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落下,他的後背挨了重重的一腳,脊椎一瞬間錯了位。
痛苦的哀嚎聲響起,伴著某些人的啐聲:“真的是找死!”
程紹仲靜默地看著,這次他沒有阻止,也不曾動容,直到眼前的人沒有力氣再唿痛,他才又說道:“聰明點可以少吃些苦頭,你也不想在這裏送了命。”
“你、你敢殺了我嗎……你不敢,你是個律師,你不敢,哈哈哈……”眼前的人似是對他十分了解,“你好不容易才爬到現在的位置……你不可能毀了自己的前程,不可能……”
程紹仲聞言,眼裏居然浮起一絲笑意,連旁人見了都心驚膽戰的,被人這麽擠兌,他怎麽還笑得出來?
“知道自己為什麽輸嗎?因為你覺得,眼睛看到的就是真相。”程紹仲鬆開手,又聽到一聲悶哼,“十幾年的時間,你像陰溝裏的老鼠一樣盯著我,到頭來,隻查到這個程度。”
倒在血泊裏久久不能動的人是萬超,那個十餘年來對他恨之入骨,出獄後煽動輿情想為自己“伸冤”的萬超。
之前的庭審結束後,他被關押了幾天,因為涉嫌誣告,後來卻不了了之,又被釋放了。
不過他的自由沒有持續太久,晚上出去買根煙的功夫,就被綁來了這裏。
萬超聽完程紹仲的話,嗆咳了兩下,吐出一大口血。
程紹仲掏出帕子擦了擦手,然後扔到了萬超的身上,轉而又看向另一個人。
相比較萬超,她的傷勢還算輕的,隻有臉部的一點擦傷,不過麵色青紫交錯,頭發蓬亂著,若不是仔細分辨,怕是看不出來她就是站在庭上的那個容光煥發的女企業家。
洛佳,萬超的堂妹,是劉明剛誣陷案的幫兇,礙於沒有確鑿的證據,同樣於前幾日被釋放。
她自然也認得程紹仲,相比較萬超的“硬氣”,她的臉上倒是多了幾分惶然的恐懼,目光也有些退縮。
程紹仲問了她同樣的問題。
她咬著嘴唇,似乎在掙紮著,這時萬超不知從哪來的力氣,朝她吼了一句:“你忘了他把我們害得有多慘嗎?他是我們的仇人,別聽他的話!”
這一句,讓洛佳的神色一凜,然後她低下頭,不準備言語了。
程紹仲見狀還沒發話,就有人走到他身邊,說道:“沒動真格的,這兩個人還不知道死活,不如交給我?”
程紹仲轉過頭,看著他:“到你手裏,不死也得丟半條命了。”
“哈哈,我鬼佬不就這點本事,不然你程大律師能找到我嗎?”
鬼佬就是這裏的老大,早些年因為一些事,他結識了程紹仲,就再沒斷了聯係。
程紹仲低頭看了眼萬超和洛佳,兩個人都緊繃著臉,也在看著他。
看他們的樣子,似乎還存著些許僥幸,認為程紹仲手上不想沾血,他就算想從他們嘴裏套話,也不會鬧到人命的地步。
隻是就像程紹仲說過的,他們對他,了解的太少了。
他向後退了兩步,用眼神示意鬼佬,隨他來,但有個前提:“留一口氣,我還有話要問。”
鬼佬黑黢黢的牙又露了出來:“明白,我手下的人很有數的。”
如果他說的有數是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話,那確實是真的。
讓留一口氣,絕不留第二口。
萬超的身上幾乎已經沒有了好的皮肉,而且這些傷不光是皮外傷,肋骨、脛骨都折了好幾根,更甚的是,在他大出血的時候,還有人拿著專業的器械設備過來,替他止血。
那人手腳利落地忙完之後,呲著一口白牙,得意道:“救人我是專業的。”
鬼佬啐了他一口,卻是寵著的:“別看這小子不靠譜,還真是正兒八經醫科大學畢業的。”
就這樣來迴折騰了幾遍,萬超已經沒了什麽人形,血流進了他的眼睛,讓他的眼前一片血紅的模糊,他現在終於體會到了,那句沒動真格的是什麽意思。
“還挺硬氣。”動手的人見他這樣了還不求饒,也有點感歎,不過對付這樣的硬骨頭,他們還有的是辦法。
另一邊,洛佳的情況不見得更壞,但也不見得有多好。
這些人沒對她下狠手,卻是直接剝掉了她的衣服,裏裏外外,一件不剩。
除了她之外,剩下的七八個都是男人,全身毫無遮蔽地袒露在眾人的視線下,對一個正常的女人來說,是比遭受酷刑更煎熬的折磨。
尤其有兩個人還惡趣味地拉起她兩條腿,用力向兩邊扯開,這讓洛佳失聲尖叫,像是要把嗓子劃破,把五髒六腑都扯碎一般。
這聲音太過淒厲,鬼佬怕程紹仲不喜,便製止了手下的行為。
“行了,別玩了,問問她,到底說不說?”
洛佳失神地抱住自己的身體,搖搖頭,又猛得點點頭。
鬼佬便對程紹仲說:“不怕她不說實話,要是敢跟你耍花招,再讓她嚐嚐厲害。”
程紹仲方才一直在看向窗外,此時才迴過頭,眼前的場景讓他皺了下眉頭。
鬼佬趕緊讓人把一件外套披在洛佳身上,蓋住了裸露的重要部位。
程紹仲沒有說話,但他的問題不必再重申,在場的人都心知肚明。
洛佳也是。原本她有大好的生活,富裕的錢財,廣泛的人際關係,可以說是如魚得水,結果因為蹚進了這件事,落得個這樣的下場,她可以說追悔莫及。
如此,她也不必再替誰隱瞞了,她不想再受這樣的屈辱,更想留著這條命好好活。
於是她看向程紹仲,啞著嗓子說道:“我不知道那個人的名字,也不知道他長什麽模樣,他隻讓我拿錢辦事,找到行兇的司機,其他的,我再沒接觸過了。”
程紹仲臉上沒有任何波動:“你們是怎麽聯係的?”
“每次都是他找我,或者找到我堂哥轉達。他用的是變聲器,聽不到真實的聲音,還用了虛擬號碼,但是……”
她一頓,下意識地看向半昏迷的萬超,“有次他忘記了隱藏號碼,所以我看到了……看到了號碼的歸屬地,是……安城。”
痛苦的哀嚎聲響起,伴著某些人的啐聲:“真的是找死!”
程紹仲靜默地看著,這次他沒有阻止,也不曾動容,直到眼前的人沒有力氣再唿痛,他才又說道:“聰明點可以少吃些苦頭,你也不想在這裏送了命。”
“你、你敢殺了我嗎……你不敢,你是個律師,你不敢,哈哈哈……”眼前的人似是對他十分了解,“你好不容易才爬到現在的位置……你不可能毀了自己的前程,不可能……”
程紹仲聞言,眼裏居然浮起一絲笑意,連旁人見了都心驚膽戰的,被人這麽擠兌,他怎麽還笑得出來?
“知道自己為什麽輸嗎?因為你覺得,眼睛看到的就是真相。”程紹仲鬆開手,又聽到一聲悶哼,“十幾年的時間,你像陰溝裏的老鼠一樣盯著我,到頭來,隻查到這個程度。”
倒在血泊裏久久不能動的人是萬超,那個十餘年來對他恨之入骨,出獄後煽動輿情想為自己“伸冤”的萬超。
之前的庭審結束後,他被關押了幾天,因為涉嫌誣告,後來卻不了了之,又被釋放了。
不過他的自由沒有持續太久,晚上出去買根煙的功夫,就被綁來了這裏。
萬超聽完程紹仲的話,嗆咳了兩下,吐出一大口血。
程紹仲掏出帕子擦了擦手,然後扔到了萬超的身上,轉而又看向另一個人。
相比較萬超,她的傷勢還算輕的,隻有臉部的一點擦傷,不過麵色青紫交錯,頭發蓬亂著,若不是仔細分辨,怕是看不出來她就是站在庭上的那個容光煥發的女企業家。
洛佳,萬超的堂妹,是劉明剛誣陷案的幫兇,礙於沒有確鑿的證據,同樣於前幾日被釋放。
她自然也認得程紹仲,相比較萬超的“硬氣”,她的臉上倒是多了幾分惶然的恐懼,目光也有些退縮。
程紹仲問了她同樣的問題。
她咬著嘴唇,似乎在掙紮著,這時萬超不知從哪來的力氣,朝她吼了一句:“你忘了他把我們害得有多慘嗎?他是我們的仇人,別聽他的話!”
這一句,讓洛佳的神色一凜,然後她低下頭,不準備言語了。
程紹仲見狀還沒發話,就有人走到他身邊,說道:“沒動真格的,這兩個人還不知道死活,不如交給我?”
程紹仲轉過頭,看著他:“到你手裏,不死也得丟半條命了。”
“哈哈,我鬼佬不就這點本事,不然你程大律師能找到我嗎?”
鬼佬就是這裏的老大,早些年因為一些事,他結識了程紹仲,就再沒斷了聯係。
程紹仲低頭看了眼萬超和洛佳,兩個人都緊繃著臉,也在看著他。
看他們的樣子,似乎還存著些許僥幸,認為程紹仲手上不想沾血,他就算想從他們嘴裏套話,也不會鬧到人命的地步。
隻是就像程紹仲說過的,他們對他,了解的太少了。
他向後退了兩步,用眼神示意鬼佬,隨他來,但有個前提:“留一口氣,我還有話要問。”
鬼佬黑黢黢的牙又露了出來:“明白,我手下的人很有數的。”
如果他說的有數是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話,那確實是真的。
讓留一口氣,絕不留第二口。
萬超的身上幾乎已經沒有了好的皮肉,而且這些傷不光是皮外傷,肋骨、脛骨都折了好幾根,更甚的是,在他大出血的時候,還有人拿著專業的器械設備過來,替他止血。
那人手腳利落地忙完之後,呲著一口白牙,得意道:“救人我是專業的。”
鬼佬啐了他一口,卻是寵著的:“別看這小子不靠譜,還真是正兒八經醫科大學畢業的。”
就這樣來迴折騰了幾遍,萬超已經沒了什麽人形,血流進了他的眼睛,讓他的眼前一片血紅的模糊,他現在終於體會到了,那句沒動真格的是什麽意思。
“還挺硬氣。”動手的人見他這樣了還不求饒,也有點感歎,不過對付這樣的硬骨頭,他們還有的是辦法。
另一邊,洛佳的情況不見得更壞,但也不見得有多好。
這些人沒對她下狠手,卻是直接剝掉了她的衣服,裏裏外外,一件不剩。
除了她之外,剩下的七八個都是男人,全身毫無遮蔽地袒露在眾人的視線下,對一個正常的女人來說,是比遭受酷刑更煎熬的折磨。
尤其有兩個人還惡趣味地拉起她兩條腿,用力向兩邊扯開,這讓洛佳失聲尖叫,像是要把嗓子劃破,把五髒六腑都扯碎一般。
這聲音太過淒厲,鬼佬怕程紹仲不喜,便製止了手下的行為。
“行了,別玩了,問問她,到底說不說?”
洛佳失神地抱住自己的身體,搖搖頭,又猛得點點頭。
鬼佬便對程紹仲說:“不怕她不說實話,要是敢跟你耍花招,再讓她嚐嚐厲害。”
程紹仲方才一直在看向窗外,此時才迴過頭,眼前的場景讓他皺了下眉頭。
鬼佬趕緊讓人把一件外套披在洛佳身上,蓋住了裸露的重要部位。
程紹仲沒有說話,但他的問題不必再重申,在場的人都心知肚明。
洛佳也是。原本她有大好的生活,富裕的錢財,廣泛的人際關係,可以說是如魚得水,結果因為蹚進了這件事,落得個這樣的下場,她可以說追悔莫及。
如此,她也不必再替誰隱瞞了,她不想再受這樣的屈辱,更想留著這條命好好活。
於是她看向程紹仲,啞著嗓子說道:“我不知道那個人的名字,也不知道他長什麽模樣,他隻讓我拿錢辦事,找到行兇的司機,其他的,我再沒接觸過了。”
程紹仲臉上沒有任何波動:“你們是怎麽聯係的?”
“每次都是他找我,或者找到我堂哥轉達。他用的是變聲器,聽不到真實的聲音,還用了虛擬號碼,但是……”
她一頓,下意識地看向半昏迷的萬超,“有次他忘記了隱藏號碼,所以我看到了……看到了號碼的歸屬地,是……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