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搬到一起才不過一個晚上,可是大大小小的戰爭已經發生過好幾次,隨便說上幾句話就能劈裏啪啦冒火星。聶紹琛突然想,孟引璋以前是不是需要分分鍾原諒他八百次,他們才能有那些和睦相處的日子?
草草吃完早飯,孟引璋準備出門上班,聶紹琛也穿戴整齊跟了出來。
她迴頭問:“你跟著我幹什麽?”
“誰跟著你了?”他說,“我也要工作,不然呆在家裏吃軟飯?”
她笑,“你也知道軟飯不好吃啊?”
——
從前和他在一起,孟引璋可不就是吃軟飯的麽?
雖然她一直有工作,但是一個剛畢業的學生,薪水也就三千出頭。而聶紹琛家裏用著中央空調,一個月電費就要五千多,更別提別墅區高昂的物業費,家裏還雇傭著一個管家、兩個菲傭……就算賣了孟引璋,她也不夠錢和他aa製生活。
於是隻能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
老話說“吃人嘴短拿人手軟”,可真是半點不錯,哪怕那個人是自己的丈夫,孟引璋也沒辦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給的一切。
更何況,很多時候,那些也不是真正給她的。
家裏萬事都是聶紹琛出錢,自然都是他說了算。他是在美國留過學的,所以養了一身的洋人做派,早餐從來都是牛奶麵包加火腿。而孟引璋喜歡油條豆漿或者是稀粥包子。
剛住進家裏的時候,跟著他開了幾天洋葷,倒是覺得新鮮,但是不久又開始想念從小到大習慣了的味道。孟引璋幾次要求管家,換換口味做點中式早餐,但管家都是一臉為難地說:“可是我怕聶先生不喜歡呀。”
孟引璋雖然無奈,但也不好為了這個去向聶紹琛特意提起,隻怕他會誤會,覺得她是在告管家的黑狀。更怕他太疼她,為這個惱了管家,對人家有什麽不滿。
她這樣忍了小半年,可類似的事情仍舊繼續發生著。
有次她和聶紹琛正坐在客廳裏看電視,管家過來問:“今晚有人送了三斤多的鬆江大鱸魚過來,是要清蒸還是紅燒?”
孟引璋說:“清蒸吧?”
聶紹琛幾乎和她同時出口:“紅燒好了。”
他們看電視看得入神,都沒在意這個,說完就忘記了。
等到晚上吃飯,那條鱸魚已經做好了擺上桌,果然就是紅燒的。
野生的鬆江鱸魚,一斤就要三千多,是尋常人家難得一嚐的美味。那肉質鮮美彈牙,聶紹琛吃得津津有味,可孟引璋吃進嘴裏卻是味同嚼蠟。
因為這根本不是給她做的。
後來,她慢慢發現,在這個家裏,其實她做不得主的也不僅僅是吃的。
她想換個窗簾,可管家告訴他聶先生就喜歡遮光布;她想掛個吊飾,管家提醒她聶先生不喜歡這種亮閃閃的東西;就算她自己買件睡衣,管家看到了,也要詫然問:“聶先生喜歡白色和粉色呀,太太怎麽買了水藍色的?”
聶先生……聶先生……
這三個字被耳提麵命得多了,孟引璋都不由自主地厭惡起來。她想起小時候寄居在姥姥家的那些日子,每當她媽媽想買點什麽迴來,她姥姥就會一臉緊張地說:“哎呀,你怎麽買這個迴來?你嫂子不喜歡的呀!”
那種寄人籬下的感覺又迴來了,孟引璋越來越無法在聶紹琛的房子裏坦然處之,仿佛她還是當年那個仰人鼻息的小女孩,處處都要看人臉色。
再後來,有次不知道被什麽類似的事件刺激到了,她終於忍無可忍,發了次脾氣。
但是寄人籬下的人,就連發脾氣都不是理直氣壯的。
當天早上,她早早起床跑進廚房裏,自己動手做了想吃的早餐。她一個人氣鼓鼓地坐在餐桌上吃完了,聶紹琛才起床出來,看到她就皺眉問:“你這是幹什麽?”
“吃飯呀,怎麽了?”
“管家說你生氣了,怕是嫌她的手藝不好,自己做來吃。”聶紹琛不滿地說,“你對她有什麽意見可以直說,這麽發小脾氣也太小家子氣了。”
她本就是一腔怒怨,現在一聽“小家子氣”這幾個字,立刻把筷子一摔,蹭的一下子站起來說:“我小門小戶地出來我就是小家子氣怎麽了?我不好我知道,可是我也沒求著你娶我!你嫌我小家子氣,那我們離婚好了!”
一聽“離婚”兩個字,聶紹琛也瞪大了眼,“你發什麽神經?多大點事情你要離婚?”
“我就是要離婚!這不是我家,我不想呆在這兒!”
“這怎麽就不是你家了?難道我對你還不夠好?”
他對她不是不好,隻是……孟引璋腦子裏亂成一團,難言的委屈梗在嗓子裏說不出來,生生憋得她喉管都發痛。
看她不說話,聶紹琛更怒了,臉色都憋成了鐵青,一腳踹得餐桌晃了幾晃。她擺在桌邊的一杯豆漿被震落在了地上,乳白的漿液流的滿地都是,看上去分外狼狽。孟引璋想,這房子裏容不下一杯不合時宜的豆漿,也容不下一個不合時宜的她。
聶紹琛當然把這裏當成他的家,可是孟引璋沒辦法。
因為他們對“家”的定義根本就不一樣。
對於聶紹琛來說,他日日浸淫在商場上,身邊都是爾虞我詐的算計和利用,他看似強大可是心裏孤獨,最需要一個能讓他放心的人。孟引璋心思單純率真,他信任她,疼愛她,所以在他心目中,有她的地方就是家。
可是孟引璋不同。
她是被童年的寄居生活烙下了太重的陰影,她受夠了唯唯諾諾看人臉色的日子,她想要的家,是一個可以自己做得了主的地方。
但聶紹琛的房子……顯然不是。
孟引璋轉身要走,聶紹琛看見她的背影就發慌,一個箭步衝上來,在她打開大門之前狠狠把她壓在了門板上。
他的力氣那麽大,她的肩胛骨都被門板撞得生疼。身體的劇烈糾纏也是釋放情緒的最好方法,在和聶紹琛推搡幾次無果之後,她終於借著身體上的痛意哭出聲來。她已經不記得自己說了什麽,好像隻是斷斷續續提到了什麽包子、豆漿、清蒸鱸魚……
這麽些亂七八糟的意象,也難為聶紹琛還能拚湊出她的中心意思。她沒說出口的話他懂了,等她哭完了,他拍著她的後背說:“好了好了,是我疏忽了。以後家裏的事都聽你的,這樣還不行?”
從那以後,家裏的事果然都是孟引璋做主了。
但是她絲毫也感覺不到做女主人的快樂。
如果權力不是自己靠著本事爭取來的,而是別人恩賜的,那麽也就隨時都能被收迴去。而她想要的那些,必須用自己的手腳去拚。
那時候她沒有經濟能力。或者說,身為畢婚族,她一離開校園就被聶紹琛拐到別墅裏嬌養起來,她沒能得到證明自己經濟能力的機會。
就因為如此,她活得半點底氣都沒有。哪怕是聶紹琛後來事事順著她,她也無法快樂,隻覺得自己簡直不要臉。
她明明是靠人家花錢養著,卻還要人家處處遷就著她,實在是矯情得讓她自己都發指。那種自我厭棄的感覺,比寄人籬下還糟糕。
——
離婚以後的三年裏,孟引璋一步一個腳印,現在終於也掙出了一棟雖然很小但足以安身的房子,買來了一輛雖然性能欠佳但尚可代步的車子。
當然,她還是沒能力在經濟條件上和聶紹琛比較,但至少她知道,自己完全有養活自己的能力,所以如今在他麵前,才能有這樣足的底氣。
孟引璋想,如果是現在的她遇到當年的情況,肯定不會再介意什麽了。
當一個人自己足夠硬氣的時候,不管吃誰的飯都不會覺得是軟飯;當一個人足夠自信的時候,無論住誰的房子也不會覺得是寄居。
就好像現在,聶紹琛住在她這裏能泰然處之,就是因為他足夠強大足夠自信。
聶紹琛聽她說起“吃軟飯”的事,也想到了當初的零碎片段。他搖頭問:“你這是還在記恨當初那個管家?她早被我辭了。”
“沒有的事!我從來也沒記恨過管家!你幹嘛辭退人家?”
聶紹琛笑,“你還真信啊?是管家自己不做了,人家攢足了錢,已經移民去加拿大了。”
孟引璋斜他一眼,“還說你從來不騙我!”她長長籲出一口氣,又感歎地說,“現在想起來,我當初也是挺作的,你怎麽受得了啊?”
聶紹琛撇撇嘴,像個委屈的小孩子,“誰讓我離不開你,受不了也得受啊!”
她又歎氣,“哎,我那時候也是太年輕了,實在不懂事。”
“嗬,你也有錯的時候?”
“怎麽沒有?”孟引璋哼了一聲,“我做錯了事,從來都會認的好不好?”
“那認了你肯改麽?”
這男人得寸進尺的尿性恐怕是這輩子都難改了,孟引璋卻是個知錯能改的好少女,她字字咬著重音說:“改!當然改!”
聶紹琛沒再說話,隻望著她微微含笑。
他們一起走出樓梯口,告別身後的仄逼晦暗,迎向朝陽升起的方向。金色的晨光暈染了孟引璋的半邊臉龐,讓她整個人看上去神采奕奕,仿佛要和朝陽爭輝似的。
今天她穿了件藏青色的t恤,外麵套著米色小西裝,下身配著條淺藍色小腳褲,腳上是平底淺口的小皮鞋。這打扮算不上出彩,隻是中規中矩,可是顯得她知性幹練,和聶紹琛印象裏,那個兩頰略有嬰兒肥的小妮子完全不同了。
時光像個魔術師,與他邂逅過的人們不知不覺都在蛻變。
聶紹琛是,孟引璋也是。
仿佛是心有靈犀,他們忽然對視了一眼。這一刻,彼此心裏是明了的,他們看到了對方的改變,都開始對未來……充滿希望。
草草吃完早飯,孟引璋準備出門上班,聶紹琛也穿戴整齊跟了出來。
她迴頭問:“你跟著我幹什麽?”
“誰跟著你了?”他說,“我也要工作,不然呆在家裏吃軟飯?”
她笑,“你也知道軟飯不好吃啊?”
——
從前和他在一起,孟引璋可不就是吃軟飯的麽?
雖然她一直有工作,但是一個剛畢業的學生,薪水也就三千出頭。而聶紹琛家裏用著中央空調,一個月電費就要五千多,更別提別墅區高昂的物業費,家裏還雇傭著一個管家、兩個菲傭……就算賣了孟引璋,她也不夠錢和他aa製生活。
於是隻能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
老話說“吃人嘴短拿人手軟”,可真是半點不錯,哪怕那個人是自己的丈夫,孟引璋也沒辦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給的一切。
更何況,很多時候,那些也不是真正給她的。
家裏萬事都是聶紹琛出錢,自然都是他說了算。他是在美國留過學的,所以養了一身的洋人做派,早餐從來都是牛奶麵包加火腿。而孟引璋喜歡油條豆漿或者是稀粥包子。
剛住進家裏的時候,跟著他開了幾天洋葷,倒是覺得新鮮,但是不久又開始想念從小到大習慣了的味道。孟引璋幾次要求管家,換換口味做點中式早餐,但管家都是一臉為難地說:“可是我怕聶先生不喜歡呀。”
孟引璋雖然無奈,但也不好為了這個去向聶紹琛特意提起,隻怕他會誤會,覺得她是在告管家的黑狀。更怕他太疼她,為這個惱了管家,對人家有什麽不滿。
她這樣忍了小半年,可類似的事情仍舊繼續發生著。
有次她和聶紹琛正坐在客廳裏看電視,管家過來問:“今晚有人送了三斤多的鬆江大鱸魚過來,是要清蒸還是紅燒?”
孟引璋說:“清蒸吧?”
聶紹琛幾乎和她同時出口:“紅燒好了。”
他們看電視看得入神,都沒在意這個,說完就忘記了。
等到晚上吃飯,那條鱸魚已經做好了擺上桌,果然就是紅燒的。
野生的鬆江鱸魚,一斤就要三千多,是尋常人家難得一嚐的美味。那肉質鮮美彈牙,聶紹琛吃得津津有味,可孟引璋吃進嘴裏卻是味同嚼蠟。
因為這根本不是給她做的。
後來,她慢慢發現,在這個家裏,其實她做不得主的也不僅僅是吃的。
她想換個窗簾,可管家告訴他聶先生就喜歡遮光布;她想掛個吊飾,管家提醒她聶先生不喜歡這種亮閃閃的東西;就算她自己買件睡衣,管家看到了,也要詫然問:“聶先生喜歡白色和粉色呀,太太怎麽買了水藍色的?”
聶先生……聶先生……
這三個字被耳提麵命得多了,孟引璋都不由自主地厭惡起來。她想起小時候寄居在姥姥家的那些日子,每當她媽媽想買點什麽迴來,她姥姥就會一臉緊張地說:“哎呀,你怎麽買這個迴來?你嫂子不喜歡的呀!”
那種寄人籬下的感覺又迴來了,孟引璋越來越無法在聶紹琛的房子裏坦然處之,仿佛她還是當年那個仰人鼻息的小女孩,處處都要看人臉色。
再後來,有次不知道被什麽類似的事件刺激到了,她終於忍無可忍,發了次脾氣。
但是寄人籬下的人,就連發脾氣都不是理直氣壯的。
當天早上,她早早起床跑進廚房裏,自己動手做了想吃的早餐。她一個人氣鼓鼓地坐在餐桌上吃完了,聶紹琛才起床出來,看到她就皺眉問:“你這是幹什麽?”
“吃飯呀,怎麽了?”
“管家說你生氣了,怕是嫌她的手藝不好,自己做來吃。”聶紹琛不滿地說,“你對她有什麽意見可以直說,這麽發小脾氣也太小家子氣了。”
她本就是一腔怒怨,現在一聽“小家子氣”這幾個字,立刻把筷子一摔,蹭的一下子站起來說:“我小門小戶地出來我就是小家子氣怎麽了?我不好我知道,可是我也沒求著你娶我!你嫌我小家子氣,那我們離婚好了!”
一聽“離婚”兩個字,聶紹琛也瞪大了眼,“你發什麽神經?多大點事情你要離婚?”
“我就是要離婚!這不是我家,我不想呆在這兒!”
“這怎麽就不是你家了?難道我對你還不夠好?”
他對她不是不好,隻是……孟引璋腦子裏亂成一團,難言的委屈梗在嗓子裏說不出來,生生憋得她喉管都發痛。
看她不說話,聶紹琛更怒了,臉色都憋成了鐵青,一腳踹得餐桌晃了幾晃。她擺在桌邊的一杯豆漿被震落在了地上,乳白的漿液流的滿地都是,看上去分外狼狽。孟引璋想,這房子裏容不下一杯不合時宜的豆漿,也容不下一個不合時宜的她。
聶紹琛當然把這裏當成他的家,可是孟引璋沒辦法。
因為他們對“家”的定義根本就不一樣。
對於聶紹琛來說,他日日浸淫在商場上,身邊都是爾虞我詐的算計和利用,他看似強大可是心裏孤獨,最需要一個能讓他放心的人。孟引璋心思單純率真,他信任她,疼愛她,所以在他心目中,有她的地方就是家。
可是孟引璋不同。
她是被童年的寄居生活烙下了太重的陰影,她受夠了唯唯諾諾看人臉色的日子,她想要的家,是一個可以自己做得了主的地方。
但聶紹琛的房子……顯然不是。
孟引璋轉身要走,聶紹琛看見她的背影就發慌,一個箭步衝上來,在她打開大門之前狠狠把她壓在了門板上。
他的力氣那麽大,她的肩胛骨都被門板撞得生疼。身體的劇烈糾纏也是釋放情緒的最好方法,在和聶紹琛推搡幾次無果之後,她終於借著身體上的痛意哭出聲來。她已經不記得自己說了什麽,好像隻是斷斷續續提到了什麽包子、豆漿、清蒸鱸魚……
這麽些亂七八糟的意象,也難為聶紹琛還能拚湊出她的中心意思。她沒說出口的話他懂了,等她哭完了,他拍著她的後背說:“好了好了,是我疏忽了。以後家裏的事都聽你的,這樣還不行?”
從那以後,家裏的事果然都是孟引璋做主了。
但是她絲毫也感覺不到做女主人的快樂。
如果權力不是自己靠著本事爭取來的,而是別人恩賜的,那麽也就隨時都能被收迴去。而她想要的那些,必須用自己的手腳去拚。
那時候她沒有經濟能力。或者說,身為畢婚族,她一離開校園就被聶紹琛拐到別墅裏嬌養起來,她沒能得到證明自己經濟能力的機會。
就因為如此,她活得半點底氣都沒有。哪怕是聶紹琛後來事事順著她,她也無法快樂,隻覺得自己簡直不要臉。
她明明是靠人家花錢養著,卻還要人家處處遷就著她,實在是矯情得讓她自己都發指。那種自我厭棄的感覺,比寄人籬下還糟糕。
——
離婚以後的三年裏,孟引璋一步一個腳印,現在終於也掙出了一棟雖然很小但足以安身的房子,買來了一輛雖然性能欠佳但尚可代步的車子。
當然,她還是沒能力在經濟條件上和聶紹琛比較,但至少她知道,自己完全有養活自己的能力,所以如今在他麵前,才能有這樣足的底氣。
孟引璋想,如果是現在的她遇到當年的情況,肯定不會再介意什麽了。
當一個人自己足夠硬氣的時候,不管吃誰的飯都不會覺得是軟飯;當一個人足夠自信的時候,無論住誰的房子也不會覺得是寄居。
就好像現在,聶紹琛住在她這裏能泰然處之,就是因為他足夠強大足夠自信。
聶紹琛聽她說起“吃軟飯”的事,也想到了當初的零碎片段。他搖頭問:“你這是還在記恨當初那個管家?她早被我辭了。”
“沒有的事!我從來也沒記恨過管家!你幹嘛辭退人家?”
聶紹琛笑,“你還真信啊?是管家自己不做了,人家攢足了錢,已經移民去加拿大了。”
孟引璋斜他一眼,“還說你從來不騙我!”她長長籲出一口氣,又感歎地說,“現在想起來,我當初也是挺作的,你怎麽受得了啊?”
聶紹琛撇撇嘴,像個委屈的小孩子,“誰讓我離不開你,受不了也得受啊!”
她又歎氣,“哎,我那時候也是太年輕了,實在不懂事。”
“嗬,你也有錯的時候?”
“怎麽沒有?”孟引璋哼了一聲,“我做錯了事,從來都會認的好不好?”
“那認了你肯改麽?”
這男人得寸進尺的尿性恐怕是這輩子都難改了,孟引璋卻是個知錯能改的好少女,她字字咬著重音說:“改!當然改!”
聶紹琛沒再說話,隻望著她微微含笑。
他們一起走出樓梯口,告別身後的仄逼晦暗,迎向朝陽升起的方向。金色的晨光暈染了孟引璋的半邊臉龐,讓她整個人看上去神采奕奕,仿佛要和朝陽爭輝似的。
今天她穿了件藏青色的t恤,外麵套著米色小西裝,下身配著條淺藍色小腳褲,腳上是平底淺口的小皮鞋。這打扮算不上出彩,隻是中規中矩,可是顯得她知性幹練,和聶紹琛印象裏,那個兩頰略有嬰兒肥的小妮子完全不同了。
時光像個魔術師,與他邂逅過的人們不知不覺都在蛻變。
聶紹琛是,孟引璋也是。
仿佛是心有靈犀,他們忽然對視了一眼。這一刻,彼此心裏是明了的,他們看到了對方的改變,都開始對未來……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