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子’,請我宵夜吧?”聽著那甜甜的熟悉的聲音,高淩風不用迴頭,也知道是溫絲雨,自己就納悶呢,怎麽剛剛走了一個肖堯,又來了一個肖堯,難道,自己心目中的大小姐居然也是一個吃貨?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原本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了。但人在俗世,許多的事總不能機械地處理,否則,人生是多麽的乏味與蒼白。

    錢以還,但人情帳始終存在的。對於溫絲雨,高淩風子也說不不上喜歡,隻是她在自己最落魄的時候狠狠地幫了自己一把,自己是個知恩圖報的人,再說,當時溫絲雨的豪爽著實讓人感動。

    “小case!”高淩風笑了笑,因為,現如今的高淩風的已今非昔比,自己的小本經營如今收入也算可觀,再吃頓飯,對自己來說,不算什麽大事。

    “你就不怕我吃了你?”溫絲雨開起了玩笑。

    “切!我就爛命一條,大小姐要看得上,隨便給個價拿去得了!”

    “嗬嗬”溫絲雨笑的很開心,“我說大老板,你這買東西的水平也太次了吧,怎麽把自己也搭上了呢?”

    玩笑歸玩笑,吃飯歸吃飯。

    “聽說你也是帶她這個地方嗎?”溫絲雨躺在溫暖的床上兩臉腮紅地看著喝的一塌糊塗的高淩風問道。溫絲雨從不否認自己是個漂亮的女孩,從小到大,想和自己交朋友的人不少,但自己的卻總不以為然,青春尚在,人海茫茫,總有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出現。雖然從小到大,交往的人不少,但正真能記住的人不多,雖然同學們一直都認為自己是一個不錯的女孩,但從不和他們深層次的人交往,因為那樣會很麻煩,由於太熟悉彼此的生活圈子,自己不想他們知道自己心中的秘密:自己不是那種隨隨便便就能喜歡上一個人的,更何況是愛呢?

    十六歲的高中,早戀已經不是什麽大問題,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聞,自己更不是那種內向的女孩。但是自己從來沒有想過要向他表白,隻是覺得,能一直這樣遠遠地欣賞他,就很好了。自己也曾學著別人疊幸運星,那小紙條上寫一句想對他說的話,小小幸運星,每天一個,直至高三畢業裝滿了慢慢的一大瓶。自己時常在想,自己所心儀的男生,應該是會喜歡那種溫柔體貼的女孩吧,那種有著一把烏黑的長長直直的頭發,有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開心的時候會抿嘴一笑的女孩。為此,她每次洗頭都用高級的洗發水,每個月都跑去理發店把稍微長長一點的頭發剪短到耳際邊。

    無奈,十九歲的高考,自己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學。自己隻身從南方來到北方,陌生的城市,沒有一個可親的人,彭紫鵑的堅強有時讓自己也感到驚訝。看慣了大多都市物質化的愛情,自己堅決否定以物質來交換的情感。曾今幾何,晚上臨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窩裏偷偷打電話跟男友互訴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幾個熟悉的數字鍵,始終沒有按下那個唿叫鍵。十九年來,第一次知道什麽叫思念,原來,思念就一種可以讓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淚的力量。

    終於有一天,自己戀愛了。或許這一生,想你的情懷都會如潮汐,潮來潮去,不可遏止也沒有窮盡。隻是,這一株由真情孕育的花蕾,隻能佇立在寂寥的翦翦風中獨自開放,落英繽紛之後,散落一地的都是美麗的無奈……在他鄉,自己努力地學習,頭發再沒有剪短,依舊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一把烏黑的長長直直的頭發,聽著情歌流眼淚。好像在那場花事中,所有絢麗的花朵都已落入塵土,最後,隻剩下了荒涼幹枯的枝杈。

    人們常說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高淩風就像就像他的名字一樣,注定了像風一樣,琢磨不定,但越是這樣,自己越是對他情有獨鍾,因為自己明白,在高淩風的心目中,愛情亦如他的性格,桀驁而飄瀟。其實,和高淩風在一起的日子是自己最快樂的,高淩風總是可以讓自己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東西,隻是從不對自己說愛情。但每次與他無邪的相對,他那動人的眸子,告訴自己,那應該就是是愛情的顏色。等候是苦澀,等候是遙遙無期,等候也是杳無結果的,隻是自己不甘心,不甘心曾經最真的懵懂,不甘心自己四年的暗戀,更不甘心能煮熟的鴨子幹嘛就讓他白白地飛了呢?

    眾生雲雲,美女如過江之鯽,我真的還在你心中占有一席之地?溫絲雨不禁詰問自己。

    答案是無果的!

    一言中的,盡管殘忍,但是她心裏還是欣然的,其實有些東西看透了,想通了,心裏也就廓然開朗了,為此,便決定找個時機和高淩風再見上一麵,因為,今年之後,各自天涯,那份隱藏的在內心中生命中最深的愛戀,紅塵中深的羈絆,或許,自此一別,將永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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