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傑希帶我來到了一個地方,我看了橫空的條幅,才知道是北京某醫學教授免費來受診青春痘。這種情況還真的少見,我在農村呆了十幾年還沒過這好事。醫生向我問這問那的,而後給我開了藥方,到醫院一跑,提出一袋子,裏麵裝著有吃有抹的藥。晚上睡覺前既喝既抹的,閉上眼真希望一睜開眼,痘痘一夜間沒了。可是並沒那麽快,醫生也不敢肯定,叫我別吃這別吃這的,簡直成了名副其實的古代和尚,為什麽是古代的呢,因為現在的和尚生活過得比以前來得滋潤,時代進步了,和尚可以吃雜食娶老婆了。醫生說不吃這些,藥用完了差不多也就好了。

    經過對症下藥,終於起效了。痘痘從大變小,痘疤逐漸消失了,心裏也就像吃了顆定心丸。林傑希就是少見多怪,他認為是好事就得來個慶祝。他說:“你的痘痘還沒完全消除,估計酒還喝不了,我看這麽著,我們就改成其它的方式,打籃球。”

    籃球?我幾時打過籃球,那可要追憶到初二了。那次上了半節的體育課,體育老師讓大家自由活動,班裏的幾個人組織打起了籃球,我也被叫上了。我哪會打什麽籃球,在場上除了盯人,什麽都不會。常見的幾種犯規動作,都吃到了,成了大家的笑柄。說實話我根本就不喜歡上體育課,除了打台球外,平時也很少運動。體育課給我第一感覺就是累,於是我常常忘不了初一的體育老師。那是個五十上下的人,上他的課就是輕鬆,在他眼裏的跑步課其實就是散步,他每次都帶我們到大自然去,我們爬過山,去過溪裏玩水。那種感覺實在太好了。之後我也沒遇見這麽好的老師了。高中的體育老師比初中的正經,課程是加量的教,有點像酒精度,那是雪津啤酒跟劍南春酒之間的差別。比如初中在長跑繞操場跑3圈就得了,高中就得6圈。這樣到上體育課,我就巴不得老天能夠下雨,天要真能的下雨,心裏就興奮的不得了。林傑希這小子,從來就沒見過打籃球,他的舉動分明是想看我的笑話。我說:“籃球那種低級運動就別玩了,要不我們打台球去。敢不。”

    “嗬嗬,我就知道你不會打籃球,台球是你的強項?行,我就讓你輸得心服口服。”

    我想這小子也太張狂了吧。跟我打過台球的有哪個不讚揚我的球技,在家時曾有人建議爸爸讓我別再念書,打台球算了,沒準以後能得了個世界冠軍。爸爸從來就沒想過這問題,隻把它當作一種玩笑,在他眼裏別說是個世界冠軍,就是國內冠軍,那也是個幻想。就如我們的生活條件也不是很好,吃豬肉還是可以,想吃燕窩之類用他的話說是太不現實了,所以他把自己的願望通通加在我的身上。

    林傑希既然開了口要我輸,我覺得這小子應該有兩下子。放學我們就約著往台球館走去,林傑希叫上幾個同學,說是為了見證輸嬴。其實他是怕我輸了不認帳。城市就是城市,台球館大得是我家的兩三倍。我們拿起杆,這樣真的較量就開始了。起初是林傑希開球,看了這小子打球的精確度,心裏暗暗有數,他一點都不誇張。我感覺到了壓力,手有點顫抖了,心一虛,杆有點不聽使喚了,球自然也找不著眼。第一盤就被他刷刷的幾下解決掉了。這小子得意地說:“怎麽樣?知道我的厲害了吧。再輸一盤你可就輸了。”

    我說:“你別得意的太早,誰不知第一盤要探個虛實,我是讓著你,你還不知道啊。”

    第二盤我開的球,很幸運球一開,就有一個落袋了。我打得很細心,盡量想象對方不存在,好讓自己達到平時練習的程度。沒想到還真管用,一杆球下來,全部落袋。周圍看的人是讚不絕口。我對著林傑希說:“小子這才是我真正的水平。”

    林傑希微微一笑,分明是把我的話當作耳邊風,難道這小子還有什麽高超本領?我們是輪流開的球所以這盤他開,他開球沒我的幸運,倒讓我撿了個便宜,球散得很自然很好打。我打進了所有的花球,隻剩下黑球了,心中暗喜,抬起頭偷瞧了林傑希一眼,這小子還是非常的平靜,我自認心態不及它。黑球靠著底邊線,這球確實不好打,不過也不是沒打進的可能,在家的時候找不到對手時,我就練習球技,這種球是經常打進的。本想通過這個高難度球來向大家炫耀自己,沒想到球碰到袋口,又飛了出來。桌上全是林傑希的球,這小子竟達到脫俗的狀態,一個個精算細打。隻剩黑球了,他向四周看了看,然後就出手了,球沒進。我高興死了,我沒留活路給他,黑球被我打進了,我贏得了最後的比賽。

    每個人都向我祝賀,我再次問林傑希:“小子,怎麽樣?”

    他一臉平靜。我想這小子也太吝嗇了,一句讚揚的話都不講。在離開前他送了這麽句給我:“還行。”

    還行?還是第一次聽到有能這麽跟我說話的。過後我問他,是不是他不服氣,是不是還想跟我挑。這小子竟出言不遜,說那天是他讓著我的。我說自己又沒有叫他讓我。他說出了原因,他說他抬頭的那刻見到路過一個大美女,美得讓他朝思暮想。

    我反問自己誰有這麽大的魅力,連自認為是校草的林老弟都徹夜未眠。我從來就沒懷疑林傑希的帥氣,這小子當真的帥,要是用潘安貌來形容他,這小子可就目中無人了,為了讓他有點人性,我跟他說天底下你最多也隻能排第二。一想到有這樣的美女,我自然也有目睹她風采的欲望。我問:“你知道她是哪裏的嗎?”

    他說:“那還用說,不就這邊的。”

    “哪邊的?”

    他思考了會兒,突然兩眼發亮,這不虧是狼的本性。他說:“我看到她背著背包肯定是在校生。能經過那條路的除了我們這所學校,分明就沒有其它的。因此我斷定她是我們學校的。”

    他嘴裏一個肯定,一個斷定。倒讓我覺得他是荻人傑了。荻人傑可是女皇身邊的紅人,此人斷案如神。要是林傑希有這等才能,那我豈不是交到神友了,我還不得燒香拜佛感謝上天給了這麽個至交。我把自己想法告訴林傑希。他說:“沒錯今天老子就是荻人傑了,你能把我怎麽著。”

    我不想跟他狡辯說:“那你趕快去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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