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作以前,就是三伏天,周秦川也不敢去遊泳。


    哪怕是溫水也不行,一是怕運動量大了喘不上氣發病,二是怕從水裏起來後著涼感冒。


    一旦感冒,往往遷延好多天,不但自己難受,對心髒來說,也是件要命的事兒。


    現如今嘛,嘿嘿,在河裏遊冷水也不怕啦,不怕不怕啦。


    想到這裏,周秦川有些得意,像小孩子得到了一個新玩具似的興奮,舉起右手,做了個彎舉,還不算發達的二頭肌初見形狀。


    這身體就是好啊,腿瘸著,練的並不多,主要就是跪膝俯臥撐和引體向上,時日也不長,但已有了成效。


    由此看來,那道閃電就是替自己洗髓伐毛了?


    挨雷劈也不是件壞事嘛。


    還有,皮膚也不像那些小說上寫的,變得又細又白,有偽娘的趨勢。


    而是健康的自然膚色,透著黃光似的,讓人一看就很舒服,不會被人看作小白臉,這是最讓周秦川舒心的。


    差不多了,周秦川又自戀片刻,從水裏爬了出來。


    還得洗洗衣服,原來穿的那身,外套因為被雷劈的緣故,已經基本要不成了。


    其他如外褲、t恤、內褲,還有襪子和登山靴倒能繼續穿,不過都要洗洗才行,好久沒有洗過澡,實在太髒了。


    草地上摞著幾件幹淨衣服,這是李漆給他弄來的。


    李漆算有心了,早早就量了周秦川的尺寸,去衣鋪裏找那些賣不掉的舊布,讓人給周秦川做了兩身衣服,昨兒剛送來,今天正好派上用場。


    本來周秦川還想給小濟也做一套,不過小濟卻不樂意,堅持要穿他自己那套破舊衣衫,與尋常孩童一見新衣服就不願放手的行徑大不相同。


    問他緣由,這小子振振有詞,說他自己是乞丐,衣服要是不破,還怎麽幹活,不得不說,還挺有道理的。


    周秦川也就沒有管他,自己既然一時不走,還要在這兒繼續托身,小濟原來幹什麽就還讓他幹什麽,他想怎的就怎的。


    不急,等走的時候帶上他,再好好改造這小子。


    不過衣服可以破,但既然已經把身上洗幹淨了,卻怎麽也不能再讓小濟繼續穿髒衣服了。


    看小濟在遠處玩得開心,周秦川就沒有叫他,等會兒自己就著河水,兩人的衣服一起洗了。


    上了半年大學,洗洗衣服還是行的。


    周秦川拿起這套既新且舊的衣服,開始一件件往身上套。


    說實話,一開始聽說李漆給他做衣服的時候,周秦川心裏是有些慌的。


    就他所知,古人衣服又寬又長,行動特別不方便不說,穿起來還特別麻煩,好多穿越前輩都不會穿衣服,全靠他們胎投得好,有人伺候,才免了此難。


    自己全須全尾且未經任何培訓地跑到大明,成了最下等的乞丐,可沒人伺候,一個人能搞得定穿衣服這麽複雜的大事兒麽?


    但不換衣服又不成,不說原先的外衣已經不堪使用,就是還能穿,周秦川也不願意再穿了。


    外形實在和其他人的服飾不一樣,髒的時候還好些,一洗幹淨就太顯眼了,特別在漢地中原,難免被人當成異類。


    有機會去異域的話,穿原來的衣服可能就好些。


    不過在見到這身衣衫後,周秦川就明白自己白擔心了。


    穿衣繁瑣,衣服寬大不便,這些煩惱都是高門大戶那些人家的。


    不對,富貴人家有人服侍,也不會為此憂心。


    普羅大眾要生存,要種田幹活,是不可能讓自己不方便的,這些衣服穿起來實在沒什麽難度,隻要不弄出左衽的笑話就行。


    上衣兩件,一裏一外,都是短的,裏麵的叫褻衣,也就是後世的內衣,隻不過同外衣一般,是開衫的。


    褻衣其實就是指貼身穿的上衣,本來男女通用,不過慢慢演變成了女子專用詞匯。


    男人的褻衣,就改了叫做汗衣,聽聽,是不是已經和後世的叫法差不多了。


    外衣雅稱襦,是短單衣,不過下裏巴人嘛,一般不用雅稱,就叫褐衣,同布匹灰不拉嘰的本色有點關係。


    褲子也是兩條,一長一短,不過不能叫褲子,而是稱為“褌”(音“昆”)。


    形狀同後世的已經差不多了,短褲又叫犢鼻褌,其實就是內褲,隻是因為沒有鬆緊帶,要和長褲一般係腰帶。


    鞋是一雙草鞋,周秦川之前試過,編的不錯,不磨腳,對了,鞋應該叫履,草鞋就是草履。


    襪子不叫襪子,而是稱為足衣,有點長,可以蓋到小腿,是要用布帶係住的。


    除此之外,還有條腰帶,布做的,用來束衣,富貴人家還要在外再係一條革帶,配上金玉以作裝飾,窮苦人家就沒這個講究了。


    對了,成年男子本來要麽戴冠,要麽帶帽,最起碼也要弄塊頭巾,把頭發蓋住。


    不過在這種鄉下地方,沒幾個人這麽做,最多下田幹活時,弄頂草帽戴戴,乞丐就更不用想了。


    這身衣服因為是用麻做的,又是舊布,沒花多少錢,統共不超過五十文,穿上後透氣不錯,在這種天氣下,還挺舒爽的。


    周秦川穿好衣衫,蹲在河邊開始洗衣服,對了,得先洗小濟的,他沒有換的,要洗好曬幹後,才能穿上走人。


    看著水中自己的倒影,儼然已是古人的標準打扮。


    或許是因為體質大有改善,不僅蒼白的臉上有了血色,更平添了一股英氣。


    呃,說英氣是自我吹噓了。


    也不知怎地,模樣沒變,但文弱氣息蕩然無存,稱為剽悍兇戾之氣或許更加合適。


    就因為自己砸斷自己的腿?


    又或者乞丐窩也能改變一個人的氣質?


    周秦川自己對此倒是非常滿意,今後很長一段時日裏,恐怕都要和最底層的人士打交道,還是兇一點更好。


    稍微有些遺憾的,是頭發還不夠長,不能紮起來,沒了那種飄逸感。


    短發和古裝不但有點不搭,而且身份也有點不靠譜。


    據說短發之人,不是還俗的和尚,就是受過髠刑之人,怪不得街麵上那些人,一開始看他目光都有點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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