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崢?

    張跡拍了下我的肩膀,把我從多年前的迴憶中拽了出來。

    張跡安慰我說,其實也沒什麽,十幾年前的事了,當時咱們也傻了……

    我擺擺手,不想讓他繼續這個話題,我說好消息呢?我吐了一口煙,又深吸了一口氣,似乎能把煩悶都吐掉一樣。

    亮子有消息了,張跡說。

    我一聽就愣了,我說,真假?他在哪?

    蘇州,張跡說。

    靠,難不成他這四年都在蘇州喝茶?我問。

    張跡跟我說了這事的經過。張跡單位裏的幾個同事去蘇州旅遊,拍了許多照片迴來,大家都圍過去看,張跡也過去看了,其中一張是大家在酒吧玩的照片,裏麵無意中拍到一個人,居然是亮子!

    我還是不敢相信,我說你肯定是亮子?

    操,大學光屁股睡了四年,你說呢?張跡鄙夷的看著我,似乎感覺我是在懷疑他的智商。

    我說,那你沒問怎麽迴事?

    張跡說,同事也不認識那人,可能是無意中拍到的。還給了我酒吧的名片,我打過去了,但是都說不認識,我估計他也是碰巧在那玩吧。

    我不由感歎,這一晃都四年了……好歹是有消息了,嗯,算是個好消息!

    我倆迴到宴會廳的時候,硝煙基本已經散盡了,戰場上遍地殘兵,還有個別人民英雄被人架著朝外走,嘴裏仍聲稱要和某某同歸於盡。我和張跡走到新郎新娘的那桌,想道個別,卻發現286已經不省人事了。我們親切的握著他的手,表達我們美好祝願的時候,286趴在桌子上一點反應沒有。新娘倒是特清醒,一邊答謝我們的到來,一邊試圖把286拽起來,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86哼哼了一聲。我和張跡發現實在是徒勞,相視一笑,說,讓他睡吧,他這是提前休息等洞房呢!話音剛落,286噌的坐起來,說,洞房了?

    我們坐在張跡的車上。準確的說,我坐副駕駛位置,老初一個人占了整個後排座,倒不是說他胖到了那個地步,而是他還沒醒。

    老初當年在我們學院裏聲名顯赫,那酒量虛無飄渺,時好時壞,所以什麽時候要醉的分寸很不好拿捏,搞得每次喝酒我們都要時常要問他是不是要醉了,次數多了,老初也覺得煩,幹脆不再去想,於是次次醉。大學四年,其醉酒的數量和質量都讓全院兩千多學生望其項背。

    有次我們喝完酒後,我背著睡過去的老初走進校門。迎麵過來一幫軍訓完的新生,其中一個穿著新校服的小男生跑來問道,大哥,這就是那個奇人吧?奇人是老初的外號,全稱醉酒奇人。我就點點頭。誰知道他興奮的大喊,快來看快來看啊,是奇人醉了啊!這喊聲驚起了樹上的一群麻雀,讓我終於領悟了什麽叫聲名鵲起。話音剛落,人群“嘩”的一聲圍過來,全是穿著新校服的學生,對著我倆指指點點。我受不了,就對亮子說,快把外套脫下來給他蓋頭上。於是我們繼續前進。身後的人群陰魂不散,人群又吸引了不明狀況的人也加入進來,隊伍越發龐大,長勢喜人。一個小姑娘剛過來,帶著難掩的興奮表情問旁人,怎麽迴事怎麽迴事,又打架了?旁邊一個男生說,好像是吧,我也剛來。女生又問,為什麽用衣服蓋著。旁邊的男生鄙夷的說,這都不知道?蓋著說明已經死了。女生恍然大悟,很是惋惜,搖著頭說,真可憐呀……我不由掩麵痛苦。

    你不是跟我說他發芽了麽? 我在車上突然說。

    啊?張跡正認真開車,沒聽懂。

    泡mm的事。我把頭朝身後老初的方向一甩。

    哦,這事啊。前兩天,我跟我女朋友去步行街閑逛,走著走著我看前麵一人的背影這麽眼熟,還抱著個孩子。

    老初?孩子? 我覺得有點迷糊。

    嗯,張跡點點頭又說,一會從後麵追過來一女的,又把孩子抱過去,倆人有說有笑的一起走了。

    難道這家夥都有孩子了?我聲音一下子高起來。發現這世界真是瘋狂。

    張跡不以為然,特別平靜的說了句,不是他的,是他女朋友的。然後我就發現原來世界遠比我想像中更瘋狂。

    ……你確定那是他女朋友?我說。我實在是懷疑,雖說老初長得是比我們成熟些,也常常感歎人生無常,可畢竟也不至於把理想化為現實啊!

    我今天問過他,他承認了。張跡說。

    那你確定那孩子是那女的生的?

    你見過沒結婚收養孩子的麽?張跡鄙夷的看著我,這次我感覺他在懷疑我的智商。

    張跡說,聽說這女的以前是他高中同學,人挺漂亮,就是家境不好。老初以前是他們班班長,對這女的特別照顧,時不時地給這女的打個飯什麽,老初說當初隻是看著她可憐,自己這長相也沒敢有什麽非分之想。不過這女的長的是挺漂亮,身材也好。張跡說到這,眨巴著眼睛看我,眼神裏的淫穢色情幾乎都能拍出片子來,激發了我的無限想像。

    張跡接著說,後來這女的考上了大學,但家裏沒錢,就沒上,也不知道去哪了。別的事……後來發生一些事吧,我也不清楚,反正這女的就有了這個孩子,但是孩子一直沒父親。老初去年不是換工作去了服裝廠麽,這女的碰巧在那上班,好巧不巧還歸老初管。再後來那就是現在了。

    我就感覺這世界真是變化無常,不覺迴頭瞻仰了瞻仰身後的“勇士”。此刻的老初睡得很安詳,圓圓的身材,圓圓的臉蛋,圓圓的厚底眼鏡幾乎耷拉到了圓圓的鼻頭上,亂糟糟的頭發使這張圓臉倍添滄桑。

    其實仔細看的話,老初長相還過得去,滄桑就滄桑在這頭發上。老初說他初中時頭發就是這樣子,自從幫同學的表弟開過一次家長會後一舉成名,隔三岔五就有附近學校的小學生幕名而來,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就這樣老初開始了自己的走穴生涯。當然一個學校不能連續去,否則會有“超生”的嫌疑,因此他經常在附近幾個小學之間輪轉。後來影響力更大了,就開始出沒於全市的各個小學,特別到了學期考試剛結束時,最忙一天要趕四五場。我恍然明白了老初為什麽要找個有孩子的女朋友,慣性啊,一定是迫不及待的想重溫家長會的感覺。

    於是,當班上其他學生還在拿父母的零花錢的時候,老初已經開始憑借天賦自食其力了。可能是由於家長會開多了的原因,老初也越發成熟,從此以後一直以至少年長10歲的高昂姿態領跑整個學校,悲劇一直延續到高中畢業。進入大學,開學那天,老初理了個清爽的新發型準備以嶄新的麵貌擁抱新生活的時候,在新生招生點,一個新生滿懷尊敬的問他:老師,請問12號宿舍樓怎麽走?從此打碎了老初的青春夢。這個新生,就是張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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