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反光,一閃而逝。


    阿綾很快便分辨出來了,那是m40a1狙擊鏡的反光。


    該死!


    這裏是一個陷阱!


    如果自己剛剛因為欣喜而過去的話,隻怕自己就是對方的俘虜了!


    阿綾腳步不停的離開,裝作剛迴到家的樣子,打開了隔壁的房門。


    阿綾進去之後,馬上反鎖了房門,先是貼著門靜靜聽了一下,才躡手躡腳的離開。


    她一邊走一邊改裝,不過是五分鍾的時間,她已經從一個瘦弱青年變成了一個常年混跡夜店酒吧駐場的歌手,背著這個房子主人隨手丟在牆角的吉他就從另外一個房門走了出去。


    果然,門口有兩個人神色警惕的朝著她看過來,見是一個庸俗的駐場歌手,便也沒多想,便放過了阿綾。


    阿綾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將一個晨昏顛倒的失意歌手演繹的入木三分,就那麽麵色灰白的離開了這條小巷子。


    「三舅留下的標記已經暴露。」阿綾重新打開了麥克風,對著領子說道:「注意,注意,三舅留下的標記已經被人盯上。我們必須先隱藏下來!」


    沈遠接到了阿綾的信息,心底一沉。


    看來,情況比他們想的還要艱難。


    沈睿當機立斷的說道:「我們馬上迴城,去酒店光明正大的住下!」


    沈遠咬牙說道:「好!」


    話音一落,汽車一個掉頭,就朝著城郊開過去。


    城郊的酒店雖然不如城市裏麵的奢華富麗堂皇,但是也不算差的。


    畢竟這裏是h國的首都城市,就算是城郊,也不是太差的。


    沈睿,沈遠下車,光明正大的辦理入住。


    諾曼在汽車停穩的那一刻,也悄無聲息的離開了汽車,轉身沒入了人潮之中。


    沈睿和沈遠的人,跟著一起入住了酒店。


    兩個人成了最顯然的靶子,把其他人的目光都吸引了過去。


    沈睿對沈遠說道:「阿綾跟諾曼雖然不是沈家人,不過,他們的真實樣子,知道的人少,方便探查消息。我跟你,目標太大了,我們出現在哪兒,目光就會吸引到哪兒。接下來,就是我們為他們爭取時間的時候了。」


    沈遠嘆息一聲:「我明白的,哥。」


    還不是因為沈睿跟沈遠這兩人,長了一張妖孽的臉?


    沈睿長的像舅舅,沈遠長的像爸爸。


    於是兄弟倆同樣盯著妖孽的臉,就算再易容,也很難改變兩個人的氣息。


    所以,在迴來的路上,兩個人當機立斷就更改了計劃。


    他們作為明麵上尋找的一支隊伍,然後阿綾和諾曼是暗中行動的力量。


    沈睿再一次慶幸,沈遠的女朋友也是殺手,不然的話,以後還真是很難跟沈遠生活在一起。


    這樣也好。


    雖然生活精彩了點,但是的確適合他們倆。


    比起阿綾的順利脫身,諾曼就沒那麽幸運了。


    諾曼剛剛進入人群,馬上就察覺到自己被人盯上了。


    諾曼也是從小就在這個圈子摸爬滾打,經歷了無數傷害和背叛與反背叛,才走出來的。


    遇到這種情況,他很快就冷靜了下來,轉身就朝著地鐵站走了過去。


    借著地鐵站擁擠的人群,很快就讓自己混在了人群之中。


    很快,諾曼將身後跟蹤的人甩掉,進了洗手間快速換裝,假扮成上班族離開了原地。


    阿綾此時出現在了便利店,從貨架上拿了一份早餐和一份牛奶,用熟練的h國話,去結帳。


    阿綾咬著吸管剛要離開,就聽見身邊來了一個人,跟便利店的員工打聽消息:「你在附近見過這個人嗎?」


    那個人也是用的h國話。


    不過,對殺手來說,同時精通幾種語言根本不是事兒。


    但是一些字句的閱讀習慣,還是會暴露身份的。


    比如說,剛剛那個人詢問的時候,有個字的發音,明顯是大舌頭的b國發音。


    阿綾的眼神不著痕跡的一眯:b國人的速度夠快的!竟然這麽快就找到了這裏。


    莫非,三舅就是在附近藏身?


    不然的話,附近怎麽會有這麽多的b國人?


    b國人在這裏還真是挺囂張的嘛。


    便利店的店員看了看照片,說道:「哦,這個大叔,我前幾天在這裏見過,不過,他買了一份報紙之後就離開了。」


    阿綾腳步不輕不重的離開了。


    三舅真的在這裏!


    這麽多人都在找他,想必一時半會兒不會轉移離開。


    b國人這麽著急找三舅,想必是三舅身上有著他們想要的東西。


    除了b國人之外,還有好幾波人,都朝著這邊過來,看來這裏真的是要熱鬧起來了。


    諾曼甩開了那些人之後,很快就找到了一個隱藏在牆角的標記。


    盡管明知道這個標記,極有可能是個陷阱,但是諾曼也不得不去查看一番。


    諾曼穿著一件灰色的皮夾克,打扮成一個頹廢的青年,朝著標記指示的方向就朝著裏麵走了進去。


    這一片是老舊的樓房區。


    年限差不多都是四十多年的樣子,因為是老舊城區,所以有錢人都搬走了,這裏住著的人,大部分都是在城區上班但是住在郊區的剛剛畢業的年輕人或者是事業流浪的窮人。


    所以牆上到處都是塗鴉,讓這個地方越發的暴躁了起來。


    道路上的水泥也彰顯著斑駁歲月的痕跡,配上牆上的塗鴉,越發的陰森了起來。


    諾曼沿著小路一直往前走。


    每走一步,他的警惕就會提升一格。


    他看著眼前的暗影,手裏的武器已經露出了手指。


    隻要對方一出現,他手裏的武器馬上就能紮進對方的頸動脈!


    越往裏走,空氣流通的越差,有一些陰暗潮濕而散發出來的腐敗味道,充斥著劣質香水或者酒水的味道,告訴外麵人,這裏是一片混居的雜亂地,最好不要擅自踏進這個地方。


    就在諾曼踏出那一步的時候,一隻手突然從裏麵伸了出來,一把抓住了諾曼的領子。


    諾曼的武器,比他的身體,更早一步的抵在了對方的脖頸處。


    「諾曼,是我。」熟悉的聲音在黑暗中響起。


    諾曼一愣,隨即收迴了手裏的武器,皺眉說道:「你怎麽會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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