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


    斟酌了語句,李懷光道明了來意:


    “因閣下先前在縣試中引動天象,疑似凝聚陰神真種,故此,懷光秉承道院之意,前來求證此事。”


    “此事若確鑿無誤,上報道院,朝廷之後,將授予同進士功名,不必再下場參考。”


    科舉本身不是目的,隻是手段。


    篩選天下修道種子,為朝廷、道脈補充新血,才是目的。


    是以,隻要能匯聚真種,就可授予功名,同進士出身。


    地位上,相當於三榜同進士,較之二榜進士,與一榜三甲略低一籌。


    有了相應力量,就必須有相應待遇。


    無論如何,這畢竟是一個道法顯聖的世界。


    身有道法,自然不可能再貧寒。


    哪怕好吃懶做,就憑那身道法,朝廷和道脈出於安撫,也會給予最低限度的給養。


    若是不然,就別怪別人依仗道術橫行不法了!


    這種製度,也不是先前就有,而是經曆了漫長的時間後一點點雕琢而來。


    本朝開國初期,就不曾有這種完善的製度。


    隨後屢屢有散修依仗神通法力,行不法之事。


    為遏製散修,不得不推出道脈製度。


    籠絡散修之中修為高深之輩,為其劃分道場,傳下道統,組建大大小小的道脈。


    再聯合道脈,推行法禁,禁止無功名之人私自修法,以遏製散修數目。


    朝廷招募道官,培養好似技工一般的術士,充實官署、軍隊,以鎮壓各地不法散修。


    然而道官數目有限,而天下修法之人眾多,缺額有限而候補太多。


    即便是童生,每一縣內三年也有二十名。


    二十名童生,能修法有小成者,不過三分之一。


    其中能築基者,又是三分之一。


    築基之後,能獲取後續法訣,包括大不限於繼續科舉、投靠道脈、家傳道法等等,能修至法師者,十不存一。


    法師,已經足以擔任正經七品道官。


    盡管千人修法,能成法師者,終不過五六人,但即使是這樣,代代積累,整個中原修法有成者,還是遠遠超出朝廷能夠提供的位置。


    修法有成者,不得貧寒,貧寒則必生亂,必使其有所養。


    這是血淋淋的教訓。


    試想一下,一個隨時都能化身人形自走導彈的道人,如果真到了過不下去的時候,豁去臉麵不要,就憑掌握的種種法術,難道不能去搶,去奪嗎?


    或許有人覺得這是黑道綠林的作風,堂堂道德之士,修為有成的高人,怎麽不安貧樂道?


    其實道理也很簡單。


    因為他們隻要還需要在人間打滾一日,就離不開銀錢。


    就算他本人可以餐風飲露,與江山清風、山間明月作伴,住石窟,宿岩床,也不代表他的族人、弟子可以這麽做。


    本朝初期就出現過一件奇事,一位隱居市井的散修道人,家境實在難以維係,偏偏他本人除了道法之外,並無別的一技之長。


    又沒別的生財的法子,畢竟他也不懂得陽宅風水、煉丹合藥等等修仙百藝,隻有一身奇詭法術,用在與人鬥法倒是適宜,於賺錢養家就不能了。


    於是竟然出現一件荒謬之事——堂堂已度過三災的陰神鬼仙,居然因為窮困潦倒,盜竊了三百兩府庫官銀,一路驚動庫神、縣城隍、郡城隍,合計發下八百陰兵,結陣去拿他。


    然後被其一身精湛至極的殺伐之術打得全軍覆沒·······八百陰兵去了大半,逃迴者不到二百。


    後來朝廷還是付出相當的代價,強硬鎮壓了這名鬼仙,但造成的後續影響極其深遠,就遠不是區區三百兩官銀能比擬的了。


    此事林正陽也從一本雜記野史之中看過,其中疑點重重,不去說他,隻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從這以後,但凡修為高深者,必授予散官、閑職或是封號,每歲按例給予錢糧、布帛、茶葉等等賞賜。


    或可說是安撫,也有人說是賄賂。


    賞賜不多,但足以供養一家五口,過上小康生活。


    至少能避免再出現那種極端事例——畢竟不是每個修道人,都能靠道法賺錢的。


    那種隻懂修行和鬥法的極端例子雖少,但基數大了總是難免會有幾個。


    所謂賞賜,其實就是為了讓這種家夥也能衣食無憂,別走投無路搞出事端。


    這些事情,早有慣例,林正陽早已得知。


    甚至,他還知道具體的待遇。


    授予同進士出身,可以擔任的官職不僅有道官,還有庶務官。


    若是不為官,單憑這個出身,視為從九品散官,領取俸祿。


    散官,即掛名的閑職,隻有在職者三分之一俸祿。


    實際上,想靠這個富裕是不能,但可以減免一半賦稅,這才是來錢的法門——即便你真的除了修行之外一竅不通,僅僅憑借這個半稅之權,多的是有人依附,少說也能當個地主,吃穿用度是不愁的。


    但這個同進士僅僅授予自凝真種,或者正經下場考出,數目並不太多,待遇在從九品到正九品之間上下浮動。


    別的路途,則是別的封號,比如鬼仙一律加封某某修行高妙之士,簡稱某某高士,待遇類比正七品散官,約為在職正七品縣令庶務官的三分之一。


    鬼仙開始,就有了自家廟宇,受香火祭祀,還能收到一些香火錢。


    地仙稱號真人,類比正五品,可為州郡正祀。


    神仙稱號真君,類比正三品,列為國家正祀。


    天仙稱號道君,類比正一品,列為國家正祀。


    而乙天仙則唿為道祖,類比天帝,以帝君之儀祭之。


    “如何驗證?”


    一係列特權,自然不能輕授,必須要切實驗證過,實至名歸才可。


    李懷光取出一個朱漆桐木小盒,無聲默誦咒語,心中禱祝,隨後就見到盒中透出微弱紅光,上方蓋子變得透明,裏麵飄出一頁金箔,懸浮在空中。


    “此乃道工司監製,皇家術士團製成,名喚千機鎏金紙,隻需一縷放開氣機入內,就能保存百年不易。”


    “如是陰神法力,更能延長至千年不逝。”


    “也可用於辨別法力氣機純度與否,有無妖邪之氣混淆,是否摻雜神力······”


    大凡修成陰神者,自家法力已經過多次錘煉,由血氣提純出內氣,再練成真氣,直到陰神匯聚之後,方可蛻變為法力。


    法力一成,有諸多神妙之處,比如法力百年不逝。


    尋常內氣、血氣、真氣,除非另有特異,在離體之後,不妥善保存,都會迅速衰竭。


    即便是製作完成的符籙,其中力量也會不斷流失,從數天到數月不等。


    陰神法力,卻可長久保存,其性足以維係百年以上。


    民間有傳說,一人得劍仙所贈劍囊,數十年後劍氣猶存,能撲殺妖邪,正是法力之妙用。


    林正陽端坐不動,身中卻生出無數道光束,通體都在放出清冷如月的光輝,漸漸整個人都籠罩在一輪滿月之中,雙腳漸漸離地,飄在空中。


    滿月越來越大,光芒照滿室內,漸漸占據了屋子,穿過桌椅板凳,足有三四米高。


    那一頁金紙張,經這冷輝一照,頓時好似活了起來,上麵蜿蜒流動著好似融化的金液。


    “請將法力留駐在紙上。”


    一輪明月就在眼前,李懷光眼前幾乎亮得睜不開眼,卻還是沒忘記職責。


    空中大放光明的滿月,邊緣處留下一絲好似液態般的光華,落入金紙上,隨後一輪小小的月牙,躍然紙上,帶著獨屬於林正陽的法力氣息。


    驗證過後,李懷王取來朱筆,親手蘸著朱砂,在那一夜金紙下方奮筆疾書。


    每一行字剛剛寫完,痕跡就在漸漸淡去,直到變成水印一般。


    “氣機純正,份屬陰神,無有外道神力、妖邪之氣······”


    “外顯滿月之相,色相飽滿,無有陰渣,品相相當完整,潛力屬於上等······”


    “身家清白,平成縣縣試之中凝取真種,旬日匯聚陰神,經驗證,確認無誤,實為鬼仙,宜授予高士之號,開廟祭祀,四時香火不絕······”


    額頭上冒出細密的汗珠,李懷光漸漸覺得吃力。


    書寫這種批文,每一行都要耗費他的法力。


    因這種批文,會驚動龍庭、冥土,甚至於保存道籍的道錄司,相當於他在持續施展遠程通訊的法術。


    金紙本身也施有禁法,此時正抽取他本身法力,判斷判詞是否確鑿無誤。


    因為涉及到鬼仙法力,所以此時消耗的氣力頗多。


    也幸好他本身有法師的道行,隻是感覺有些吃力,但凡道行淺一些,此時已經寫不下去了。


    “······證驗者,鬆山觀,李懷光。”


    書寫完畢,朱筆脫手而出,自中碎成竹屑。


    方才氣機對抗之中,這支法筆,已經不堪重負。


    金紙震動,飛出堂外,化作一道金光,衝著帝都方向而去。


    及至遠處,方才聽到空中傳來“轟隆隆”的悶雷聲。


    目送這道金光遠去,李懷光轉過身來,整理儀容後,鄭重稽首:


    “懷光為高士賀。”


    “魚躍龍門,海闊天空,自此再非凡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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