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七月份,我正在辦公室整理材料,門外急匆匆地來了一個老婦女,她邊哭邊訴說了孫子溺水死亡情況。我放下手頭的事情,細致地詢問了一些情況,感到事情很複雜,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便安慰老婦女不要急,等事情調查清楚了再確認誰的責任。老婦女千謝萬謝,說好不容易找到你圖的就是這句話。
原來,去年那邊也發生了一起孩子洗澡而引發的溺水事情,我作為第一被告人的代理人,麵對原告及其他被告的代理人,矛頭都指向我的當事人來追究責任的情況下,仔細全麵地闡述了事發過程中的細節,分析了引發的原因。把事實真相,引用法律知識,貫穿了整個案情,與情與理與法都相符合,贏得了在場所有人的理解與讚成。他發表的意見,主張的辯論觀點,得到了法庭的支持,致使他的當事人沒有承擔責任。旁聽的人也心服口服,對他的言行,都露出了敬佩的眼神!
這次老婦女的孫子事情發生後,馬上就有人指點她去找我,評價我辦事效率高,推理透徹,適用法律準確,官司的勝訴率是不成問題的。
老婦女便從薑灶農村,邊走邊問到了西格瑪那邊,渾身是汗地找到了我,迫不及待地說了一通。便一再要求我馬上為她去查辦案情,還他孫子一個公道。
我詳細說明了辦案過程,講明需要她的兒子媳婦前來辦理委托手續。老婦女表示理解,馬上就要聯係兒子他們過來,以便下午就能去查看情況。
通過調查,我發現問題很複雜,幾個十四五歲的孩子,麵對危險情況,所體現的言行,完全超乎尋常同齡人的承受能力,思維能力也是與眾不同。雖然他們統一口徑說沒有怎麽樣?!但是,細心的我把所有孩子的談話列出來,挑出相同點與不同點。在點點滴滴的言語中,孩子們的親眼所見,比如水的變化、人在水中掙紮的狀況,躍然紙上,跟一個孩子後來寫出的大概經過,形成了很連貫性的證據鏈。溺水死亡的大概過程,就清晰地展現在大眾麵前。
老婦女一家人,在一些人的鼓動下,對比這個事實推理,感到自己孩子的生命權利被剝奪的太殘酷了,憤怒的情緒到了極點,便要聽從人家的說法,行成了一個共識。從起初要求追究政府責任,到追究學校及孩子們的民事賠償責任,馬上上升到要求追究孩子們的刑事責任。
我跟這些家長交流了許多時候,從各方麵說明了刑事責任的區別,安慰好他們先從民事案件開始,確認到賠償損失與責任,以便能更進一步地保障好自己的權益。
就這樣一來,這個特殊的案子擺到了大眾麵前。麵對孩子們是不是有義務救護等討論,通過新聞報道後,成了茶前飯後的熱門話題。大家針對這種沒有前例的案子,為什麽這麽定性?!為什麽能贏得法律的保護,產生了興趣。特別針對這個案件的原告代理人,跟產生了急需了解的念頭!一浪波起另一浪,好人好事傳萬家2006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中央電視台第二頻道《經濟與法》欄目,來到位於通州市西格瑪紅綠燈南邊二十米的法律事務辦公室裏,專門對我進行了長達一個多小時的專訪。
這是從南通電視台製作節目開始,繼南京電視台、江蘇衛視以後,出現的高潮!雖說此案件經過了被告孩子的家長上訴到了中級法院,但是,在法官們的耐心細致的工作下,雙方都做了讓步,最後當場兌現了,各方在友好氣氛中畫上了圓滿的句號。這是許多人想都不敢想的好結果,在頻繁的調解聲中成功了,是又創造了一個奇跡。
其實,這樣一來的案子對於我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了。我手中的許多工作,都是沒有原本先例的案情可以來參照的,主要就要代理人充分發揮主動能動性,在法律中運用自如。
前不久,我的辦公室門前就是熱鬧非凡。通州市五甲初中的資深教師季錫林,手捧一麵錦旗,麵對我,感激地說:“是你迎難而上,為我們贏得了主動權,開創了通州第一個案例,保障了我們合法權利!”這是我收到的第六麵錦旗,也告訴人們,我又解決了一個疑難問題,打贏了一個特殊案子。
原來,前段時間裏,季老師的父親,在上午九點左右突發疾病,被“120”救護車送到有名氣的大醫院後,直到下午兩點該醫院重新修正病曆,請專家會診,耽擱了最佳搶救時間,在當晚七點鍾左右,致使老人死在家中。
季老師的弟弟是某部隊的主治醫生,在迴家處理後事中,了解到這一情況後,感到醫院有過失。醫院認為不是醫療事故,不存在賠償的問題,連最起碼的賠禮道歉也沒有誠意。季老師想到了他原來的學生——我,從事多年法律事務,並在疑難問題上有的放矢,有勇有謀。便摸到城區,前去諮詢。
我查看了資料後,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想通過內部解決了此問題。但是,該醫院不承認有歉意,也不想把為該老人看的醫藥費一千多元退還。醫院一直強調:一定要鑒定到醫療事故後,才涉及賠償損失。
於是,在醫學會鑒定不屬於醫療事故,醫院也不願意賠償損失的情況下;麵對當事人的乞求目光,我不畏艱險,多方麵尋找法律依據。參照全國少有的類似案例,從人身損害賠償損失這個角度上,抓住醫院的診治中的誤診等過錯,主張權利,尋求法律保障。
麵對這一個新問題,通州法院也非常重視,民庭庭長親自出馬掛帥,組成了合議庭,該院各庭庭長以上的領導現場旁聽。通過法庭調查確認,結合本案的實際情況,根據法律規定,參照實行的判例,當庭作出了認定:醫院存在過錯,應當承擔責任!
在家等待消息的醫院領導層坐不住了,馬上趕往開庭現場。通過法官的解釋,看著法律的規定,已經僅有的一個全國生效的判例。醫院的領導們心服口服,在討論今後工作的注意點同時,當即願意調解結案。
季老師更不用說,很激動:“正義永遠是壓倒一切的!感謝法庭的公正審理!老人在九泉下也能瞑目了。”
在談到賠償條件時,季老師感慨地說:“我們從開始要求賠禮道歉,到要求退醫藥費,直到現在要求公正判決結果。目的不是要錢的多少!現在結論已經出來了,對方隻要拿出點誠意來,此事情就到此為止!”
雙方在友好的氣氛中,13000元調解結束。季老師就急衝衝地趕製了一麵錦旗,“迎難而上 一錘定音”。送到了我辦公室,感謝我在此案中發揮的作用。
就是這麽不斷的進取,不斷地求知,在交通事故、離婚財產、建築糾紛等法律事務上,我進步很快,置身於新的境界,處理起來得心應手。前後有大慶、南京、上海等地十幾個個體老板請我做法律顧問。啟東、海門、如東等地有糾紛的人,舍近求遠,慕名前來找我。我都會及時地解答、接待,許多的疑難問題,都能被我迎刃而解。當事人對他的處理結果,也心服口服,感激不已。
有了名聲,更注重的是社會公德,我在完善自己的工作量同時,也積極地投入到法律援助這一塊上來,除我所在的通州開發區這一塊外,凡事找到他的人,隻要能符合法律援助的,我都是義不容辭地接手承辦,根本不考慮自己的得失。近年來義務援助各類法律事務解答協調五十多起,為貧困戶節省了幾萬元的開支費用。我也得到了市政府“學習雷鋒 支援服務的先進個人”的表彰。
特別是一起交通事故,是某鎮的一家人都是聾啞人,老人被撞傷了以後,被協議賠償損失六萬元,爾後在要到了五萬元之後,對方不再給了。不久,該老人還是因為傷事嚴重而去世了。對方強調已經做了協議,卻又不再履行尚欠的一萬元和醫藥費。聾啞人的堂侄看不下去了,經過人介紹,找到了我,我對這家人深表同情,馬上接手調查,不僅沒有提到交納幾千元的代理費用,還自己掏腰包打車,查看資料,核實有關資料,免費為該家人援助代理案件,合情合理合法地維護好該家人的權益。
這樣的事例很多,總有人對我的做法不予理解。知道我內情的人,更佩服我的為人。要知道,我攜帶兩個孩子,開支很大,有時候工資待遇根本不夠我的花費,經常還問人家借錢的。但是,就是這樣一來的人,麵對誘惑毫不遲疑,曾經有人想盡法子,考驗過我的執業道德及做人的素質。
在上海一起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對方一對一地,悄悄拿了一個紅包對我說,事情已經談的差不多了,你們明天可以走了,看著你辛苦,我們表示一下意思!
我婉言謝絕了對方的好意,正氣地說:事情還沒有處理的好呢,我們感覺你們的賠款還不太夠,可能的話,我們明天繼續交談。
對方瞪著眼睛說:“我們從來沒有賠款這麽多,已經給你麵子了。現在就你一句話,明天走,這裏兩萬元就是你的啦!要不然,可能發生不愉快,使你也沒有麵子的!再說,你拚命為他們主張權益,能拿幾百元呀?!”
我強硬地說:“我是需要錢,但是不需要這種錢。不管我的工作能得到幾百元,但是隻要自己感到盡責盡力了,才能笑對人生!它就是無價之寶!”
最後,在我的堅持下,雙方的賠款達到了25萬元,超出了常規16萬元封頂的界限。
在臨走的時候,對方的建築公司老總,特意趕來,用佩服的眼光,緊緊地握住我的手說:“好小夥子!好好努力做到,你一定會出類拔萃的!”
當然,我也有遇到不理解的人,我總是一笑置之。
在一次調解人身損害事故過程中,對方堅持要單位賠款,並請了一個政府官員來打招唿。我仔細分析了情況後,運用於法律,迴絕了對方無理的要求。對方就認定是我的原因,導致我沒有要到錢。便懷恨在心,說了一些不幹淨的話,做了一點不明智的舉動。
旁觀者也看不下去了,譴責對方的過分!並責問他,如果你出了事情,人家也耍賴,你要不要一個公正的人來說話,你是不是也願意人家就這麽罷了?!作為代理人隻要按法辦事,合法維權,就是好樣的,值得表揚與支持!聽的我感慨萬千,說的哪個人麵紅耳赤,連連道歉。
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還有許多許多,我所顯示出來的境界,也反應出我們當今社會司法部門的文明進步,標誌著司法部門在維護法律尊嚴,保障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上,已經盡到了最大限度的努力提高!
作為我本人而言,我永遠沒有滿足於現狀,我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同時,也在不停地學習,不斷地探索!法律本科即將畢業的我,又麵臨著新的選擇、新的挑戰,我將在新的境界、新的地方再尋找新的發展與飛躍!算是迎接我的四十歲的到來吧!
(全文完)
原來,去年那邊也發生了一起孩子洗澡而引發的溺水事情,我作為第一被告人的代理人,麵對原告及其他被告的代理人,矛頭都指向我的當事人來追究責任的情況下,仔細全麵地闡述了事發過程中的細節,分析了引發的原因。把事實真相,引用法律知識,貫穿了整個案情,與情與理與法都相符合,贏得了在場所有人的理解與讚成。他發表的意見,主張的辯論觀點,得到了法庭的支持,致使他的當事人沒有承擔責任。旁聽的人也心服口服,對他的言行,都露出了敬佩的眼神!
這次老婦女的孫子事情發生後,馬上就有人指點她去找我,評價我辦事效率高,推理透徹,適用法律準確,官司的勝訴率是不成問題的。
老婦女便從薑灶農村,邊走邊問到了西格瑪那邊,渾身是汗地找到了我,迫不及待地說了一通。便一再要求我馬上為她去查辦案情,還他孫子一個公道。
我詳細說明了辦案過程,講明需要她的兒子媳婦前來辦理委托手續。老婦女表示理解,馬上就要聯係兒子他們過來,以便下午就能去查看情況。
通過調查,我發現問題很複雜,幾個十四五歲的孩子,麵對危險情況,所體現的言行,完全超乎尋常同齡人的承受能力,思維能力也是與眾不同。雖然他們統一口徑說沒有怎麽樣?!但是,細心的我把所有孩子的談話列出來,挑出相同點與不同點。在點點滴滴的言語中,孩子們的親眼所見,比如水的變化、人在水中掙紮的狀況,躍然紙上,跟一個孩子後來寫出的大概經過,形成了很連貫性的證據鏈。溺水死亡的大概過程,就清晰地展現在大眾麵前。
老婦女一家人,在一些人的鼓動下,對比這個事實推理,感到自己孩子的生命權利被剝奪的太殘酷了,憤怒的情緒到了極點,便要聽從人家的說法,行成了一個共識。從起初要求追究政府責任,到追究學校及孩子們的民事賠償責任,馬上上升到要求追究孩子們的刑事責任。
我跟這些家長交流了許多時候,從各方麵說明了刑事責任的區別,安慰好他們先從民事案件開始,確認到賠償損失與責任,以便能更進一步地保障好自己的權益。
就這樣一來,這個特殊的案子擺到了大眾麵前。麵對孩子們是不是有義務救護等討論,通過新聞報道後,成了茶前飯後的熱門話題。大家針對這種沒有前例的案子,為什麽這麽定性?!為什麽能贏得法律的保護,產生了興趣。特別針對這個案件的原告代理人,跟產生了急需了解的念頭!一浪波起另一浪,好人好事傳萬家2006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中央電視台第二頻道《經濟與法》欄目,來到位於通州市西格瑪紅綠燈南邊二十米的法律事務辦公室裏,專門對我進行了長達一個多小時的專訪。
這是從南通電視台製作節目開始,繼南京電視台、江蘇衛視以後,出現的高潮!雖說此案件經過了被告孩子的家長上訴到了中級法院,但是,在法官們的耐心細致的工作下,雙方都做了讓步,最後當場兌現了,各方在友好氣氛中畫上了圓滿的句號。這是許多人想都不敢想的好結果,在頻繁的調解聲中成功了,是又創造了一個奇跡。
其實,這樣一來的案子對於我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了。我手中的許多工作,都是沒有原本先例的案情可以來參照的,主要就要代理人充分發揮主動能動性,在法律中運用自如。
前不久,我的辦公室門前就是熱鬧非凡。通州市五甲初中的資深教師季錫林,手捧一麵錦旗,麵對我,感激地說:“是你迎難而上,為我們贏得了主動權,開創了通州第一個案例,保障了我們合法權利!”這是我收到的第六麵錦旗,也告訴人們,我又解決了一個疑難問題,打贏了一個特殊案子。
原來,前段時間裏,季老師的父親,在上午九點左右突發疾病,被“120”救護車送到有名氣的大醫院後,直到下午兩點該醫院重新修正病曆,請專家會診,耽擱了最佳搶救時間,在當晚七點鍾左右,致使老人死在家中。
季老師的弟弟是某部隊的主治醫生,在迴家處理後事中,了解到這一情況後,感到醫院有過失。醫院認為不是醫療事故,不存在賠償的問題,連最起碼的賠禮道歉也沒有誠意。季老師想到了他原來的學生——我,從事多年法律事務,並在疑難問題上有的放矢,有勇有謀。便摸到城區,前去諮詢。
我查看了資料後,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想通過內部解決了此問題。但是,該醫院不承認有歉意,也不想把為該老人看的醫藥費一千多元退還。醫院一直強調:一定要鑒定到醫療事故後,才涉及賠償損失。
於是,在醫學會鑒定不屬於醫療事故,醫院也不願意賠償損失的情況下;麵對當事人的乞求目光,我不畏艱險,多方麵尋找法律依據。參照全國少有的類似案例,從人身損害賠償損失這個角度上,抓住醫院的診治中的誤診等過錯,主張權利,尋求法律保障。
麵對這一個新問題,通州法院也非常重視,民庭庭長親自出馬掛帥,組成了合議庭,該院各庭庭長以上的領導現場旁聽。通過法庭調查確認,結合本案的實際情況,根據法律規定,參照實行的判例,當庭作出了認定:醫院存在過錯,應當承擔責任!
在家等待消息的醫院領導層坐不住了,馬上趕往開庭現場。通過法官的解釋,看著法律的規定,已經僅有的一個全國生效的判例。醫院的領導們心服口服,在討論今後工作的注意點同時,當即願意調解結案。
季老師更不用說,很激動:“正義永遠是壓倒一切的!感謝法庭的公正審理!老人在九泉下也能瞑目了。”
在談到賠償條件時,季老師感慨地說:“我們從開始要求賠禮道歉,到要求退醫藥費,直到現在要求公正判決結果。目的不是要錢的多少!現在結論已經出來了,對方隻要拿出點誠意來,此事情就到此為止!”
雙方在友好的氣氛中,13000元調解結束。季老師就急衝衝地趕製了一麵錦旗,“迎難而上 一錘定音”。送到了我辦公室,感謝我在此案中發揮的作用。
就是這麽不斷的進取,不斷地求知,在交通事故、離婚財產、建築糾紛等法律事務上,我進步很快,置身於新的境界,處理起來得心應手。前後有大慶、南京、上海等地十幾個個體老板請我做法律顧問。啟東、海門、如東等地有糾紛的人,舍近求遠,慕名前來找我。我都會及時地解答、接待,許多的疑難問題,都能被我迎刃而解。當事人對他的處理結果,也心服口服,感激不已。
有了名聲,更注重的是社會公德,我在完善自己的工作量同時,也積極地投入到法律援助這一塊上來,除我所在的通州開發區這一塊外,凡事找到他的人,隻要能符合法律援助的,我都是義不容辭地接手承辦,根本不考慮自己的得失。近年來義務援助各類法律事務解答協調五十多起,為貧困戶節省了幾萬元的開支費用。我也得到了市政府“學習雷鋒 支援服務的先進個人”的表彰。
特別是一起交通事故,是某鎮的一家人都是聾啞人,老人被撞傷了以後,被協議賠償損失六萬元,爾後在要到了五萬元之後,對方不再給了。不久,該老人還是因為傷事嚴重而去世了。對方強調已經做了協議,卻又不再履行尚欠的一萬元和醫藥費。聾啞人的堂侄看不下去了,經過人介紹,找到了我,我對這家人深表同情,馬上接手調查,不僅沒有提到交納幾千元的代理費用,還自己掏腰包打車,查看資料,核實有關資料,免費為該家人援助代理案件,合情合理合法地維護好該家人的權益。
這樣的事例很多,總有人對我的做法不予理解。知道我內情的人,更佩服我的為人。要知道,我攜帶兩個孩子,開支很大,有時候工資待遇根本不夠我的花費,經常還問人家借錢的。但是,就是這樣一來的人,麵對誘惑毫不遲疑,曾經有人想盡法子,考驗過我的執業道德及做人的素質。
在上海一起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對方一對一地,悄悄拿了一個紅包對我說,事情已經談的差不多了,你們明天可以走了,看著你辛苦,我們表示一下意思!
我婉言謝絕了對方的好意,正氣地說:事情還沒有處理的好呢,我們感覺你們的賠款還不太夠,可能的話,我們明天繼續交談。
對方瞪著眼睛說:“我們從來沒有賠款這麽多,已經給你麵子了。現在就你一句話,明天走,這裏兩萬元就是你的啦!要不然,可能發生不愉快,使你也沒有麵子的!再說,你拚命為他們主張權益,能拿幾百元呀?!”
我強硬地說:“我是需要錢,但是不需要這種錢。不管我的工作能得到幾百元,但是隻要自己感到盡責盡力了,才能笑對人生!它就是無價之寶!”
最後,在我的堅持下,雙方的賠款達到了25萬元,超出了常規16萬元封頂的界限。
在臨走的時候,對方的建築公司老總,特意趕來,用佩服的眼光,緊緊地握住我的手說:“好小夥子!好好努力做到,你一定會出類拔萃的!”
當然,我也有遇到不理解的人,我總是一笑置之。
在一次調解人身損害事故過程中,對方堅持要單位賠款,並請了一個政府官員來打招唿。我仔細分析了情況後,運用於法律,迴絕了對方無理的要求。對方就認定是我的原因,導致我沒有要到錢。便懷恨在心,說了一些不幹淨的話,做了一點不明智的舉動。
旁觀者也看不下去了,譴責對方的過分!並責問他,如果你出了事情,人家也耍賴,你要不要一個公正的人來說話,你是不是也願意人家就這麽罷了?!作為代理人隻要按法辦事,合法維權,就是好樣的,值得表揚與支持!聽的我感慨萬千,說的哪個人麵紅耳赤,連連道歉。
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還有許多許多,我所顯示出來的境界,也反應出我們當今社會司法部門的文明進步,標誌著司法部門在維護法律尊嚴,保障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上,已經盡到了最大限度的努力提高!
作為我本人而言,我永遠沒有滿足於現狀,我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同時,也在不停地學習,不斷地探索!法律本科即將畢業的我,又麵臨著新的選擇、新的挑戰,我將在新的境界、新的地方再尋找新的發展與飛躍!算是迎接我的四十歲的到來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