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心挖肝一樣的表白,開口的時候萬分艱難,說出來後隻得片刻的暢快,接著就是莫名的尷尬。


    兩人四目相對,一時都沉默下來。


    聶紹琛先偏開了目光,心頭越動容,嘴上就越淡然。他隻說:“我知道了。”隨著就生硬無比地換了話題,“餓不餓?出去吃東西?”


    強勢慣了的男人,一旦遇上女人的主動,反而有種孩子似的不知所措。


    孟引璋暗笑,輕聲答應:“好。”


    早餐就在酒店裏將就了一下,午飯聶紹琛說要帶她去吃好的。


    當初他還在追她的時候,兩人約會的主題就總定格在一個“吃”字上。聶紹琛平時應酬多,或請客或被人請,見多識廣,總是能找到些奇奇怪怪的餐廳。


    這些餐廳不掛牌不搶眼,甚至總是鬧中取靜,藏在人流稀少的地方,仿佛酒香不怕巷子深,帶著兩分深閨小姐似的矜持和驕傲,專等著那些饕餮客們自己送上門來。


    這次要帶她去的是家杭幫菜館,倒是有名字,叫什麽“七年”。


    孟引璋聽了就好奇,一邊換衣服一邊問:“怎麽叫這個?裏麵東西好吃麽?”


    聶紹琛也立在穿衣鏡前正衣領,黑毛衫配黑大衣,別有一種硬朗深沉。收拾好自己,他就踱到她身後,看她正撩著背後的長發係絲巾,伸手幫她把頭發撈著。清新的發香讓他忍不住低頭嗅了嗅,才在她身邊呢喃說:“東西當然好吃,黃魚年糕做得一絕,龍井蝦仁也正宗,都是你愛吃的。現在是冬天,還有暖胃的桂花甜湯。我選的餐廳,什麽時候讓你失望過?”


    “也是。”孟引璋係好了絲巾轉過來,和他麵對麵地說話,“那餐廳為什麽叫‘七年’?”


    聶紹琛挑了挑眉,“今年應該叫‘八年’了。”


    “嗯?”


    “那餐廳的老板和他的愛人失散了,兩個人最後旅行的地方就是帝都,所以這老板開了餐廳,在那裏等著愛人迴來。去年我去吃過一次飯,當時是他們分開的第七個年頭,所以叫‘七年’。這麽算起來,今年已經是第八年了。”


    紅塵俗世中,絕大多數的人隻把愛情當做生活的調味品,有當然好,沒有的人,也都按部就班成家立業,一輩子將就下去。


    可偏偏就有人,把愛情當信仰,以一種殉道的方式偏執地堅持著初衷。


    “八年啊……那老板是個什麽樣的人?”


    “去了你就看到了。”


    “真癡情。”


    孟引璋一時有些唏噓,聶紹琛拍了拍她後腦,攬住她的肩膀向外走,“別發感慨了,也許今年他們已經在一起了呢。快走吧,等會兒趕上下班高峰,要堵車的。”


    ——


    他們緊趕慢趕,終於還是趕上了下班高峰。


    一出酒店大門,就看到街上紋絲不動的車隊。一輛一輛如同小小的甲殼蟲,趴在帝都濃重的霧霾暗影裏。


    孟引璋提議坐地鐵,聶紹琛掃了一眼凝滯的車流,雖然微蹙著眉頭,但也唯有勉強同意。


    他們都沒有乘車卡,進了地鐵站,需要手動購票。


    兩台售票機前都排著長龍,熙熙攘攘人來人往,對於孟引璋是再熟悉不過的畫麵,對於聶紹琛卻幾乎是陌生的。所以兩人一進站,她馬上拿出零錢過去排隊,而他兩手插著口袋,理所當然地立在一旁等人。


    排隊買票的人中,也有夫妻和情侶,但是放眼看看,哪一對不是男人立在那裏等著,女孩子甜蜜偎依在一旁?


    孟引璋掃了一眼袖手旁觀的聶紹琛,不滿地喊他:“喂,不該是你買票麽?”


    他涼涼地看她一眼,理直氣壯地說:“我不會。”


    她不由質問:“剛才你不是說坐過地鐵?”


    聶紹琛點點頭,“霖州地鐵一號線通車的時候,我是剪彩嘉賓,坐過一趟無人的免費車。哦,紀念票我還留著的,你要是不信,以後我找出來給你看。”


    “……”


    孟引璋無語,“你那也叫坐過?”


    “怎麽不叫?”


    “你趕過早高峰麽?你趕過晚高峰麽?你知道沙丁魚罐頭一樣擠在一起,不用扶手都能人擠人屹立不倒,滿車廂都是煎餅味兒、包子味兒、豆漿味兒的感覺麽?”孟引璋抱怨起來沒完沒了,最後鄙夷地歎了口氣,“你呀,根本不知人間疾苦。”


    聶紹琛微微勾起唇角,笑得有些幸災樂禍,“我有什麽必要去知道這些?”


    “……”


    孟引璋被他堵得沒話,悻悻地閉上嘴。


    的確,聶紹琛沒理由自討苦吃,去體驗地鐵上的早晚高峰。他偶爾坐一次地鐵,不過圖新鮮,為了陪她開心,而平時人家開的可是賓利和法拉利。


    賓利和地鐵的差距太遠,孟引璋曾經深信,這樣的距離是不可彌合的。可現在,看聶紹琛安之若素立在地鐵站來往不息的人流裏,用最自然不過的姿態等著她買票上車,她突然覺得,那點差距也不算什麽。


    兩人鬥著嘴,不知不覺就走到了隊伍盡頭。


    孟引璋買到兩張地鐵磁卡,立刻遞了一張給聶紹琛。看他一臉茫然地把卡捏在手裏,翻來覆去地研究,她不由好笑,在入口處向他演示:“喏,是這樣用的。在這個孔裏□□去,走的時候別忘了再拿出來。”


    聶紹琛微垂著頭,有點赧然似的,低低“哦”了一聲。


    剛好有一對父子也要進站上車,爸爸也正教四五歲的小男孩用車票,指著聶紹琛就說:“寶貝兒,看那個阿姨怎麽教叔叔的,你也要那樣做,學會了嗎?”


    小男孩漆黑一雙大眼睛盯著聶紹琛,目光定了兩秒鍾,才點頭嫩生生地說:“知道了。”


    聶紹琛的頭垂得更低了。


    小男孩的爸爸不放心,把磁卡交給他,又叮囑一遍:“待會兒緊跟在爸爸身後,千萬別走丟了,知道嗎?”


    小男孩又點頭,“知道了。”


    爸爸滿臉慈愛,大手揉著兒子的發頂,溫聲誇獎:“真乖。”


    聶紹琛立在那父子的旁邊,身形比小男孩的爸爸還要高上半個頭,卻和那小孩是一樣的待遇。他低頭看了眼手上的磁卡,剛自嘲地一勾唇角,孟引璋就笑嘻嘻湊過來,學著那爸爸的口氣逗他:“待會兒緊跟在我身後,千萬別走丟了,知道嗎?”


    聶紹琛沉下臉,“胡鬧。”


    孟引璋笑得更開心,踮起腳尖抬高了手臂,也揉著他的頭發說:“真乖。”


    聶紹琛好氣又好笑,心虛地望一眼四周,見沒人圍觀,這才扯下她的手臂來,惡狠狠地罵:“真是反了你!”


    孟引璋就這樣忍著笑,帶孩子一樣帶著聶紹琛上了地鐵。


    正是中午下班的小高峰,沒有早晚高峰期擠得那麽誇張,但是也絕對沒有機會再找到座位,能尋一個有扶手的地方,累了可以靠一靠就不錯。


    聶紹琛上車就站在了中央,單手握住扶杆,一襲黑衣,襯得他身形高大挺拔,好像比車上的扶杆立得還要筆直。孟引璋自然而然地朝他靠過去,依偎在他身旁站穩了,而他的手臂也仿佛有意誌一般,更自然地環住了她的腰,輕輕一帶就把她護在了懷裏。


    都不再是少男少女的年紀,卻是第一次這樣在大庭廣眾之下“秀恩愛”。他們那連體嬰一樣的姿勢,孟引璋想想也知道旁邊的人們會怎麽看他們。可就在這略帶鄙夷的目光裏,她卻感到一種莫名的暢快和得意。


    很幼稚,也很甜蜜。


    ——


    那間餐廳不算難找,下了地鐵,拐進一條仿古街,正數第三家就是。


    大門口是青磚的小牌樓,木門上頭掛著銅吊鎖,還有一點斑駁的綠色鏽跡。這裏也是沒有招牌的,隻在門側掛了一塊小木牌,孟引璋翻過來一看,上麵寫的不是“七年”也不是“八年”,而是一個英文單詞:


    forever。


    孟引璋好奇,不由迴頭去看聶紹琛。他也捏起那木牌看了看,旋即嘴角掛了笑,溫聲說:“看來是等到了。”


    他果然沒有猜錯。


    他們一進門,迎出來的是一男一女,都是中等身材,略略泛黃的皮膚,平淡的五官,混進人群裏幾秒鍾就能消失的模樣。可他們眼睛裏那種篤定的、執著的神采,讓人覺得無比耀眼。


    這世上,最樸素的身體裏,往往寄居著最華麗的靈魂。


    聶紹琛主動和老板握手,目光向老板娘身上略略一掃,含笑說:“終於等到了?”


    老板憨笑著點點頭,也看一眼孟引璋,笑得露出一口白牙,“你也是啊。”


    看來,他們曾分享過彼此的故事。


    兩個男人相視而笑,孟引璋看在眼裏,隻覺得莫名溫暖,心裏生出一種願景,惟願所有關於等待的故事,都能有這樣完滿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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