,果然是有大哥的風範。


    很快,整個營地都熱鬧起來了。


    由於是第一次上雷場,所以韓自詡也放不下心,早餐過後還沒登車,先是把人集合起來,好好訓了一番話。


    其實說來說去,就是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亂走,不添亂,老老實實,別在雷場裏擺特種兵的臭架子。


    八點二十分,車來了。


    12號雷場距離營區有21公裏距離,去那裏之後,中午就地吃飯,不迴來,到晚上四點半再收隊。


    早收隊的原因是因為排雷是細致活兒,盡量要在光線充足的時候進行。


    不光是光線,還有人在光線昏暗的時候進行細致作業也不適合,因為精神上容易產生倦怠。


    明亮的光線會讓人更容易集中精神,對於排雷很有好處。


    搬了器材上了車,已經是八點四十分了。


    車隊浩浩蕩蕩朝著西南方向開,一路上都是熟悉的“洋土路”,在黃塵滾滾中,莊嚴幹脆將脖子上的野戰圍巾拉起來,罩住自己的臉。


    九點半,車隊達到指定位置。


    下車,卸下器材。


    莊嚴朝周圍一看,沒看到什麽雷場,隻看到臉麵的群山。


    “雷場在哪?”


    他問羅興。


    羅興指指自己的左側,說:“在那裏,距離我們兩百米。”


    莊嚴本來想過去看看,卻又想到了韓自詡強調的雷場紀律——不要亂跑!跟著掃雷隊的兵一起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這裏說不準哪裏就有雷,自己還是小心為上。


    “班長,能帶我去邊上看看嗎?”他問。


    羅興說:“好啊,帶你去看看,莊嚴,你以前沒見過雷場吧?”


    說著,領頭就走。


    莊嚴跟在羅興身後,走了百多米。


    最後,羅興停下,指著前麵說:“看到沒有,12號雷場。”


    莊嚴順著他指向的方向望去。


    之間不遠處有一排鐵絲圍欄,鐵絲圍欄延續著,將山腳的一片雜草叢生的地方為了起來。


    一個巨大的白色警示牌上,吐著黑色的骷髏頭,上麵有中文,寫著——雷區!危險!嚴禁進入!下麵還有某地方掃雷辦的落款。


    “這就是12號雷場,它的麵積並不大,但是卡著一條以前通往邊境的交通要道。從今天開始,我們要排掉它,大約一個禮拜時間必須完成,然後移交給地方政府。”


    他的手一指,指著遠處一片石頭水泥矮牆道:“看到那邊沒有?這就是封圍?”


    “什麽是封圍?”莊嚴問。


    “就是暫時不列在排雷名單上的雷場,所以將它圍起來,禁止人進入,也防止牲口進入踩雷,等掃完重要部位的雷場後,往後會輪上它們。”


    莊嚴朝著封圍的水泥牆望去,也有像12號雷區一樣的警示標牌,上麵的骷髏是紅色的,給人一種猙獰的感覺,好像盯著自己獰笑。


    空氣中,飄蕩著一股死亡的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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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底三更已經完成。時間不早了,書友五角星要到了,我去和他吃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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