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本事對唐朝的賤民和良民的內涵不是太了解,纖雨綺的父親是縣令,她卻深諳其道,信手拈來。
纖雨綺說:每個人去衙門接受戶籍登記的時候,必須接受一道叫做“團貌”的程序。
“團貌”,是繼承自隋朝的“貌閱”一種製度。
意思是說,衙門在居民登記戶籍時,要驗查戶籍上所有人的年貌,以防止有人虛報年齡或假冒殘疾來逃避賦役。驗查無誤之後,便根據年齡大小在戶籍檔案上注明“黃小中丁老”,按唐朝的法律,男女3歲以下為“黃”,15歲以下為“小”,20歲以下為“中”,男性居民21歲以上為“丁”,60歲為“老”。成丁即意味著要承擔賦役。
因為有了“團貌”的程序,唐代的戶籍檔案通常還記錄有人戶的體貌特征,如膚色﹑身高﹑麵部有何特點,諸如“右足跛,耳下小瘤,麵有黑子等等。
走完這個程序,衙門按照戶籍上的丁口向每個家庭授田,18歲以上的男丁每人授田100畝,其中80畝為“口分田”,受田之人去世之後,則由國家收迴;另外20畝為“永業田”。
口分田與永業田原則上都不允許自由買賣,隻有在戶籍遷移或無力喪葬時,才準許出賣永業田。女性一般不授田,隻有當戶主時才得授田50畝,寡妻妾也可授田30畝。商人的授田數量是平民的一半。貴胄與官僚則可以擁有從200畝至100頃的田產。獲得了國家授田的百姓,需要為國家納稅和服役。
均田製是一種比較均平的財產製度,大體上實現了耕者有其田,抑製了土地兼並。但農民也因此被束縛在土地上,無法自由遷徙。老百姓要出個遠門,需向戶籍所在地的官方申請“公驗”(類似於通行證),才可以出入關津,假如看城門的士兵把沒有公驗的放進京城,那是要受到懲罰的。
但是,這樣的製度逐漸的變味,一批士族慢慢的壟斷了權利,土地,財產,成了門閥世家,也就是良民。
而另一批人,則失去了土地與財產,成了賤民。
這樣,就形成了“編戶”與“非編戶”兩個不平等的階級,編戶為良民(自由民),非編戶為賤民(非自由民)。換言之,唐朝的編戶隻覆蓋一部分人——良民,另一部分人則屬於賤民,沒有資格編戶,隻能附籍於主人家。
而唐代的賤民主要包括給衙門服役的官賤民,如工戶、樂戶、雜戶;以及依附於門閥世族的私賤民,即部曲、奴婢,他們是屬於私人的財產,可以像貨物畜產一樣交易。
同樣的道理,賤民的後代那也是賤民。
徐本事應該感到慶幸,他作為紫紅院的一個小龜公,那是賤民中的賤民,忽然當了五品官,那是皇帝的功勞。
唐敬宗最初為什麽讓徐本事當七品縣令,一是他是孤兒,沒人知道他的家事如何,也不知道他是賤民還是良民,但是唐敬宗總不能跟一個賤民成天混在一起,索性就把他當做良民,但是良民也不夠,良民也不能跟皇帝那麽隨便見麵,於是,唐敬宗公私兼顧,還給他官做,這樣,徐本事跟皇帝混在一起的時候,皇帝也就不會那麽尷尬。
夏秋,則是賤民的後代,當然屬於賤民,隻能依附於權貴或者地主之類的人。
道理弄明白了,徐本事才搞清楚為什麽夏秋這麽死命的跟著自己,一來,自己也算是權貴了,二來,他對夏秋確實非常的不錯,憑良心說,徐本事對夏秋,不但救了她兩次,還把她當做好朋友看,對於唐朝如此涇渭分明的良民與賤民的界線,換做徐本事,可能他也會這麽幹。
纖雨綺說完了,徐本事歎口氣,說道:“長知識了都,那你剛才說夏秋也不錯,是什麽意思?”
“公子,你知道奴婢的作用嗎?”
“當然知道啊,端茶倒水,伺候人那,夏秋做的很好,我很感謝她。”
“除了這些,你就不知道其他的了?”
“其他的,沒想過,學校的事情我還忙乎不過來呢,那你說說,奴婢還能幹什麽?”
纖雨綺卻臉紅了,不說,想走,卻被徐本事拉著。
“你要是不說,今晚你就別想著走。”
纖雨綺隻好吞吞吐吐的說了一些話。
大意是這樣:夏秋,即是他的奴婢,隻要主人願意,也可作為住了的陪房丫頭。所謂陪房,就是主人晚上渴了餓了,睡不著了,甚至是起來噓噓,那陪房丫頭都得伺候著。夏天,主人的若是熱了,丫頭就必須整夜給主人扇扇子。冬天,主人若是腳冷了,陪房丫頭就得將主人的腳抱在懷裏,給主人暖和。如果想讓陪房丫頭上床陪睡,那就是主人一句話的事情。
雨綺的意思是,既然徐本事那麽看重夏秋,那就讓她當個陪房丫頭,當然,如果徐本事願意娶夏秋為小妾,那是最好不過,很多陪房丫頭能成為主人的小妾,那是一種最好的歸宿,就像是百裏雲說的,上有片瓦擋雨,下有寸地落腳。
否則,她們會被主人像物品一樣賣掉,結局更慘。
聽完纖雨綺的話,徐本事破口大罵:“尼瑪,不是大唐盛世呢,怎麽能這樣?”
“公子,請注意一下你的素養,不能老是說粗話。”
“好好好,我不罵人,我不明白,你為什麽要讓夏秋當我的丫頭,小妾之類的。”
“公子,你是個男人,三妻四妾,那不也正常的?”
徐本事驚唿:“你不吃醋?”
“我為什麽要吃醋?”
纖雨綺說:每個人去衙門接受戶籍登記的時候,必須接受一道叫做“團貌”的程序。
“團貌”,是繼承自隋朝的“貌閱”一種製度。
意思是說,衙門在居民登記戶籍時,要驗查戶籍上所有人的年貌,以防止有人虛報年齡或假冒殘疾來逃避賦役。驗查無誤之後,便根據年齡大小在戶籍檔案上注明“黃小中丁老”,按唐朝的法律,男女3歲以下為“黃”,15歲以下為“小”,20歲以下為“中”,男性居民21歲以上為“丁”,60歲為“老”。成丁即意味著要承擔賦役。
因為有了“團貌”的程序,唐代的戶籍檔案通常還記錄有人戶的體貌特征,如膚色﹑身高﹑麵部有何特點,諸如“右足跛,耳下小瘤,麵有黑子等等。
走完這個程序,衙門按照戶籍上的丁口向每個家庭授田,18歲以上的男丁每人授田100畝,其中80畝為“口分田”,受田之人去世之後,則由國家收迴;另外20畝為“永業田”。
口分田與永業田原則上都不允許自由買賣,隻有在戶籍遷移或無力喪葬時,才準許出賣永業田。女性一般不授田,隻有當戶主時才得授田50畝,寡妻妾也可授田30畝。商人的授田數量是平民的一半。貴胄與官僚則可以擁有從200畝至100頃的田產。獲得了國家授田的百姓,需要為國家納稅和服役。
均田製是一種比較均平的財產製度,大體上實現了耕者有其田,抑製了土地兼並。但農民也因此被束縛在土地上,無法自由遷徙。老百姓要出個遠門,需向戶籍所在地的官方申請“公驗”(類似於通行證),才可以出入關津,假如看城門的士兵把沒有公驗的放進京城,那是要受到懲罰的。
但是,這樣的製度逐漸的變味,一批士族慢慢的壟斷了權利,土地,財產,成了門閥世家,也就是良民。
而另一批人,則失去了土地與財產,成了賤民。
這樣,就形成了“編戶”與“非編戶”兩個不平等的階級,編戶為良民(自由民),非編戶為賤民(非自由民)。換言之,唐朝的編戶隻覆蓋一部分人——良民,另一部分人則屬於賤民,沒有資格編戶,隻能附籍於主人家。
而唐代的賤民主要包括給衙門服役的官賤民,如工戶、樂戶、雜戶;以及依附於門閥世族的私賤民,即部曲、奴婢,他們是屬於私人的財產,可以像貨物畜產一樣交易。
同樣的道理,賤民的後代那也是賤民。
徐本事應該感到慶幸,他作為紫紅院的一個小龜公,那是賤民中的賤民,忽然當了五品官,那是皇帝的功勞。
唐敬宗最初為什麽讓徐本事當七品縣令,一是他是孤兒,沒人知道他的家事如何,也不知道他是賤民還是良民,但是唐敬宗總不能跟一個賤民成天混在一起,索性就把他當做良民,但是良民也不夠,良民也不能跟皇帝那麽隨便見麵,於是,唐敬宗公私兼顧,還給他官做,這樣,徐本事跟皇帝混在一起的時候,皇帝也就不會那麽尷尬。
夏秋,則是賤民的後代,當然屬於賤民,隻能依附於權貴或者地主之類的人。
道理弄明白了,徐本事才搞清楚為什麽夏秋這麽死命的跟著自己,一來,自己也算是權貴了,二來,他對夏秋確實非常的不錯,憑良心說,徐本事對夏秋,不但救了她兩次,還把她當做好朋友看,對於唐朝如此涇渭分明的良民與賤民的界線,換做徐本事,可能他也會這麽幹。
纖雨綺說完了,徐本事歎口氣,說道:“長知識了都,那你剛才說夏秋也不錯,是什麽意思?”
“公子,你知道奴婢的作用嗎?”
“當然知道啊,端茶倒水,伺候人那,夏秋做的很好,我很感謝她。”
“除了這些,你就不知道其他的了?”
“其他的,沒想過,學校的事情我還忙乎不過來呢,那你說說,奴婢還能幹什麽?”
纖雨綺卻臉紅了,不說,想走,卻被徐本事拉著。
“你要是不說,今晚你就別想著走。”
纖雨綺隻好吞吞吐吐的說了一些話。
大意是這樣:夏秋,即是他的奴婢,隻要主人願意,也可作為住了的陪房丫頭。所謂陪房,就是主人晚上渴了餓了,睡不著了,甚至是起來噓噓,那陪房丫頭都得伺候著。夏天,主人的若是熱了,丫頭就必須整夜給主人扇扇子。冬天,主人若是腳冷了,陪房丫頭就得將主人的腳抱在懷裏,給主人暖和。如果想讓陪房丫頭上床陪睡,那就是主人一句話的事情。
雨綺的意思是,既然徐本事那麽看重夏秋,那就讓她當個陪房丫頭,當然,如果徐本事願意娶夏秋為小妾,那是最好不過,很多陪房丫頭能成為主人的小妾,那是一種最好的歸宿,就像是百裏雲說的,上有片瓦擋雨,下有寸地落腳。
否則,她們會被主人像物品一樣賣掉,結局更慘。
聽完纖雨綺的話,徐本事破口大罵:“尼瑪,不是大唐盛世呢,怎麽能這樣?”
“公子,請注意一下你的素養,不能老是說粗話。”
“好好好,我不罵人,我不明白,你為什麽要讓夏秋當我的丫頭,小妾之類的。”
“公子,你是個男人,三妻四妾,那不也正常的?”
徐本事驚唿:“你不吃醋?”
“我為什麽要吃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