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是多久?”花哨問。


    做這麽一套華服應該需要很長的時間,起碼一年甚至兩年。


    冷墨然說:“三年,但其實丹妮拉王妃是要在她45歲生日,也就是五年後才會穿上。”


    為一次生日準備五年之久,大概也就隻有將就排場的王室才會做。


    五年的話......


    花哨在心裏問了問自己願不願意在這本小說裏多待幾年。


    事實上想要盡快完本很簡單,就是把手頭的事業放下,跟男主談戀愛就行。


    要不了幾個月,好感度一上去,就能盡快結婚。


    結婚就意味著這本書圓滿大結局了。


    不過這樣真的很沒意思。


    而且花哨也擔心這麽早的完結,一迴到書城世界就被鯊魚的執法者逮住,鬧不準小命難保。


    還是多待幾年吧,起碼在小說世界不用那麽擔心生命安全。


    打定主意,花哨就跟冷墨然簽訂了初期的合作條約,一頓飯吃得也算和諧愉快。


    冷墨然本來打算送她迴去,花哨擺手讓她趕緊迴去陪精神受創的未婚妻。


    “她不是我未婚妻,我從沒有答應過要娶她。”總裁皺眉強調。


    花哨忍不住噴他說:“你把人家都睡了,現在又說不娶人家都話,渣不渣啊?”


    睡?!


    總裁聞言騰得漲紅了臉:“誰跟你說我睡她了?!你、我——不是,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麽?”


    他這副急於表現清白的樣子讓在場的三人都看得一呆。


    畢竟從沒見過他這麽慌張窘迫的樣子。


    “小毅你、你跟她說!”總裁一巴掌拍在助理背上,讓他趕緊替自己洗脫冤屈。


    秘書也急忙開口對花哨說道:


    “沈小姐,您真是誤會了,我們總裁就沒在宋小姐那留宿過,帶她出去旅遊也就是第一天在一個酒店開了兩間房,第二天冷總就有事迴去了,之後都是我陪著宋小姐逛的。”


    “沈小姐,我說得話絕對句句屬實,您若不信可以再問小陳司機,還有家裏的保姆,他們都知道冷總每天都迴家的!”


    花哨見他說得肯定,不像是臨時編的,就知道宣鈺當初在她麵前撒了謊。


    這要是放在原女主身上,肯定是一大虐點。


    明明自己喜歡的男人沒有跟別人睡,結果卻被男配挑撥誤會。


    劇情真是有夠狗血的了...


    不過花哨還是用懷疑的語氣說道:


    “你這麽喜歡她,有那麽多機會,你都不蠢蠢欲動一下嗎?”


    以前會所的一個姐妹告訴她,


    如果真的愛一個人到骨子裏,其實最原始的感覺就是想睡他。


    想用自己的身體觸碰他,想擁抱他,撫摸他的皮膚,恨不得把他捆在自己床上。


    不求睡了之後能得到什麽,就是那一刻,我愛你,想與你融為一體。


    可姐妹說,她是一個女孩子,一個女孩子怎麽能這麽不矜持?


    花哨當時覺得就是歪理,嘲諷她說你一個表子還矜持?


    姐妹說:“你沒愛過人,你不懂。”說完她就掩麵哭了起來。


    很多很多年後,花哨見了那麽多為愛情飛蛾撲火的年輕女孩才懂她那句話。


    不論男女,如果是真的愛了,性就是最原始的本能。


    哪裏有小說裏說得那麽理想,深愛的兩個人還能蓋棉被純聊天?


    不可能的。


    冷墨然被她這句話問懵了一瞬。


    他真的很仔細的迴想了一下自己到底有沒有蠢蠢欲動。


    好像...沒有。


    總裁說:“我隻想過酒店安全不安全,有沒有人半夜綁架我們勒索之類的,畢竟我身價過億,難免有賊人惦記。”


    眾人:“......”


    花哨真是服了這位男主的情商了。


    完全不懂自己到底愛不愛一個人,就衝動去人家婚禮上搶婚。


    搶迴來之後發現其實根本就不愛。


    怕不是被宣鈺慫恿著去的吧。


    如果是這樣,那她真不能大意宣鈺這個看起來最沒有殺傷力的男配了。


    總裁頓了頓,抿了抿嘴接著說:


    “而且,結婚之前絕對不會有這種事發生的,我這個人很保守的。”


    花哨再一次失語。


    但她還是沒忍住,說道:“那我問你,你到底喜歡宋柔什麽?”


    冷墨然像背稿子一樣說道:“溫柔聰明體貼漂亮,在外人麵前從不駁我的麵子,也從不惹我不高興,也從不貪圖我的錢...”


    說到最後一句話,他又猛得刹住車,僵硬的吐出兩個字:“從前。”


    從前是那樣。


    現在都變了。


    三人都默默的沒有說話。


    冷墨然似乎在努力挽迴從前,垂著眼又說道:


    “但不管她變成什麽樣子,我也記得她當初舍命救我那次,就衝這一點,我也會永遠保護她。”


    “救你?”花哨一臉黑人問號。


    這是什麽配角劇情?


    小毅助理連忙解釋道:


    “我們冷總還在上學的時候有一次去台陽市遊玩,差點溺死在景點的河道裏,被當初路過的宋柔小姐救上來了,這才撿迴一條命。”


    花哨聽到“台陽市”三個人都怔了一下,問:“哪一年?”


    助理說02年。


    花哨胸口一梗,麵色複雜的說:“那個景點是不是叫做桃花穀,桃花穀下麵有一條剛過膝的淺灣?”


    “你那年是不是特別胖?雙下巴好幾層?還戴了個卡其色棒球帽,被一個遊客的狗叼走了?”


    總裁和助理同時一驚:“你怎麽知道?!”


    花哨說:“因為救你們總裁的是我!傻缺!”


    這tm是什麽狗血劇情啊?


    怪不得原女主記憶裏根本就沒有總裁男主的相關片段。


    當初救他的時候他都胖成豬了,五官擠在一起,親媽看照片都不一定認得出來。


    還有,那河淺得都能摔死人,他硬是臉朝下撲騰著站不起來。


    沈晚晴當初隨手撈了他一把,才沒讓他把自己溺死。


    冷墨然當場傻在原地,身體一點點僵硬,隨後碎的四分五裂。


    “怎麽可能!宋柔那天也在,她還有那天桃花穀的紀念相片!”總裁的陷入巨大的人生痛苦中。


    花哨說:“我還有呢!我家裏一大堆,你要桃花穀哪個角度的都有!我還有你九死一生後哭成狗的抓拍照!”


    “我爸看你哭這麽慘,還把買個我的氣球給你了!我跟你講,你從那天起就把我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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