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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a並不是那種弱水三千隻取一瓢飲的男人吧。”金泰妍的眼睛並不很大,但此時因為醉酒的關係霧氣彌漫,更顯得亮晶晶的。金泰妍平時總是很沉默,完全沒有攝像機前的那份存在感,所以她可以安靜地觀察,周圍的人和周圍的事。
李經明很想搖頭說不是,可惜他也知道自己好像沒有否認的資格,隻能輕笑著歎了一口氣,tiffany那事兒他還能找找理由,李居麗這邊就純粹是他自己放縱了。看看金泰妍的眸子李經明也不知如何勸解,“何必總是借著酒勁呢,喝了酒的人,做出來的事說出來的話,往往會讓酒醒後的自己後悔。”
“看樣子oppa是親身經曆後現身說法了?”金泰妍眯起了眼睛,tiffany跟jessica之間的詭異關係她早就發現了,隻不過一直猜不透jessica的想法而已,最近跟jessica的關係越來越好,大致也摸透了jessica的心思,金泰妍便有點忍不住了。
情有三千七百種,相思最苦。
女人的心思大多是一樣的,別人能有的,自己也可以有,別人能做的,自己也可以做沒有了tiffany這個先例就像是腳下有一天先人踏出的路一樣。不過同樣作為女人的金泰妍明白得很,這件事終究還是要落在jessica那裏的,雖然李經明花心,但她卻不得不承認他比大部分男人癡情得多,他對jessica的好便是她的渴望。
“人是可以犯錯誤,但不能總是犯錯誤,更不應該明明知道是錯,還硬要拉著別人一起入坑。”李經明其實是有著負罪感的,有些東西他永遠也給不出,比如一個簡單的承諾。現在他能給出她們想要的東西,可是以後呢;現在她們還年輕覺得什麽都比不過在一起,可是以後呢;現在她們不想幹涉其他人,可是以後呢?李經明想過很多次,隻是多智如他也理不出頭緒,“船到橋頭自然直”。無非自欺欺人而已。
金泰妍笑了,伸出小巧玲瓏的手指點著自己的下巴,“oppa認識這張臉嗎,我可是金泰妍,難道oppa不知道我性格中最突出的部分是什麽嗎?是偏執,我就是一個偏執狂,根部不在乎對與錯。”
“沒人說你錯,錯的是我。”李經明根本沒想到好好的一頓感謝宴變成了這樣的狀況,他已經打定注意下次跟金泰妍在一起的時候絕不上酒了,一杯就倒還沒什麽,總是這樣玩酒後真言他吃不消。
“你最大的錯不是喝酒,也不是酒後亂來,是不該對女人太好。”金泰妍知道tiffany的感覺,那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勇氣和動力其實都是李經明親自給的,“尤其是臉這麽帥,才華這麽出眾,性格這麽陽光的情況下。”
長得帥的男人稍微對女人多看兩眼就叫“招惹”,長得醜的男人稍微對女人多看兩眼就叫“騷擾”,這世界本身就是一個看臉的世界,李經明也無話可說,人性如此無可否認。此時的李經明想起元彬的那句經典台詞了,“帥啊,帥啊,帥也是一種罪啊。”
“你還是不了解我,你知道我最大的錯是什麽嗎?”李經明高達一百六十的智商開始發揮作用了,在這種情況下被動招架是萬萬不能的,最好的結果也是被問得啞口無言,然後從了她,他要反客為主。
“是什麽?”金泰妍眨眨眼睛和李經明對視。
“如果你把你麵前的這杯和我麵前的這杯都喝完,我就告訴你答案。”李經明指了指麵前的杯子。
金泰妍雖然量小,卻是個豪爽型的,玉手連抬兩杯酒立馬就消失不見,“oppa現在可以說了?”
“嗯,你的眼皮有沒有很重,是不是有點困意?”李經明忽然說起了別的。
“嗯。”金泰妍點點頭,不知道兩者之間有什麽關係。
“不要抵抗,放鬆身體,服從你自己的感覺。”李經明說完後輕輕地打了個響指,金泰妍把頭一垂直接睡了過去。
李經明無聲地笑了起來,看著偏頭倚在椅子上的金泰妍得意道:“就這麽點道行也想和貧道過招,簡直天真。”
李經明跟金泰妍喝的是四十度的軒尼詩,酒勁不比白酒小,遠不是韓國的燒酒和她們平時喝的香檳所能比擬,金泰妍喝了一杯就開始進入“真言”狀態便是這酒的關係。李經明實在拿金泰妍沒轍了才騙她又喝了兩杯,再給她點幫助讓她入睡,不然真的讓金泰妍繼續下去他也不知道會弄成什麽狀況。
李經明好歹也是兩世為人,可有時自己都會鑽牛角尖,更不要說隻活了二十歲的金泰妍了,所以對金泰妍的想法他表示充分的理解,隻不過理解和讚同是兩碼事。“天下人都可以,唯阿飛不可以”,李經明不懂林仙兒,也不懂古龍,但是他懂自己,他隻是希望她們還是她們,她們也永遠是她們。曾經的他不曾出現,現在的他也不想過多地出現,即便因緣際會有許多沾染,李經明還是覺得自己更適合做一個過客。
風波並沒有立馬就消弭,但很多人都已經察覺到了有強大的力量幹預到輿論的方向了,強仁不但沒有因為“被卷入”暴力事件而被苛責,反而被塑造成了義氣的形象,雖然行程與活動多少受了影響,可到最後居然是利大於弊,看得其他藝人大跌眼鏡。
強仁順利過關後並沒有親自對李經明道謝,這是非常聰明的做法,直接裝不知道便隻是金泰妍跟李經明之間的事情,單純簡單。如果強仁硬是向李經明道謝,事情反而會得複雜起來,不是他在利用金泰妍,就是金泰妍在利用李經明,不管是哪一種他都討不了好。從這一點看強仁是個聰明人,而李經明最喜歡的就是聰明人,不管他性格怎樣又做過什麽傻事,他維護金泰妍的心是真誠的。
雖然地處半島之上,但夏天的首爾很熱,大街小巷的男男女女都換上了應季的衣服,尤其是女人們無比鍾愛短裙熱褲。春天的時候少女時代曾經掀起過鉛筆褲熱風,而現在她們又用海軍裝和毽子舞發起了露腿的潮流,李經明一度以為從2009年的夏天起韓國不再出售女士長褲了呢,滿街都是大白腿。不過很快這股熱風就被取而代之了,似乎是一夜之間,寬鬆的t恤和舒服的亞麻褲成了流行標誌,原因就是這樣打扮的那個男人,比少女時代九個人加起來的魅力還要大。
能有這麽大魅力的當然就是李經明了,他穿著一件深灰色t恤配了一條鉛灰色亞麻褲,加上一雙純白滑板鞋出去買了杯果汁,結果就造成了強大的跟風效應。“明星同款”的魅力可是很大的,尤其是在應援文化發達的韓國,幾乎跟明星搭點邊就能火起來,不過這裏說的是明星,並不是一般的演藝人。
要說李經明,那絕對是明星中的明星,好萊塢的那些大腕們都比不上他,而照片中的李經明一隻手裏同時夾著手機和果汁,另一隻手在口袋裏掏鑰匙,斜斜地靠在他的黑色slsamg上,那畫麵簡直美如畫。車是買不起的,那蘋果手機則早已經在李經明的粉絲中普及開來,現在粉絲們又發現新大陸了,她們還可以穿跟李經明同款的衣服。
從前的李經明穿衣服實在是太“正”了,而且衣服的價碼往往都非常高,年輕人即便買得起也穿不出他的味道,而有點年紀的又顯不出李經明身上那股陽光的氣質,所以他的時尚隻是陽春白雪。其他明星比如權誌龍就下裏巴人了很多,他們穿的那些所謂潮牌都是普通價位,弄根包裝帶當鞋帶的“時尚”對普通人來說雖然難以理解卻不會難以模仿。
情況終於轉變了,李經明忽然就“放下了架子”,穿起了普通的衣服來,那一身行頭被閑著無聊的網友給找了出來,出自一家新興的服裝品牌,算上腰帶加起來也不到一百萬韓元。似乎還是有點貴,但怎麽也是出現在李經明身上的東西,不貴一點兒粉絲們還覺得說不過去呢,雖然是個沒聽說過的牌子,但是既然能得到李經明的認可,lighters以及年輕人們就覺得它值這個價位。因為隻是略貴,所以很多年輕人都開始去這家消費,她們還有點納悶,明洞、蠶室、東大門、南大門、清潭洞等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都冒出了這個牌子的專營店,以前她們都沒注意到呢。
專營店自然也是李經明的手筆,他習慣了一步到位,所以幹脆就在jessica忙生產的時候做起了營銷,有zara這個成功的先例擺在那裏,倒沙漏式的“快時尚”就成了他所借用的理念,論起本錢來他比整個inditex集團都強,在首爾這個小範圍運作起來自然輕鬆無比。
時尚這東西,就是有沒有麵子讓別人跟風的遊戲,李經明起了個帶頭的作用,其他人跟著如此打扮了起來,“舒適”便成了這個夏天的主旋律。李經明隻是下車去買了杯果汁,服裝界卻被他弄得一片混亂,本來大家都看好“短裝”的市場,熱褲短裙等等弄了一大堆,可是現在連女人們也愛上長t恤和亞麻褲了,他們從設計到生產都要重新做,倉庫裏囤了一大堆賣不出去的衣服損失已經夠大的了,還很有可能因為時間趕不上而錯過夏天這個換裝季,要知道夏天是服裝業銷售量最大的季節。
“oppa並不是那種弱水三千隻取一瓢飲的男人吧。”金泰妍的眼睛並不很大,但此時因為醉酒的關係霧氣彌漫,更顯得亮晶晶的。金泰妍平時總是很沉默,完全沒有攝像機前的那份存在感,所以她可以安靜地觀察,周圍的人和周圍的事。
李經明很想搖頭說不是,可惜他也知道自己好像沒有否認的資格,隻能輕笑著歎了一口氣,tiffany那事兒他還能找找理由,李居麗這邊就純粹是他自己放縱了。看看金泰妍的眸子李經明也不知如何勸解,“何必總是借著酒勁呢,喝了酒的人,做出來的事說出來的話,往往會讓酒醒後的自己後悔。”
“看樣子oppa是親身經曆後現身說法了?”金泰妍眯起了眼睛,tiffany跟jessica之間的詭異關係她早就發現了,隻不過一直猜不透jessica的想法而已,最近跟jessica的關係越來越好,大致也摸透了jessica的心思,金泰妍便有點忍不住了。
情有三千七百種,相思最苦。
女人的心思大多是一樣的,別人能有的,自己也可以有,別人能做的,自己也可以做沒有了tiffany這個先例就像是腳下有一天先人踏出的路一樣。不過同樣作為女人的金泰妍明白得很,這件事終究還是要落在jessica那裏的,雖然李經明花心,但她卻不得不承認他比大部分男人癡情得多,他對jessica的好便是她的渴望。
“人是可以犯錯誤,但不能總是犯錯誤,更不應該明明知道是錯,還硬要拉著別人一起入坑。”李經明其實是有著負罪感的,有些東西他永遠也給不出,比如一個簡單的承諾。現在他能給出她們想要的東西,可是以後呢;現在她們還年輕覺得什麽都比不過在一起,可是以後呢;現在她們不想幹涉其他人,可是以後呢?李經明想過很多次,隻是多智如他也理不出頭緒,“船到橋頭自然直”。無非自欺欺人而已。
金泰妍笑了,伸出小巧玲瓏的手指點著自己的下巴,“oppa認識這張臉嗎,我可是金泰妍,難道oppa不知道我性格中最突出的部分是什麽嗎?是偏執,我就是一個偏執狂,根部不在乎對與錯。”
“沒人說你錯,錯的是我。”李經明根本沒想到好好的一頓感謝宴變成了這樣的狀況,他已經打定注意下次跟金泰妍在一起的時候絕不上酒了,一杯就倒還沒什麽,總是這樣玩酒後真言他吃不消。
“你最大的錯不是喝酒,也不是酒後亂來,是不該對女人太好。”金泰妍知道tiffany的感覺,那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勇氣和動力其實都是李經明親自給的,“尤其是臉這麽帥,才華這麽出眾,性格這麽陽光的情況下。”
長得帥的男人稍微對女人多看兩眼就叫“招惹”,長得醜的男人稍微對女人多看兩眼就叫“騷擾”,這世界本身就是一個看臉的世界,李經明也無話可說,人性如此無可否認。此時的李經明想起元彬的那句經典台詞了,“帥啊,帥啊,帥也是一種罪啊。”
“你還是不了解我,你知道我最大的錯是什麽嗎?”李經明高達一百六十的智商開始發揮作用了,在這種情況下被動招架是萬萬不能的,最好的結果也是被問得啞口無言,然後從了她,他要反客為主。
“是什麽?”金泰妍眨眨眼睛和李經明對視。
“如果你把你麵前的這杯和我麵前的這杯都喝完,我就告訴你答案。”李經明指了指麵前的杯子。
金泰妍雖然量小,卻是個豪爽型的,玉手連抬兩杯酒立馬就消失不見,“oppa現在可以說了?”
“嗯,你的眼皮有沒有很重,是不是有點困意?”李經明忽然說起了別的。
“嗯。”金泰妍點點頭,不知道兩者之間有什麽關係。
“不要抵抗,放鬆身體,服從你自己的感覺。”李經明說完後輕輕地打了個響指,金泰妍把頭一垂直接睡了過去。
李經明無聲地笑了起來,看著偏頭倚在椅子上的金泰妍得意道:“就這麽點道行也想和貧道過招,簡直天真。”
李經明跟金泰妍喝的是四十度的軒尼詩,酒勁不比白酒小,遠不是韓國的燒酒和她們平時喝的香檳所能比擬,金泰妍喝了一杯就開始進入“真言”狀態便是這酒的關係。李經明實在拿金泰妍沒轍了才騙她又喝了兩杯,再給她點幫助讓她入睡,不然真的讓金泰妍繼續下去他也不知道會弄成什麽狀況。
李經明好歹也是兩世為人,可有時自己都會鑽牛角尖,更不要說隻活了二十歲的金泰妍了,所以對金泰妍的想法他表示充分的理解,隻不過理解和讚同是兩碼事。“天下人都可以,唯阿飛不可以”,李經明不懂林仙兒,也不懂古龍,但是他懂自己,他隻是希望她們還是她們,她們也永遠是她們。曾經的他不曾出現,現在的他也不想過多地出現,即便因緣際會有許多沾染,李經明還是覺得自己更適合做一個過客。
風波並沒有立馬就消弭,但很多人都已經察覺到了有強大的力量幹預到輿論的方向了,強仁不但沒有因為“被卷入”暴力事件而被苛責,反而被塑造成了義氣的形象,雖然行程與活動多少受了影響,可到最後居然是利大於弊,看得其他藝人大跌眼鏡。
強仁順利過關後並沒有親自對李經明道謝,這是非常聰明的做法,直接裝不知道便隻是金泰妍跟李經明之間的事情,單純簡單。如果強仁硬是向李經明道謝,事情反而會得複雜起來,不是他在利用金泰妍,就是金泰妍在利用李經明,不管是哪一種他都討不了好。從這一點看強仁是個聰明人,而李經明最喜歡的就是聰明人,不管他性格怎樣又做過什麽傻事,他維護金泰妍的心是真誠的。
雖然地處半島之上,但夏天的首爾很熱,大街小巷的男男女女都換上了應季的衣服,尤其是女人們無比鍾愛短裙熱褲。春天的時候少女時代曾經掀起過鉛筆褲熱風,而現在她們又用海軍裝和毽子舞發起了露腿的潮流,李經明一度以為從2009年的夏天起韓國不再出售女士長褲了呢,滿街都是大白腿。不過很快這股熱風就被取而代之了,似乎是一夜之間,寬鬆的t恤和舒服的亞麻褲成了流行標誌,原因就是這樣打扮的那個男人,比少女時代九個人加起來的魅力還要大。
能有這麽大魅力的當然就是李經明了,他穿著一件深灰色t恤配了一條鉛灰色亞麻褲,加上一雙純白滑板鞋出去買了杯果汁,結果就造成了強大的跟風效應。“明星同款”的魅力可是很大的,尤其是在應援文化發達的韓國,幾乎跟明星搭點邊就能火起來,不過這裏說的是明星,並不是一般的演藝人。
要說李經明,那絕對是明星中的明星,好萊塢的那些大腕們都比不上他,而照片中的李經明一隻手裏同時夾著手機和果汁,另一隻手在口袋裏掏鑰匙,斜斜地靠在他的黑色slsamg上,那畫麵簡直美如畫。車是買不起的,那蘋果手機則早已經在李經明的粉絲中普及開來,現在粉絲們又發現新大陸了,她們還可以穿跟李經明同款的衣服。
從前的李經明穿衣服實在是太“正”了,而且衣服的價碼往往都非常高,年輕人即便買得起也穿不出他的味道,而有點年紀的又顯不出李經明身上那股陽光的氣質,所以他的時尚隻是陽春白雪。其他明星比如權誌龍就下裏巴人了很多,他們穿的那些所謂潮牌都是普通價位,弄根包裝帶當鞋帶的“時尚”對普通人來說雖然難以理解卻不會難以模仿。
情況終於轉變了,李經明忽然就“放下了架子”,穿起了普通的衣服來,那一身行頭被閑著無聊的網友給找了出來,出自一家新興的服裝品牌,算上腰帶加起來也不到一百萬韓元。似乎還是有點貴,但怎麽也是出現在李經明身上的東西,不貴一點兒粉絲們還覺得說不過去呢,雖然是個沒聽說過的牌子,但是既然能得到李經明的認可,lighters以及年輕人們就覺得它值這個價位。因為隻是略貴,所以很多年輕人都開始去這家消費,她們還有點納悶,明洞、蠶室、東大門、南大門、清潭洞等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都冒出了這個牌子的專營店,以前她們都沒注意到呢。
專營店自然也是李經明的手筆,他習慣了一步到位,所以幹脆就在jessica忙生產的時候做起了營銷,有zara這個成功的先例擺在那裏,倒沙漏式的“快時尚”就成了他所借用的理念,論起本錢來他比整個inditex集團都強,在首爾這個小範圍運作起來自然輕鬆無比。
時尚這東西,就是有沒有麵子讓別人跟風的遊戲,李經明起了個帶頭的作用,其他人跟著如此打扮了起來,“舒適”便成了這個夏天的主旋律。李經明隻是下車去買了杯果汁,服裝界卻被他弄得一片混亂,本來大家都看好“短裝”的市場,熱褲短裙等等弄了一大堆,可是現在連女人們也愛上長t恤和亞麻褲了,他們從設計到生產都要重新做,倉庫裏囤了一大堆賣不出去的衣服損失已經夠大的了,還很有可能因為時間趕不上而錯過夏天這個換裝季,要知道夏天是服裝業銷售量最大的季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