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屍體最好陳列在一個跟你沒關係的地點。那間休息室,很難說和老鼠保姆們沒有關係吧?相反,那倒是個靳連城應該不會去的地方。這種形勢很奧妙,他無法從邏輯或哲學的層麵去解析它,隻本能地覺得,這約莫會給警察添點麻煩。
關係——書裏說了,絕大部分謀殺案,兇手都是認識的人。他不認識他,除了餐會那天兩人坐了不到一分鍾的對桌,他沒見過他。
高科技——多少犯罪界的大才子,愚弄了無數個偵探和警察,最後毀在一台機器和幾根電線上。這年頭,電子眼之類的玩意兒,不可不防啊。所裏在一些重要的實驗室及走廊安裝了攝像頭,但自己工作的那部分,一個也沒有。
目擊者——要是動手時有人看見,就啥也別說了,為了安全起見隻好多殺一個。大禮拜天的,大夥兒都在家歇著,自己一來一去也沒碰見半個人。可是,書裏的兇殺案,總有人虛虛實實地聽見一耳朵,沒有目擊者,有沒有旁聽者啊?等等,自己那下敲下去時,靳連城正在打電話!然後,自己好像還衝著他吼了兩聲,具體吼了什麽現在也記不得了。如果那時電話還通著,電話那頭的所長不就……遍布全身的汗珠剛沁出半滴,硬生生卡在了毛孔裏:不,不會的,那手機已經壞了。人倒下時就摔散了,後蓋不知飛去了哪裏,電池也脫落開蹦到外邊來。是的,他敢肯定,他看見了,看得真真兒的。因為,他曾想把那個手機帶走來著。他沒精明到想破壞現場,就是……就是看那東西挺新的,本能地想撿迴去。後來是實在沒找著後蓋,看那電池一薄片是新型的自己也不會安,再說屍體趴旁邊也挺嚇人的,這才沒敢伸手。
腳營—到痕跡物證了。這一類的要是讓警察找著,就更沒跑兒了。那間屋是石頭地麵,不知好不好提取腳印,書裏沒說。不過,那裏雖然沒多少人停留,卻是進更衣室的必經之地,就像個過道似的人來人往,腳印肯定踩得亂七八糟。就算能提取,也不要緊吧?而且,案發時自己剛從飼養室出來,還沒換穿戴。所裏規定,進工作區必須穿鞋套,這種鐵律自己可不敢觸犯,這些年也習慣成自然了。
毛髮——自己愛掉頭髮是真的,頭皮經常出油,幾年前腦袋頂上就荒蕪了個七七八八。如果在現場留一根,麻煩大了。當然,這不會。因為所裏還規定,工作時要戴白帽子。
血跡——這東西四處亂濺,濺上就慘。不過,應該沒沾到自己衣服上,都被白大褂擋住了。白大褂是小梁櫃子裏拿的,他在布料內側看到了小梁母親的繡字。要是平時,他也不敢這麽穿;但那天休息日,小梁又不上班。哦,對了,白大褂口袋裏那兩個蛋黃派空袋,他也處理了。倒不是怕留下謀殺的破綻,隻是習慣性地湮滅偷嘴吃的證據。
指紋——一旦在兇器上找到,三個字,“死定了”。多虧自己養的老鼠金貴,要動它們,上麵當然得讓你戴手套了。所以當時手心出了點汗,才像蒸桑拿似的悶熱啊。隔著手套抓雕塑,沒有指紋。除此之外,現場的東西,自己也沒摸過別的了吧……停!那枝筆,是啊,那枝筆!淨顧看手機了,把它給忘了!這是損失了一枝筆的大問題,不,還有更大的問題。那筆,自己這兩天一直用的,工作的時候記錄數據,那麽說,每次接觸它也是戴著手套的?可是,到底有沒有用裸手摸過它呢……好像是,有過……
他倒抽一口氣,身體垮掉癱靠在書架上,一雙眼直直瞪著,喉嚨裏發出短促的抽噎:完了,真的完了……這一生憋屈的事情開始像走馬燈一樣在視網膜巡迴上映,其中也包括靳連城那“侮辱性”的動作——抽噎抽到一半突然停了:等一下,他拿到筆之後,好像非常使勁地在筆桿上擼了幾迴。這樣,就算有指紋,也抹掉了吧?這……這……真是的,沒想到,沒想到,那麽傷人的一個動作,居然是……救命的呀!
他直目瞪眼的,嘴巴大張,下巴脫臼似的垂吊著,嗬嗬聲不絕,竟是在笑。
一杯無限續水的普洱茶
怎麽會這樣?才三天而已啊。為什麽要把自己請到這兒來呢?
他坐在審訊室的椅子上扭來扭去,兩手互插在袖口裏,止不住地顫抖。
這迴跟上迴不一樣啊,長眼睛就看出來了。頭一次,是對全所人員的大排查,分了好幾間辦公室同時問話,每間屋外都有同事等著進去伸頭一刀——明顯的大鍋飯;可這一次,隻請了自己一個人,審訊室也隻有一間,還正規得怕人——這是要吃小灶了吧?
他心裏更揪起來,這椅子不知怎麽搞的,換了幾個姿勢也坐不舒服,大概是太高吧,腳平放在地上,好像血液都不流通了,將腳尖微微踮起來,膝蓋居然鬧獨立了——它不顧大腦的指令,區域自治地彈動起來。
當然,令他難過的不隻是這個環境,還有那個人,他麵前的那個人。
之前一群警察來到所裏時,他可是支棱著耳朵使勁地聽。但他們職業素質良好,一句和案件相關的話都不閑聊,倒是非常人性地順嘴帶出些小八卦。他曾聽兩個小警察私底下議論局裏第一恐怖份子。那人叫做魏南通,是審訊方麵的特長生,從警好幾年,能在他的氣勢與技巧下咬死不吐口的,至今保持著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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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書裏說了,絕大部分謀殺案,兇手都是認識的人。他不認識他,除了餐會那天兩人坐了不到一分鍾的對桌,他沒見過他。
高科技——多少犯罪界的大才子,愚弄了無數個偵探和警察,最後毀在一台機器和幾根電線上。這年頭,電子眼之類的玩意兒,不可不防啊。所裏在一些重要的實驗室及走廊安裝了攝像頭,但自己工作的那部分,一個也沒有。
目擊者——要是動手時有人看見,就啥也別說了,為了安全起見隻好多殺一個。大禮拜天的,大夥兒都在家歇著,自己一來一去也沒碰見半個人。可是,書裏的兇殺案,總有人虛虛實實地聽見一耳朵,沒有目擊者,有沒有旁聽者啊?等等,自己那下敲下去時,靳連城正在打電話!然後,自己好像還衝著他吼了兩聲,具體吼了什麽現在也記不得了。如果那時電話還通著,電話那頭的所長不就……遍布全身的汗珠剛沁出半滴,硬生生卡在了毛孔裏:不,不會的,那手機已經壞了。人倒下時就摔散了,後蓋不知飛去了哪裏,電池也脫落開蹦到外邊來。是的,他敢肯定,他看見了,看得真真兒的。因為,他曾想把那個手機帶走來著。他沒精明到想破壞現場,就是……就是看那東西挺新的,本能地想撿迴去。後來是實在沒找著後蓋,看那電池一薄片是新型的自己也不會安,再說屍體趴旁邊也挺嚇人的,這才沒敢伸手。
腳營—到痕跡物證了。這一類的要是讓警察找著,就更沒跑兒了。那間屋是石頭地麵,不知好不好提取腳印,書裏沒說。不過,那裏雖然沒多少人停留,卻是進更衣室的必經之地,就像個過道似的人來人往,腳印肯定踩得亂七八糟。就算能提取,也不要緊吧?而且,案發時自己剛從飼養室出來,還沒換穿戴。所裏規定,進工作區必須穿鞋套,這種鐵律自己可不敢觸犯,這些年也習慣成自然了。
毛髮——自己愛掉頭髮是真的,頭皮經常出油,幾年前腦袋頂上就荒蕪了個七七八八。如果在現場留一根,麻煩大了。當然,這不會。因為所裏還規定,工作時要戴白帽子。
血跡——這東西四處亂濺,濺上就慘。不過,應該沒沾到自己衣服上,都被白大褂擋住了。白大褂是小梁櫃子裏拿的,他在布料內側看到了小梁母親的繡字。要是平時,他也不敢這麽穿;但那天休息日,小梁又不上班。哦,對了,白大褂口袋裏那兩個蛋黃派空袋,他也處理了。倒不是怕留下謀殺的破綻,隻是習慣性地湮滅偷嘴吃的證據。
指紋——一旦在兇器上找到,三個字,“死定了”。多虧自己養的老鼠金貴,要動它們,上麵當然得讓你戴手套了。所以當時手心出了點汗,才像蒸桑拿似的悶熱啊。隔著手套抓雕塑,沒有指紋。除此之外,現場的東西,自己也沒摸過別的了吧……停!那枝筆,是啊,那枝筆!淨顧看手機了,把它給忘了!這是損失了一枝筆的大問題,不,還有更大的問題。那筆,自己這兩天一直用的,工作的時候記錄數據,那麽說,每次接觸它也是戴著手套的?可是,到底有沒有用裸手摸過它呢……好像是,有過……
他倒抽一口氣,身體垮掉癱靠在書架上,一雙眼直直瞪著,喉嚨裏發出短促的抽噎:完了,真的完了……這一生憋屈的事情開始像走馬燈一樣在視網膜巡迴上映,其中也包括靳連城那“侮辱性”的動作——抽噎抽到一半突然停了:等一下,他拿到筆之後,好像非常使勁地在筆桿上擼了幾迴。這樣,就算有指紋,也抹掉了吧?這……這……真是的,沒想到,沒想到,那麽傷人的一個動作,居然是……救命的呀!
他直目瞪眼的,嘴巴大張,下巴脫臼似的垂吊著,嗬嗬聲不絕,竟是在笑。
一杯無限續水的普洱茶
怎麽會這樣?才三天而已啊。為什麽要把自己請到這兒來呢?
他坐在審訊室的椅子上扭來扭去,兩手互插在袖口裏,止不住地顫抖。
這迴跟上迴不一樣啊,長眼睛就看出來了。頭一次,是對全所人員的大排查,分了好幾間辦公室同時問話,每間屋外都有同事等著進去伸頭一刀——明顯的大鍋飯;可這一次,隻請了自己一個人,審訊室也隻有一間,還正規得怕人——這是要吃小灶了吧?
他心裏更揪起來,這椅子不知怎麽搞的,換了幾個姿勢也坐不舒服,大概是太高吧,腳平放在地上,好像血液都不流通了,將腳尖微微踮起來,膝蓋居然鬧獨立了——它不顧大腦的指令,區域自治地彈動起來。
當然,令他難過的不隻是這個環境,還有那個人,他麵前的那個人。
之前一群警察來到所裏時,他可是支棱著耳朵使勁地聽。但他們職業素質良好,一句和案件相關的話都不閑聊,倒是非常人性地順嘴帶出些小八卦。他曾聽兩個小警察私底下議論局裏第一恐怖份子。那人叫做魏南通,是審訊方麵的特長生,從警好幾年,能在他的氣勢與技巧下咬死不吐口的,至今保持著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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