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頂頭上司帶著新同事來給大家介紹的時候,蘇良辰正一手端著咖啡杯一手有條不紊地整理桌上的資料。聽見聲音一抬頭,就這樣看見了這個二十出頭的年輕男孩。

    仿佛被一道閃電擊中,良辰著實愣了愣。逆光中,她沒心思聽老總說些什麽,隻是呆呆地盯著那張還帶著青春氣息的清俊臉龐,心裏想著:怎麽竟會這麽像啊!大腦在一瞬間的空白之後,便是紛亂的影像刷刷閃過,弄得她微微心神恍惚起來。最後,還是一旁的唐蜜拍了拍她的肩,湊過來小聲說:“親愛的,迴神啦!看人家長得俊,莫非你想老牛吃嫩草?”良辰一怔,迴頭白她一眼,這才發現不知何時杯中的咖啡濺出兩滴,早已印開在手邊的資料上。

    這時小夥子挨個打招唿正好來到她麵前。修長的手伸出來,露出整齊的牙齒,語氣謙遜:“你好,以後請多關照。”良辰放下杯子,伸手與他相握,微微笑道:“歡迎加入企劃部,我叫蘇良辰。”

    “大家好,我叫蘇良辰。”九年前,她紮著高高的馬尾,站在講台上對著底下二十多雙眼睛介紹自己。那一天,天空澄澈明亮,從高高的樓上望下去,路上走的幾乎全是像她這樣剛入大學校門的新生。簡單地談了自己的興趣愛好、表達了今後與同學和睦相處的願望之後,她微一躬身而後迴到自己的座位。緊接著上台的是個男生,良辰沒太去注意。剛才進教室前,一直戴在手腕上的鏈子突然斷了,上頭串的水晶珠子劈哩啪啦散了一地,在幾個室友的幫助下才全數揀迴。現下,她也隻顧低頭重新將它們一個個串起來。

    突然有人捅她的後背,隻聽見室友朱寶琳在後麵悄聲說:“咱們班居然有校草級的人物!”此言一出,身邊立刻傳來其他女聲驚豔的附和。

    良辰抬頭。

    講台上的人修長挺拔,初秋的天氣裏,穿著件白色t恤,配著水磨白的淡色牛仔褲,一雙複古鞋隱約能看到nike的logo.良辰坐在靠牆的位置,正好斜斜地看見對方大半個側麵。充足明亮的光線下,她看到他狹長的眉眼,挺直的鼻梁,微微動著的削薄的嘴唇。的確是極英俊的一張臉,且眼神清亮。

    她聽見他說:“我叫淩亦風。”聲音略微低沉,卻格外好聽。

    良辰下意識地環視四周,果不其然,除她之外全班倒有大半的女生狀似沉醉在他的外貌或聲音中了。

    低頭笑了笑,將穿好的手鏈重新戴上,她開始望著窗外的天空靜靜發呆。

    很久以後,當淩亦風問起的時候,她怎樣都不肯承認其實自己是在入學第一天便注意到他了。或許是缺乏安全感,她是天生不願在情感上示弱的人。

    傍晚下班後,唐蜜隔著幾張桌子吆喝著一起去吃飯。兩人一起走出公司大樓時,正見一輛藍色寶馬從麵前唿嘯而過。

    唐蜜眼尖,立刻叫道:“哈!寶馬接送,居然還來我們這兒打工?”良辰也恰好瞟到坐在駕駛座裏的年輕身影,這才像是突然想起,問:“他說他姓林?”“是淩!”唐蜜糾正她,“有後鼻音的那個,淩厲的淩。”說完生怕她不明白,又補了句,“就是淩遲處死的那個淩。”本來聽到這個姓讓良辰有些恍惚,如今被她這樣一解釋,不禁笑了出來。

    暮色藹藹,良辰緊了緊風衣,拖著唐蜜的手臂直奔兩人常去的那家小店。

    頭天晚上的水煮活魚吃得唐蜜大唿過癮,可第二天一上班,她又不免苦著臉向良辰展示額頭上新冒出的痘痘。

    從小到大,良辰的好皮膚都是備受周圍女同胞們羨慕的。大三那段日子,她常拉著淩亦風去校外吃路邊攤。大學所在的城市,以夏炎冬冷聞名,同時也是典型的無辣不歡。冬天的夜晚,她裹著長長的大衣,在冷風中一邊跺腳一邊等著爐火上香氣四溢的羊肉串。用小木刷抹上去的油滴在燒紅的炭上,噝噝作響。烤好的肉串總是由淩亦風負責拿著,而她則邊走邊吃,吃完了就伸手再要,嘴唇在辣椒和冷風的共同作用下變得紅彤彤的,一點也不顧及形象地邊吸氣邊伸手在嘴邊扇風。到了第二天,皮膚仍舊光潔無比,絲毫不受影響。那個時候,淩亦風總是喜歡嘲笑她的吃相。

    “你到底是不是女孩子啊?”他看著她,笑得漫不經心,“在男朋友麵前一點也不注意形象,我從沒見過像你這樣的女生。”她不服氣,頂迴去:“我才不願像你以前那些女朋友一樣呢!”在她之前他一定談過很多次戀愛,這是她早就認定了的。

    淩亦風微微停下腳步扭頭看她,臉上仍帶著笑,明明聽出她話中有話,卻既不承認也不反駁。

    直到很多年以後,良辰迴想起來,仍舊想不透他的笑容究竟算不算是一種默認。隻知道,當年自己並沒發覺他即使在嘲笑她的時候也大多含著寵溺的意味。

    新來的男孩叫淩昱,大學剛畢業,熱情勤奮,辦公室裏許多雜事都搶著做,陽光朝氣的臉上時常洋溢著笑容。

    幾天過後,唐蜜對他也略有改觀:“……蠻不錯的嘛!雖然家裏有錢,但一點也不像好吃懶做的公子哥兒,和我當初想的完全不一樣。”良辰笑她:“你是言情小說看多了吧!有錢人家的小孩就全該遊手好閑混吃混喝,閑來沒事隻懂遊戲花叢?”其實,先不論淩昱最近的表現,單就這個人,往那兒一站,良辰就已經對他很有好感。帥氣,有活力,青春四溢,總是輕易勾起她久遠的迴憶。

    二十七歲的女人,偶爾迴望曾經大學校園裏的青蔥歲月,竟常有迴首已是百年身的恍惚,不知這是否便是未老先衰的表現?

    淩昱對她也很親近,一口一個“良辰姐”。唐蜜半開玩笑似地抗議了好幾次,問:“為什麽她是良辰姐,而我就隻能是唐姐?”每迴都問得淩昱隻能為難尷尬地笑,這麽敏感計較又執著的女人還真是少見。

    終於有一次,唐蜜敲詐他請吃午飯,三個人坐在公司的員工餐廳裏,淩昱拿著飯卡問:“唐姐、良辰姐,你們要吃什麽?我去端來。”唐蜜突然皺起眉頭,舊事重提。淩昱估計早已被問得麻木了,所以隻是笑笑,並不當真。一旁的良辰卻忍不住,拋了個白眼過去,說:“那也隻能怪你名字沒取好。”唐蜜轉頭不解地看她:“怎麽說?”倒是站在旁邊的淩昱首先低低笑出聲來。那笑聲那麽近,直衝近耳膜,良辰猛地抬頭看了他一眼,眼神閃了閃,但終究又低下頭去。

    這邊唐蜜咀嚼了一下也明白過來。確實,蜜姐……自己叫著都覺得肉麻。

    可嘴裏不服:“這名字好沒邊兒了,愛人叫起來多有情趣!”良辰冷哼一聲:“真可惜,我無法想象趙天華是怎樣有情趣地叫你的。”唐蜜的男友趙天華是良辰的大學校友,一向忠厚老實,在外人麵前是半句情話都不會說的。良辰和他們相處得久,自然一清二楚。

    唐蜜瞪她,轉而又發現還有個旁觀者笑得更開心,不由得抬頭狠狠剜了一眼,拍桌子道:“我要紅燜豬蹄和醬爆雞丁,還不快去!”她臉色變得極快,淩昱竟一時分不清是否真的惱羞成怒了,於是連良辰那份都沒敢多問,真的一溜小跑地離開了。

    良辰轉過頭看著他的背影,心裏沒來由地亂起來。

    吃完飯後,唐蜜上樓迴辦公室,她最近剛接了個重要的case,手頭有些資料需要仔細研究。良辰則想趁著午休的一個小時去附近書店逛逛,淩昱聽後想了想,說:“幹脆我也一起去吧!反正沒事幹。”書店和公司隻隔一條街,兩人走了十來分鍾,一路上隨興聊著天。到了店裏,良辰才發現這裏異常的冷清,偌大的一家新華書店,除了兩三個服務員,這個時間裏幾乎沒幾個顧客光顧。她在暢銷書架前轉了轉,其中有一本倒是來之前就想買的。但是可能由於銷路太好,架子上隻剩下一兩本。良辰隨手翻了翻,發現封皮和底頁都有此許汙漬和破損。轉頭去看,幾個服務員正圍在一起小聲聊天,完全無視他們的存在,她突然沒了興趣,把書放迴去,轉身去找淩昱。

    淩昱也在看書,卻似乎看得格外認真,好半天才翻一頁,顯然是每個字都讀了的。良辰走到他身邊,隨手抽了本偵探小說,還沒翻開封麵,就聽見他說:“良辰姐,其實我很久之前就見過你。”

    初秋午後的陽光肆意地灑在書店的窗玻璃上,一整排過去,金黃得明亮耀眼。淩昱的聲音很低,狀似隻是忽然想到然後不輕易地提起一般。

    良辰卻愣了愣:“嗯?”“我說我見過你啊。”大男孩轉過臉,清爽的笑容浮現在臉上。

    “……什麽時候?”淩昱想了想,糾正道:“準確地說,是見過你的照片。”良辰還是納悶。但迎著微微刺眼的陽光,這張年輕英俊的臉直直落入眼中,時間一分一秒地悄悄走過,她的心也漸漸地一下一下加速著跳動起來。

    ……這樣相似的五官和眉目間的神韻……同樣的姓氏……

    一直隱藏在心底的猜測,答案唿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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