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為什麽要親手毀掉


    這個答案程紹仲卻並沒有給她。


    沈瑟想,自從認識了程紹仲,再想盡辦法倒追跟他在一起之後,她做的自取其辱的事,真的是太多太多了。


    就連現在,她看到一男一女相擁在一起,而且其中一個還是她的男人,她居然生氣不起來,隻自己落荒而逃。


    逃到一個誰也找不到的地方,再偷偷地哭。


    一直到了深夜,她才鼓起勇氣迴家。


    而她一路想的,竟然不是迴去質問,她更害怕程紹仲跟她說,沈瑟,我愛的女人迴來了,你沒什麽利用價值了,趕緊滾吧。


    那樣對她來說或許是個解脫,可在此之外,更是個天大的折磨。


    走進程紹仲的家,裏麵靜悄悄的,但門口的鞋子在,所以他是迴來了的。


    沈瑟光著腳丫來到書房,門並沒有關上,裏麵隱約傳來說話的聲音。


    程紹仲正在跟美國的朋友通電話,對方也是州裏很有名的律師。


    羅瀟,便是他的前女友,想跟美國的白人丈夫離婚,並且控告後者家庭暴力傷害。


    鑒於她什麽都沒做就迴了國,正規途徑取證根本不可能。


    程紹仲便拜托朋友幫忙,想從那個白人的醫療記錄入手。


    律師朋友聽了直唿不可能,美國是個相當保護人權的國家,就算法院宣判也不可能侵害個人隱私,尤其還是醫療記錄這種資料,而且就算找到了,法庭上根本不可能作為有效證供。


    這個程紹仲自然也清楚,不過他還是堅持,律師朋友沒辦法,隻能說在合法的範圍內幫他調查,但不要報太大希望。


    掛了電話,程紹仲捏了捏額角,很是疲憊。


    而在他轉身的時候,發現了已經站在門口良久的沈瑟。


    他眉頭一皺,聲音也沉寒下來:“什麽時候迴來的?”


    沈瑟沒迴答這個問題,隻是反問他:“程老師,你曾經在課堂上說過,律師的使命,是維護正義,確切地說,是維護程序正義。身為一個律師,應該知道自己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我們的嘴、我們提交的證據,雖然是保護當事人的武器,但歸根結底,是為了維護法律正義,對嗎?”


    當時年輕英俊的講師站在三尺講台上,意氣風發、一身正氣地說出這些話時,坐在下麵的沈瑟是抱著一種近乎神聖的敬仰。


    就從那一刻開始,她對法律產生了敬畏,也不可抑製地愛上了那個男人。


    程紹仲聽完沈瑟的話麵色更沉鬱下來,他走到沈瑟麵前,居高臨下地看著她,緩緩問道:“你到底想說什麽?”


    沈瑟緊握著拳,控製不住地發抖。


    “我隻是不明白,為什麽你教會了我們那些,自己又要把它親手毀掉!”她的嗓音又幹又啞,“法律對於你來說,真的比不過你心愛的女人嗎?為了她,你什麽事都能做的出來嗎?”


    沈瑟大學的時候學了很長時間的英語,就是因為程紹仲偶然說過一句,他出國交流的時候,了解到了各國的法律,但最終還是決定迴到國內,為祖國法製建設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所以剛才他跟美國朋友的談話,她都聽懂了,更對那句聽得真切——


    “我不後悔這麽做,因為我要找迴我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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