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四川保路運動慘案(上)


    轉眼過去十天時間,當數萬流離失所的百姓們,坐在掖縣的水泥路上喝著粥時,百姓們心裏是暖暖的。英國記者還特意采訪何富,問他為什麽要幫助這些百姓。


    “如果沒有窮苦百姓,富人吃什麽?穿什麽呢?”何富的一句話,震撼住記者的心。


    而就在這個時候,何智急匆匆的跑過來,對著何富的耳邊小聲道:“四川成都昨天發生大事情!”


    何富一聽皺了皺眉頭,心想四川保路運動的曆史,還是沒有改變。


    四川保路運動,又稱“四川保路風潮”。是清末四川人民維護路權的鬥爭運動。四川人民自辦鐵路,清政府迫於帝國主義的壓力,要將路權收歸,四川人民奮起反抗。


    清廷派湖北新軍前去鎮壓,造成武昌空虛,為x辛亥革命首役武昌起義奠定了基礎。


    鑄鐵路風潮


    甲午戰爭之後,國人民智漸開,“要想富,先修路”,國人也漸漸明白鐵路有很多的好處,而清廷則看到了鐵路在國防上的戰略意義。隨後,在政策的引導下,國內便掀起了建設鐵路的高潮。


    20世紀初,四川人民為了反抗帝國主義掠奪華夏國鐵路主權,由四川省留日學生首倡,經四川總督錫良奏請,1904年(光緒三十年)在成都設立“川漢鐵路公司”。


    第二年改為官商合辦,1907年改為商辦有限公司。采取“田畝加賦”,抽收“租股”為主的集股方式,自辦川漢鐵路。


    出賣築路權


    1911年5月(宣統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鐵路幹線國有政策”,政策規定:宣統三年(1911年)前所有集股商辦的幹線,必須由國家收迴。


    新上任的郵傳部尚書盛宣懷,起用了前不久,因照相問題被免職的端方為督辦大臣。並強收川漢、粵漢鐵路為“國有”,旋與美、英、法、德四國銀行團訂立借款合同,總額為六百萬英鎊,公開出賣川漢、粵漢鐵路修築權。


    激起湘、鄂、粵、川人民的反對,保路風潮隨之興起,尤以四川最為激烈。清廷劫奪商辦鐵路的“上諭”傳到成都時,身居四川省諮議局、川漢鐵路公司要職的立憲派紳商。立即寫文章,發通電,開會演說,指責鐵路國有政策未經諮政院議決,違背法律程序,痛陳取消商辦鐵路是“務國有之虛名,坐引狼入室之實禍”,強烈要求清政府“俯順民情”,收迴成命,維持商辦原案。


    還懇請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代奏,乞求清政府暫緩接收川漢鐵路,並用現金如數退還川路股款。


    清政府對四川紳商的要求置若罔聞,聲稱對川漢鐵路公司已用之款和現存之款一律換發國家鐵路股票,概不退還現款,如川人定要籌還現款,朝廷必借外債,並以川省財政收入作抵押。


    6月13日,清政府與四國銀行團簽訂的“借款合同”寄達成都,清政府奪路、奪款、賣路、賣國的原形畢露。


    四川保路同誌會成立


    6月17日,由立憲派紳商發起,由成都嶽府街鐵路公司,召開保路同誌會成立大會,成立“四川保路同誌會”,號召全川人民拚死“破約保路。”


    推舉立憲派人士蒲殿俊、羅綸為正副會長,提出了“破約保路”的宗旨,發布《保路同誌會宣言書》等文告,出版《四川保路同誌會報告》,四處張貼,宣傳保路。


    並派會員分路講演,舉代表赴京請願。全川各地聞風響應,紛紛成立保路分會和協會,四川女子保路同誌會、重慶保路同誌協會和各州、縣、鄉、鎮、街、各團體保路同誌分會相繼成立,會員眾至數十萬。


    從而形成以成都為中樞的全川反帝愛國聯合陣線,把保路鬥爭推向有組織、有領導的新階段。


    8月5日,在成都召開川漢鐵路股東特別大會,鬥爭日趨激烈,逐漸衝破立憲派“文明爭路”的束縛。8月24日,成都開始罷市罷課,聲勢波及全川。


    川人自保商榷書


    四川保路運動進入罷市罷課、抗糧抗捐階段後,同盟會員朱國琛、楊允公、劉長述(劉光第長子)等編印了題名為《川人自保商榷書》的傳單,於9月5日川漢鐵路公司照例舉行特別股東大會時,散發給入場的會議代表。


    《商榷書》以巧妙而隱晦的言詞,一方麵要川人“竭盡赤誠,協助政府”,“厝皇基於萬世之安”;另一方麵,又揭露清政府“日以賣國為事”,“奪路劫款轉送外人,激動我七千萬同胞幡然醒悟”,號召川人“一心一力,共圖自保”。


    接著,《商榷書》提出保護官長、維持治安、一律開市開課開工與製造槍炮、編練國民軍、設立炮兵工廠、修築鐵路等現在自保條件和將來自保條件。


    《商榷書》還說:“凡自保條件中,既經川人多數議決認可,如有賣國官紳從中阻撓,即應以義俠赴之,誓不兩立於天地。”


    《商榷書》中雖然沒有“暴動”、“g命”等激烈言詞,但實際上是以“商榷”地方自治為名,鼓吹四川獨立。


    《川人自保商榷書》的出現,既為g命黨人發動武裝起義大造了輿論,也為急於尋找機會鎮壓保路鬥爭的川督趙爾豐,等人提供了口實。


    趙爾豐一口咬定《商榷書》是保路同誌會的宣傳品,所提條件“隱含獨立”,“儼然共和政府之勢”,於是,把“背叛朝廷”、“圖謀不軌”等罪名扣在立憲派的頭上。


    並加緊調兵遣將,於9月7日誘捕蒲殿俊、羅綸、鄧孝可、張瀾等保路鬥爭的領導人、製造屠殺成都保路民眾的大血案。


    成都血案


    1911年9月7日上午,趙爾豐詭稱京城來電有好消息,將四川保路同誌會,四川省諮議局、川漢鐵路公司股東會的首腦蒲殿俊、羅綸、鄧孝可、張瀾、顏楷、胡嶸、江三乘、葉秉成、王銘新等人騙到督署看電報,隨即加以逮捕,企圖造成群龍無首耳朵局麵,以此撲殺保路鬥爭。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我的紅警在晚清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火炮愛好者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火炮愛好者並收藏我的紅警在晚清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