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薑是攝影師,不是預言家,他偷走禮服的時候,一切都是未知的。
若結局可知,就沒有人再會走錯;隻是,換一條路,是否還是同一個終點?命運之輪哢哢轉動,輾碎無望者冰冷的屍體。
血肉橫飛,渾渾噩噩。
目的地是城區裏古舊幽深的巷弄,要見的人在那裏經營一家中藥店。
永薑自己也不清楚他們什麽時候見過麵,定下約定,但他就是知道,那人來找過他,他必須依約前往,不需要原因。
他不管紅綠燈,不走人行道,直接穿過馬路,向約定的地方走去。
婚禮服似乎變大了,鋪展開,把他整個人都罩住,隻露出一雙無法聚焦的眼睛。過往行人看見,無不避開,以為是哪個老年癡呆症患者。的確,永薑眼睛外圈的皮膚很粗糙,皺紋疊起,仿佛暮年。
聽說,人快死的時候皮膚會生出褶皺。
他還沒有死,隻是顯得蒼老。
永薑肩膀上剛才被喬恩抓住的地方隱隱生疼,好像有什麽東西用力往裏鑽,又或者隻是針,輕輕地,毫不留情地,紮一下,再紮一下。痛感轉瞬即逝,傷口卻已經有了,而且在出血。
永薑下意識地抬手摸了摸那地方,衣服幹幹的,沒有血。
也許隻是被蚊子咬了。他笑了笑,自己怎麽那麽多疑,居然連蚊蟲叮咬都以為是什麽大事。
洛陽這城市處在內陸,地方幹燥,很少下雪,蚊蟲甚是猖獗,一旦冬季結束,就有很多毒蟲子跑出來,潛伏在樹上、草叢中、甚至空氣裏,隨時準備攻擊路人。永薑第一年到這裏的時候,不知內情,兩條小腿都被叮得腫起來,還是掛了吊瓶才能走路。
正當他這樣想著,剛才摸過的幾個地方又生出新的感覺。仿佛蟲子爬過血脈,酥酥癢癢,整個肩膀很快沒了知覺。
難道最近太累了?永薑總算從他懵懵懂懂的個人世界裏清醒過來,抬手想要按摩肩膀。觸手之處,沒有血肉,肩膀好像突然空了一大塊。轉頭,右肩被禮服覆蓋著的地方,顯然塌陷了一片。
整整齊齊的五個窟窿,和喬恩手指的位置一致。不疼不癢,迅速腐爛。永薑想到傅輕輕大腿上的爛瘡,泛起一陣嘔吐。好在這傷口並沒有異味,隻是一直在腐爛,範圍不斷擴大,幾乎要連在一起。
酥癢的感覺隨著血脈擴展,通向全身,很快,半邊身子就不受控製了。
為什麽會癢呢?難道衣服上有什麽古怪的蟲子鑽進身體裏去了?
永薑抓起婚禮服的一角,想把它掀開看個仔細。衣服像活了一樣,扭動了一下,從他指間掙脫出去。眼看著剛才還垂到腰下的衣角這會兒已經提升到腋下,肩膀上的窟窿處,衣服陷出小小的漩渦。
這衣服好像在往自己的身體裏鑽。沒來由的,他突然生出這個念頭,萬分恐懼。
身體是僵硬的,隻剩一隻左手可以使用。按照這樣的速度,如果再不把它扯出來,也許下一個瞬間,他就會被布料堵塞血脈。
永薑伸手亂抓,卻怎麽也抓不到那件衣服。
婚禮服是個年輕嬌美的女孩子,活蹦亂跳的。永薑是她的情人。情人追逐著情人,在草地上跑來跑去。女孩子到處找地方躲藏,最多讓男孩子碰到她的衣角。
對,隻有衣角,抓不到人。
兩個人都累得氣喘籲籲。男孩子終於把自己的戀人撲倒在地上。
永薑抓住衣服,狠狠地揉捏著,眼睛裏分外憐惜,仿佛揉捏戀人的乳房,用力,卻又怕捏痛了她。
女孩子在戀人的懷裏總是溫柔如水的。
婚禮服也軟在永薑的手裏。順服,嬌羞,風情萬種。永薑的目光被它粘住了,一時忘了自己肩膀上的傷,也忘了要把它扯出來。正當他情迷意亂的時候,那衣服似乎呻吟了一下。永薑還沒有反應過來,柔滑的布料泥鰍一樣從他的指縫中逃了出去。
這一逃就再也抓不住。
不屑的嘲笑。
永薑一下子醒了,但衣服已經不見了。
一件偌大的鮮紅的婚禮服,突然間就不見了。
永薑看到自己赤裸的肩膀,五個黑黢黢的洞孔,沒有血肉,隻有底部白森森的骨頭。婚禮服在他的身體裏發出刺耳的笑聲。
如同魔音,讓人腦袋都要裂開了。
永薑也無心再去赴那約會,倉皇地跑起來。他衝進醫院,對醫生說:“衣服,衣服鑽進我身體裏了!”
醫院的人像看怪物一樣看著這個男人。
男人卻不看他們,隻是萬分驚恐地盯著自己右邊的肩膀,兩眼突出,聲音都扭曲了。他顫抖著說:“它咬了我!它從這裏鑽進去了!我的肩膀沒有了!”
醫生脫掉他右側的衣服,仔細看了看,肩膀完好無損,也沒有什麽傷口啊。他懷疑地打量一下麵前的病患,看他衣服光鮮齊整的樣子,不像是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呀。難道是發燒燒糊塗了?他拿出一根體溫計遞過去:“先測個體溫吧。”
永薑還在發愣,看著自己厚實的肩膀發愣。
是幻覺嗎?
是幻覺嗎?
他不停地問自己,腦子裏亂成一團。
體溫正常,身體也正常,永薑還是不放心,堅持要拍片子。
x光照不出血管裏的情形,隻能照出人的骨骼脈絡和內髒器官。一切都沒有問題,永薑有輕微的前列腺炎,這是唯一的結論。
傍晚時候,這個幾乎崩潰了的男人捏著消炎藥,無精打采地走出醫院。
明天,明天是和那人約定的最後一天,可惜他活不到明天了。
永薑最怕水,喝不完的礦泉水瓶都會反複擰蓋子,生怕裏麵的水跑出來。婚禮服卻偏生變成了水,溶進他的血液裏。
運轉周身,途經大大小小所有的角落。從心髒出發,又迴歸心髒。
天亮了,永薑成了一個沒有心的人。
為了“姹紫嫣紅”而接近墨羽時,他煞費心思;從傅輕輕身邊偷走婚禮服時,他苦心積慮;他的心髒耗損得太厲害,太疲憊,所以,永薑被自己的心拋棄了。
沒有心的人是個軀殼,靈魂附著在剩餘的血肉上。他仍然可以行走,仍然可以赴約,隻是,赴約的人,已經不再是永薑。
若結局可知,就沒有人再會走錯;隻是,換一條路,是否還是同一個終點?命運之輪哢哢轉動,輾碎無望者冰冷的屍體。
血肉橫飛,渾渾噩噩。
目的地是城區裏古舊幽深的巷弄,要見的人在那裏經營一家中藥店。
永薑自己也不清楚他們什麽時候見過麵,定下約定,但他就是知道,那人來找過他,他必須依約前往,不需要原因。
他不管紅綠燈,不走人行道,直接穿過馬路,向約定的地方走去。
婚禮服似乎變大了,鋪展開,把他整個人都罩住,隻露出一雙無法聚焦的眼睛。過往行人看見,無不避開,以為是哪個老年癡呆症患者。的確,永薑眼睛外圈的皮膚很粗糙,皺紋疊起,仿佛暮年。
聽說,人快死的時候皮膚會生出褶皺。
他還沒有死,隻是顯得蒼老。
永薑肩膀上剛才被喬恩抓住的地方隱隱生疼,好像有什麽東西用力往裏鑽,又或者隻是針,輕輕地,毫不留情地,紮一下,再紮一下。痛感轉瞬即逝,傷口卻已經有了,而且在出血。
永薑下意識地抬手摸了摸那地方,衣服幹幹的,沒有血。
也許隻是被蚊子咬了。他笑了笑,自己怎麽那麽多疑,居然連蚊蟲叮咬都以為是什麽大事。
洛陽這城市處在內陸,地方幹燥,很少下雪,蚊蟲甚是猖獗,一旦冬季結束,就有很多毒蟲子跑出來,潛伏在樹上、草叢中、甚至空氣裏,隨時準備攻擊路人。永薑第一年到這裏的時候,不知內情,兩條小腿都被叮得腫起來,還是掛了吊瓶才能走路。
正當他這樣想著,剛才摸過的幾個地方又生出新的感覺。仿佛蟲子爬過血脈,酥酥癢癢,整個肩膀很快沒了知覺。
難道最近太累了?永薑總算從他懵懵懂懂的個人世界裏清醒過來,抬手想要按摩肩膀。觸手之處,沒有血肉,肩膀好像突然空了一大塊。轉頭,右肩被禮服覆蓋著的地方,顯然塌陷了一片。
整整齊齊的五個窟窿,和喬恩手指的位置一致。不疼不癢,迅速腐爛。永薑想到傅輕輕大腿上的爛瘡,泛起一陣嘔吐。好在這傷口並沒有異味,隻是一直在腐爛,範圍不斷擴大,幾乎要連在一起。
酥癢的感覺隨著血脈擴展,通向全身,很快,半邊身子就不受控製了。
為什麽會癢呢?難道衣服上有什麽古怪的蟲子鑽進身體裏去了?
永薑抓起婚禮服的一角,想把它掀開看個仔細。衣服像活了一樣,扭動了一下,從他指間掙脫出去。眼看著剛才還垂到腰下的衣角這會兒已經提升到腋下,肩膀上的窟窿處,衣服陷出小小的漩渦。
這衣服好像在往自己的身體裏鑽。沒來由的,他突然生出這個念頭,萬分恐懼。
身體是僵硬的,隻剩一隻左手可以使用。按照這樣的速度,如果再不把它扯出來,也許下一個瞬間,他就會被布料堵塞血脈。
永薑伸手亂抓,卻怎麽也抓不到那件衣服。
婚禮服是個年輕嬌美的女孩子,活蹦亂跳的。永薑是她的情人。情人追逐著情人,在草地上跑來跑去。女孩子到處找地方躲藏,最多讓男孩子碰到她的衣角。
對,隻有衣角,抓不到人。
兩個人都累得氣喘籲籲。男孩子終於把自己的戀人撲倒在地上。
永薑抓住衣服,狠狠地揉捏著,眼睛裏分外憐惜,仿佛揉捏戀人的乳房,用力,卻又怕捏痛了她。
女孩子在戀人的懷裏總是溫柔如水的。
婚禮服也軟在永薑的手裏。順服,嬌羞,風情萬種。永薑的目光被它粘住了,一時忘了自己肩膀上的傷,也忘了要把它扯出來。正當他情迷意亂的時候,那衣服似乎呻吟了一下。永薑還沒有反應過來,柔滑的布料泥鰍一樣從他的指縫中逃了出去。
這一逃就再也抓不住。
不屑的嘲笑。
永薑一下子醒了,但衣服已經不見了。
一件偌大的鮮紅的婚禮服,突然間就不見了。
永薑看到自己赤裸的肩膀,五個黑黢黢的洞孔,沒有血肉,隻有底部白森森的骨頭。婚禮服在他的身體裏發出刺耳的笑聲。
如同魔音,讓人腦袋都要裂開了。
永薑也無心再去赴那約會,倉皇地跑起來。他衝進醫院,對醫生說:“衣服,衣服鑽進我身體裏了!”
醫院的人像看怪物一樣看著這個男人。
男人卻不看他們,隻是萬分驚恐地盯著自己右邊的肩膀,兩眼突出,聲音都扭曲了。他顫抖著說:“它咬了我!它從這裏鑽進去了!我的肩膀沒有了!”
醫生脫掉他右側的衣服,仔細看了看,肩膀完好無損,也沒有什麽傷口啊。他懷疑地打量一下麵前的病患,看他衣服光鮮齊整的樣子,不像是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呀。難道是發燒燒糊塗了?他拿出一根體溫計遞過去:“先測個體溫吧。”
永薑還在發愣,看著自己厚實的肩膀發愣。
是幻覺嗎?
是幻覺嗎?
他不停地問自己,腦子裏亂成一團。
體溫正常,身體也正常,永薑還是不放心,堅持要拍片子。
x光照不出血管裏的情形,隻能照出人的骨骼脈絡和內髒器官。一切都沒有問題,永薑有輕微的前列腺炎,這是唯一的結論。
傍晚時候,這個幾乎崩潰了的男人捏著消炎藥,無精打采地走出醫院。
明天,明天是和那人約定的最後一天,可惜他活不到明天了。
永薑最怕水,喝不完的礦泉水瓶都會反複擰蓋子,生怕裏麵的水跑出來。婚禮服卻偏生變成了水,溶進他的血液裏。
運轉周身,途經大大小小所有的角落。從心髒出發,又迴歸心髒。
天亮了,永薑成了一個沒有心的人。
為了“姹紫嫣紅”而接近墨羽時,他煞費心思;從傅輕輕身邊偷走婚禮服時,他苦心積慮;他的心髒耗損得太厲害,太疲憊,所以,永薑被自己的心拋棄了。
沒有心的人是個軀殼,靈魂附著在剩餘的血肉上。他仍然可以行走,仍然可以赴約,隻是,赴約的人,已經不再是永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