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雖然李家明的外表還是而立之年,但心理早就曆經半個世紀,怎麽會聽不進逆耳之言?
把自己關在公寓裏生了一夜悶氣,等氣消了後將事情捋一捋,把人心琢磨透了的李家明,很容易便現了其中的蹊蹺。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莎莎是個驕傲的人,說難聽一點便是好麵子甚至矯情。剛結婚時,生怕別人說她沾自己的光,故意穿百來塊錢的衣服、用百來塊錢的包卻開千萬豪車,以變相標榜她不在乎錢,生了新新後就會有如此大的改變?
不過是想激怒自己,一是顯示她在家裏的地位、話語權;二是,二是小時候她在自己麵前的太弱勢,逮住了機會便強勢一把;三是,可能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即使她們小姐妹之間很親密,莎莎也照樣有領地意識。或許她是以這種方式警告滿妹和小妹,以後不得隨便摻乎自己和她的家事。
李家明為妻子的小孩心性覺得好笑,卻又不得不承認她很聰明,善於抓住機會保持她的獨立性。
不管你承認不承認,所有的婚姻其實都是一場戰爭,要麽齟齬不斷、兵戎相見,最終兩敗俱傷;要麽分出勝負,勝者同化負者,一方淪為另一方的附庸;最後則是不分勝負,一番拉鋸戰後相互影響,最終走向步調一致。
既然這樣,那就配合一二。
第二天一早,李家明給楊芬華打了個電話,吱唔兩聲又掛掉後,這才去上課。等到下了課,迴到辦公室後又打了個電話,說想跟新新說話。
有意為難他的楊芬華自然不承認,但等她掛了電話之後,平素讓著她的老郭正色道:“芬華,凡事要有度。”
“老郭,你什麽意思?”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已經收拾好了公文包,準備去上課的老郭不會琢磨人心,否則也不至於學富五車卻出不了頭,但他會推己及人。
“莎莎,你以前從來管家明的事業,突然橫插一杆子,雖然你有你的理由,但家明是否也有委屈之外?解釋、道歉都有了,你不依不饒地翻舊賬,連你們小時候的事都翻出來,是不是有點得理不饒人?”
拉偏架的楊芬華立即不樂意,可一向讓著她的老郭不以為然,繼續道:“莎莎,婚姻不應該是戰爭,但你要把它當成戰爭,哪怕是當成一場戰爭遊戲,它遲早也會變成真正的戰爭。”
剛想跟老公理論的楊芬華愣了,她隻是喜歡占點口舌之利,何嚐又不是聰明之人?楊芬華聰明,柳莎莎比她更聰慧,馬上意識到自己閨蜜也有夫妻矛盾,而且比自己的嚴重得多。
閨蜜這張嘴巴毒得很,自己還隻是逮住機會惹惹家明,她是有事沒事刺人兩句的。如果老郭象家明樣事業有成,還無非是吵一吵;可老郭一事無成,連工作都是家明幫忙安排的,長久下來能沒點壓力?要不是老郭很成熟,兩人又有了孩子,可能,可能,柳莎莎不敢往下想了,連忙攔住閨蜜即將嘣出來的難聽話。
“行了行了,老郭,我算怕你了。芬華,你送我迴去,文文都打電話來了,估計屋裏早打電話過來了。嘻嘻嘻,有你跟老郭在我那,我媽媽應該不會罵我太兇。”
柳莎莎沒有錯,老郭確實厭煩了妻子的毒舌。尤其是他一事無成,連個助教的職位都是李家明搞來的,而她憑著實力拿下了教職。
“走吧,我下午有課”。
“我不去,瑩瑩還要去學琴呢”。
也好,柳莎莎也不勉強,“新新,我們迴家了”。
正和小姐姐看動畫片的新新不願意,可媽媽稍皺了下眉頭,便乖乖地起身。她也在重複柳莎莎小時候的日子,管教她的是媽媽,李家明那當爸的隻負責陪她玩,還老說小孩子就應該多玩。
柳莎莎牽著女兒,老郭當了傭人,拿著自己的公文包、朋友的旅行箱出門。三人坐電梯而下、出了公寓樓,老郭幫著放好箱子,想去拿自己的車時,柳莎莎把她的鑰匙遞了過去。
“一起走”。
“行”。
三人上車,柳莎莎幫新新係好兒童鎖,又給了她一個ipad和耳機,自己坐進了副駕駛室。老郭見狀,不禁心跳加了幾拍,雖然他不看好他老婆那份計劃書,但明白那份計劃書意味著什麽。以老婆與柳莎莎的關係,即使她不同意李家明那麽幹,也會象資助李家德樣資助自己夫妻倆。
猜得也沒錯,柳莎莎就是找機會跟他商量這事,她沒李家明那麽在意什麽聲望,但楊芬華是她近二十年的姐妹,有困難不可能不幫的。她也看得出楊芬華的私心,但那又如何?
誰沒點私心?人至察則無徒,為了事業,尋求好友的資助,好友又有那個能力,又算得了什麽?但是,事情必須到這為止,不能由著家明的性子來。
因此,柳莎莎跟開車的老郭聊起了往事,聊起了當年在李家明書房裏看到的‘it takes a strong man to save himse1f, and a great man to save another’。
“我讀初一時,終於在我師公那看到了《肖申克》的錄像帶,也正是從那時起時,我喜歡上了家明,勇敢、堅強、成熟,但就是太喜歡奉承人。你是沒見過他以前跟那些當官的在一起,這個伯伯那個叔叔,不知叫得有多親熱。
一直到我進了哈佛,在教授和老板那碰得鼻青臉腫,才知道當年的家明有多智慧。”
會意的老郭附和著笑了笑,以柳莎莎的相貌,在國內即使傲氣一點,也有大把的男人捧著,再加上她的家庭背景和情商不難順風順水;但到了審美觀、價值觀完全不同的美國,想不碰碰壁都難。
能笑就好,繞著彎子的柳莎莎突然很感激丈夫,當年自己就是這樣被丈夫送進哈佛的,寧願被自己誤會、反感,也不傷害自己那點可憐的自尊。
“老郭,你不是芬華,沒她那麽矯情。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總要幹點什麽出來,我跟家明有那個能力,你也就不要推辭,你覺得怎麽樣?”
四十歲的人了,哪還有那麽多矯情?大喜過望的老郭笑了起來,感謝道:“莎莎,謝謝你們了。如果出了成果,專利歸你們,我們隻拿薪水。”
同樣在笑的柳莎莎搖了搖頭,否決道:“家明不會同意的,他那人做什麽事都講規矩,按你們學校的製度辦就是。”
“也行”。
“還有件事要麻煩你”
“說”。
知夫莫如妻,李家明那種偏執的性格,硬攔是攔不住的,但柳莎莎有辦法變相地攔。
雖然李家明的外表還是而立之年,但心理早就曆經半個世紀,怎麽會聽不進逆耳之言?
把自己關在公寓裏生了一夜悶氣,等氣消了後將事情捋一捋,把人心琢磨透了的李家明,很容易便現了其中的蹊蹺。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莎莎是個驕傲的人,說難聽一點便是好麵子甚至矯情。剛結婚時,生怕別人說她沾自己的光,故意穿百來塊錢的衣服、用百來塊錢的包卻開千萬豪車,以變相標榜她不在乎錢,生了新新後就會有如此大的改變?
不過是想激怒自己,一是顯示她在家裏的地位、話語權;二是,二是小時候她在自己麵前的太弱勢,逮住了機會便強勢一把;三是,可能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即使她們小姐妹之間很親密,莎莎也照樣有領地意識。或許她是以這種方式警告滿妹和小妹,以後不得隨便摻乎自己和她的家事。
李家明為妻子的小孩心性覺得好笑,卻又不得不承認她很聰明,善於抓住機會保持她的獨立性。
不管你承認不承認,所有的婚姻其實都是一場戰爭,要麽齟齬不斷、兵戎相見,最終兩敗俱傷;要麽分出勝負,勝者同化負者,一方淪為另一方的附庸;最後則是不分勝負,一番拉鋸戰後相互影響,最終走向步調一致。
既然這樣,那就配合一二。
第二天一早,李家明給楊芬華打了個電話,吱唔兩聲又掛掉後,這才去上課。等到下了課,迴到辦公室後又打了個電話,說想跟新新說話。
有意為難他的楊芬華自然不承認,但等她掛了電話之後,平素讓著她的老郭正色道:“芬華,凡事要有度。”
“老郭,你什麽意思?”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已經收拾好了公文包,準備去上課的老郭不會琢磨人心,否則也不至於學富五車卻出不了頭,但他會推己及人。
“莎莎,你以前從來管家明的事業,突然橫插一杆子,雖然你有你的理由,但家明是否也有委屈之外?解釋、道歉都有了,你不依不饒地翻舊賬,連你們小時候的事都翻出來,是不是有點得理不饒人?”
拉偏架的楊芬華立即不樂意,可一向讓著她的老郭不以為然,繼續道:“莎莎,婚姻不應該是戰爭,但你要把它當成戰爭,哪怕是當成一場戰爭遊戲,它遲早也會變成真正的戰爭。”
剛想跟老公理論的楊芬華愣了,她隻是喜歡占點口舌之利,何嚐又不是聰明之人?楊芬華聰明,柳莎莎比她更聰慧,馬上意識到自己閨蜜也有夫妻矛盾,而且比自己的嚴重得多。
閨蜜這張嘴巴毒得很,自己還隻是逮住機會惹惹家明,她是有事沒事刺人兩句的。如果老郭象家明樣事業有成,還無非是吵一吵;可老郭一事無成,連工作都是家明幫忙安排的,長久下來能沒點壓力?要不是老郭很成熟,兩人又有了孩子,可能,可能,柳莎莎不敢往下想了,連忙攔住閨蜜即將嘣出來的難聽話。
“行了行了,老郭,我算怕你了。芬華,你送我迴去,文文都打電話來了,估計屋裏早打電話過來了。嘻嘻嘻,有你跟老郭在我那,我媽媽應該不會罵我太兇。”
柳莎莎沒有錯,老郭確實厭煩了妻子的毒舌。尤其是他一事無成,連個助教的職位都是李家明搞來的,而她憑著實力拿下了教職。
“走吧,我下午有課”。
“我不去,瑩瑩還要去學琴呢”。
也好,柳莎莎也不勉強,“新新,我們迴家了”。
正和小姐姐看動畫片的新新不願意,可媽媽稍皺了下眉頭,便乖乖地起身。她也在重複柳莎莎小時候的日子,管教她的是媽媽,李家明那當爸的隻負責陪她玩,還老說小孩子就應該多玩。
柳莎莎牽著女兒,老郭當了傭人,拿著自己的公文包、朋友的旅行箱出門。三人坐電梯而下、出了公寓樓,老郭幫著放好箱子,想去拿自己的車時,柳莎莎把她的鑰匙遞了過去。
“一起走”。
“行”。
三人上車,柳莎莎幫新新係好兒童鎖,又給了她一個ipad和耳機,自己坐進了副駕駛室。老郭見狀,不禁心跳加了幾拍,雖然他不看好他老婆那份計劃書,但明白那份計劃書意味著什麽。以老婆與柳莎莎的關係,即使她不同意李家明那麽幹,也會象資助李家德樣資助自己夫妻倆。
猜得也沒錯,柳莎莎就是找機會跟他商量這事,她沒李家明那麽在意什麽聲望,但楊芬華是她近二十年的姐妹,有困難不可能不幫的。她也看得出楊芬華的私心,但那又如何?
誰沒點私心?人至察則無徒,為了事業,尋求好友的資助,好友又有那個能力,又算得了什麽?但是,事情必須到這為止,不能由著家明的性子來。
因此,柳莎莎跟開車的老郭聊起了往事,聊起了當年在李家明書房裏看到的‘it takes a strong man to save himse1f, and a great man to save another’。
“我讀初一時,終於在我師公那看到了《肖申克》的錄像帶,也正是從那時起時,我喜歡上了家明,勇敢、堅強、成熟,但就是太喜歡奉承人。你是沒見過他以前跟那些當官的在一起,這個伯伯那個叔叔,不知叫得有多親熱。
一直到我進了哈佛,在教授和老板那碰得鼻青臉腫,才知道當年的家明有多智慧。”
會意的老郭附和著笑了笑,以柳莎莎的相貌,在國內即使傲氣一點,也有大把的男人捧著,再加上她的家庭背景和情商不難順風順水;但到了審美觀、價值觀完全不同的美國,想不碰碰壁都難。
能笑就好,繞著彎子的柳莎莎突然很感激丈夫,當年自己就是這樣被丈夫送進哈佛的,寧願被自己誤會、反感,也不傷害自己那點可憐的自尊。
“老郭,你不是芬華,沒她那麽矯情。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總要幹點什麽出來,我跟家明有那個能力,你也就不要推辭,你覺得怎麽樣?”
四十歲的人了,哪還有那麽多矯情?大喜過望的老郭笑了起來,感謝道:“莎莎,謝謝你們了。如果出了成果,專利歸你們,我們隻拿薪水。”
同樣在笑的柳莎莎搖了搖頭,否決道:“家明不會同意的,他那人做什麽事都講規矩,按你們學校的製度辦就是。”
“也行”。
“還有件事要麻煩你”
“說”。
知夫莫如妻,李家明那種偏執的性格,硬攔是攔不住的,但柳莎莎有辦法變相地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