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骨的寒風從貧民窟狹窄的小巷中吹過,傭兵們的屍體就橫七豎八的擺在小巷中,而他們的首領,鋼鐵屠夫法拉赫,則更是淒慘,他的脖頸幾乎被格魯特咬斷,碩大的傷口汩汩的留著,留出好大一灘血血,隻有一絲稍許的骨頭和著皮肉連在腦袋上,像是個破布袋。


    巷子裏,飄散著一股濃重的血腥味兒,左鄰右舍全都房門緊閉,沒有人敢出門。


    不知道為什麽,麵對這樣慘烈的景象,李哲卻好像真的沒什麽感覺,既沒有有些人常說的生理上的嘔吐或者是其它的不適感,也沒有心理上所謂的沉重壓力。


    或許,這是他已經真正適應了這個世界了吧!


    野蠻、殘酷和血腥,雖然隻有幾個月時間,但是這個世界已經深刻的改變了他。


    李哲,或者說亞瑟歎了一口氣。


    接下來是要逃跑,必須逃跑。


    他想得很清楚。


    不管是出於什麽原因,這群傭兵們死在這裏都是貧民窟裏的一件大事,貧民窟的權力結構將會因此而大變。


    而作為曾經的貧民窟一霸,一個正式的戰士職業者,法拉赫的死也肯定會引起塔蘭城某些上層人士的注意,李哲不敢肯定法拉赫上麵是不是和某些人勾搭,但是依據他前世的經驗,這種事情多半是少不了的。


    這也就是說,他不可能指望沒有人追究這件事。


    他深知這個世界有著太多的神秘,有些人有著太多種種匪夷所思的手段,這就意味著這種事隻要有人追究,那麽哪怕他事後工作做得再好,都肯定總有人能夠從這件事後找出他來。


    而他是絕不能被人找出來的。


    那樣的話,他手上這幾支目前來說唯一的武力,來自異界的“魔導武器”——槍,就將成為他的催命符了。


    這種設計風格、思路完全徊異於這個世界,但是威力卻又能讓人眼前一亮的東西,就像是個金礦,出現在他的手上,不會給他帶來幸運,而隻會是災難。


    李哲很清楚這個道理。


    他的思路很清晰。


    他必須盡快離開,搶在有大人物關注之前離開。塔蘭城貧民窟,這個自穿越以來一直從未離開過的地方,必須要走了。


    而且這一走,今後也未必會再迴來。


    外麵的世界很大,有更多的精彩,作為穿越者,既然來到這個世界,他也不會甘於寂寞,這可是個有魔法的世界。


    李哲這樣想著,一邊招唿格魯特:


    “格魯特,來幫幫我!”


    剛剛硬生生咬死了一個戰士職業者的格魯特還在那裏,抱著法拉赫的屍體在那裏發呆,似乎是在迴味鮮血和人肉的滋味兒。


    聽到李哲叫他,連忙迴道:


    “哦!”


    乖乖的站起來。


    李哲讓格魯特幫著把幾具屍體抬到屋子裏,稍微搜刮了一下,收獲了幾枚磨得錚亮的銀幣和幾十個散碎的銅子兒,至於金幣,是沒有的。


    這東西就像是貨幣中的貴族,隻有在城內那些騎士和貴族們的身上才有,法拉赫他們隻不過是普通的傭兵,即使是在傭兵裏,他們都是最窮的那一檔的,或許他們曾經賺過幾枚金幣,也肯定是立刻花在身上的鎧甲和武器上,不可能隨身帶著的。


    一群窮鬼!


    李哲一臉的晦氣。


    然後又前前後後掃蕩了自己兩人的小破屋,結果收獲隻有幾斤幹硬的粗餅,和一張髒不兮兮不知道什麽年代傳下來的氈毯,好像也沒什麽可收拾的,這些就是小哥倆僅有的家當了。


    然後李哲將其它他穿梭漫威世界帶迴來的東西一起,卷在裏麵,卷成一個包裹,交給格魯特。


    “走吧!”


    畢竟也是有感情的,格魯特從小就和他一起長大,幾乎相當於他的兄弟,李哲不可能對他置之不理,離開也是要帶著他一起的。


    至於格魯特,則是長著一張迷惑的小眼睛。


    “嗯?”


    格魯特雖然不太會說話,但是仍然是低下頭疑惑的看著李哲,那意思很明顯,他不清楚為什麽要離開。


    即使是智商比魔獸高不了多少,但是格魯特也是有著家的概念的。


    這個小破屋雖然破舊不堪,但卻是兩人生長了許多年的地方,自他有生以來,就沒離開過這裏。


    剛才李哲說離開,那種訣別的語氣還是讓他的小心靈充滿傷感。


    李哲沒心情給他解釋,


    “走吧!”


    狠狠的拍了一下格魯特的大腿,當先邁開大步。


    格魯特,托著兩人寥寥無幾的行李,一步三迴頭,離開了塔蘭。


    貧民窟在城外,這讓兩人也少了出城的麻煩。


    兩人出城一直走,直到走出了數十裏地之後,才找到了一個地方歇腳。


    身體又疲又累,但李哲也不能睡覺,他現在總算是有功夫好好捋捋。


    這個時候就必須要說說他的那個一直見不得人的金手指了,很遺憾的是,他這個金手指,卻不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係統,甚至一點兒都不智能,它隻是一件帶有穿越時空功能的神秘物品:啟封的秘籍。


    這東西現在就好端端的在他的胸口沉睡著,表現在身上,隻有胸口處一處不怎麽顯眼的紋身,自從穿梭漫威世界迴來之後,就一直這樣。


    按照他的理解,這個金手指,隻有在心神全神貫注,像是小說中寫的沉入意識海之後,才能啟動它。


    它的主要功能穿梭時空,需要一段時間的積累足夠的能源灌注,而就現在的情況,李哲體內並不是施法者,沒有魔力,那這個積累的過程就相當緩慢,上一次啟動一個小時的時間,就用去他穿越以來幾個月的全部儲積。


    下次再穿越,就要再等到幾個月之後了。


    所以,今後哪怕他隻是為了更好的發揮他這個金手指,都需要先成為施法者,擁有大量的魔力才行。


    這樣看來在這個世界,李哲是必須要走上法爺的道路了。


    此刻在李哲意識海中啟封的秘籍,當它缺少能源無法啟動時,則失去了原本那璀璨幾乎照亮一切的光芒,化作一本很普通的書的模樣,在李哲的空蕩蕩的意識海裏遊蕩著。


    李哲在意識海裏,嚐試著翻開它表麵印刻著繁密花紋的精美青銅封麵,原本這封麵是打不開的,但是現在李哲發掘卻能夠將它打開,打開之後裏麵當頭第一頁就是幾個大字,時空日誌。


    時空日誌?


    李哲沒想到這東西還有這種功能。


    這是他第一次啟動這個秘籍。


    時空日誌顧名思義應該是記錄他穿梭時空的細節記憶。


    他翻過去這一頁,繼續往下看下去,然後果然,下麵記錄著李哲第一次穿越時空的記憶:


    當地時間2005年9月22日14:22分;


    地點地球紐約時代廣場;


    人物:xxxxxx;


    節點記憶功能:記錄著他穿越時空之後的每一幕畫麵,隨便選擇其中一個打開,正好看到漫威世界裏的珠寶店的那一段,他是如何一拳打到珠寶店的保安,然後又是幹淨利落的幹掉另一個家夥,接下來又如何在店裏麵兩個美女店員的尖叫聲中搶劫,每一幀每一秒的畫麵都很清晰,打鬥之精彩,動作之幹淨利落,毫不拖泥帶水,堪比好萊塢電影。


    而且是以他自己為主角的小電影。


    “哦,想不到老子還挺酷的嗎?”


    李哲看著,深深為自己酷炫的打劫風格感到滿意,當時他一心隻想著趕快完成任務,甚至都沒有想到調戲一下那個肉彈女店員,還真是可惜,這個女店員還長得挺不錯來的,最起碼現代化社會狀況下的美女,比起巫師世界貧民窟裏他曾經見過的那些要好的太多。那些貧民窟裏他曾經見過的原汁原味的本土女性,呃,那個,也不用多說了,總之是讓人不會太感興趣,他的記憶裏在貧民窟裏是沒見過美女的。


    這時空日誌裏的錄像功能相當全麵,裏麵視角可以隨意變換,李哲可以用選擇用裏麵任意一個人的視角,甚至是上帝視角觀看。


    這樣的錄像,甚至今後,可以用來研究和學習戰鬥,李哲馬上想到。


    隨後,他迅速的翻到日誌的最後一頁,看到那最後一幕蜘蛛俠射出蛛絲將他擒住的那一刻,反反複複幾次之後,最後做出總結:不行,他現在的身體素質比起蜘蛛俠差的太遠,不管是力量,速度都遠遠趕不上這個怪胎。


    現在的他還沒辦法和這些家夥們對抗。


    看來漫威世界的超級英雄,他今後進入的時候還是要躲遠些。


    看來以後還任重而道遠啊!最起碼要到他晉級正式法師之後才行。


    他總結道,正在這時耳邊巨響傳來:


    “我是格魯特!”


    “我是格魯特!”


    “又怎麽了?”


    李哲被喊聲驚醒,意識迴到現實,看到身邊坐著像是個一座小山一樣的格魯特,在自己跟自己吵架?


    哦,這是什麽?


    不知什麽時候,格魯特竟然又長出了一個腦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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