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後,麻煩你個事情!”


    程昱一臉不懷好意的走過來,對著正趴在書桌上複習的田候笑道。


    田候抬頭,看著程昱的笑容,莫名打了一個寒顫,顫顫巍巍道:“程....程昱....你休想!”


    程昱一口老血差點噴出來,滿臉屈辱道:“天後,你自己做完的事情,就這麽不認賬了嗎!!”


    室友:“......”


    “好了,說正經的,哥們身上窮了,先借我點....”程昱撓了撓頭不好意思道。


    畢竟讓一個擁有著三十多歲的大叔的靈魂去向一個高中生去借錢,程昱自己心中都夠無語的了。


    但是沒辦法,自己沒有所謂的外掛,也沒有逆天的能力,隨意的出個點子就讓別人送上幾百萬到自己的手裏。


    所以,暫時隻能借錢。


    而田候作為程昱在新世紀中學唯一的死黨,自然就是不二選擇了。


    田候無奈白了一眼,盯著程昱問道:“怎麽,上網又沒錢了?”


    程昱唯有苦笑。


    自己還能告訴田候現在自己對於上網玩遊戲沒有任何的興趣,目前正在連載小說,準備投稿台灣出版社進行出版?


    若是這麽說,田候恐怕更加不會借錢給自己,畢竟他的錢也不是白來的,程昱平日裏什麽樣子田候還能不清楚麽?投稿?寫小說?


    得了,還不如去上網呢。


    “哼,這是最後一次了啊!”田候沒好氣的哼了一聲,慢吞吞的從口袋中摸出一張紅色的紙幣。


    看的程昱眼中猛然一亮,在田候來不及反應的時間,一把就伸手搶了過去,轉身就跑,同時頭也不迴道:“謝了,兄弟,下次還給你在請你吃飯!”


    田候目瞪口段,嘴巴微微張開,一隻手還指著程昱的背影微微顫抖,半晌之後,一聲歎息隨之而來。


    恐怕在他心中,程昱這麽猴急的怕又是去上網了吧。


    若真的如此,那就太讓人失望了。


    田候搖搖頭,把腦子裏胡思亂想的事情全部甩了出去,低下頭繼續開始認真的複習。


    在他心裏,反正馬上就要高考畢業了,高中這三年來,與程昱的關係還算是不錯的,借出去的錢,田候也壓根沒有想過收迴來。


    畢竟程昱家裏的情況,他一清二楚,心知肚明,一個月那麽點生活費,都不夠他自己花的,那裏來的錢還給自己還要請自己吃飯!


    反正高考之後兩人估計就會分道揚鑣,就當是結束這三年的友情吧。


    ..........


    程昱自然不知道田候所想,此時他的心裏隻有興奮,激動....等等一係列的情緒。


    有了這些錢,他就可以去網吧,將已經寫好的稿子全部碼字出來,存在郵箱,在發給出版社,然後等待結果就行了。


    至於能否通過,程昱對於自己的文筆以及劇情安排還是有點自信的。


    看著眼前的“奇趣網吧”,總年齡已經超過四十的程昱也是不禁的心中微微激動。


    隨即大步走近網吧內。


    交了五塊錢之後,程昱買了一包兩塊錢的金絲猴廉價香煙,隨即找了一台角落的機器坐了下來。


    電腦的運行速度比程昱想象當中的好了許多,頓時令程昱嘴角微微上翹。


    點上了一隻香煙,程昱深深的吸了一口,眼睛半眯著將肺裏的香煙全部吐了出去。


    順手點開了桌麵上的word文檔。


    拿出手提袋的手稿放置在電腦桌上麵,雙手手指微微活動了一下,輕輕的將十隻手指放在了鍵盤上。


    熟悉的感覺傳來,程昱心中一片激動。


    安靜的角落,關掉了角落內昏暗的燈光,隻餘下電腦屏幕上麵那微弱的亮光,程昱半眯著眼睛,嘴角叼著一根香煙,在香煙的煙霧當中,隨意的敲擊著。


    這是程昱最為享受的時刻,也是他靈感創造最強的狀態!


    前世程昱便是如此,在碼字進入狀態的時候,經常就會無視掉周邊的一切,包括時間。


    通常都是在不知不覺中碼完了一個章節,才慢慢停了下來,注意到其他事情。


    那種專注的狀態,若是沒有人經曆過,是無法體會到其中的樂趣與美妙的。


    網吧裏的氣憤甚至連程昱寢室的環境都有所不如,程昱不喜歡吵鬧的環境,便打開千千靜聽,搜到了他經常在碼字的時候聽得“寂靜之聲”群星彈的純鋼琴版本。


    不得不承認,群星是一個龐大又神秘的團體,程昱在碼字的時間內,聽著“寂靜之聲”狀態簡直可以算是爆炸。


    借著電腦散發的光線,程昱對著早早寫好的手稿,逐字逐句的一點點輸入到word文檔裏。


    時間慢慢的流失,麵前的煙灰缸裏麵已經熄滅的煙頭也越來越多。


    一支....


    兩支....


    四支....


    時間同時也在慢慢的流逝,忽然感覺肚子一陣鳴叫,而且聲音還蠻大,瞬間就將程昱的給驚醒了過來。


    看了看電腦右下角的時間,居然已經來到了晚上十一左右。


    程昱是下午八點來的網吧,證明他已經連續碼了三個小時的小說。


    揉了揉酸痛的手指,看了看電腦上word上麵顯示的總字數。


    18124字。


    程昱滿意的點點頭,三個小時不停點的打字,將近兩萬字就是他的成果。


    經常打字的人其實都知道,若是速度稍微快點,打字的速度永遠是比手寫要快的。


    但是在此時,2003年,電腦與網絡還沒有像後世一樣普及到大街小巷,一大部分人就連一個qq號都沒有,打字更是慢的要死。


    很多人都是照著電腦鍵盤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尋找著按下,程昱卻能雙眼隻看電腦屏幕,雙手放在鍵盤上,隨心所欲地敲擊每一個需要敲擊的字母,打字的速度快得讓人驚顫。


    這在後世不算什麽,但是在目前,可以說算的上是讓人仰望的速度。


    程昱打開了網易郵箱,將已經保存了的存了進去,以免丟失。


    2003年,還沒有u盤,外麵流行的儲存設備,一般都是光盤與軟盤,程昱暫時沒有多餘的錢,也懶得去買這樣的東西,便直接注冊了一個網易郵箱,將自己寫好的東西全部存了進去。


    寫好的稿件存在電子郵箱裏,隨便在哪台電腦上,隻要能連上網絡,都能提取出來,方便,又沒什麽丟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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