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一直在等她迴來
快穿:反派女主隻想暴富 作者:愛喜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快穿:反派女主隻想暴富正文卷第17o章:一直在等她迴來在這遍地的殘肢屍骸之上,涼薄蒼白的晝日之下,秦嫣看到他投來目光,
著目光暴怒,冷冽,深沉,陰鬱,好像一把利劍,可以刺穿鐵靶,猜中人心。
秦嫣被他這一眼看得渾身血液倒流。
祖宗從來都不待見她,十幾年來都不曾有任何改觀。
自從花哨十五歲跟了他後,秦嫣就沒怎麽去看過花哨。
不是她不想去,是祖宗根本讓她去,背地裏敲打過她很多迴。
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待花哨並不怎麽好,還常常做一些坑她的事情,不待見她也不奇怪。
但即便如此,祖宗也從來沒有用現在這種可怕的眼神看過她。
如果目光能殺人,她現在估計隻剩下一堆破敗的白骨了。
看來,因為今天的事情,祖宗對她的憎惡在這一刻達到了極致。
隻見他隱忍著收迴目光,喚道“屠佐!”
頃刻間,巨大的蒼鷹像是突破虛無空間的壁障,轉瞬出現在半空中,展開寬厚羽翼,出一聲震天的鷹唳。
它琥珀色的瞳孔閃過萬千片段,丟失的記憶,在接受到主人召喚的刹那,悉數迴檔。
它朝他興奮的鳴叫,不住的揮動翅膀,掀起風浪。
秦嫣隻見他抱緊花哨,乘著屠佐迅消失在天際。
秦嫣身體一軟,趴在地上似哭似笑。
這一刻,她都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花哨是安全了,可是死了那麽多執法者,足以讓整個書城世界震驚,掀起滔天的大動蕩。
這後麵是無窮無盡的麻煩啊
花哨不知道自己昏迷的多久,再次醒來時,看著藍色的天花板,一時間不知自己身在何處,腦袋也一片空白。
藍色的天花板好熟悉。
有那麽一瞬間她覺得自己迴到了十幾歲的時候,
迴到了四合院自己的房間裏。
她記得剛到那個家時,她跟祖宗說,她不喜歡白色,
“為什麽不喜歡?”他笑著問她,似乎很感興趣。
花哨囁嚅了兩下唇,說“我小姨說忌諱。”
幹她們這一行的女人都很忌諱恐懼白色,不論是穿的還是用的,能不用白色就不用白色。
小姨說白色太幹淨了,血染上去,不容易洗掉。
花哨小時候隻能理解這句話的表麵意思。
直到水桃死去的那天,被人從一輛加長林肯車上抬下來的時候,她白色的裙子上全是鮮血,
然後又66續續台下來五名穿白裙子小姐,隻有一個命大,搶救過來了,但也落了個終身殘疾。
花哨那時才真正明白,在這個圈子裏,穿白色就是為了迎合一些特殊危險客人的癖好。
一場生意通常是6個女孩一起,集體穿白裙子,688888元一夜。
少一分不幹,多一分也不出場,就是討個吉利,權貴不差錢。
這生意被圈內人戲稱為“純白情人”。
當純白情人的女孩基本上活不長,就算活下來了身體上也有殘缺。
但架不住賺錢啊,68隻是個“門票”,裏麵的“遊樂設施”另算。
不要命的小姐就敢接,要是能活下來就是一大筆錢,一筆無法想象的天文數字。
原來白色洗不掉血跡,也能稱得人心更加殘忍肮髒。
受這件事的影響,花哨隻要看到大片的白色,就會出現應本能激反應,甚至產生嚴重的幻覺,例如眼前的白色會變成大量的血跡將她淹沒,躺著床上都能憑空溺死自己。
雖然成年後沒這麽嚴重,但十幾歲的時候,白色對她來說真的是噩夢。
花哨沒有隱瞞,將原因一五一十的跟他說了一遍。
祖宗什麽也沒說。
第二天家裏的天花板全都被貼了一層特殊的壁紙,
白天看是天空的顏色,晚上看就是璀璨的夜空。
想到這裏,花哨猛然從床上坐了起來。
低頭一看,沒有傷口!甚至一點痛感都沒有。
她想起昏迷前混身被蛹線貫穿的痛苦,開始不由自主的抖。
那種痛,是她這輩子不敢迴想的痛,是她受過那麽多傷中,最讓她刻骨銘心的痛。
她在哪?又是誰救了她?
花哨光著腳下了床,現自己正穿著真絲睡裙,款式有些熟悉,但一時間想不起在哪見過。
她在一間細絨地毯的臥室裏,床邊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
她走過去,一把拉開窗簾,窗外的陽光頓時照在她的身上,讓她不由自主的米眯起眼。
但等她看清楚窗外的景色時,瞬間呆在原地。
這裏是書城世界的居住區頁中心,也不知道是在多少層樓,她居然能俯瞰書城標誌性的建築——無盡時間塔。
花哨隻在第一次來書城世界,去廣場買丹藥時,遠遠的看過它的底座。
不過啥玩意也沒瞧出來,甚至她都沒看出是座大本鍾一樣的建築,隻覺得像一堆巨大的樂高積木。
直到站在這裏重新俯視,她才明白,是自己當時看的方式不對。
時間塔像是傳說中的空中城,隻有俯視才能看到它城中的巨大時間圓盤。
花哨滿腦子都是這麽好的地段,得多少積分?
按照頁最低房價,一平米十萬。
光是她這麽一個臥室就有十三四個平米嗯,一百多萬積分。
顯然,絕對不是紀欽雨和唐雨林救了她。
血月?
更不可能。
這男人不是那種為了一個不怎麽相幹的女人,冒險這麽大險的人。
這麽說來,隻有一個人。
花哨麵部表情開始緊繃,她試著唿喚屠佐。
果然,沒有絲毫迴應!
再看向自己身上穿的睡衣時,才猛然想起這是她的衣服!
是她早些年留在宅子裏沒帶走的衣服!
花哨又走進臥室分割出來的一間麵積不小的衣帽間,
裏麵整整齊齊的掛滿了她離開大宅前,15歲到22歲時的衣服,
從衣服鞋子到包包,甚至還有一個獨立的精致飾櫃,擺滿了她曾經的東西,陌生又熟悉。
這些東西她很多都不記得了,隻有其中幾件當初買來時特別喜歡的有些印象。
她這輩子買了太多的東西,喜新厭舊,買了過一陣就忘,隨手丟,隨手放。
花哨從沒想到會有人一件件給她收好,似乎一直在等她迴來,
。
著目光暴怒,冷冽,深沉,陰鬱,好像一把利劍,可以刺穿鐵靶,猜中人心。
秦嫣被他這一眼看得渾身血液倒流。
祖宗從來都不待見她,十幾年來都不曾有任何改觀。
自從花哨十五歲跟了他後,秦嫣就沒怎麽去看過花哨。
不是她不想去,是祖宗根本讓她去,背地裏敲打過她很多迴。
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待花哨並不怎麽好,還常常做一些坑她的事情,不待見她也不奇怪。
但即便如此,祖宗也從來沒有用現在這種可怕的眼神看過她。
如果目光能殺人,她現在估計隻剩下一堆破敗的白骨了。
看來,因為今天的事情,祖宗對她的憎惡在這一刻達到了極致。
隻見他隱忍著收迴目光,喚道“屠佐!”
頃刻間,巨大的蒼鷹像是突破虛無空間的壁障,轉瞬出現在半空中,展開寬厚羽翼,出一聲震天的鷹唳。
它琥珀色的瞳孔閃過萬千片段,丟失的記憶,在接受到主人召喚的刹那,悉數迴檔。
它朝他興奮的鳴叫,不住的揮動翅膀,掀起風浪。
秦嫣隻見他抱緊花哨,乘著屠佐迅消失在天際。
秦嫣身體一軟,趴在地上似哭似笑。
這一刻,她都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花哨是安全了,可是死了那麽多執法者,足以讓整個書城世界震驚,掀起滔天的大動蕩。
這後麵是無窮無盡的麻煩啊
花哨不知道自己昏迷的多久,再次醒來時,看著藍色的天花板,一時間不知自己身在何處,腦袋也一片空白。
藍色的天花板好熟悉。
有那麽一瞬間她覺得自己迴到了十幾歲的時候,
迴到了四合院自己的房間裏。
她記得剛到那個家時,她跟祖宗說,她不喜歡白色,
“為什麽不喜歡?”他笑著問她,似乎很感興趣。
花哨囁嚅了兩下唇,說“我小姨說忌諱。”
幹她們這一行的女人都很忌諱恐懼白色,不論是穿的還是用的,能不用白色就不用白色。
小姨說白色太幹淨了,血染上去,不容易洗掉。
花哨小時候隻能理解這句話的表麵意思。
直到水桃死去的那天,被人從一輛加長林肯車上抬下來的時候,她白色的裙子上全是鮮血,
然後又66續續台下來五名穿白裙子小姐,隻有一個命大,搶救過來了,但也落了個終身殘疾。
花哨那時才真正明白,在這個圈子裏,穿白色就是為了迎合一些特殊危險客人的癖好。
一場生意通常是6個女孩一起,集體穿白裙子,688888元一夜。
少一分不幹,多一分也不出場,就是討個吉利,權貴不差錢。
這生意被圈內人戲稱為“純白情人”。
當純白情人的女孩基本上活不長,就算活下來了身體上也有殘缺。
但架不住賺錢啊,68隻是個“門票”,裏麵的“遊樂設施”另算。
不要命的小姐就敢接,要是能活下來就是一大筆錢,一筆無法想象的天文數字。
原來白色洗不掉血跡,也能稱得人心更加殘忍肮髒。
受這件事的影響,花哨隻要看到大片的白色,就會出現應本能激反應,甚至產生嚴重的幻覺,例如眼前的白色會變成大量的血跡將她淹沒,躺著床上都能憑空溺死自己。
雖然成年後沒這麽嚴重,但十幾歲的時候,白色對她來說真的是噩夢。
花哨沒有隱瞞,將原因一五一十的跟他說了一遍。
祖宗什麽也沒說。
第二天家裏的天花板全都被貼了一層特殊的壁紙,
白天看是天空的顏色,晚上看就是璀璨的夜空。
想到這裏,花哨猛然從床上坐了起來。
低頭一看,沒有傷口!甚至一點痛感都沒有。
她想起昏迷前混身被蛹線貫穿的痛苦,開始不由自主的抖。
那種痛,是她這輩子不敢迴想的痛,是她受過那麽多傷中,最讓她刻骨銘心的痛。
她在哪?又是誰救了她?
花哨光著腳下了床,現自己正穿著真絲睡裙,款式有些熟悉,但一時間想不起在哪見過。
她在一間細絨地毯的臥室裏,床邊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
她走過去,一把拉開窗簾,窗外的陽光頓時照在她的身上,讓她不由自主的米眯起眼。
但等她看清楚窗外的景色時,瞬間呆在原地。
這裏是書城世界的居住區頁中心,也不知道是在多少層樓,她居然能俯瞰書城標誌性的建築——無盡時間塔。
花哨隻在第一次來書城世界,去廣場買丹藥時,遠遠的看過它的底座。
不過啥玩意也沒瞧出來,甚至她都沒看出是座大本鍾一樣的建築,隻覺得像一堆巨大的樂高積木。
直到站在這裏重新俯視,她才明白,是自己當時看的方式不對。
時間塔像是傳說中的空中城,隻有俯視才能看到它城中的巨大時間圓盤。
花哨滿腦子都是這麽好的地段,得多少積分?
按照頁最低房價,一平米十萬。
光是她這麽一個臥室就有十三四個平米嗯,一百多萬積分。
顯然,絕對不是紀欽雨和唐雨林救了她。
血月?
更不可能。
這男人不是那種為了一個不怎麽相幹的女人,冒險這麽大險的人。
這麽說來,隻有一個人。
花哨麵部表情開始緊繃,她試著唿喚屠佐。
果然,沒有絲毫迴應!
再看向自己身上穿的睡衣時,才猛然想起這是她的衣服!
是她早些年留在宅子裏沒帶走的衣服!
花哨又走進臥室分割出來的一間麵積不小的衣帽間,
裏麵整整齊齊的掛滿了她離開大宅前,15歲到22歲時的衣服,
從衣服鞋子到包包,甚至還有一個獨立的精致飾櫃,擺滿了她曾經的東西,陌生又熟悉。
這些東西她很多都不記得了,隻有其中幾件當初買來時特別喜歡的有些印象。
她這輩子買了太多的東西,喜新厭舊,買了過一陣就忘,隨手丟,隨手放。
花哨從沒想到會有人一件件給她收好,似乎一直在等她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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