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沒想到會出現這樣一幕,旁聽席大部分人都開始議論,蕭城興也一臉擔憂,就連薑漁晚也開始坐立不安了,急切地要將殺害父親的兇手繩之於法是一迴事,毀兒子名譽又是一迴事。


    唯有葉清禾,站在被告席裏,並沒有太多焦慮的情緒闕。


    作為蕭伊庭那樣的律師,不可能出現這樣的漏洞的,這也不符合他的辦事作風,當他助理這麽久,這點她還是清楚。


    而蕭伊庭在短暫的思考間,思考的倒不是周巧月翻供這一事實,而是,周巧月背後這個人……


    他為妹妹任辯護人以來,在案子的每一個階段所做的每一步,都符合規範,所謂真金不怕火煉,他是不懼怕的。


    周巧月的筆錄,是申請後法院批準調查並收集證據,做筆錄的時候有相關人員在場且簽了字,當場還有錄像錄音孤。


    而在這種情況下,周巧月還能翻供?


    這其中必有隱情,周巧月也不具備翻供的能力……


    如果,僅僅隻是翻供,他不怕,因為這個調查過程並無問題,但是,若有人要蓄意陷害他,隻怕還有後招……


    比如,周巧月明顯是受人教唆的,而且竟然還敢說還他錢?如果她拿不出他給她錢的證據,教唆人會唆使她這樣做?


    所以,必然有一招必殺,想讓他翻不過身來……


    而這一招是什麽,他心中沒底,周巧月會怎麽證明他給了她錢,他也沒底……


    他盯著周巧月,隻是盯著她,周巧月被盯地有些不自在了,眼神也不該和他的碰。


    法院自然不會輕易相信證人的翻供,很快,審判長要求保持肅靜,並且要求周巧月出示證據,證明是辯護人教唆她這麽做的。


    “有……有啊……”周巧月已經迴到證人席上,抖抖索索地在褲袋裏掏啊掏的,掏出一張紙來,這紙還用個塑料紙包著,折疊起來的。


    她一層層把紙剝開,紙片拿了出來,“就是這個,他說,事成之後就拿著這個找他領錢。”


    蕭伊庭很好奇,那到底是個什麽東西,欠條嗎?


    “請宣讀紙上的內容。”審判長說。


    周巧月支支吾吾地,“我……不敢念……法官,坦白從寬是不是?我念了……可以不坐牢嗎?”


    審判長隻再一次強調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言,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後要她宣讀。


    周巧月這才結結巴巴開始讀,“欠條。茲欠周巧月人民幣五萬元整。於2012年3月前以現金還清。欠款人蕭伊庭。欠款人身份證號1xxxxxxxxxxxxxxxxx。2012年1月16日。”


    念完,周巧月指著欠條,“這裏……有他的簽名……”


    審判長問蕭伊庭,對於周巧月所述以及證物有何異議。


    法警便把欠條拿給蕭伊庭看。


    他一看,打印的欠條,不過,卻還真的有他的簽名,他的字體,足以亂真,就連他自己乍一看,也看不出來不是他寫的,還1月16日,竟然在他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之前,這麽一來,這周巧月完全可以說,調查取證之前他就去教唆過她了……


    看來這個人,真是做足了功夫……


    他聲音略沉,緩慢而清晰,“有異議,我沒有簽過這樣的欠條,也沒有教唆證人做假證,申請調查取證經法院批準,真實規範,筆錄、錄音錄像證據俱全。我可以問證人幾個問題嗎?。”


    他沒有申請筆跡鑒定,筆跡鑒定本身就是一種很難的鑒定,而這字寫得真和他的一模一樣,根本就是以他的字為模板摹的。


    審判長準許了他的請求。


    他遠遠地凝視著她問,“你剛剛說,不知道我的名字,所以走到我麵前來指證我?”


    “……”周巧月十分慌張,應該說,她自從進來就一直在慌張,“是啊……我不知道……”


    “可你剛剛念欠條的時候念名字了。”


    “我……也是看著念,才記得的……”


    蕭伊庭對審判長道,“我可以寫幾個字嗎?”


    “可以。”審判長再次準許。


    他在法警的監視下,在白紙上寫了十個很


    大的字,“請問,這十個字裏,哪三個字是我的名字?”


    他把紙張交給法警,法警出示給周巧雲看。


    周巧雲傻了眼,盯著那十個字,猶猶豫豫的,“這……這寫得太草了,我看不了……”


    蕭伊庭沒說話,眼眸裏是沉著的冷笑,他蕭二擅長行草,可硬筆行書也是拿得上台麵的,這十個字寫的行書,可比他的簽名還工整得多。


    法警把紙呈給法官。


    蕭伊庭再一次請求,“審判長,請求讓證人辨認。”


    “證人,請認出辯護人的名字出來。”審判長於是又讓法警把紙出示給周巧月看。


    周巧月憋得臉通紅,不斷看向旁聽席,最後憋出一句話來,“你們別欺負我不識字的老太婆啊!我隻有那三個字連起來才認識,分開了我怎麽認識?”


    “哦?你不識字?”蕭伊庭反問,他記得,周巧月確實是不識字的,做筆錄的錄像裏可有一段,筆錄結束要她簽名,她就說不識字,還問簽在哪……


    周巧月馬上意識到自己說錯了,“不是!我隻認識一部分字……”


    “那你認識我的名字嗎?”蕭伊庭追問。


    “認識……”周巧月覺得,這不能說不認識了,可是,轉念一想,也不能說認識啊,又得逼著她在裏麵揀字兒呢……“不!我不認識……”


    說完,周巧月情緒崩潰,再也控製不住,大哭起來,審判長再三請她控製情緒,她也做不到,哭得聲淚俱下的,擦淚的同時,會往旁聽席看。


    忽的,她哭著大聲說,“你們別逼我老婆子了!我命苦,沒上幾天學,年紀又大了,認字兒一會兒認得一會兒不認得,它在這書上認得,換本書我又不認得了,這也是常事兒啊!你們問她去!去問她啊!這個律師來找我的時候,她跟著他一起來的!”


    周巧月的手指向了旁聽席。


    所有人的目光,順著她的手指方向看去,角落裏坐著的,是方黎……


    一身精煉職業裝,戴著墨鏡。


    這庭審變得越來越複雜……


    這種情況也鮮少遇到……


    而周巧月還在證人席裏哭嚎,“是這個姑娘,和那個律師一起來我家找我,給我一雙皮鞋,對我說會有法院的人來傳我,告訴我該怎麽做怎麽做,又該怎麽說,還給我一張欠條,說隻要我給他們辦成了,就給我十萬塊錢,先給我五萬算定金,剩下的這個欠條就是給錢的證據,可以管他們要的……我老太婆一時財迷心竅,十萬塊,我得撿多久垃圾啊!就答應了……後來,真有人來傳我,帶我去錄像還錄音,把我說的假話都記下來了,還讓我簽字……法官啊,您是青天大老爺,您可憐可憐我這老太婆吧,我家還有孫子呢,孩子可憐啊,也沒爸爸媽媽管,就我一個老太婆給他一口飯吃,我要進去了,他可連飯也沒有吃的了……”


    周巧月邊說邊哭,眼淚糊了滿臉。


    審判長便宣布先把周巧月帶出庭,帶方黎上庭來。


    方黎倒是大大方方上來了。


    “姓名?”審判長問。


    “方黎。”


    “職業?”


    “律師。”


    “在哪執業?”


    “蕭伊庭律師事務所。”


    “證人周巧月所說是事實嗎?你有什麽要陳述?”


    “是事實!”


    蕭伊庭看著這個女人,自開庭起,其實他就發現了她的存在,隻是,不知道她來究竟是為什麽,隻是為了旁聽?


    原來,意在此……


    難怪,這筆跡模仿得如此之像了……


    方黎開始說了,“我跟蕭伊庭律師多年,一直是他的助理,也是好朋友,和他工作配合默契,去年下半年才開始自己獨立接案,不過,我們仍然在一個律所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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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更個3000,今天家裏事有點多,現在要出去了,希望晚上迴來還能再更~!但是親們別太期待,有沒有都早點睡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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