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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運辭別東海眾龍,借助海眼離開,然後去最近的玉海城,利用聖廟直接挪移迴京城。


    方運再一次埋頭案牘之中,處理政務。


    和普通的革新不同,有關司法的革新最為關鍵,說是一國的基石毫不為過。


    所以,內閣諸部官員開始了最枯燥的生活,討論一條又一條法令,有些律法內容變革太大,往往一整天都討論不出結果,最終隻能暫停施行。


    刑殿不愧是人族執行力僅次於戰殿的聖院機構,僅僅過了十天,景國所有有固定營寨的匪盜都被一網打盡,剩下的那些流竄犯將被列入長期的打擊目標,並非是一朝一夕的事。


    嚴打匪盜對景國的各種不法之人形成了極為有效的震懾,連那些竊賊小偷都停止作案,全國的惡性事件急劇減少,甚至有一天全國數百府縣竟然無一人報案。


    景國各地官員本以為接下來刑殿會展開慶功,但哪知刑殿隻是輕飄飄說了一句諸君勤勉再接再厲,便宣布嚴打進入第三階段。


    法歸國家,打擊私刑私牢。


    和上一次全民稱快不同,第三階段的嚴打,在論榜上引發了反對之聲。


    因為人族目前還保留宗法製,很多事,百姓不會去找官府衙門,通常都會找族裏德高望重的族長解決,這就使得族長獲得相當大的權力。


    景國或者說十國的官府基層組織如同紙糊的一樣,一捅就破,但之所以能勉強維持穩定,主要是因為宗法製的存在,用血脈維係的宗族能夠保持較強的凝聚力。


    保證基層的凝聚力,又減少了皇權治理基層的成本,而且除卻法家,以儒家為首的各家思想都支持這種保守的基層形態,所以宗法製一直久盛不衰。


    如果說國家是君君臣臣的體現,那宗法便是父父子子的延伸,兩者有時候涇渭分明,有時候卻相互勾連。


    皇權不下鄉,在生產力達不到一定程度之前,是最佳的選擇。


    沒有皇權的基層,是宗法製最肥沃的土壤。


    特定的曆史時期,人類總會做出適應自身的選擇,在一段時期這是完全正確的,無論後世人如何批判,但在當時的情況下,誰也無法找出更有效替代之法。


    不過,一旦這種選擇根深蒂固,帶來的後果便是難以適應新時期的發展。稍有不慎,便會給族群帶來滅頂之災。


    隨著文曲星力的增強,聖院對人族的控製力空前加強,加強基層統治已經不存在技術問題,若是任由宗法製發展,割裂基層與上層,阻斷村鎮之間的交流,甚至對抗聖院的規劃,基層人民的生產力無法被釋放,那便是人族危機到來之時。


    與其束手待斃,不如先行解決。


    所以,當方運把宗法製的優劣一條條擺出來後,農殿、工殿與法殿閣老全部支持,完全不在乎將來禮殿的反應。


    這不僅僅是家法與國法的問題,如果說內閣自決、大理部歸聖院是削弱皇權,是加強‘法’,那打擊死刑私牢,本質上是在削弱族權,在針對“禮”。


    在聖元大陸,一些有權有勢的大家族自設刑堂私牢很常見,比例甚至超過七成。


    若是失去私刑私牢,許多家族的權力與威懾力會大大削弱。


    所以,一些敏銳的讀書人覺察到了這一點,為了維護自家在本地的權力,開始在論榜發文反對。


    方運早就預料到會這樣,所以一直關注論榜,並總結了那些人反對的理由。


    最簡單的理由便是曆史遺留問題,他們希望刑殿不要太過於激進,就算革新,也要慢慢來,不能一刀切,畢竟可能會傷及無辜。


    還有措辭更為激烈的,他們認為刑殿這麽做在逆人倫,是在摧毀宗法,將來必然釀成大禍。


    更有惡毒的人指出,景國財政問題嚴重,難以維持國家運轉,便利用這種方式從百姓手中搶財富,景國與聖院應該藏富於民,不與民爭利。


    在刑殿宣布打擊私刑私牢的第二天,正好是水殿成立的日子,由東聖閣主導,十國孔城與四海龍族聯合成立水殿,方運任水殿殿主,龍族出四個大龍王閣老,人族出五個大儒閣老,負責天下水網的建設與管理。


    在方運與水殿閣老商議水殿的基本規章製度的時候,刑殿迎來不速之客。


    禮殿所有閣老抵達刑殿,與刑殿談判,要求刑殿暫緩打擊私刑私牢,並要求刑殿禁止幹涉人族宗法。


    於是,兩殿閣老在刑殿展開激烈的辯論,甚至引發種種異象,聖院上空風雲變幻,最後東聖閣不得不調動力量壓下異象,並且參與調解。


    但是,刑殿很清楚這次行動的重要性,如果打擊私刑私牢失敗,不僅與方運的計劃全盤受挫,以後刑殿準備主推的律法下鄉也會夭折。


    所以,刑殿用早就預謀好的手段解決。


    拖,拖到生米煮成熟飯,到時候禮殿自然會放棄幹涉。


    方運早就料想到會是這個結果,所以並不驚慌。


    第二日,《民報》出版,並拿出整整一半的版麵來報道有關私刑私牢的消息。


    第一部分主要是舉出詳細的案例,比如某個族長休妻不成借口妻子不守婦道,活活將其打死;比如同族之人為了奪財產把親兄弟致殘;比如一些人看一個女子不順眼,汙蔑其通奸最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浸豬籠害人性命等等。


    第二部分則是刊載一些普法內容以及私刑私牢的害處。


    最後一部分則是一篇長文,作者深刻剖析私刑私牢帶來的壞處,並直言這是人族發展的障礙,但筆法十分巧妙,隻字不提宗法,隻字不提禮教,讓所有人看後都本能地認為這是法家的事,與其他各家無關。


    這篇長文的作者以筆名的形式出現,不署真名。


    鐸鈴。


    新的《民報》一出,引發天下爭閱,許多有誌之士奔走相告,因為民間的私刑私牢早就積累了濃重的民怨,再加上《民報》上的各種案例,讓許多正義之人義憤填膺,全力支持廢除戕害人的私刑私牢。


    論榜之上的論戰升級,更加火熱。


    最後,爭論的焦點變成了家法與國法之爭,禮與法之爭。


    但是,還是有有心人發現了那篇社論的作者筆名,猜測到底是誰執筆,是誰敢起如此大膽的名號。


    因為這個筆名的出處太明顯,明顯是出自《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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