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沿著小土路繼續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屍骨,有的屍骨已經被不知名的野獸啃食的殘缺不全,有的早已經化作累累白骨,一路尋來,此番景象,簡直就是人間煉獄。
寧做盛世狗,不做亂世人。此話一點兒也不摻假。
沈默搖搖頭收起有些泛濫的感慨,又向前行數百米,終於看到了任務簡介中的郭北縣,這裏與其說是一座縣城,卻是連現實世界的一個小村都比不上,隻相當於一處趕集的集會。
再看集會中來往嘈雜的古人,他們生逢亂世,人人帶匪氣,處處皆惡行,百姓民不聊生,惡匪兇徒四處作惡卻無人獎罰分明,所有放眼望去,整個集會人人帶刀持槍,個個兇光襲麵,一副魑魅魍魎行人間的可悲場景。
沈默還未踏入集會,他的衣著氣質便被不少帶有歹意地眼眸鎖定,更有甚者直接抄起手中槍劍,徑直地向他圍了上來。
唿!九名匪人將沈默圍在中央,領頭的匪人對手下使個眼色,便有人喝道,“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過此路,留下買命財!公子,你要錢還是要命!”
沈默冷笑一聲,從古至今,這打劫的套路當真是一點兒也沒變,而他這輩子最討厭打劫的人,一點兒也沒有技術含量,全憑一膀子力氣與人多勢眾,根本談不上江湖悍匪,隻是一些市井流氓層次的小角色。
沈默好奇的問道,“這裏這麽多人,你們為什麽偏偏要劫我。”
確實,來往郭北縣的陌生人很多,但這些匪人為何如此針對自己呢?難道還是因為他臉黑,自帶仇恨光環?
“嘿嘿!公子,你穿得起如此華貴的衣物,又是獨自一人,我們不劫你,還會有其他人劫你,別廢話,把身上值錢的東西都給我們交出來,包括這身衣服,賣到布衣店也能換頓酒錢。”
沈默恍然,原來不是自己臉黑,而是這身行頭與高貴的氣質惹的禍,氣質這種東西太耀眼,他改不了,衣著方麵倒是能改變一下風格。
他無視身邊的匪人,四下張望,很快就發現他們口中提到的布衣店,也瞧見不少古人的衣物。
但是問題來了,沈默他沒有錢,這個年代用的可是真金白銀與銅幣,現代人除了大金鏈子小手表的燒烤大哥,誰沒事幹掛幾斤重的金鏈子出門,不嫌壓脖子麽。
等等,沈默微微一思索,他身上還真有金幣,之前在上通天村撿到的煞幣還在身上,雖然隻有一枚,但確實能夠當作貨幣去流通,可他不願意花掉煞幣,因為這枚煞幣很有紀念意義,花掉豈不可惜。
沈默將目光落在四周的匪人身上,瞧一瞧他們腰間掛著的錢袋子,臉上的表情逐漸開始變態。
有的人說,環境改變人;有的人說,人改變環境。沈默不整那些虛的,他現在缺錢,而匪人們有錢,那他們的錢就是沈默的。這句話一點兒毛病都沒有。
“別動!打劫!把你們身上的錢都交出來!”沈默學著匪人的腔調,入鄉隨俗,厲聲喝道。
匪人們被這一嗓子喝的愣神,隨即互相瞧瞧,狂笑不止。
“大哥,你看這小子被我們嚇的失去理智,居然反過來要打劫我們?他····”
小弟的話還沒有說完,站在原地的沈默便動了。正所謂,能動手就盡量不要吵吵,沈默深得其中精妙。
嗡!沈默沒有抽出自己將近兩米的魔影戰斧,因為他怕弄髒了自己的神器,僅僅依靠拳腳襲上那名小弟。
衝拳!噗呲!沙包大的拳頭在小弟的眼眸中無限放大,直至落在他的臉上,將他一擊擊暈,生死不知。
其餘匪人大驚失色,連忙抽刀反擊,但沈默的速度比他們更快,更狠,更兇。
啊!啊!啊!數道慘叫響徹集市,令在場所有人都駐足側目,前一秒還站著原地的匪人,下一秒便全部倒在地上,慘叫連連,生不如死。
好快,好狠,好手段!
人群中本就在觀望的真正狠角色對沈默做出言簡意賅的評價,如此人物敢獨自一人踏入郭北縣,絕對不是一般人,經過這些小角色的驗證,更是證實這一點兒。
這是個惹不起的狠角色。
沈默拍拍身上落下的塵土,嘴角揚起冷笑一聲,撿起一把還算可以的鐵劍,劍鋒一挑,依次將匪人腰間的錢袋子摘走,雖然他出手的樣子很兇狠,但他撿錢的樣子卻是很和善。
“這些錢就當買你們的命了!以後打劫注意點,不是每一個人都像我這麽好說話的。搞不好你們就得小輩子注意一點兒嘍。”
沈默撂下話,大步邁出徑直地走向那家布衣店,四周圍觀的人兒紛紛為他讓道,不敢靠近他兩米之內,很顯然,剛剛那一手,已經讓市集的人將沈默定義為不可招惹的狠角色,更有甚者下意識捂住腰間的錢袋子,生怕沈默匪心不死,惦記上他們的錢財。
沈默笑而不語,必要的時候展現一些實力,確實能夠免去不少麻煩。
他來到布衣店,布衣店的老板是一個賊眉鼠眼的中年男人,他也看到剛剛那場碾壓局,對沈默的態度極為恭敬與敬畏,招唿的非常周到,為沈默推薦一身非常合適的藏青色書生長袍,長袍上身,沈默的氣質陡然變化,立刻融入到此番年代,別有一番滋味。
“多少錢?”沈默對老板的服務很滿意,出聲問道。
“談錢多傷感情,英雄您是在郭北縣常住,還有走客。”
沈默微微思索,“不常住,路過罷了。”
“二兩三錢,這可都是上好的布料。”
沈默:“····”
這老板的臉翻得比書都快,前一秒還傷感情,下一秒就開始傷錢嘍,想想能在亂世開店的人,自然有他們的生存之道,沈默也不計較,丟出一袋子錢,不管夠不夠,念叨,“就這麽多了。反正也是撿來的。”
老板臉上大喜,這袋子裏的錢絕對超過二兩三錢,他賺到了。
“多謝公子,公子慷慨。歡迎下次光臨。”
沈默揮揮手,拎起自己原來的衣物包裹,離開布衣店,什麽下次光臨,這家店一輩子也就消費這一迴嘍。
出了布衣店,沈默四下瞧瞧,靈覺打開,感知一番,很快就發現集會一角有一家極為特別的店鋪。
它是一家什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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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做盛世狗,不做亂世人。此話一點兒也不摻假。
沈默搖搖頭收起有些泛濫的感慨,又向前行數百米,終於看到了任務簡介中的郭北縣,這裏與其說是一座縣城,卻是連現實世界的一個小村都比不上,隻相當於一處趕集的集會。
再看集會中來往嘈雜的古人,他們生逢亂世,人人帶匪氣,處處皆惡行,百姓民不聊生,惡匪兇徒四處作惡卻無人獎罰分明,所有放眼望去,整個集會人人帶刀持槍,個個兇光襲麵,一副魑魅魍魎行人間的可悲場景。
沈默還未踏入集會,他的衣著氣質便被不少帶有歹意地眼眸鎖定,更有甚者直接抄起手中槍劍,徑直地向他圍了上來。
唿!九名匪人將沈默圍在中央,領頭的匪人對手下使個眼色,便有人喝道,“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過此路,留下買命財!公子,你要錢還是要命!”
沈默冷笑一聲,從古至今,這打劫的套路當真是一點兒也沒變,而他這輩子最討厭打劫的人,一點兒也沒有技術含量,全憑一膀子力氣與人多勢眾,根本談不上江湖悍匪,隻是一些市井流氓層次的小角色。
沈默好奇的問道,“這裏這麽多人,你們為什麽偏偏要劫我。”
確實,來往郭北縣的陌生人很多,但這些匪人為何如此針對自己呢?難道還是因為他臉黑,自帶仇恨光環?
“嘿嘿!公子,你穿得起如此華貴的衣物,又是獨自一人,我們不劫你,還會有其他人劫你,別廢話,把身上值錢的東西都給我們交出來,包括這身衣服,賣到布衣店也能換頓酒錢。”
沈默恍然,原來不是自己臉黑,而是這身行頭與高貴的氣質惹的禍,氣質這種東西太耀眼,他改不了,衣著方麵倒是能改變一下風格。
他無視身邊的匪人,四下張望,很快就發現他們口中提到的布衣店,也瞧見不少古人的衣物。
但是問題來了,沈默他沒有錢,這個年代用的可是真金白銀與銅幣,現代人除了大金鏈子小手表的燒烤大哥,誰沒事幹掛幾斤重的金鏈子出門,不嫌壓脖子麽。
等等,沈默微微一思索,他身上還真有金幣,之前在上通天村撿到的煞幣還在身上,雖然隻有一枚,但確實能夠當作貨幣去流通,可他不願意花掉煞幣,因為這枚煞幣很有紀念意義,花掉豈不可惜。
沈默將目光落在四周的匪人身上,瞧一瞧他們腰間掛著的錢袋子,臉上的表情逐漸開始變態。
有的人說,環境改變人;有的人說,人改變環境。沈默不整那些虛的,他現在缺錢,而匪人們有錢,那他們的錢就是沈默的。這句話一點兒毛病都沒有。
“別動!打劫!把你們身上的錢都交出來!”沈默學著匪人的腔調,入鄉隨俗,厲聲喝道。
匪人們被這一嗓子喝的愣神,隨即互相瞧瞧,狂笑不止。
“大哥,你看這小子被我們嚇的失去理智,居然反過來要打劫我們?他····”
小弟的話還沒有說完,站在原地的沈默便動了。正所謂,能動手就盡量不要吵吵,沈默深得其中精妙。
嗡!沈默沒有抽出自己將近兩米的魔影戰斧,因為他怕弄髒了自己的神器,僅僅依靠拳腳襲上那名小弟。
衝拳!噗呲!沙包大的拳頭在小弟的眼眸中無限放大,直至落在他的臉上,將他一擊擊暈,生死不知。
其餘匪人大驚失色,連忙抽刀反擊,但沈默的速度比他們更快,更狠,更兇。
啊!啊!啊!數道慘叫響徹集市,令在場所有人都駐足側目,前一秒還站著原地的匪人,下一秒便全部倒在地上,慘叫連連,生不如死。
好快,好狠,好手段!
人群中本就在觀望的真正狠角色對沈默做出言簡意賅的評價,如此人物敢獨自一人踏入郭北縣,絕對不是一般人,經過這些小角色的驗證,更是證實這一點兒。
這是個惹不起的狠角色。
沈默拍拍身上落下的塵土,嘴角揚起冷笑一聲,撿起一把還算可以的鐵劍,劍鋒一挑,依次將匪人腰間的錢袋子摘走,雖然他出手的樣子很兇狠,但他撿錢的樣子卻是很和善。
“這些錢就當買你們的命了!以後打劫注意點,不是每一個人都像我這麽好說話的。搞不好你們就得小輩子注意一點兒嘍。”
沈默撂下話,大步邁出徑直地走向那家布衣店,四周圍觀的人兒紛紛為他讓道,不敢靠近他兩米之內,很顯然,剛剛那一手,已經讓市集的人將沈默定義為不可招惹的狠角色,更有甚者下意識捂住腰間的錢袋子,生怕沈默匪心不死,惦記上他們的錢財。
沈默笑而不語,必要的時候展現一些實力,確實能夠免去不少麻煩。
他來到布衣店,布衣店的老板是一個賊眉鼠眼的中年男人,他也看到剛剛那場碾壓局,對沈默的態度極為恭敬與敬畏,招唿的非常周到,為沈默推薦一身非常合適的藏青色書生長袍,長袍上身,沈默的氣質陡然變化,立刻融入到此番年代,別有一番滋味。
“多少錢?”沈默對老板的服務很滿意,出聲問道。
“談錢多傷感情,英雄您是在郭北縣常住,還有走客。”
沈默微微思索,“不常住,路過罷了。”
“二兩三錢,這可都是上好的布料。”
沈默:“····”
這老板的臉翻得比書都快,前一秒還傷感情,下一秒就開始傷錢嘍,想想能在亂世開店的人,自然有他們的生存之道,沈默也不計較,丟出一袋子錢,不管夠不夠,念叨,“就這麽多了。反正也是撿來的。”
老板臉上大喜,這袋子裏的錢絕對超過二兩三錢,他賺到了。
“多謝公子,公子慷慨。歡迎下次光臨。”
沈默揮揮手,拎起自己原來的衣物包裹,離開布衣店,什麽下次光臨,這家店一輩子也就消費這一迴嘍。
出了布衣店,沈默四下瞧瞧,靈覺打開,感知一番,很快就發現集會一角有一家極為特別的店鋪。
它是一家什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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