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斯,你來啦……”
銘天的床上,蓋著棉被的安吉麗娜,像是身處冰窟般不住打顫。
全身器官衰竭,讓她的高燒始終降不下來。
肯尼斯呆呆的看著安吉麗娜,心中又是驚喜,又是意外。
“店主,伊娃小姐不是說……安吉麗娜醒不過來了嗎?”肯尼斯驚愕的問道。
銘天點了支煙。
“伊娃騙你們的,是我讓她騙的。”
“騙?什麽意思?”肯尼斯難以置信的看著銘天。
安吉麗娜醒不過來,是銘天騙人的?
“我一直覺得安東尼有點古怪,具體哪裏古怪,跡象太多了,我也懶得贅述。”
銘天唿的一聲,吐出了長長的煙霧。
“不管怎麽樣,如果我不這麽騙你們,就無法創造出給你們獨處的機會。”
銘天又撒謊了。
騙安東尼和羅伯特,說安吉麗娜醒不過來,其實是銘天想要得到一塊櫻石。
十月聽證會,銘天必須拿出一百噸黃金和十噸的秘銀。
銘天算過,還有二十八天,靠做生意根本達不成。
銘天本身也有原則,不會做坑蒙拐騙的事。
所以,銘天想出了這個計策。
櫻石很值錢,一克櫻石的價值,就差不多是兩三百噸黃金。
銘天對安東尼本就有疑心。
所以,正好借此機會,讓安東尼幫自己弄一塊櫻石過來。
如果自己錯怪了安東尼,事後慢慢的還給他就是了,反正,銘天以後隻要放開點做生意就行。
比如冒險去聖王教國各地,以地下商人的身份販賣易拉罐。
易拉罐的鋁,是異界用來煉製秘銀的必備成分,非常值錢,與秘銀等價,隻要半年應該就能做得出兩百噸黃金。
如果沒有錯怪安東尼,那麽最好,這塊櫻石就歸自己所有,自己也能解決蕭氏礦產的問題。
但這種事沒必要告訴肯尼斯,銘天也就沒有說。
而欺騙安東尼和羅伯特,說安吉麗娜醒不過來了,另一個好處就是……
銘天要弄清楚,十年前,肯尼斯和安吉麗娜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
為什麽肯尼斯要出賣安吉麗娜?
為什麽被出賣了,安吉麗娜卻一點都不怪肯尼斯?
肯尼斯為什麽要隱瞞十年前的事?
這背後隱藏的,究竟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呃不對,串台了。
總而言之。
銘天覺得,安東尼迎娶安吉麗娜背後,一定隱藏著什麽。
銘天的直覺是很敏銳的。
直覺告訴銘天。
這場六天後的婚禮,很可能會為聖桑坦斯帶來巨大的變動。
而這一切的真相,一定和肯尼斯十年前的遭遇脫不開關係。
“安吉麗娜。”
肯尼斯跪在床前,握著安吉麗娜的手,默默地抽泣著。
安吉麗娜盯著肯尼斯,臉上掛著淡淡的笑意,雖然沒有說話的力氣,但目光不舍得挪開半點
由此,銘天正式斷定。
安吉麗娜根本不愛安東尼,她愛的,是眼前的肯尼斯!
不愛安東尼,安東尼卻為她著想。
由此得出兩個可能。
一:安東尼是舔狗。
二:這場婚姻另有所圖,安東尼對安吉麗娜的愛是裝出來的。
很好,疑點有多了一個。
銘天掐掉煙頭,歎了口氣。
說到底,異界人智力不如現代。
陰謀詭計的檔次和現代商戰差了不是一點兩點,以至於至今為止的推測,銘天都沒有感覺到半點壓力。
現代沒有陰謀詭計,陰謀詭計是弱者的招數,上流社會都是陽謀。
因為上流社會個個都是老狐狸,任何陰謀他們都能一眼看穿,所以隻能用陽謀。
陽謀的意思就是:你看穿了也無解的計謀。因為無解,所以不需要刻意隱瞞,因為不需要隱瞞,所以才叫陽謀。
相比之下,和異界人勾心鬥角,銘天都有種自己在欺負弱者的感覺。
“肯尼斯。”
銘天拉開椅子,跨坐下來,下巴撐在椅背上,風輕雲淡的說道:“這裏隻有我們三個,現在你可以說說,十年前的事了吧?”
肯尼斯的顫抖突然止住了。
“銘天店主,您問這個幹什麽?”
“羅伯特這麽恨你,我在想你為什麽不解釋?所以就很好奇。”
“好奇?”
肯尼斯麵露難色。
看到這裏的安吉麗娜,扯肯尼斯的手,捧向自己呢臉頰。
“肯尼斯,你說吧,都已經十年了,這本就是我的錯,我是將死之人,不應該讓你承擔我的錯誤。”
“我……”
肯尼斯顫抖著。
支支吾吾的,似乎在猶豫。
良久,他無力的垂下頭。
“我說了,銘天店主,能夠為我保守秘密嗎?”
他雙目無魂的迴過頭,真摯的盯著銘天:“我相信您,但您不能告訴任何人。”
銘天抿抿嘴:“行,你說吧。”
話到此處,肯尼斯這才像釋懷了一樣,長歎一口濁氣,幽幽的,將封存了十年的秘密,娓娓道來。
肯尼斯原本是皇家衛隊的二把手。
是皇家衛隊的最強者。
是的,當年羅伯特雖然是王子,也是皇家衛隊的一員。
但皇家衛隊的最強者,從來都不是羅伯特。
無論是十年前,還是今天。
羅伯特都不是最強。
真正的最強,是肯尼斯。
桑坦斯的劍鬼。
他曾與羅伯特一起師出史詩級戰神:刀皇。
刀皇當年全盛時期,乃是享譽整個聖羅蘭大陸最強人類美名的存在。
曾以一己之力,擊潰三千大軍,與兩名法師對決不落下風。
要知道,法師是很特殊的,一個法師隻能對付一個戰神,但如果兩個法師聯手,那就需要至少六到八名戰神才能應付。
也就是說,刀皇當年的境界,一人就相當於今天的六七個羅伯特。
他是當之無愧的聖羅蘭大陸最強人類!
而刀皇名下,最得意的弟子,並不是天才羅伯特,而是……
肯尼斯!
是的,肯尼斯的境界,距離刀皇隻有一線之遙。
甚至可以說,肯尼斯是半隻腳踏進刀皇領域的強者。
肯尼斯的真實實力,甚至和伊娃都在伯仲之間。
這讓銘天無比震驚。
因為誰都想不到,兩個月前,看到無人機都會興奮的怪叫,還被鷹駿和獅鷲追了好幾公裏的懦夫肯尼斯,居然會是這等強者。
如果不是旁邊的伊娃沒有出口否認,銘天都懷疑他是不是喝多了在吹牛逼。
伊娃自尊心很強。
肯尼斯說自己和她五五開,如果肯尼斯吹牛,以伊娃的脾氣,早就動手把他揍一頓了。
而十年前,聖王教國攻陷了桑坦斯國,並逼迫桑坦斯交出安吉麗娜做交換俘。
這件事人盡皆知。
羅伯特也說過,當時肯尼斯接到命令,帶著安吉麗娜逃離桑坦斯,找個僻靜的地方生活。
但誰都不知道,那一年,那一天晚上,肯尼斯這樣的強者,卻被逼上了絕路!
……………………
銘天的床上,蓋著棉被的安吉麗娜,像是身處冰窟般不住打顫。
全身器官衰竭,讓她的高燒始終降不下來。
肯尼斯呆呆的看著安吉麗娜,心中又是驚喜,又是意外。
“店主,伊娃小姐不是說……安吉麗娜醒不過來了嗎?”肯尼斯驚愕的問道。
銘天點了支煙。
“伊娃騙你們的,是我讓她騙的。”
“騙?什麽意思?”肯尼斯難以置信的看著銘天。
安吉麗娜醒不過來,是銘天騙人的?
“我一直覺得安東尼有點古怪,具體哪裏古怪,跡象太多了,我也懶得贅述。”
銘天唿的一聲,吐出了長長的煙霧。
“不管怎麽樣,如果我不這麽騙你們,就無法創造出給你們獨處的機會。”
銘天又撒謊了。
騙安東尼和羅伯特,說安吉麗娜醒不過來,其實是銘天想要得到一塊櫻石。
十月聽證會,銘天必須拿出一百噸黃金和十噸的秘銀。
銘天算過,還有二十八天,靠做生意根本達不成。
銘天本身也有原則,不會做坑蒙拐騙的事。
所以,銘天想出了這個計策。
櫻石很值錢,一克櫻石的價值,就差不多是兩三百噸黃金。
銘天對安東尼本就有疑心。
所以,正好借此機會,讓安東尼幫自己弄一塊櫻石過來。
如果自己錯怪了安東尼,事後慢慢的還給他就是了,反正,銘天以後隻要放開點做生意就行。
比如冒險去聖王教國各地,以地下商人的身份販賣易拉罐。
易拉罐的鋁,是異界用來煉製秘銀的必備成分,非常值錢,與秘銀等價,隻要半年應該就能做得出兩百噸黃金。
如果沒有錯怪安東尼,那麽最好,這塊櫻石就歸自己所有,自己也能解決蕭氏礦產的問題。
但這種事沒必要告訴肯尼斯,銘天也就沒有說。
而欺騙安東尼和羅伯特,說安吉麗娜醒不過來了,另一個好處就是……
銘天要弄清楚,十年前,肯尼斯和安吉麗娜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
為什麽肯尼斯要出賣安吉麗娜?
為什麽被出賣了,安吉麗娜卻一點都不怪肯尼斯?
肯尼斯為什麽要隱瞞十年前的事?
這背後隱藏的,究竟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呃不對,串台了。
總而言之。
銘天覺得,安東尼迎娶安吉麗娜背後,一定隱藏著什麽。
銘天的直覺是很敏銳的。
直覺告訴銘天。
這場六天後的婚禮,很可能會為聖桑坦斯帶來巨大的變動。
而這一切的真相,一定和肯尼斯十年前的遭遇脫不開關係。
“安吉麗娜。”
肯尼斯跪在床前,握著安吉麗娜的手,默默地抽泣著。
安吉麗娜盯著肯尼斯,臉上掛著淡淡的笑意,雖然沒有說話的力氣,但目光不舍得挪開半點
由此,銘天正式斷定。
安吉麗娜根本不愛安東尼,她愛的,是眼前的肯尼斯!
不愛安東尼,安東尼卻為她著想。
由此得出兩個可能。
一:安東尼是舔狗。
二:這場婚姻另有所圖,安東尼對安吉麗娜的愛是裝出來的。
很好,疑點有多了一個。
銘天掐掉煙頭,歎了口氣。
說到底,異界人智力不如現代。
陰謀詭計的檔次和現代商戰差了不是一點兩點,以至於至今為止的推測,銘天都沒有感覺到半點壓力。
現代沒有陰謀詭計,陰謀詭計是弱者的招數,上流社會都是陽謀。
因為上流社會個個都是老狐狸,任何陰謀他們都能一眼看穿,所以隻能用陽謀。
陽謀的意思就是:你看穿了也無解的計謀。因為無解,所以不需要刻意隱瞞,因為不需要隱瞞,所以才叫陽謀。
相比之下,和異界人勾心鬥角,銘天都有種自己在欺負弱者的感覺。
“肯尼斯。”
銘天拉開椅子,跨坐下來,下巴撐在椅背上,風輕雲淡的說道:“這裏隻有我們三個,現在你可以說說,十年前的事了吧?”
肯尼斯的顫抖突然止住了。
“銘天店主,您問這個幹什麽?”
“羅伯特這麽恨你,我在想你為什麽不解釋?所以就很好奇。”
“好奇?”
肯尼斯麵露難色。
看到這裏的安吉麗娜,扯肯尼斯的手,捧向自己呢臉頰。
“肯尼斯,你說吧,都已經十年了,這本就是我的錯,我是將死之人,不應該讓你承擔我的錯誤。”
“我……”
肯尼斯顫抖著。
支支吾吾的,似乎在猶豫。
良久,他無力的垂下頭。
“我說了,銘天店主,能夠為我保守秘密嗎?”
他雙目無魂的迴過頭,真摯的盯著銘天:“我相信您,但您不能告訴任何人。”
銘天抿抿嘴:“行,你說吧。”
話到此處,肯尼斯這才像釋懷了一樣,長歎一口濁氣,幽幽的,將封存了十年的秘密,娓娓道來。
肯尼斯原本是皇家衛隊的二把手。
是皇家衛隊的最強者。
是的,當年羅伯特雖然是王子,也是皇家衛隊的一員。
但皇家衛隊的最強者,從來都不是羅伯特。
無論是十年前,還是今天。
羅伯特都不是最強。
真正的最強,是肯尼斯。
桑坦斯的劍鬼。
他曾與羅伯特一起師出史詩級戰神:刀皇。
刀皇當年全盛時期,乃是享譽整個聖羅蘭大陸最強人類美名的存在。
曾以一己之力,擊潰三千大軍,與兩名法師對決不落下風。
要知道,法師是很特殊的,一個法師隻能對付一個戰神,但如果兩個法師聯手,那就需要至少六到八名戰神才能應付。
也就是說,刀皇當年的境界,一人就相當於今天的六七個羅伯特。
他是當之無愧的聖羅蘭大陸最強人類!
而刀皇名下,最得意的弟子,並不是天才羅伯特,而是……
肯尼斯!
是的,肯尼斯的境界,距離刀皇隻有一線之遙。
甚至可以說,肯尼斯是半隻腳踏進刀皇領域的強者。
肯尼斯的真實實力,甚至和伊娃都在伯仲之間。
這讓銘天無比震驚。
因為誰都想不到,兩個月前,看到無人機都會興奮的怪叫,還被鷹駿和獅鷲追了好幾公裏的懦夫肯尼斯,居然會是這等強者。
如果不是旁邊的伊娃沒有出口否認,銘天都懷疑他是不是喝多了在吹牛逼。
伊娃自尊心很強。
肯尼斯說自己和她五五開,如果肯尼斯吹牛,以伊娃的脾氣,早就動手把他揍一頓了。
而十年前,聖王教國攻陷了桑坦斯國,並逼迫桑坦斯交出安吉麗娜做交換俘。
這件事人盡皆知。
羅伯特也說過,當時肯尼斯接到命令,帶著安吉麗娜逃離桑坦斯,找個僻靜的地方生活。
但誰都不知道,那一年,那一天晚上,肯尼斯這樣的強者,卻被逼上了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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