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夫妻間私人財產,是各自分開的,如妻子陪嫁,以及壓箱錢,是屬於妻財。


    在家族裏,妻財是受法律保護的。


    比如林延潮家中,林高著老爺子主持大局,現在還未分家,長房,次房,三房同財共居,家裏所有支出都從公中裏拿。


    但是幾房媳婦的妻財,卻屬於私財,不在同財之列,將來就算分家析產時,妻財該是哪家的就是哪家的,沒有拿出平分。


    當年大娘在林家氣焰囂張,不僅是他爹是總甲,還因她從娘家帶來五畝奩田。


    與大伯鬧分家,林老爺子就允許大娘拿迴她陪嫁的奩田,但是卻不許她拿走夫家的財產,這在明朝絕對是合情合法處理方式。


    林淺淺在林家多年,林老爺子幾乎拿她當親孫女看。


    在古代一個女子嫁到夫家來,所攜的嫁妝越多,妻財越豐厚,那麽在夫家的地位越高。


    在過去,為什麽小妾很難撼動正妻的地位?因為妾是買來的,而妻是娶來,帶著嫁妝進門的,沒分家前,丈夫所有的私房錢等於都在妻子的。


    再說林延潮與淺淺成婚時,乃是解元,將來很可能金榜提名的,入朝為官。當時龔家來提親,就立即給林老爺子提了個醒,從古至今婚姻大事講得就是門當戶對。


    雖說有高門嫁女,低門娶婦之說,但兩邊也不能差太多,故而為了淺淺與延潮感情和諧,林老爺子也是費了不少心思。


    因此林淺淺當年嫁入林家,除了陪嫁之外,還贈了兩間省城繁華地段的鋪子。這本是贈給林家的,但林老爺子卻沒有要。現在這兩間鋪子由程家,三叔打理,林老爺子就做主,將經營傾銀鋪鋪子每年的分紅都給林淺淺,算作妻財之列。


    所以說這三萬兩銀子,是屬於林淺淺的,林淺淺有財產處置權。


    林淺淺有這麽一筆錢投入農商錢莊,自也不是全然幫相公,因為她放在今人眼底也是獨具商業眼光,炒地皮都能賺個三倍。林淺淺也是看中了農商錢莊的商機。


    林淺淺一麵拿錢來砸,一麵又是軟語相求,對此林延潮是不答允也得答允。


    已是到了三月,林延潮至夏邑出行,半月前,他來夏邑縣一次,那時百姓衣衫襤褸,土地荒蕪,乘車經過,一掀車簾,就是黃沙鋪麵,滿目都是灰敗破落的景色。


    僅僅是半個月不到,夏邑縣已有改觀。


    林延潮的馬車沿著一條河道而行,河麵上是碧水清清,涼風吹來,令人一醒。


    在近河道處一架龍骨水車探在河裏,老百姓們用腳踏著水車,將河水引至高田裏,灌溉至田畝中。


    而在河對岸,則是低於河堤的低地,幾十個老百姓們手拿著鋤頭,開挖水渠,將河水引至田裏灌溉。


    遠處田畝也是在開墾,有一片水田,甚至露出一小截青青的寸苗來。


    老百姓們忙於耕作,好一片勤事農桑的景象。


    一旁夏邑縣縣丞陪同林延潮出行,向他稟告道:“這半個月我們夏邑縣的百姓,從農商錢莊貸了一萬三千兩青苗錢。”


    林延潮問道:“這青苗錢,他們怎麽用?”


    縣丞笑著道:“用得地方可多了,不少百姓拿著青苗錢,不僅買來了春播種子,還租了耕牛,鐵犁,甚至還雇人打了井。有了牛和鐵犁,就可以省人工,最重要是能搶農時。”


    “譬如這取水的龍骨水車,就是這河東辛家莊的老百姓用青苗錢合著買了一架,隻要兩三個人踏車,這一架龍骨水車最少可灌二十畝地之用,這裏省了多少人工。隻要有水,這裏河邊若都開墾出來,將來都會是良田,還能種上水稻,”


    林延潮點點頭道:“善,金縣丞你看今年會是個好年嗎?”


    金縣丞拍著胸脯道:“請司馬放心,我在夏邑縣三十年了,金某以性命擔保,今年一定是個好年,若是大堤能守住,河水不泛濫,我保證今年這七縣一州的老百姓,都能過上好日子。”


    林延潮聞言點了點頭,這金縣丞是吏員出身。


    進士,舉人,吏員三等官員出身,吏員最差,也最被人看不起。


    金縣丞雖出身差,但在地方幾十年,基層經驗十分豐富。林延潮兩趟視察夏邑縣,與他交談都是獲益良多。


    金縣丞對林延潮也很是佩服,一般而言正印官都身居府衙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那等。


    但林延潮卻不同,整天往地方上跑,別得地方不說,就是這夏邑縣半個月就跑了兩趟。金縣丞心底也反對,林延潮修建百裏縷堤,認為完全是好大喜功,作個政績,將來遲早會成為一個爛攤子。


    但成與不成兩說,金縣丞僅憑林延潮是事必躬親的態度,就覺得實在是太難得了。這樣勤於政事的官員,現在的大明朝已實在是太少了。


    視察了農桑之後,林延潮不服風塵仆仆,即去堤上視察堤工。


    夏邑縣一共要建二十裏縷堤,還有決口要堵。


    在決口前,林延潮與五六名老河工拿著圖紙對著決口商量。


    決口有一裏多寬,雖說現在並非汛期,決口處已是淤高,沒有河水灌流,但若大堤不補,將來汛期一至,方才林延潮看見已經開墾的良田,都要被淹沒。


    幾名老河工對林延潮道:“啟稟司馬,這段堤不是我們不補,隻是這裏是河水疾彎處,若是大水一起,河勢難以掌握,若水勢正衝堤壩,十有七八潰決大堤,就算我們在決口建再厚再高的堤也是無用。”


    林延潮向一旁黃越問道:“你說怎麽辦?”


    黃越道:“這並不難,在這等險要或單薄的堤段,我們在堤背在建一月堤以備大水衝決之用,若是司馬再不放心,我們可將月堤建成石堤,此萬無一失了。”


    林延潮記得黃越所言縷堤,遙堤,格堤,月堤。這月堤修在堤背,相當於雙重堤防,萬一遙堤被河水衝決,那麽月堤仍可起防護之用。


    林延潮與幾位老河工商議後,當下拍板,修建遙堤,月堤以堵缺口。


    就在說話時,一人匆忙趕來道:“司馬,大事不好,商丘的河工料場被大火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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