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龍帶著他的500後宮,進入喬馬山,又開始了安逸悠閑的生活。
文子龍對於這樣的生活,實在是很享受。
這八個月來,為了擊殺張成功,他每天監視那老東西。
這實在是很不符合他的性格。
他的性格,是能吃就吃,能睡就睡,得過且過。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所以他很喜歡現在這樣的生活。
與此同時,在長安省的省會,長安城中,有一座著名的別墅小區,林隱天下。
這座別墅小區,環境優雅,安逸靜謐。
裏麵的幾十棟別墅,均價兩萬一千多每平。
住在這裏的人,都是身份地位相當之高,錢包如同懷胎九個月的孕婦肚子那樣鼓。
在其中的一棟別墅一樓的客廳之中,有四個人。
其中三人都是打扮得體,看起來有頭有臉的人物。
不過這三人卻都站在客廳中央,並沒有坐。
在他們對麵的沙發上,靠著一個五十多歲的人。
此人西裝革履,頭發如牛舔過一般光亮。
不過即使如此打扮,也無法遮掩他臉上那股兇悍霸道之氣。
他,便是整個長安省幾乎無人不知的黑老大:
趙四,學名四叔。
而他對麵所站的那三人,便是他手底下的三員虎將。
他們的學名分別是:楞娃子、二杆子、生生子。
他們的名字,在當地方言之中,都形容那種心狠手黑,天不怕地不怕,一言不合就幹架的人。
當然,這是他們二十多年前混社會時的學名。
如今以他們的地位,除了趙四以外,已經沒人敢這麽叫他們了。
趙四一邊解著領帶,鬆著領口,一邊問道:“我叫你們辦的事,咋樣了?”
生生子哈哈一笑,說道:“四叔,我這裏圓滿完成任務。”
趙四點了點頭,又看向二杆子。
二杆子人長得很瘦小,平日裏不怎麽說話。
即使趙四問話,他也隻是點了一下頭,表示已經完成。
趙四又轉頭,看向愣娃子。
楞娃子有點不敢直視趙四,迴答道:“四叔,我派東城縣的張成功弄那個宋代梅瓶,可是張成功……被吸血蝙蝠殺了。”
說完,他左臉上,一道紅色的痕跡浮現了出來。
這是他年輕時幹架,被人砍了一刀。
後來雖然沒有留下刀疤,恢複得還算不錯。
但隻要情緒一激動,無論是高興還是發怒,或是恐懼,臉上都會出現一道紅色痕跡。
趙四聞言,眉頭微微一擰,將領帶扔在麵前的茶幾上:“那個宋代梅瓶裏,有大秘密。你不知道麽?”
楞娃子額頭上的汗都下來了,卻不敢擦。
那道紅色的痕跡更顯眼了。
他迴答道:“四叔,這件事有些古怪。張成功先雇了個司機,想撞斷那個農民兒子的腿,嚇唬一下那個農民,結果失手撞死了他。然後……那個司機被吸血蝙蝠殺了……後來張成功派了他的手下板寸去,想要嚇唬嚇唬那個老農民的女兒,結果又被吸血蝙蝠殺了……”
說到這裏,他悄悄抬頭看了一眼趙四,見趙四並沒有表現出不耐煩。
他才鬆了口氣,左臉上那道痕跡也悄悄退了一點。
繼續說道:“再後來張成功手底下的光頭和金鏈子,想要動手,他們也被吸血蝙蝠殺了。到最後就連張成功,都被吸血蝙蝠殺了。所以這件事有古怪。我手底下的兄弟們現在已經傳開了,說那些吸血蝙蝠就是老農民的兒子的鬼魂變的。”
趙四拿起桌子上的一根雪茄來,不屑地冷笑一聲:“哼,你們信嗎?”
生生子哈哈一笑:“建國以後不允許鬧鬼,我才不信。”
二杆子不說話,隻搖了搖頭,表示不信。
楞娃子聞言,心中一沉。
臉上那道紅印又明顯了幾分,說道:“我……也不信。”
說完連忙上前,小心翼翼地替趙四點燃了雪茄。
趙四吸了一口,很享受地噴出一團煙霧來。
隨後看著楞娃子:“我信。”
“呃……”
那三人一時之間都沒反應過來。
楞娃子心中罵道:你信就信,可你做出一副不信的表情是什麽鬼?嚇死老子了。
趙四又吸了一口煙,吐出一個煙圈之後,說道:
“很多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張成功的事我也聽說了。這樣吧,這件事就先放一放。警察不是正在全力搜捕吸血蝙蝠嗎?等那些東西都被警察滅了,咱們這邊再動手。”
楞娃子連忙應道:“都聽四叔的。”
……
警察搜捕吸血蝙蝠,當然是毫無收獲的。
後來專家建議,擴大搜捕範圍,尤其是在山裏的崖壁、洞穴等地方,要重點留意。
十多天之後,他們的搜捕還是沒有結果。
於是所有的目光,都對準了喬馬山。
因為喬馬山是方圓一百多公裏之內,最大的一座山。
市局組織警力,省廳也派出大量警力,開赴喬馬山。
……
喬馬山上,文子龍在享受了七八天的安逸生活後,發現了一個問題。
本來自己一人在這裏生活的話,這裏的動物和鳥類足夠自己吸很長時間的血了。
但是現在有五百隻吸血蝙蝠,他們都是隻吸血不吃肉的。
對血量的需求很大。
所以僅僅八天時間,這裏的動物已經急劇減少。
文子龍也嚐試著苦口婆心地勸他們:
“現在國家不是提倡節約,拒絕鋪張浪費嘛,還有一個什麽光盤行動——當然,這個光盤不是島國女孩的那個光盤——你們就不能節約一點,每次吸血都順便把肉吃了?看到你們這種浪費,老子心痛啊,痛得一批!”
但是那些蝙蝠根本聽不懂他這麽複雜的語言。
文子龍隻能放棄了勸說。
心裏罵道:一群敗家娘們!
喬馬山雖說是方圓百公裏之內最大的山,但其實海拔也隻有四百多米高,並不算真正的大山。
山上的動物種類和數量都很少,根本不夠這群敗家娘們禍禍的。
所以文子龍隻能帶著他們,向著更大的山裏遷徙。
而遷徙的目的地,就是秦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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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是很不符合他的性格。
他的性格,是能吃就吃,能睡就睡,得過且過。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所以他很喜歡現在這樣的生活。
與此同時,在長安省的省會,長安城中,有一座著名的別墅小區,林隱天下。
這座別墅小區,環境優雅,安逸靜謐。
裏麵的幾十棟別墅,均價兩萬一千多每平。
住在這裏的人,都是身份地位相當之高,錢包如同懷胎九個月的孕婦肚子那樣鼓。
在其中的一棟別墅一樓的客廳之中,有四個人。
其中三人都是打扮得體,看起來有頭有臉的人物。
不過這三人卻都站在客廳中央,並沒有坐。
在他們對麵的沙發上,靠著一個五十多歲的人。
此人西裝革履,頭發如牛舔過一般光亮。
不過即使如此打扮,也無法遮掩他臉上那股兇悍霸道之氣。
他,便是整個長安省幾乎無人不知的黑老大:
趙四,學名四叔。
而他對麵所站的那三人,便是他手底下的三員虎將。
他們的學名分別是:楞娃子、二杆子、生生子。
他們的名字,在當地方言之中,都形容那種心狠手黑,天不怕地不怕,一言不合就幹架的人。
當然,這是他們二十多年前混社會時的學名。
如今以他們的地位,除了趙四以外,已經沒人敢這麽叫他們了。
趙四一邊解著領帶,鬆著領口,一邊問道:“我叫你們辦的事,咋樣了?”
生生子哈哈一笑,說道:“四叔,我這裏圓滿完成任務。”
趙四點了點頭,又看向二杆子。
二杆子人長得很瘦小,平日裏不怎麽說話。
即使趙四問話,他也隻是點了一下頭,表示已經完成。
趙四又轉頭,看向愣娃子。
楞娃子有點不敢直視趙四,迴答道:“四叔,我派東城縣的張成功弄那個宋代梅瓶,可是張成功……被吸血蝙蝠殺了。”
說完,他左臉上,一道紅色的痕跡浮現了出來。
這是他年輕時幹架,被人砍了一刀。
後來雖然沒有留下刀疤,恢複得還算不錯。
但隻要情緒一激動,無論是高興還是發怒,或是恐懼,臉上都會出現一道紅色痕跡。
趙四聞言,眉頭微微一擰,將領帶扔在麵前的茶幾上:“那個宋代梅瓶裏,有大秘密。你不知道麽?”
楞娃子額頭上的汗都下來了,卻不敢擦。
那道紅色的痕跡更顯眼了。
他迴答道:“四叔,這件事有些古怪。張成功先雇了個司機,想撞斷那個農民兒子的腿,嚇唬一下那個農民,結果失手撞死了他。然後……那個司機被吸血蝙蝠殺了……後來張成功派了他的手下板寸去,想要嚇唬嚇唬那個老農民的女兒,結果又被吸血蝙蝠殺了……”
說到這裏,他悄悄抬頭看了一眼趙四,見趙四並沒有表現出不耐煩。
他才鬆了口氣,左臉上那道痕跡也悄悄退了一點。
繼續說道:“再後來張成功手底下的光頭和金鏈子,想要動手,他們也被吸血蝙蝠殺了。到最後就連張成功,都被吸血蝙蝠殺了。所以這件事有古怪。我手底下的兄弟們現在已經傳開了,說那些吸血蝙蝠就是老農民的兒子的鬼魂變的。”
趙四拿起桌子上的一根雪茄來,不屑地冷笑一聲:“哼,你們信嗎?”
生生子哈哈一笑:“建國以後不允許鬧鬼,我才不信。”
二杆子不說話,隻搖了搖頭,表示不信。
楞娃子聞言,心中一沉。
臉上那道紅印又明顯了幾分,說道:“我……也不信。”
說完連忙上前,小心翼翼地替趙四點燃了雪茄。
趙四吸了一口,很享受地噴出一團煙霧來。
隨後看著楞娃子:“我信。”
“呃……”
那三人一時之間都沒反應過來。
楞娃子心中罵道:你信就信,可你做出一副不信的表情是什麽鬼?嚇死老子了。
趙四又吸了一口煙,吐出一個煙圈之後,說道:
“很多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張成功的事我也聽說了。這樣吧,這件事就先放一放。警察不是正在全力搜捕吸血蝙蝠嗎?等那些東西都被警察滅了,咱們這邊再動手。”
楞娃子連忙應道:“都聽四叔的。”
……
警察搜捕吸血蝙蝠,當然是毫無收獲的。
後來專家建議,擴大搜捕範圍,尤其是在山裏的崖壁、洞穴等地方,要重點留意。
十多天之後,他們的搜捕還是沒有結果。
於是所有的目光,都對準了喬馬山。
因為喬馬山是方圓一百多公裏之內,最大的一座山。
市局組織警力,省廳也派出大量警力,開赴喬馬山。
……
喬馬山上,文子龍在享受了七八天的安逸生活後,發現了一個問題。
本來自己一人在這裏生活的話,這裏的動物和鳥類足夠自己吸很長時間的血了。
但是現在有五百隻吸血蝙蝠,他們都是隻吸血不吃肉的。
對血量的需求很大。
所以僅僅八天時間,這裏的動物已經急劇減少。
文子龍也嚐試著苦口婆心地勸他們:
“現在國家不是提倡節約,拒絕鋪張浪費嘛,還有一個什麽光盤行動——當然,這個光盤不是島國女孩的那個光盤——你們就不能節約一點,每次吸血都順便把肉吃了?看到你們這種浪費,老子心痛啊,痛得一批!”
但是那些蝙蝠根本聽不懂他這麽複雜的語言。
文子龍隻能放棄了勸說。
心裏罵道:一群敗家娘們!
喬馬山雖說是方圓百公裏之內最大的山,但其實海拔也隻有四百多米高,並不算真正的大山。
山上的動物種類和數量都很少,根本不夠這群敗家娘們禍禍的。
所以文子龍隻能帶著他們,向著更大的山裏遷徙。
而遷徙的目的地,就是秦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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