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聲槍響,在這黑夜中,特別的刺耳。
但對於特務處的人來說,這槍聲就是信號。
馬上,警笛響了起來。
在大樓內辦公的人,紛紛向外跑來。
在大樓外的警衛隊人員,也持槍衝進大樓。
一下子,大樓內集合了上百人。
人們尋著喊聲,來到了地下室入口。
發現劉雲持槍在地下室入口外喊叫著。
“劉雲,放下槍!”
十幾支槍的槍口對準了劉雲。
劉雲看到來人,鬆了下來,指著審訊室的下麵。
“死了!都死了!”
馬上有兩個警衛隊的人上前繳了劉雲的槍。
其他的人向著審訊室那排屋走去。
“啊!有死人!”一個女人的聲音響起。
接下來,便是雜亂的腳步聲。
當一大群人進入了審訊室,看到三號審訊室內的情況時,都驚呆了。
這裏可是特務處,是明珠最兇名在外的地方。
可是,現在這裏被人襲擊了。
躺在外麵的有五個人,三號審訊室內有三個死屍,不算那被俘者。
整整八個特務處的人,都死在自己的地盤上。
想到這,眾人都情不自禁地看了看身邊的人。
誰知道這身邊的人,會不會對自已動手。
十分鍾後,地下室又來了一批人。
特務處處長方誌,帶著特務處的中高層人員,衝了過來。
方誌一來,便衝向了審訊室。
“死了!都死了!是誰?是誰動的手?”
方誌氣急敗壞地指著在場的人:“在特務處內,連殺九人。誰能辦的到?”
一個身穿上校服裝的人站出來:“處長,我有話說。”
方誌看著上校:“王副處長,有話就說。”
王副處長指著審訊室:“警戒如此嚴的審訊室內連殺九人,說明兇手熟悉特務處,熟悉審訊室。”
方誌點頭:“我也是這種想法。除了特務處的人,沒有人能這樣順手。對了,審訊科的人呢?”
“報告處長,審訊科的人,在八點多鍾,去外麵吃飯去了。”
一個身穿上尉服裝的人報告道。
方誌看向上尉:“你是今天值班的人?”
上尉立正:“報告處長,今晚是我負責大門警衛。”
“八點鍾之後,進出特務處的人有哪些,馬上給我報上來。”
“是!”上尉跑了出去。
“驗屍官來了沒有?”方誌問道。
這時,在三號審訊室的外麵,蹲著一個人站起身:“處長,我在。”
方誌點頭:“看出什麽沒有?”
“報告處長,兇手便用的是美式手槍,帶有消音器裝置。”
驗屍官走到了離地下死屍五米遠的地方。
“兇手的第一槍就是從這裏射出的。”
“第一槍殺了這個人後,他便連續開槍,殺了這邊的三個人。”
“審訊室外麵的這個人,是個暗哨,他是最後死的。他已經發現了對方殺人,在他舉槍時,對方的子彈已經殺到了他的頭上。”
方誌的眼中,馬上有一幅畫麵,畫麵中,一個人正持槍殺人。
一分鍾後,方誌迴過神來,對驗屍官說:“繼續說。”
“兇手殺了外麵的人後,便進了三號審訊室。三號審訊室的人,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殺。那個被抓捕的人,是被兇手用毒藥殺死。”
眾人的眼前,又出現了審訊室內殺人的一幕。
方誌掏出一支煙,點上:“這些人死去的時間?”
驗屍官再一次確認:“這些人死去有一個小時了。”
方誌看了看手表:“現在是晚上九點十五分,那麽兇手進來殺人的時間是,晚上八點十五分左右,對嗎?”
驗屍官點頭:“應該是這個時間。”
方誌掃了一眼眾人:“現在我命令。”
眾人一齊立正。
“驗屍官立即聯係憲兵司令部的人,請他們來人再一次驗屍。確認死亡與作案時間。”
“是!”驗屍官離開了地下室。
“特務科的人,立即去查詢審訊科的人,將他們帶迴來。並且要查明他們在外麵的個人行動動向。”
“特務科的人跟我來。”特務科科長一聲喊,走了一批人。
方誌看了看坐在地上的劉雲:“劉雲,你為什麽來審訊室?”
劉雲馬上站起來:“報告處長,我是奉命……”
方誌厲聲問:“你奉誰的命令。”
劉雲看了看方誌身邊的行動隊隊長馬雲,沒有說話。
方誌迴頭看了馬雲:“是你讓他來的?”
馬雲點頭,陪笑道:“處長,我讓劉雲盯著那抗日份子,有什麽情況,立即報告我,我好快些去抓人。”
方誌的手指頭點了馬雲幾下,沒有說話。
手下的幾個科長,都是在明爭暗鬥,誰都想立功。
對於這事,方誌樂得看著他們去爭。
有爭才有積極性。有爭才能出成績。
方誌再一次麵向劉雲:“將你的情況說一下。”
劉雲:“我是九點鍾到的這裏,一來就看到了地上的死屍,也看到了審訊室的情況,於是我便跑了出來,開槍報警。”
王副處長問:“你一共開了幾槍?”
“報告,我開了五槍。”
王副處長命令:“將你的槍交出來。”
立即,有兩個人走過去,拿了劉雲的槍。
“搜一下他的身上,看有沒有消音器。”王副處長說。
行動隊長馬上說:“剛才驗屍官說了,兇手用的是美式手槍,你怎麽不分青紅皂白?”
王副處長冷笑道:“說不定他有兩支槍。”
劉雲一聽,馬上脫衣服,脫得隻剩下短褲。
“王副處長,劉雲那裏還有一支槍,你說它是不是兇器?”
馬雲指著劉雲的老二說道。
行動隊是處長方誌的嫡係,而方誌與王副處長一直不合。
而劉雲與馬雲,都是方誌的鄉親,是方誌帶著他們出來的,所以,馬雲的話,王副處長鬥不過,但劉雲,剛來一年的小卒子,王副處長便想借打擊劉雲打擊方誌。
王副處長:“說不定他將槍藏了起來。”
方誌一聽火了:“立即給我搜查,挖地三尺去找,看是否有槍。”
警衛隊的人全部去找了。
其他的人沒有動。
行動隊的人才不會去找,那是給自己抹黑。
其他的人也沒有動,得罪人的事,誰去做?
這時,機要科的科長站了出來。
“處長,我能證明劉雲不是兇手。”
方誌一聽,鬆開板著的臉:“方科長,你怎麽證實?”
但對於特務處的人來說,這槍聲就是信號。
馬上,警笛響了起來。
在大樓內辦公的人,紛紛向外跑來。
在大樓外的警衛隊人員,也持槍衝進大樓。
一下子,大樓內集合了上百人。
人們尋著喊聲,來到了地下室入口。
發現劉雲持槍在地下室入口外喊叫著。
“劉雲,放下槍!”
十幾支槍的槍口對準了劉雲。
劉雲看到來人,鬆了下來,指著審訊室的下麵。
“死了!都死了!”
馬上有兩個警衛隊的人上前繳了劉雲的槍。
其他的人向著審訊室那排屋走去。
“啊!有死人!”一個女人的聲音響起。
接下來,便是雜亂的腳步聲。
當一大群人進入了審訊室,看到三號審訊室內的情況時,都驚呆了。
這裏可是特務處,是明珠最兇名在外的地方。
可是,現在這裏被人襲擊了。
躺在外麵的有五個人,三號審訊室內有三個死屍,不算那被俘者。
整整八個特務處的人,都死在自己的地盤上。
想到這,眾人都情不自禁地看了看身邊的人。
誰知道這身邊的人,會不會對自已動手。
十分鍾後,地下室又來了一批人。
特務處處長方誌,帶著特務處的中高層人員,衝了過來。
方誌一來,便衝向了審訊室。
“死了!都死了!是誰?是誰動的手?”
方誌氣急敗壞地指著在場的人:“在特務處內,連殺九人。誰能辦的到?”
一個身穿上校服裝的人站出來:“處長,我有話說。”
方誌看著上校:“王副處長,有話就說。”
王副處長指著審訊室:“警戒如此嚴的審訊室內連殺九人,說明兇手熟悉特務處,熟悉審訊室。”
方誌點頭:“我也是這種想法。除了特務處的人,沒有人能這樣順手。對了,審訊科的人呢?”
“報告處長,審訊科的人,在八點多鍾,去外麵吃飯去了。”
一個身穿上尉服裝的人報告道。
方誌看向上尉:“你是今天值班的人?”
上尉立正:“報告處長,今晚是我負責大門警衛。”
“八點鍾之後,進出特務處的人有哪些,馬上給我報上來。”
“是!”上尉跑了出去。
“驗屍官來了沒有?”方誌問道。
這時,在三號審訊室的外麵,蹲著一個人站起身:“處長,我在。”
方誌點頭:“看出什麽沒有?”
“報告處長,兇手便用的是美式手槍,帶有消音器裝置。”
驗屍官走到了離地下死屍五米遠的地方。
“兇手的第一槍就是從這裏射出的。”
“第一槍殺了這個人後,他便連續開槍,殺了這邊的三個人。”
“審訊室外麵的這個人,是個暗哨,他是最後死的。他已經發現了對方殺人,在他舉槍時,對方的子彈已經殺到了他的頭上。”
方誌的眼中,馬上有一幅畫麵,畫麵中,一個人正持槍殺人。
一分鍾後,方誌迴過神來,對驗屍官說:“繼續說。”
“兇手殺了外麵的人後,便進了三號審訊室。三號審訊室的人,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殺。那個被抓捕的人,是被兇手用毒藥殺死。”
眾人的眼前,又出現了審訊室內殺人的一幕。
方誌掏出一支煙,點上:“這些人死去的時間?”
驗屍官再一次確認:“這些人死去有一個小時了。”
方誌看了看手表:“現在是晚上九點十五分,那麽兇手進來殺人的時間是,晚上八點十五分左右,對嗎?”
驗屍官點頭:“應該是這個時間。”
方誌掃了一眼眾人:“現在我命令。”
眾人一齊立正。
“驗屍官立即聯係憲兵司令部的人,請他們來人再一次驗屍。確認死亡與作案時間。”
“是!”驗屍官離開了地下室。
“特務科的人,立即去查詢審訊科的人,將他們帶迴來。並且要查明他們在外麵的個人行動動向。”
“特務科的人跟我來。”特務科科長一聲喊,走了一批人。
方誌看了看坐在地上的劉雲:“劉雲,你為什麽來審訊室?”
劉雲馬上站起來:“報告處長,我是奉命……”
方誌厲聲問:“你奉誰的命令。”
劉雲看了看方誌身邊的行動隊隊長馬雲,沒有說話。
方誌迴頭看了馬雲:“是你讓他來的?”
馬雲點頭,陪笑道:“處長,我讓劉雲盯著那抗日份子,有什麽情況,立即報告我,我好快些去抓人。”
方誌的手指頭點了馬雲幾下,沒有說話。
手下的幾個科長,都是在明爭暗鬥,誰都想立功。
對於這事,方誌樂得看著他們去爭。
有爭才有積極性。有爭才能出成績。
方誌再一次麵向劉雲:“將你的情況說一下。”
劉雲:“我是九點鍾到的這裏,一來就看到了地上的死屍,也看到了審訊室的情況,於是我便跑了出來,開槍報警。”
王副處長問:“你一共開了幾槍?”
“報告,我開了五槍。”
王副處長命令:“將你的槍交出來。”
立即,有兩個人走過去,拿了劉雲的槍。
“搜一下他的身上,看有沒有消音器。”王副處長說。
行動隊長馬上說:“剛才驗屍官說了,兇手用的是美式手槍,你怎麽不分青紅皂白?”
王副處長冷笑道:“說不定他有兩支槍。”
劉雲一聽,馬上脫衣服,脫得隻剩下短褲。
“王副處長,劉雲那裏還有一支槍,你說它是不是兇器?”
馬雲指著劉雲的老二說道。
行動隊是處長方誌的嫡係,而方誌與王副處長一直不合。
而劉雲與馬雲,都是方誌的鄉親,是方誌帶著他們出來的,所以,馬雲的話,王副處長鬥不過,但劉雲,剛來一年的小卒子,王副處長便想借打擊劉雲打擊方誌。
王副處長:“說不定他將槍藏了起來。”
方誌一聽火了:“立即給我搜查,挖地三尺去找,看是否有槍。”
警衛隊的人全部去找了。
其他的人沒有動。
行動隊的人才不會去找,那是給自己抹黑。
其他的人也沒有動,得罪人的事,誰去做?
這時,機要科的科長站了出來。
“處長,我能證明劉雲不是兇手。”
方誌一聽,鬆開板著的臉:“方科長,你怎麽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