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我們這種女人
快穿:反派女主隻想暴富 作者:愛喜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印象裏她才v2級的時候,紀欽雨就v4級了。
很早之前唐雨林就想著能認識紀欽雨,沒想到能通過花哨認識,也算是緣分了。
同一個編輯果然很有話題,兩人沒一會兒就聊熟了。
花哨在一邊有些懵逼的聽著她們的聊天內容,什麽章推,信息流推薦,新人王等等。
大部分專有名詞她一個也沒聽懂。
反正最後她們的聊天總結是:
她們的編輯鬆鼠是個很佛係的人,不爭不搶,天天就喜歡搜集各個世界的堅果。
當天晚上,唐雨林又把她男朋友趕走,三個女孩擠在一間房子裏過夜。
唐雨林得知花哨要迴現實世界,有些怔然。
話說她已經很久沒有迴過自己的世界了。
如果不是花哨提出來,她都要忘記自己的家在另外一個世界了。
“明天走?”她問站在窗戶底下抽煙的花哨。
花哨吐出一個圓潤的煙圈,在朦朧的煙霧中點點頭。
唐雨林走過去抽走她手裏的煙,說:“這麽晚了還抽煙,不睡了?”
煙這種東西,越抽越精神。
花哨不幹,又把煙從她手裏搶過來,傾身出窗外,迎著風抽。
唐雨林知道她有心事,而且這心事肯定是和現實生活有關,
於是跟她並排站在窗戶下,望著書城世界星光璀璨的夜空問道:
“你這麽著急迴去,是想見什麽人嗎?”
花哨想了想說:“嗯,迴去看看那個人是不是還在世。”
不過,應該不會那麽巧吧,希望是她多想了。
唐雨林以為她要迴去看重病的親人,也就不好再多問。
她又從她手裏抽走香煙,放到自己口中吸了一口,
煙味很重,她又不怎麽會抽煙,嗆得她不停咳嗽。
花哨說:“你沒這口福,給我。”
唐雨林還給她,邊咳邊說道:
“其實沒必要迴去見了,等你多做幾個任務,心腸硬了就習慣了。”
在書城世界,任務者的壽命是無限的。
他們在一個又一個小說世界不停穿梭,經曆一個個不同的人生,
早已學會了不留念,學會了鐵石心腸,
現實世界的一切對他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可以隨時拋棄。
反正他們還有下一個人生,甚至新爸爸新媽媽,每一個都對他們視如己出。
花哨沒說話,隻是煙味更濃烈了。
......
第二天,花哨買了一張時限一個月,也就是一萬積分的傳送票。
剩下的積分她沒動,準備迴來就還給紀欽雨。
誰知,就在她準備出發時,小姨突然殺上門來。
花哨打開門一看是她,還一身的酒氣,顯然又是狗改不了吃屎,
於是就習慣性的不給好臉:
“你怎麽找來的?”
這裏是唐雨林家,她可從來沒跟小姨說過。
秦嫣好像是半醉半清醒的狀態,吊著嗓子說:
“你甭管,我自有我的路子,我問你,你是不是要迴現實世界?”
花哨一下豎起了眼睛:
“你監視我?!”
秦嫣氣不打一處來:
“我盯著你也是為了你好!你一個沒接幾本書的菜鳥知道書城世界的水有多深嗎?”
“行了行了,不說這個,你迴去是不是見祖宗?”
“我可告訴你了,你要是迴去為了見他,今天我說什麽也不會讓你走!”
花哨擋著門不讓她進:
“要耍酒瘋去你金主床上耍!我們早就斷絕關係了,趕緊的,哪裏的迴哪去。”
秦嫣摁著門,於她對峙:
“斷絕關係?你少跟我扯淡!在這個書城世界,就我不會害你!其他人對你好都是有所圖的!”
花哨不敢迴頭去看兩個朋友的臉色,哐當一聲,用力把門甩在秦嫣臉上。
她從小沒有朋友不是沒有原因的。
小姨總是一次次的給她洗腦外麵的世界有多可怕,人心有多叵測。
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懷好意,都是披著人皮的惡鬼。
在這種灰暗式教育下,造成花哨很難和同齡人相處。
這是花哨的缺陷,也是是疤。
唐雨林和紀欽雨都很尷尬。
論誰遇到這種事,不管說什麽話都得尷尬到冷場。
二人在屋裏自覺的不露麵。
她們現在出現隻會給花哨徒增難堪。
隻是她們都很好奇,花哨小姨口中的“祖宗”是個什麽人。
聽起來好像是花哨的心上人,但又不像,而且“祖宗”這個稱唿太奇怪了。
秦嫣依舊不放棄,在門口喊:
“反正我得警告你,祖宗你不能見!”
“椒椒!十年了!你跟在他身邊十年!他有給你一個能見光的名分嗎?”
“你要是拎得清就在書城世界好好生活,跟現實劃清界限!”
秦嫣最怕的事情果然還是來了。
椒椒果然還是愛上祖宗了。
不然她實在想不出椒椒非要迴現實世界的理由。
花哨臉瞬間沉了下來,猛得拉開門陰著嗓音對她說:
“有些事情你不知道,話不要亂說。”
小姨到現在還不知道她跟著祖宗不是做情人,而是做了他的刀。
間諜特務的身份本就不能見光。
這不是娶不娶她的問題。
她覺得小姨是在糟踐她。
難道她就隻有嫁給權貴才算過得好?
憑什麽?!
而且,隻要祖宗腦子不進水,就知道娶她沒好下場。
她的出身太敏感了,把她留在身邊,對他的仕途來說都是天大的汙點和麻煩。
更別說結婚了。
祖宗在外人看來有錢有勢還有顏,
但在她花哨這裏看來,他就不是能過安穩日子的人。
可以做戀人,但不能做愛人丈夫。
女人可以愛他的錢,可以愛他的權,他的顏,唯獨不能愛他這個人。
他的野心,一般女人招架不住,更控製不了。
其實她跟祖宗都是一類人,同樣強勢專橫,就像是兩把堅韌的槍矛,碰到一起就隻能自相殘殺,分個勝負。
兩個太過霸道的人是不能一起過日子的。
結婚這種事,本就是兩個之間無形的戰爭。
想要一直過下去,生活中必定有一人得服軟,不然就是無休無止的爭吵。
花哨不想服軟,也知道祖宗肯定不會服,所以他們沒戲。
花哨很清楚自己對祖宗的感情,
年少時是愛慕,是敬畏,是依賴,覺得他是天是地,是她的救贖。
長大後她才明白,嫁給這樣的男人就等於失去自我。
得受他的控住,接受他的安排,乖巧安靜的當一隻金絲雀。
但她花哨不是,她是叛逆的,是張揚的,敲碎骨頭留下的渣也是咯人的。
失去自我的感覺對她來說太痛苦了,所以她寧願不愛。
ps:我想寫的哨子是一個對感情非常理性透徹的人,她能精準的判斷自己對待每一個人不同的感情,絕對不傻白甜,也絕對不犯糊塗。這個時候的花哨還沒有真的愛祖宗,充其量就是在乎,是那種對他曾經的教導養育的感激。就像文中說的那樣,他們兩個人都太強勢了,必須要有一個人服軟,而這個服軟的人隻能是祖宗。
因為,這事女主文啊!
很早之前唐雨林就想著能認識紀欽雨,沒想到能通過花哨認識,也算是緣分了。
同一個編輯果然很有話題,兩人沒一會兒就聊熟了。
花哨在一邊有些懵逼的聽著她們的聊天內容,什麽章推,信息流推薦,新人王等等。
大部分專有名詞她一個也沒聽懂。
反正最後她們的聊天總結是:
她們的編輯鬆鼠是個很佛係的人,不爭不搶,天天就喜歡搜集各個世界的堅果。
當天晚上,唐雨林又把她男朋友趕走,三個女孩擠在一間房子裏過夜。
唐雨林得知花哨要迴現實世界,有些怔然。
話說她已經很久沒有迴過自己的世界了。
如果不是花哨提出來,她都要忘記自己的家在另外一個世界了。
“明天走?”她問站在窗戶底下抽煙的花哨。
花哨吐出一個圓潤的煙圈,在朦朧的煙霧中點點頭。
唐雨林走過去抽走她手裏的煙,說:“這麽晚了還抽煙,不睡了?”
煙這種東西,越抽越精神。
花哨不幹,又把煙從她手裏搶過來,傾身出窗外,迎著風抽。
唐雨林知道她有心事,而且這心事肯定是和現實生活有關,
於是跟她並排站在窗戶下,望著書城世界星光璀璨的夜空問道:
“你這麽著急迴去,是想見什麽人嗎?”
花哨想了想說:“嗯,迴去看看那個人是不是還在世。”
不過,應該不會那麽巧吧,希望是她多想了。
唐雨林以為她要迴去看重病的親人,也就不好再多問。
她又從她手裏抽走香煙,放到自己口中吸了一口,
煙味很重,她又不怎麽會抽煙,嗆得她不停咳嗽。
花哨說:“你沒這口福,給我。”
唐雨林還給她,邊咳邊說道:
“其實沒必要迴去見了,等你多做幾個任務,心腸硬了就習慣了。”
在書城世界,任務者的壽命是無限的。
他們在一個又一個小說世界不停穿梭,經曆一個個不同的人生,
早已學會了不留念,學會了鐵石心腸,
現實世界的一切對他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可以隨時拋棄。
反正他們還有下一個人生,甚至新爸爸新媽媽,每一個都對他們視如己出。
花哨沒說話,隻是煙味更濃烈了。
......
第二天,花哨買了一張時限一個月,也就是一萬積分的傳送票。
剩下的積分她沒動,準備迴來就還給紀欽雨。
誰知,就在她準備出發時,小姨突然殺上門來。
花哨打開門一看是她,還一身的酒氣,顯然又是狗改不了吃屎,
於是就習慣性的不給好臉:
“你怎麽找來的?”
這裏是唐雨林家,她可從來沒跟小姨說過。
秦嫣好像是半醉半清醒的狀態,吊著嗓子說:
“你甭管,我自有我的路子,我問你,你是不是要迴現實世界?”
花哨一下豎起了眼睛:
“你監視我?!”
秦嫣氣不打一處來:
“我盯著你也是為了你好!你一個沒接幾本書的菜鳥知道書城世界的水有多深嗎?”
“行了行了,不說這個,你迴去是不是見祖宗?”
“我可告訴你了,你要是迴去為了見他,今天我說什麽也不會讓你走!”
花哨擋著門不讓她進:
“要耍酒瘋去你金主床上耍!我們早就斷絕關係了,趕緊的,哪裏的迴哪去。”
秦嫣摁著門,於她對峙:
“斷絕關係?你少跟我扯淡!在這個書城世界,就我不會害你!其他人對你好都是有所圖的!”
花哨不敢迴頭去看兩個朋友的臉色,哐當一聲,用力把門甩在秦嫣臉上。
她從小沒有朋友不是沒有原因的。
小姨總是一次次的給她洗腦外麵的世界有多可怕,人心有多叵測。
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懷好意,都是披著人皮的惡鬼。
在這種灰暗式教育下,造成花哨很難和同齡人相處。
這是花哨的缺陷,也是是疤。
唐雨林和紀欽雨都很尷尬。
論誰遇到這種事,不管說什麽話都得尷尬到冷場。
二人在屋裏自覺的不露麵。
她們現在出現隻會給花哨徒增難堪。
隻是她們都很好奇,花哨小姨口中的“祖宗”是個什麽人。
聽起來好像是花哨的心上人,但又不像,而且“祖宗”這個稱唿太奇怪了。
秦嫣依舊不放棄,在門口喊:
“反正我得警告你,祖宗你不能見!”
“椒椒!十年了!你跟在他身邊十年!他有給你一個能見光的名分嗎?”
“你要是拎得清就在書城世界好好生活,跟現實劃清界限!”
秦嫣最怕的事情果然還是來了。
椒椒果然還是愛上祖宗了。
不然她實在想不出椒椒非要迴現實世界的理由。
花哨臉瞬間沉了下來,猛得拉開門陰著嗓音對她說:
“有些事情你不知道,話不要亂說。”
小姨到現在還不知道她跟著祖宗不是做情人,而是做了他的刀。
間諜特務的身份本就不能見光。
這不是娶不娶她的問題。
她覺得小姨是在糟踐她。
難道她就隻有嫁給權貴才算過得好?
憑什麽?!
而且,隻要祖宗腦子不進水,就知道娶她沒好下場。
她的出身太敏感了,把她留在身邊,對他的仕途來說都是天大的汙點和麻煩。
更別說結婚了。
祖宗在外人看來有錢有勢還有顏,
但在她花哨這裏看來,他就不是能過安穩日子的人。
可以做戀人,但不能做愛人丈夫。
女人可以愛他的錢,可以愛他的權,他的顏,唯獨不能愛他這個人。
他的野心,一般女人招架不住,更控製不了。
其實她跟祖宗都是一類人,同樣強勢專橫,就像是兩把堅韌的槍矛,碰到一起就隻能自相殘殺,分個勝負。
兩個太過霸道的人是不能一起過日子的。
結婚這種事,本就是兩個之間無形的戰爭。
想要一直過下去,生活中必定有一人得服軟,不然就是無休無止的爭吵。
花哨不想服軟,也知道祖宗肯定不會服,所以他們沒戲。
花哨很清楚自己對祖宗的感情,
年少時是愛慕,是敬畏,是依賴,覺得他是天是地,是她的救贖。
長大後她才明白,嫁給這樣的男人就等於失去自我。
得受他的控住,接受他的安排,乖巧安靜的當一隻金絲雀。
但她花哨不是,她是叛逆的,是張揚的,敲碎骨頭留下的渣也是咯人的。
失去自我的感覺對她來說太痛苦了,所以她寧願不愛。
ps:我想寫的哨子是一個對感情非常理性透徹的人,她能精準的判斷自己對待每一個人不同的感情,絕對不傻白甜,也絕對不犯糊塗。這個時候的花哨還沒有真的愛祖宗,充其量就是在乎,是那種對他曾經的教導養育的感激。就像文中說的那樣,他們兩個人都太強勢了,必須要有一個人服軟,而這個服軟的人隻能是祖宗。
因為,這事女主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