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各樣的t恤+牛仔褲或圓領衫+牛仔褲,配上五花八門的運動鞋、平底鞋、拖鞋,這應該算是矽穀英豪們的標配了。身為芝大商學院院長的李家明平時也如此穿著,一來是舒服自在,二來是隨大流,三來是他確實不需要用西裝革履+奢侈品牌顯示成功了。


    因此,當李家明穿著帶袖扣的襯衫、筆挺的西褲與鋥亮的皮鞋,出現在課堂與辦公室裏時,學生與同事們都多少有些奇怪。


    “ming,你真帥!”


    “真抱歉,我已經結婚了”。


    “professor lee,你很紳士”。


    “抱歉,我已經有孩子了。”


    這一穿、一玩笑就是半個月,等胳膊上那些牙印和掐痕消了,李家明才換迴t恤和牛仔褲,然而要麵對的始終要麵對。背著新新冷戰近一個月後,夫妻倆終於一起共同麵對,可一聽完李家明的打算,冷麵的柳莎莎複雜道:“李家明,你太冷血了吧?”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李家明再腹謗,也得把正懷著孕的妻子捧得老高,苦笑道:“莎莎,蘇珊與新新不同。”


    “怎麽不同了?不一樣是你的女兒?”


    看到了那挑起的眉梢,李家明便知道該如何哄,再是聰慧的女子也是女人,況且蘇珊在李家明心裏的位置確實比不上新新。


    偏心這東西,哪個父母沒有?何況,新新是李家明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而蘇珊不過是一個失誤後的結果,倆人連麵都還沒見過。


    “去見一麵,給那孩子設立一個基金。等爸和阿姨來了美國,也讓他們見見麵。”


    “哦”。


    沒說謝謝,這讓一個月前氣瘋了的柳莎莎舒服了很多,正好新新牽著毛毛進來了,這才給了老公一個笑臉。


    “趕緊去啊,毛毛生日前迴來”。


    “過完生日去就是了”。


    李家明這種不作偽的不甘願,讓柳莎莎心裏更舒服了,卻瞪了他一眼,“叫你去就去!”


    “哦”,李家明確實不想這時候去,但也拿起車鑰匙便準備出門,結果讓一雙兒女纏住了。別人家是嚴父慈母,他們家卻是慈父嚴母,新新看到她媽象是老鼠看到貓,卻非常喜歡跟她爸膩。


    一聽老爸去洛杉磯,新新立即舉手要去,連毛毛也奶聲奶氣地叫:“我也要去!”


    見兒女纏著,李家明也樂得跟這姐弟倆膩,可客廳裏傳來了妻子的咳嗽聲。


    ‘咳咳’,柳莎莎的一聲咳嗽,正鬧騰的新新立即熄火,隻剩下經常會流口水的毛毛死抱著他爸的小腿不放,還把口水揩了他一腿。沒辦法,李家明隻好撒謊道:“毛毛乖,爸爸是去上課不是去玩。”


    爸爸去講學是不能纏的,但新新趁機道:“三次迪士尼!”


    “一次”


    “兩次!”


    “行”。


    得償所願的新新這才讓弟弟放手,她一吱聲毛毛便鬆手,李家明也才脫了身。等李家明的車引擎聲遠去了,開始顯懷的柳莎莎也收拾東西,帶著一雙兒女開車去洛杉磯找楊芬華散心。可車到離楊芬華家不遠的地方,柳莎莎又轉頭向李家德家開去。


    已經是三個孩子母親的喬橋仍然是馬大哈,但李家德是心細如發的南方男人。以前他不關心外物,那是對學業沉迷太深,有了兒女後也就不可避免地從書齋裏走出來,通曉了不少人情世故。


    弟妹帶著侄女(兒)來這度周末,那個二十四孝堂弟沒來,而且沒把楊芬華叫來,該不是兩人鬧矛盾了吧?可這事他不好問,隻能是粗心的喬橋去旁敲側擊。


    幸好新新遺傳到了她父親小時候的毛病——話嘮,張嘴便道:“爸爸去了洛杉磯大學上課,還答應我們去迪斯尼兩次!”


    一提到迪斯尼,毛毛也手舞足蹈道:“嗯,還要拔那把劍!我一次,姐姐一次!”


    哦,原來是這樣啊。正研究新課題的李家德夫婦也懶得管這一家子了,還將他們三個兒女扔給柳莎莎,自顧自地去了實驗室。他們這一走,五個孩子鬧成一團,又打電話把楊芬華的兩個叫了過來,也不可避免地讓送孩子過來的老郭看出了異樣。


    老郭與李家德不同,如果沒有李家明提攜,估計還在斯坦福裏苦熬。六七年的博士後工作,早把他的棱角磨平了,哪猜不到倆人之間出了問題?


    然而,李家德不好問的事,老郭卻好問。以前柳莎莎在哈佛讀博士時,老郭便經常和楊芬華去看她,他和在國內的大瘟與她關係相當深厚,稱得上是亦兄亦妹。


    可是,這些煩心事,柳莎莎不想說。理智的看,那是家明婚前的破事,但感性的說,她仍然難以接受。


    不想說沒關係,不想說便證明了老郭的猜測。他也是男人,也同樣刻苦攻讀過,何況李家明精力充沛又年少多金,能犯的錯誤還不好猜?


    那就說故事唄,象是閑聊一樣,老郭說起了他的往事。年少得誌,為了學業不顧一切,最終勞燕分飛。


    “老郭?”


    麵對臉色發黑的柳莎莎,老郭象過來人一樣感慨道:“莎莎,愛情那東西,對於我們來說,那是用來緬懷的。”


    “你”,為閨蜜氣急的柳莎莎卻無法指責,芬華與老郭感情不錯,但她這個旁人看得出來,老郭隻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當初柳莎莎還勸過楊芬華,可她說人生就沒有完美無缺的,起碼老郭是她愛的人。


    “唉,如果時光倒流,我或許會學成後迴國,可往事不可追。”


    “是嗎?”


    智商與情商均高得嚇人的柳莎莎沒有楊芬華那種毒舌,但一樣伶牙俐齒,冷笑道:“一個男人的一生中,至少會擁有兩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紅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時間長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飯粒,而紅的就成了心頭的朱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紅的那朵,日子久了,紅的就變成了牆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卻是床前明月光。”


    老郭被嗆住了,他不知這話的出處,但聽得出這刻薄話裏的嘲諷與憤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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