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天,大雪。

    雖然比起西安的冬天來有天壤之別,卻仍有些寂寥與蕭索的味道。

    西湖邊上的雷鋒晚照是極有名,隻是這裏卻看不見,這裏是杭州城裏,街上不算熱鬧,人很悠閑。

    透過酒店的窗子,我能看到,不遠處矗立一座7層高的塔,每一層都圍繞著無數隻燈泡,那些昏黃的光,被濃重的濕氣包裹,仿佛女人臉上被暈染開來的脂粉。我看著一團團的璀璨,雙目迷離。它的名字叫作聖彌愛爾大教堂。

    建於本世紀30年代初,它是江南最大的哥特式建築,因此成為這個街區的標誌。

    據說,每一個登上塔尖的人,都能看到全城的美麗,同時,也會看到自己內心的罪孽與肮髒,在不知覺中忘記了曾經的冷暖,曾經的哀樂。

    雖然比不上舊金山金門大橋隻需4秒的絢麗死亡,但每年都有人從在這裏一躍而下,這兒是死亡聖殿,一躍而下,便是獻給死亡的神聖幡祭。其實很多時候,人們隻是希望從來處來,到去處去,像大漠裏沒有馬蹄的痕跡,一如泰戈爾飛鳥的翅膀,一衣飄過,隻有清塵。

    恍恍間有些落寞。

    室溫迴落到隻有-1個單位的攝氏度,一件單薄的黑風衣已經抵不過這淺淺的寒意。風從縫隙穿過,留下纏綿的雨滴在屋外獨自飄泊,它們有沒有那麽一絲寂寞?

    廳堂內放著輕柔的音樂,而我端著一隻杯盞,像一頭悄無聲息的貓,來迴地走著。

    我是個表情冷淡的女子,紅唇,黑發,頹敗迷離。裝成無欲無求地繼續生活,波瀾不驚。而此刻除了自己的軀殼裏那副早已疲憊不堪的靈魂,這座城市什麽都不屬於我。

    “毛毛,你喝地太多了。”

    “告訴我,到底有沒有愛情,有沒有?”

    “沒有,隻有物質。”

    他拿過我的酒杯,一飲而盡。

    “你以為你是誰啊?幹嘛喝我的酒?”我抬起朦朧的醉眼,眼睛迷迷蒙蒙,拿起桌上的香檳酒,往杯裏猛倒,倒滿以後,正準備一口喝下。嗯,是的,我承認,偽裝是我的優點,但也是我的缺點。它剝奪了我應有的純真和浪漫。

    “記憶常常會騙人,尤其會騙自己。因為你,看起來很寂寞。”酒杯被他一把奪去。

    “是的。我是一個曖昧的人,有古怪的性格,做些離奇的事情,我會輕易接受愛情,但不相信它!或許很殘酷。”我很惱火,又要奪迴去。

    爭搶之中,酒潑了出去。頓時,深紅色的液體順著他的臉頰流在他的脖子上,又順著他筆直的中性鎖骨流到他的黑襯衣上……惱怒中我扔掉手中的酒杯,大踏步地奔向門邊,他飛奔過來,一把抓住我,踹開房門,向外走去。

    時光如水般四處流瀉,天下著細細的雨,穿梭在在喧囂的街頭,夜空剩下穆謐的幽藍,地麵泛著路燈柔和的光,晚風淩亂地吹著。

    我坐在他身後,沒有車水馬龍,沒有人來人往,隻有一條空蕩蕩的大街。摩托開的速度接近飆車,靠在他背上的尺度互有觸碰,但不過火燃燒,狂野的無法控製的速度讓我快樂。

    “小子,你要帶我去哪裏?!”

    “歐巴桑,不要亂動啦,去了就知道了!”

    “歐吧桑??!你這個印度阿三快放我下來!”我差點噴飯,心頭泛起越來越濃的黑暗,趁著酒勁當下就有一股揍他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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