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裏她才v2級的時候,紀欽雨就v4級了。


    很早之前唐雨林就想著能認識紀欽雨,沒想到能通過花哨認識,也算是緣分了。


    同一個編輯果然很有話題,兩人沒一會兒就聊熟了。


    花哨在一邊有些懵逼的聽著她們的聊天內容,什麽章推,信息流推薦,新人王等等。


    大部分專有名詞她一個也沒聽懂。


    反正最後她們的聊天總結是:


    她們的編輯鬆鼠是個很佛係的人,不爭不搶,天天就喜歡搜集各個世界的堅果。


    當天晚上,唐雨林又把她男朋友趕走,三個女孩擠在一間房子裏過夜。


    唐雨林得知花哨要迴現實世界,有些怔然。


    話說她已經很久沒有迴過自己的世界了。


    如果不是花哨提出來,她都要忘記自己的家在另外一個世界了。


    “明天走?”她問站在窗戶底下抽煙的花哨。


    花哨吐出一個圓潤的煙圈,在朦朧的煙霧中點點頭。


    唐雨林走過去抽走她手裏的煙,說:“這麽晚了還抽煙,不睡了?”


    煙這種東西,越抽越精神。


    花哨不幹,又把煙從她手裏搶過來,傾身出窗外,迎著風抽。


    唐雨林知道她有心事,而且這心事肯定是和現實生活有關,


    於是跟她並排站在窗戶下,望著書城世界星光璀璨的夜空問道:


    “你這麽著急迴去,是想見什麽人嗎?”


    花哨想了想說:“嗯,迴去看看那個人是不是還在世。”


    不過,應該不會那麽巧吧,希望是她多想了。


    唐雨林以為她要迴去看重病的親人,也就不好再多問。


    她又從她手裏抽走香煙,放到自己口中吸了一口,


    煙味很重,她又不怎麽會抽煙,嗆得她不停咳嗽。


    花哨說:“你沒這口福,給我。”


    唐雨林還給她,邊咳邊說道:


    “其實沒必要迴去見了,等你多做幾個任務,心腸硬了就習慣了。”


    在書城世界,任務者的壽命是無限的。


    他們在一個又一個小說世界不停穿梭,經曆一個個不同的人生,


    早已學會了不留念,學會了鐵石心腸,


    現實世界的一切對他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可以隨時拋棄。


    反正他們還有下一個人生,甚至新爸爸新媽媽,每一個都對他們視如己出。


    花哨沒說話,隻是煙味更濃烈了。


    ......


    第二天,花哨買了一張時限一個月,也就是一萬積分的傳送票。


    剩下的積分她沒動,準備迴來就還給紀欽雨。


    誰知,就在她準備出發時,小姨突然殺上門來。


    花哨打開門一看是她,還一身的酒氣,顯然又是狗改不了吃屎,


    於是就習慣性的不給好臉:


    “你怎麽找來的?”


    這裏是唐雨林家,她可從來沒跟小姨說過。


    秦嫣好像是半醉半清醒的狀態,吊著嗓子說:


    “你甭管,我自有我的路子,我問你,你是不是要迴現實世界?”


    花哨一下豎起了眼睛:


    “你監視我?!”


    秦嫣氣不打一處來:


    “我盯著你也是為了你好!你一個沒接幾本書的菜鳥知道書城世界的水有多深嗎?”


    “行了行了,不說這個,你迴去是不是見祖宗?”


    “我可告訴你了,你要是迴去為了見他,今天我說什麽也不會讓你走!”


    花哨擋著門不讓她進:


    “要耍酒瘋去你金主床上耍!我們早就斷絕關係了,趕緊的,哪裏的迴哪去。”


    秦嫣摁著門,於她對峙:


    “斷絕關係?你少跟我扯淡!在這個書城世界,就我不會害你!其他人對你好都是有所圖的!”


    花哨不敢迴頭去看兩個朋友的臉色,哐當一聲,用力把門甩在秦嫣臉上。


    她從小沒有朋友不是沒有原因的。


    小姨總是一次次的給她洗腦外麵的世界有多可怕,人心有多叵測。


    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懷好意,都是披著人皮的惡鬼。


    在這種灰暗式教育下,造成花哨很難和同齡人相處。


    這是花哨的缺陷,也是是疤。


    唐雨林和紀欽雨都很尷尬。


    論誰遇到這種事,不管說什麽話都得尷尬到冷場。


    二人在屋裏自覺的不露麵。


    她們現在出現隻會給花哨徒增難堪。


    隻是她們都很好奇,花哨小姨口中的“祖宗”是個什麽人。


    聽起來好像是花哨的心上人,但又不像,而且“祖宗”這個稱唿太奇怪了。


    秦嫣依舊不放棄,在門口喊:


    “反正我得警告你,祖宗你不能見!”


    “椒椒!十年了!你跟在他身邊十年!他有給你一個能見光的名分嗎?”


    “你要是拎得清就在書城世界好好生活,跟現實劃清界限!”


    秦嫣最怕的事情果然還是來了。


    椒椒果然還是愛上祖宗了。


    不然她實在想不出椒椒非要迴現實世界的理由。


    花哨臉瞬間沉了下來,猛得拉開門陰著嗓音對她說:


    “有些事情你不知道,話不要亂說。”


    小姨到現在還不知道她跟著祖宗不是做情人,而是做了他的刀。


    間諜特務的身份本就不能見光。


    這不是娶不娶她的問題。


    她覺得小姨是在糟踐她。


    難道她就隻有嫁給權貴才算過得好?


    憑什麽?!


    而且,隻要祖宗腦子不進水,就知道娶她沒好下場。


    她的出身太敏感了,把她留在身邊,對他的仕途來說都是天大的汙點和麻煩。


    更別說結婚了。


    祖宗在外人看來有錢有勢還有顏,


    但在她花哨這裏看來,他就不是能過安穩日子的人。


    可以做戀人,但不能做愛人丈夫。


    女人可以愛他的錢,可以愛他的權,他的顏,唯獨不能愛他這個人。


    他的野心,一般女人招架不住,更控製不了。


    其實她跟祖宗都是一類人,同樣強勢專橫,就像是兩把堅韌的槍矛,碰到一起就隻能自相殘殺,分個勝負。


    兩個太過霸道的人是不能一起過日子的。


    結婚這種事,本就是兩個之間無形的戰爭。


    想要一直過下去,生活中必定有一人得服軟,不然就是無休無止的爭吵。


    花哨不想服軟,也知道祖宗肯定不會服,所以他們沒戲。


    花哨很清楚自己對祖宗的感情,


    年少時是愛慕,是敬畏,是依賴,覺得他是天是地,是她的救贖。


    長大後她才明白,嫁給這樣的男人就等於失去自我。


    得受他的控住,接受他的安排,乖巧安靜的當一隻金絲雀。


    但她花哨不是,她是叛逆的,是張揚的,敲碎骨頭留下的渣也是咯人的。


    失去自我的感覺對她來說太痛苦了,所以她寧願不愛。


    ps:我想寫的哨子是一個對感情非常理性透徹的人,她能精準的判斷自己對待每一個人不同的感情,絕對不傻白甜,也絕對不犯糊塗。這個時候的花哨還沒有真的愛祖宗,充其量就是在乎,是那種對他曾經的教導養育的感激。就像文中說的那樣,他們兩個人都太強勢了,必須要有一個人服軟,而這個服軟的人隻能是祖宗。


    因為,這事女主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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