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也因此看透了這些人,心中更冷。


    原主的母親對這些親戚掏心掏肺的好。


    每次他們來家中小住,都好吃好喝的招待,走時還要大包小裹的往迴帶東西。


    有事兒了,缺錢了,都會找母親。


    母親從未推辭。


    曾經被原主父親發現過,夫妻倆吵架摔東西。


    原主的母親私底下,依舊會悄悄的拿出自己的私房錢來幫忙。


    可母親現在有了難,這些娘家人躲的躲,避的避,跟躲瘟疫似的態度,冷了原主的心。


    以前在母親的洗腦下,原主對母親娘家人也都很是寬厚。


    從小起,看著屬於自己的東西,在沒得到自己的允許就被母親送人了,她從未開口說過什麽。


    因為她覺得遠來是客。


    因為她覺得他們對母親好,是母親的血親。


    所以她想著自己可以忍讓。


    所以她想著自己可以寬容。


    哪怕,她生病後,他們言語間對她的刻薄。


    她隻沉默的聽著他們千言萬語化作的指責——她都這樣了,就不該活著拖累人。


    隻因,他們在指責她的時候,話語都是向著母親的。


    她以為,他們是心疼母親,才會那麽對她。


    她本就是不招人待見的女孩,不是麽?


    她即便心中難受,卻也沉默了。


    加之,他們指責她的時候,母親也沒有說話。


    她知道,母親對她的感情也是複雜的。


    如果早知她是女孩,也不知,她還願不願意生下她?


    但母親卻也因為有了她之後,選擇不再生育。


    哪怕可以偷偷生下,再交納罰款蒙混過關。


    但母親沒有。


    父母因為此事也吵過架,她才得知。


    因為這一點,讓她本就複雜的心情變得更加複雜。


    也在這複雜的心緒起伏不定的時候,她看懂了那些親戚的嘴臉。


    無非利益二字。


    大概在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誰家都會有這樣的親戚。


    山溝溝裏嫁出去的姑娘,有幾個不會被洗腦的?


    誠然,像原主二姨那樣的,大概就是個異數。


    因為她在那個不注重九年義務教育的年代,在那個丫頭片子不被看中的年代,選擇了讀書。


    後來,她也憑著自己有了出息,雖然也脫離不開這一大家子的糟心事兒。


    卻是可以獨立在外,有著自己的思想。


    想到二姨,再想到自己的母親,原主很是沉默。


    母親是家中最小的丫頭片子,也沒讀過什麽書。


    上麵的哥哥姐姐們,想要怎麽給她洗腦,還不是任憑他們的心意嗎?


    母親一直在付出,傻傻的,不求迴報。


    父母都過世了,眼下也就隻有這些親人了。


    她看到他們解決難題後露出的笑容,就跟著滿足了。


    好像被需要了,能夠幫助家人解決難題了,她也跟著開心,開懷。


    原主的母親從來就沒有那種,各自成家後,人心也會隔一層的想法。


    在她的眼中,他們依舊是一個大屋裏挨餓,一個院子裏玩耍,一條小河裏抓魚摸蝦捉蛤蟆的一家子。


    可母親小時候被欺負了,五個哥哥姐姐們,會衝上去跟人家幹架。


    現在,母親同樣被欺負了,除了二姨來了,其他的都沉默了。


    原主的大姨打電話來,問上兩句,也就一句:“夫妻打架不離心,床頭打架床尾和,錢你得自己把著,好好過吧。”


    若是以前,原主也許會感動。


    可此時,她卻隻想冷笑。


    她打電話說的那麽清楚,母親心髒病發,差點沒了,轉頭才出院,就又被打了。


    換來的這話真的是人話嗎?


    母親的死活無所謂,把住錢了,等母親死了,他們來分?


    這是親人?


    這一架後,母親被二姨帶著去了醫院。


    當時什麽情況,原主不知,但時間對於她來說,越發的煎熬了起來。


    這個泥潭,當真爬不出去了麽?


    真的要她們母子全都死在這個男人手裏,再讓他拿來搏一把同情,賺一把利益麽?


    原主不願。


    無論她這個父親最開始打著主意讓她考上大學,籌謀著她的彩禮能賣個高價。


    還是病後算計著她的剩餘價值,給她鑒定殘疾,辦理了個一級殘疾證,想拿殘聯的輔助。


    又或者,他逼著母親假離婚,為了安母親的心,判決上寫明了房產和公共財產全歸母親。


    而後,將原主的名字跟他的分在了一個戶口本上,再辦理了一份低保。


    最後,又算計著想讓原主嫁給一個比他還大的鰥夫,去謀取房產。


    原主始終都是不願的。


    可她獨身一人,卻又無力反抗。


    母親是她唯一逃離出去的希望。


    而母親這一次住院歸來,又沉默了不少。


    原主的幾次試探,也都沒有得到迴應。


    轉眼又過了兩個多月,沉默著的母親忽然問道:“我不打算跟他過了,你跟不跟我走?”


    原主眼中滿是驚喜,毫不遲疑的點了頭。


    於是,三天的時間內,每次原主的父親出門後,原主的母親就會開始收拾東西。


    都是她跟原主的東西。


    零零碎碎的,卻都有了感情。


    但原主的母親收拾了所有屬於她們母女的東西,卻沒有動原主父親的財物。


    也算是一種兩清的做法。


    也許,她想到了,財物不動,他或許不會找她們。


    他並不缺女人和一個殘廢的孩子。


    可一旦這些被一並拿走了,他才會不依不饒的想要找出她們來,絕不會讓她們好過。


    所以,她沒拿。


    哪怕根據離婚協議,該是那個男人淨身出戶的。


    她卻沒有能力,也沒有娘家人來幫忙趕走那個潑皮。


    她要離開他的決心已下。


    哪怕要舍棄很多。


    哪怕算得上淨身出戶了。


    她依舊選擇離去。


    原主的母親帶走的隻有她的衣物,證件。


    原主就比較瑣碎了。


    這些年來,她自己買的東西,衣物,電腦,還有書,很大一堆的書。


    原主母親找了幾個平日裏相處不錯的朋友幫忙。


    她們通知了家裏,全家出動,幫著原主母女搬家。


    原主坐在車上,看著外麵還未化透的雪景,眼中都是對未來的憧憬。


    離開了,終於離開了那個讓她們母女活得水深火熱的家。


    原主那個時候,如同從地獄中爬出,看到了名為希望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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