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囚犯自由與尊嚴的鬥士

    ——————記我市著名刑辯律師郝棠

    作 者:原 弧 光

    1998年深冬,越州市曙光路的一棟紅色小二樓前,來了一位白發蒼蒼,穿著翻毛的羊皮襖的老人。他獨行千裏,隻為給這棟小樓的主人送去一麵錦旗。錦旗上隻有五個燙金的大字,“在世包青天”。這個小樓的主人就是“郝棠”,被譽為越州第一刑辯的普通律師。

    本市近一千名執業律師中,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人不足十人,郝棠就是其一。十年的律師生涯,他成功辯護近500起刑事案件,其中二十名一審被判死刑被告人在二審中“槍下留人”;一百名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無罪釋放,洗去頭頂的陰雲,清清白白地走出越州市第二看守所的大門……

    這一個個“越州司法史上的奇跡”,無聲地訴說著當事人的感激和信任,充分地展現著郝棠特有的敬業精神,同時也無可辯駁地印證著我國民主、法治進程前進的腳步。

    刑事辯護是大多數律師事務所眼中的禁地,無論年輕年老,大家都把這費力不討好的差事視為畏途,郝棠卻義無反顧地選擇了這條路。

    郝棠,充滿33歲人特有的青春朝氣,也有著40歲人才能有的沉穩、幹練。1990年他剛剛獲得律師執照,就從冰天雪地的東北隻身來到南海之濱的越州,在經曆了幾年的沉浮後,在洪桐律師事務所開始了自己的事業,並喜歡上了這座充滿希望的城市,憑借艱苦的努力和執著的追求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郝棠每天奔走與看守所、公安局、法院、檢察院之間,工作時間超過十六個小時,這麽辛苦工作的他隻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了給普通人一個公正的機會。在他的心中,那些滿懷怨恨和委屈的當事人永遠排在第一位,他們的痛苦都堆積在他的心裏,他們的早衰的麵龐映在他的腦海,讓他無時不刻的感受著身上這份旁人無法承受之重。他的當事人中,不乏萬人痛罵的強奸幼女犯殺人犯,吸工人血汗的貪汙犯,收受巨額賄賂的腐敗官員。一個個燙手的山芋,他往往隻看案卷就接下來,不顧親人和朋友的反對。在他眼裏,無論是多麽罪大惡極的犯人,他們都是人,都有做人的尊嚴與無奈。人們在正直且善良的郝棠身上,看到了不僅僅是為自己“討一個清白”的希望,更多的是社會的良心,更是社會正義的支點。

    閑話少說,書歸正傳,現在,讓我們一起走進郝棠“越州第一辯的世界”。

    自由之辯 生命之辯

    一般來說,刑事被告人輕則身陷囹圄,喪失自由;重則被判極刑,結束生命。郝棠說,每一個公民的生命和自由都是最寶貴的,都平等地受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刑事辯護就是在為自由而辯,為生命而辯。刑辯律師看似在維護被告人一個人的權益,其實是在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在維護整個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一步走錯讓童敏等五名年輕的女人差點葬送性命。1998,她們剛剛從中專畢業。剛剛走上社會的她們由於年幼無知,參加一個專門利用學生從雲南將毒品運往內地銷售的販毒網絡。一審法院以運輸、販賣海洛因200克定罪量刑,依法判處童敏等五人死刑,立即執行。童敏的姐姐跑遍了越州的律師事務所,幾乎所有的律師都嚴肅地說:“這個案子沒有希望,按照新修訂的刑法,運輸販賣50克以上海洛因就可以判死刑,努力也是白費。”

    那時的郝棠剛剛加入洪桐律師事務所,他不顧同事反對,毅然接手了該案。很快,他就發現了案件中的疑點。看守所內,童敏麵對郝棠痛哭失聲:“冤枉啊!我隻賣過不到40克海洛因,壓根就不知道這200克怎麽來的!”原來童敏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為了立功贖罪,故意誇大犯罪事實,將所有販賣過的毒品數量都算在一起。她這麽一算,不僅將自己搭進去,連同幾個姐妹也被她牽連,被判了死刑。公安機關隻重口供,也忽略了這一點。沒有認真進行核實,就草率行事,報送檢察院。

    “法律不僅需要口供,更相信證據。40克支還是200克,在量刑上就是生與死!”郝棠做了大量調查後發現,販賣200克海洛因除了童敏自己供述外,其他證據一無所有,且她的“上家”和“下家”口供也都證實童敏僅買賣了40克。為了使證據更為確鑿,郝棠不遠千裏多次前往雲南省取證,固定所有證據。1998年12月,市高級法院采納了郝棠的辯護意見,終審改判童敏無期徒刑。

    西方法律界有句名言:“救人一命,即拯救世界”。郝棠用自己的智慧和真誠,拯救了童敏的生命,維護了法律的權威。有人說律師是“戴著荊棘的王冠而來,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的護法使者。做一個追求公平和正義的護法使者,正是郝棠的人生目標。

    李爽是一名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那天晚上和同學聚會的她喝了點酒,在開車迴家時,不明不白地被牽扯進一起人命官司中。當時她經過一個鐵路道口沒多遠,車速不快,突然感覺車子晃了一下,方向盤也偏到了一邊,她馬上意識到好像撞到了什麽。她趕緊停車觀看,車輪下居然有一個人倒在血泊中。她嚇壞了,駕車逃離了現場。第二天,有人經過事發路段發現屍體,立即報警。警方迅速封鎖現場,認定死者王某係被一輛轎車碾軋而死。經過勘查,警方提取了車輪印,將在逃的李爽抓獲歸案。經過調查取證後,李爽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一審法庭認定了檢方提供的所有證據,因為死者是一名人民教師,這個案子在社會上的影響極大,尤其是李爽撞倒對方後駕車逃逸,是造成死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按說這樣的案子,沒有那個律師願意接,就算接了,也隻是敷衍了事。這種案子,在中國已經失去了辯護的意義。不過郝棠卻接了,不僅接了,還認定李爽罪不至死。

    不過擺在他麵前的難題是,這個案子社會影響太大,上麵已經定為死案,他連當事人都見不到。為此,他多次到法院和檢察院義正辭嚴地闡明理由:我依法會見我的當事人,來了多次都不讓見,今天你們讓我等了一上午,還是推托有事不能安排,這樣做,不符合法律規定!今天不安排,你們就不能走。郝棠的凜然,郝棠的執拗,讓那些人驚為天人,會見得以進行。

    會見中,李爽的情緒低落,多次表示自己認命了,情願用生命來償還自己的罪孽。郝棠當時就表示,既然我接了這個案子,就不會放棄,社會相信正義,法律相信證據。

    郝棠經過仔細的勘查,多方取證,發現王某之死疑點重重:其一,王某事發前患有嚴重的眼疾,就是白天也隻能看清不足幾米的距離,更何況案發在後半夜,那條路沒有路燈,當晚也沒有月亮,光線昏暗就算正常人也很難看清路麵;其二,王某當晚從學生家長處離開喝了不少的酒,王某的酒量不高,走的時候已經是搖搖晃晃的;其三,根據當時的車輪印判斷,李爽的車速絕對超不過20公裏/小時,李爽當晚駕車一直開的大燈,光線很足,可以看見路麵1000米的距離,在那種情況下,王某應該出現在車前,她應該能清楚的看見;其四;據李爽的同學證實,當晚李爽因為開車隻喝了一杯啤酒,同時喝了大量的飲料,她的判斷力不會出現偏差。

    郝棠信守承諾先後四次出庭,每一次都據理力爭,辯護取得極大成功,其辯護意見最終被法院采納,最後認定李爽是過失殺人罪,從而獲得輕判。李爽感激地說:“真沒想到還能活下來,謝謝律師。”郝棠則正色道:“你應該感謝的是法律的公正。能活下來,希望你珍惜!”

    像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郝棠說,根據著名德國化學家李必希教授的木桶理論,一個木桶能裝多少水,不是由木桶那塊最長的木板決定的,而是由最短的木板決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就是公民權利木桶中“最短的木板”。刑辯律師的使命,就是要將“最短的木板”拉長。尊重“這部分特殊公民”的合法權利,是社會進步的表現,是法治文明的追求,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標誌。刑辯律師的使命不僅光榮偉大,而且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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