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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運的做法,遭到文院係官員的反對,眾多文院官員認為方運無權決定在書院推行一部書籍,這要由文相或掌院大學士決定。
因為,書院教什麽書,除了眾聖經典是必修,其他書籍由各地文院決定是必修還是選修。
《二十四孝》在各國的版本不同,因為都要宣傳自己國家的名士,不可能宣揚他國之人。
像景國各地的《二十四孝》中,就沒有埋兒奉母,因為郭巨後來的為官之地在現如今的慶國範圍。而慶國的《二十四孝》中,也有不同的版本,曾經的象州版本就有這個故事。
當年擔任兩州總督的時候,方運把象州版本的《二十四孝》中的埋兒奉母的故事剔除,但這一次將《二十四孝》改編成《二十四孝圖說》的時候,卻添加上這個故事。
當年連慶國文宮都怕引發爭議,允許各州自行決定是否收錄埋兒奉母,方運此次卻一意孤行,將其改編,甚至還想在全國推行,這才導致爭論加劇。
很快,一些官員記起方運當年剔除象州版《二十四孝》中埋兒奉母的事,越發覺得方運的做法怪異,似乎另有意圖,於是這些官員在這件事上保持沉默。
因為這件事的影響太大,以致於輔相要求明日再開朝會商議。
方運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引發了多大的事端,在第二天,正常上朝,不過從他出現在皇宮外開始,就成為全場的焦點。
連那些平日裏紋絲不動的侍衛都轉動眼珠去看方運。
其餘官員看著方運,也不敢發問,有官員發問,方運也不作答。
因為,武侯車上,方運左側是狐璃,而右側則有一隻潔白的小羊羔。
大朝會有鼓樂齊鳴,有舞蹈等繁瑣的禮儀,但普通的朝會則沒有那麽多瑣事,百官和國君各歸其位後,朝會便開始。
這一次,景君沒有先說正事,而是問:“方愛卿,您為何帶羔羊上殿?”
方運微笑道:“《禮記》記載,不同層次的人物所攜帶的見麵禮也不同,比如天子送人的見麵禮,應該是用於祭祀的美酒,諸侯的見麵禮,是玉圭,高官用羔羊,普通大夫用大雁,士人用野雞,普通人用鴨子。臣非天子,亦不算諸侯,所以以卿相之身送君上禮物,自當用羔羊。狐璃,獻上羔羊。”
方運坐在武侯車上不動,狐璃則捧著瑟瑟發抖的小羊羔送上前,遞給太監。太監收起,送到偏殿。
那輔相楊旭文道:“今日本是討論《二十四孝圖說》之事,但方相送君以羔羊,似乎另有他意?”
方運點點頭,道:“本相宣布,這第十三禮,便是限製禮品。景國官場送禮之風甚重,為了減少浪費,依照《禮記》,一品與二品官員,送禮隻能送羔羊。三品到七品,隻能送大雁,不過,現如今大雁難尋,便以白鵝取代。七品之下的官員,送禮當送野雞。”
楊旭文愣了好一會兒,竟然不知道該怎麽接話。
大量的官員也呆呆地看著方運,無法理解方運的第十三禮。
這種古禮隻在史書是記載,連春秋時期遵守的人都不多,卻讓現代人強行遵守,遠比之前的百裏背米還荒唐。
百裏背米起碼打著孝道的旗號,如果真要限製禮品的價值,給出價格即可,官員隻能送羊送白鵝送野雞這算怎麽迴事?
“荒唐!”禮部尚書盛博源當眾指責方運。
方運詫異地問:“盛尚書,您難道沒讀過《禮記》?那可是聖人之書,人人必學,你是在指責聖院和曆代眾聖嗎?”
盛博源道:“方大人,此言差矣。《禮記》雖有記錄,但並未說過送禮隻能送此物,當年魯昭公不是給孔聖送過鯉魚嗎?若是諸侯送鯉魚違禮,孔聖為何將二世祖命名為孔鯉?亦有陽貨送乳豬給孔聖,若是違禮,孔聖豈會去拜謝?”
方運微笑道:“的確,《禮記》並未規定送禮隻能送什麽,不過,《禮記》亦有言,在國家為難時,應該減少浪費。本相頒布此禮,是為了避免浪費,所以依據《禮記》,規定以後官員的送禮清單。待過景國強盛,沒有內憂外患後,自然可以解除此禮。”
盛博源知道自己強辯不過方運,突然道:“本官今日在家舉辦宴會,若有官員來,定要按照方虛聖所言,送羊鵝野雞。本官將在寒舍開辟出新的地方,專門養這些禽畜,慢慢吃。”
“下官今日便攜帶白鵝登門。”
“下官隻能拎著野雞了。”
“本相當學方虛聖,帶著羊羔前往貴府。”
那些反對方運的官員紛紛用禽畜調笑。
方運卻隻是冷哼一聲,並不在乎他們。
之後,眾人討論推行《二十四孝圖說》之事,哪怕是許多文院官員原本支持方運,在這件事上也沉默。
最終,推行《二十四孝圖說》之事擱淺。
退朝之後,果然有官員帶著羔羊、白鵝或野雞送禮,而且這些官員都特意身穿朝服,步行前往盛博源,這就導致這個消息在各地迅速傳播。
當天夜裏,就有慶國人在論榜嘲笑,說景國出了個提羊的左相,抱鵝的大儒,成為論榜當日最出名的笑談。
一些讀書人發覺苗頭不對,在論榜上非常誠懇地勸誡方運,有些禮節可以複古,但有些禮節不適合法古。
但是,方運似乎並不在意一切反對之聲。
很快,方運再度宣告第十四禮。
第十四禮一出,竟有一些官員當眾指責方運,義憤填膺。
在第十四禮傳到論榜之後,許多讀書人有點發懵。
這第十四禮同樣源自《禮記》,要求官員按照《禮記》的記載,在正式場合要佩戴玉,而且右邊的玉佩的響動應該發出宮商角徵羽五聲中的微角之聲,左邊的佩玉應該發出宮羽之聲。
官員在小步疾走的時候,玉佩聲音節拍應與樂曲《采齊》相應,正常行走時,玉佩聲音節拍應該與樂曲《肆夏》相應。
官員向後轉的時候,不應該立刻轉頭,而是要走出一個半圓。向右轉彎的時候,路線應該是標準的直角。
這個所謂的古禮,在古代其實都很少實施,不過是一種理想狀態。不要說普通官員,就算是當年的孔聖無比尊禮,也不可能時時刻刻做到這樣。
這第十四禮有一點不算苛刻,那就是在私下不用如此,但在朝堂、覲見高官、處理政務等正式場合要這麽做。
方運的做法,遭到文院係官員的反對,眾多文院官員認為方運無權決定在書院推行一部書籍,這要由文相或掌院大學士決定。
因為,書院教什麽書,除了眾聖經典是必修,其他書籍由各地文院決定是必修還是選修。
《二十四孝》在各國的版本不同,因為都要宣傳自己國家的名士,不可能宣揚他國之人。
像景國各地的《二十四孝》中,就沒有埋兒奉母,因為郭巨後來的為官之地在現如今的慶國範圍。而慶國的《二十四孝》中,也有不同的版本,曾經的象州版本就有這個故事。
當年擔任兩州總督的時候,方運把象州版本的《二十四孝》中的埋兒奉母的故事剔除,但這一次將《二十四孝》改編成《二十四孝圖說》的時候,卻添加上這個故事。
當年連慶國文宮都怕引發爭議,允許各州自行決定是否收錄埋兒奉母,方運此次卻一意孤行,將其改編,甚至還想在全國推行,這才導致爭論加劇。
很快,一些官員記起方運當年剔除象州版《二十四孝》中埋兒奉母的事,越發覺得方運的做法怪異,似乎另有意圖,於是這些官員在這件事上保持沉默。
因為這件事的影響太大,以致於輔相要求明日再開朝會商議。
方運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引發了多大的事端,在第二天,正常上朝,不過從他出現在皇宮外開始,就成為全場的焦點。
連那些平日裏紋絲不動的侍衛都轉動眼珠去看方運。
其餘官員看著方運,也不敢發問,有官員發問,方運也不作答。
因為,武侯車上,方運左側是狐璃,而右側則有一隻潔白的小羊羔。
大朝會有鼓樂齊鳴,有舞蹈等繁瑣的禮儀,但普通的朝會則沒有那麽多瑣事,百官和國君各歸其位後,朝會便開始。
這一次,景君沒有先說正事,而是問:“方愛卿,您為何帶羔羊上殿?”
方運微笑道:“《禮記》記載,不同層次的人物所攜帶的見麵禮也不同,比如天子送人的見麵禮,應該是用於祭祀的美酒,諸侯的見麵禮,是玉圭,高官用羔羊,普通大夫用大雁,士人用野雞,普通人用鴨子。臣非天子,亦不算諸侯,所以以卿相之身送君上禮物,自當用羔羊。狐璃,獻上羔羊。”
方運坐在武侯車上不動,狐璃則捧著瑟瑟發抖的小羊羔送上前,遞給太監。太監收起,送到偏殿。
那輔相楊旭文道:“今日本是討論《二十四孝圖說》之事,但方相送君以羔羊,似乎另有他意?”
方運點點頭,道:“本相宣布,這第十三禮,便是限製禮品。景國官場送禮之風甚重,為了減少浪費,依照《禮記》,一品與二品官員,送禮隻能送羔羊。三品到七品,隻能送大雁,不過,現如今大雁難尋,便以白鵝取代。七品之下的官員,送禮當送野雞。”
楊旭文愣了好一會兒,竟然不知道該怎麽接話。
大量的官員也呆呆地看著方運,無法理解方運的第十三禮。
這種古禮隻在史書是記載,連春秋時期遵守的人都不多,卻讓現代人強行遵守,遠比之前的百裏背米還荒唐。
百裏背米起碼打著孝道的旗號,如果真要限製禮品的價值,給出價格即可,官員隻能送羊送白鵝送野雞這算怎麽迴事?
“荒唐!”禮部尚書盛博源當眾指責方運。
方運詫異地問:“盛尚書,您難道沒讀過《禮記》?那可是聖人之書,人人必學,你是在指責聖院和曆代眾聖嗎?”
盛博源道:“方大人,此言差矣。《禮記》雖有記錄,但並未說過送禮隻能送此物,當年魯昭公不是給孔聖送過鯉魚嗎?若是諸侯送鯉魚違禮,孔聖為何將二世祖命名為孔鯉?亦有陽貨送乳豬給孔聖,若是違禮,孔聖豈會去拜謝?”
方運微笑道:“的確,《禮記》並未規定送禮隻能送什麽,不過,《禮記》亦有言,在國家為難時,應該減少浪費。本相頒布此禮,是為了避免浪費,所以依據《禮記》,規定以後官員的送禮清單。待過景國強盛,沒有內憂外患後,自然可以解除此禮。”
盛博源知道自己強辯不過方運,突然道:“本官今日在家舉辦宴會,若有官員來,定要按照方虛聖所言,送羊鵝野雞。本官將在寒舍開辟出新的地方,專門養這些禽畜,慢慢吃。”
“下官今日便攜帶白鵝登門。”
“下官隻能拎著野雞了。”
“本相當學方虛聖,帶著羊羔前往貴府。”
那些反對方運的官員紛紛用禽畜調笑。
方運卻隻是冷哼一聲,並不在乎他們。
之後,眾人討論推行《二十四孝圖說》之事,哪怕是許多文院官員原本支持方運,在這件事上也沉默。
最終,推行《二十四孝圖說》之事擱淺。
退朝之後,果然有官員帶著羔羊、白鵝或野雞送禮,而且這些官員都特意身穿朝服,步行前往盛博源,這就導致這個消息在各地迅速傳播。
當天夜裏,就有慶國人在論榜嘲笑,說景國出了個提羊的左相,抱鵝的大儒,成為論榜當日最出名的笑談。
一些讀書人發覺苗頭不對,在論榜上非常誠懇地勸誡方運,有些禮節可以複古,但有些禮節不適合法古。
但是,方運似乎並不在意一切反對之聲。
很快,方運再度宣告第十四禮。
第十四禮一出,竟有一些官員當眾指責方運,義憤填膺。
在第十四禮傳到論榜之後,許多讀書人有點發懵。
這第十四禮同樣源自《禮記》,要求官員按照《禮記》的記載,在正式場合要佩戴玉,而且右邊的玉佩的響動應該發出宮商角徵羽五聲中的微角之聲,左邊的佩玉應該發出宮羽之聲。
官員在小步疾走的時候,玉佩聲音節拍應與樂曲《采齊》相應,正常行走時,玉佩聲音節拍應該與樂曲《肆夏》相應。
官員向後轉的時候,不應該立刻轉頭,而是要走出一個半圓。向右轉彎的時候,路線應該是標準的直角。
這個所謂的古禮,在古代其實都很少實施,不過是一種理想狀態。不要說普通官員,就算是當年的孔聖無比尊禮,也不可能時時刻刻做到這樣。
這第十四禮有一點不算苛刻,那就是在私下不用如此,但在朝堂、覲見高官、處理政務等正式場合要這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