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次坐火車,途徑上大學的小城。
那是個寒冬的夜晚,當窗外的燈火中掠過那些熟悉的場景時,莫名奇妙的,我趴在吸煙車廂的玻璃上哭了個稀裏嘩啦。
雖然在上大學時,巴不得趕緊離開那裏投身工作,可是當真的離開了幾年之後,我發覺自己對它還有如此的眷戀。
青春,一個龐大的陷阱。
那段日子裝扮的越美麗,當迴首的時候,也就越傷人。
張跡說,你一直活在迴憶裏,像個孤魂野鬼。
我笑笑,不置可否,我和張跡一直彼此了解,但我倆誰都沒再提那些曾經的事,有時候,我就想,讓它們爛在肚子裏吧。
所幸的是,我有時間把它寫出來,不幸的是,我的時間太多了,曾經的事於是成了故事。
“青春”二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解,給每個人的印象也都不同,但那些彼此共通的東西,使得你,我,他們,在某個午夜夢迴時,都曾輾轉反側。
我隻希望,看這故事人,有些許的共鳴,我就可以瞑目了。
當青春漸漸走向迷茫,我們尋找飛起來的翅膀——《帶我一起飛》
-----------------懶惰的分割線-----------------
我想在這個故事裏傳達的東西有很多,正如這裏麵有大學的愛情,也有社會勢力的恩怨之爭,有平常人,有不甘於平常的人,有豪情,有無奈,等等吧。但這並不是好事,因為我並不是寫作高手,也正是通過寫這小說,讓我認識到,我確實不是寫作高手。嗬嗬。因此種種,小說從一開始就瘋狂的迴憶往事,也因此弱化了前麵部分故事的情節,在這裏,我需要懺悔。
朋友說,把前麵改一下吧,前麵改改就好看了,故事也有吸引力了。
我說,不,我怕改了之後,就忘記了我寫這故事的初衷了,這也就不是我想寫的東西了。我不是什麽大人物,可也有點小脾氣。人活著,就應該有點兒堅持,哪怕是錯的呢。如果我可以為了點擊率改變自己寫作的初衷,那還不如幹脆寫成什麽公主丫環的yy文。
我悲壯的想:我雖不nb,也絕不yy。
ok,如果你也認同我的想法,我很欣賞你。
如果你因此而覺得我很有性格,我更欣賞你。
如果你因此也覺得我是對的,我陰險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我成功的忽悠了你。
因為,我明白自己不想改的最大原因是,我很懶。懶到什麽程度呢,說實在的,連我自己都猜不透。
我時常看到有人讚賞說某某作者對文字到了近乎偏執的完美追求,我很佩服。
佩服的同時,我心想,nb的作者都是有nb的理由的,真所謂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運氣。我不好意思的猜測,他們一定是靠著百分之百的汗水才換來百分之百的點擊率。而我,正是很好的從反麵證實了這一點。
偉人說,走nb的路,讓nb無路可走。滿世界的丫環公主因此nb。
好在,看這篇文的朋友們都很寬容,沒有逼我速度更新。好人一生平安,阿門。
好在,我不是靠寫字混飯吃的。否則自己都不知道已經投胎多少次了。
好在,我沒改,因為,就算改了,也是如此而已,還耽誤了我睡覺的時間。
哦,寫完最後這條,我開始對自己的懶有點認識了:我的懶並不僅僅停留在膚淺的行動上,而是更深刻的紮根於思想的沃土,是從根兒上就給自己的懶創造著條件,創造著適合懶人生長的空氣土壤,阿門,我真是個和諧的人。
差不多夠字數了。看這篇文的朋友,還是感謝你們對我的寬容,也感謝你們對這篇文的寬容。最初寫這篇文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對生活的理解似乎是錯誤的,說實話,我很想被現實痛快的反駁一次。可是,tmd,現在看來,似乎自己倒越來越有道理了。生活,正無可避免的趨向。。。。。。
最後想說,故事會一直更新到結局的。我終於找到了這篇序言裏唯一不算很扯淡的一句話。
那是個寒冬的夜晚,當窗外的燈火中掠過那些熟悉的場景時,莫名奇妙的,我趴在吸煙車廂的玻璃上哭了個稀裏嘩啦。
雖然在上大學時,巴不得趕緊離開那裏投身工作,可是當真的離開了幾年之後,我發覺自己對它還有如此的眷戀。
青春,一個龐大的陷阱。
那段日子裝扮的越美麗,當迴首的時候,也就越傷人。
張跡說,你一直活在迴憶裏,像個孤魂野鬼。
我笑笑,不置可否,我和張跡一直彼此了解,但我倆誰都沒再提那些曾經的事,有時候,我就想,讓它們爛在肚子裏吧。
所幸的是,我有時間把它寫出來,不幸的是,我的時間太多了,曾經的事於是成了故事。
“青春”二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解,給每個人的印象也都不同,但那些彼此共通的東西,使得你,我,他們,在某個午夜夢迴時,都曾輾轉反側。
我隻希望,看這故事人,有些許的共鳴,我就可以瞑目了。
當青春漸漸走向迷茫,我們尋找飛起來的翅膀——《帶我一起飛》
-----------------懶惰的分割線-----------------
我想在這個故事裏傳達的東西有很多,正如這裏麵有大學的愛情,也有社會勢力的恩怨之爭,有平常人,有不甘於平常的人,有豪情,有無奈,等等吧。但這並不是好事,因為我並不是寫作高手,也正是通過寫這小說,讓我認識到,我確實不是寫作高手。嗬嗬。因此種種,小說從一開始就瘋狂的迴憶往事,也因此弱化了前麵部分故事的情節,在這裏,我需要懺悔。
朋友說,把前麵改一下吧,前麵改改就好看了,故事也有吸引力了。
我說,不,我怕改了之後,就忘記了我寫這故事的初衷了,這也就不是我想寫的東西了。我不是什麽大人物,可也有點小脾氣。人活著,就應該有點兒堅持,哪怕是錯的呢。如果我可以為了點擊率改變自己寫作的初衷,那還不如幹脆寫成什麽公主丫環的yy文。
我悲壯的想:我雖不nb,也絕不yy。
ok,如果你也認同我的想法,我很欣賞你。
如果你因此而覺得我很有性格,我更欣賞你。
如果你因此也覺得我是對的,我陰險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我成功的忽悠了你。
因為,我明白自己不想改的最大原因是,我很懶。懶到什麽程度呢,說實在的,連我自己都猜不透。
我時常看到有人讚賞說某某作者對文字到了近乎偏執的完美追求,我很佩服。
佩服的同時,我心想,nb的作者都是有nb的理由的,真所謂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運氣。我不好意思的猜測,他們一定是靠著百分之百的汗水才換來百分之百的點擊率。而我,正是很好的從反麵證實了這一點。
偉人說,走nb的路,讓nb無路可走。滿世界的丫環公主因此nb。
好在,看這篇文的朋友們都很寬容,沒有逼我速度更新。好人一生平安,阿門。
好在,我不是靠寫字混飯吃的。否則自己都不知道已經投胎多少次了。
好在,我沒改,因為,就算改了,也是如此而已,還耽誤了我睡覺的時間。
哦,寫完最後這條,我開始對自己的懶有點認識了:我的懶並不僅僅停留在膚淺的行動上,而是更深刻的紮根於思想的沃土,是從根兒上就給自己的懶創造著條件,創造著適合懶人生長的空氣土壤,阿門,我真是個和諧的人。
差不多夠字數了。看這篇文的朋友,還是感謝你們對我的寬容,也感謝你們對這篇文的寬容。最初寫這篇文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對生活的理解似乎是錯誤的,說實話,我很想被現實痛快的反駁一次。可是,tmd,現在看來,似乎自己倒越來越有道理了。生活,正無可避免的趨向。。。。。。
最後想說,故事會一直更新到結局的。我終於找到了這篇序言裏唯一不算很扯淡的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