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需要說明,明代的鄉試、會試頭場都是考八股文。
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
所以,那時一般的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很難有時間去專研其他,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明朝在詩詞方麵的成就,就要遠遠的低於唐宋了。
因為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隻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
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
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製,句法要求對偶。
八股文也稱製義、製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
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
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麽,謂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
篇末用大結,稱複收大結。
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演變而成。
也正是因此,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專製治的工具,同進也把科舉考試製度本身引向絕路。
像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就曾憤慨地說:“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說:“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
………………
到了後麵的清朝的話,因為清承明製,所以清朝的科舉製度與明代基本相同,這麽說可能不太生動,可以給大家更加簡單的講解一下,那就是如果現在有一個朋友是生活在清朝的普通家庭子弟,他想出人頭地的話,該怎麽辦呢?
很簡單,那就是讀書參加科舉,首先第一步,就是要去參加縣裏的考試,這個叫做“縣考“。
如果縣考及格了的話,那就是第二步了,也就是準備準備,接著去參加市裏的考試。
不過需要說明,清朝的時候,沒有‘市’這個說法,那時候‘市’叫做‘府’,市長則叫做‘知府’。
所以市裏的考試叫做“府考“。
如果這你也通過了,那麽恭喜你,也算是小有成就了,接下來,就是第三步了,知府會上報通過府考及格線的考生名單,中央會派教育部特派員,也就是‘學政’組織以‘府’為單位的‘院考’。
如果你院考也通過了,那麽更加恭喜你,從今以後就是政府認定的知識分子了,叫做‘生員’,也就是從今以後可以自稱為‘秀才’了。
同時成了秀才以後,接下來就有兩條路可以選。
第一條路就是不再要功名了,那麽我必須參加朝廷組織的每三年一次的秀才資格考試‘歲考’。
‘歲考’不及格,‘秀才’的頭銜就會被剝奪。
除此之外第二條路就是繼續爭取功名,我要考‘舉人’,那麽我必須參加府一級的舉人報名考試‘科考’。
如果你科考及格了,就能繼續參加省一級的舉人資格考試‘鄉試’。
隻要是通過‘歲考’和‘科考’的秀才,朝廷就會發給口糧,讀書算是沒有白讀了。
同時需要說明,‘科考’中成績最好的考生叫做‘貢生’,就是可以向朝廷推薦的人才,也就具備了做小官的資格。
優貢一等可以做縣長(知縣)候選人,三等也具有做縣教育局長(訓導)的資格。
鄉試每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參加人數大約在100人左右,考過了就是‘舉人’鄉試第一名叫做‘解元’。
鄉試及格了,也才能參加朝廷組織的全國性考試‘會試’。
會試也是每三年舉行一次,時間是鄉試的次年,地點在首都北京。
‘會試’第一名叫做‘會元’。
如果會試及格了,那就更加值得慶幸了,因為能參加最終的考試‘殿試’了。
殿試也是在北京考,通常是在故宮太和殿,由皇帝親自主持。
殿試及格了,就算考中了,從今以後就能叫做‘進士’了。
進士按照成績,分為三等,分別是一甲、二甲、三甲。
一甲就是前三名:狀元、榜眼和探花。
前三名由皇帝親自定,考官把參加殿試的考卷大約選出十份,送到皇帝麵前,由皇帝最後點前三名,點出第一名就是狀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這大概就是急忙清朝的科舉流程了,看著的確和明朝相差不多,不過需要說明,雖然看著差不多,但在實際過程中,還是很有差別的。
首先它就一直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
也就是滿族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
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都享有特殊的優特,隻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
同時,清代通過鄉試選拔舉人,是取古代“鄉舉”之義。
“鄉舉”一語見於《周禮》,言鄉大夫向朝廷推舉賢能。
漢代察舉製度舉孝廉、舉文學、舉明經有道等,就是鄉舉,無需經過考試。
科舉製度建立後,鄉舉須通過考試,因而發展成為鄉試製度。
明清士子通過鄉試後,即取得一種永久性功名———舉人,可按科無限期參加禮部會試。
清代的鄉試也是三年一科,也就是逢子、午、卯、酉舉行,稱正科。
遇皇帝萬壽、登基等慶典,增加一次,稱恩科。
如過慶典之年適逢正科之年,則改是年正科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後一年舉行。
《周禮》有三年大比之製,故鄉試之年亦稱大比之年。
鄉試於八月舉行,亦曰秋闈,鄉試分三場進行。
以初九、十二、十五日為正場,考生於每場正場前一日入場,後一日出場。
考試內容,順治初年規定第一場考《四書》《五經》,用八股文,謂之製義,亦稱製藝、時藝、時文;第二場考論一篇,判五道,詔、誥、表擇作一道;第三場考經、史、時務策五道。
乾隆五十二年後,改第一場考《四書》文三篇,五言八韻詩一首,第二場考經文五篇;第三場考策問五道,題問內容為經史、時務、政治。
順天鄉試的《四書》題和貼試詩題由皇帝欽命,其餘考試內容由主考、同考官員命題;各省鄉試均由主考命題。
清代鄉試考場設於順天府和各省。
順天鄉試亦稱北闈,參考者有兩部分人:一為直隸、奉天、熱河等省區以及滿蒙漢軍的生員和貢生、監生;二為各省的貢生、監生。各省鄉試地點在省城,參考者為本省的生員。
清代鄉試考場稱貢院,對於貢院的建築結構,清末甲辰(1904年)科進士出身的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中有過記述。
順天貢院建在京師崇文門內東南角,大門前有一座“天開文運”的牌坊,其他與各省貢院基本相同。
各省貢院均建於省城東南,貢院大門上正中懸“貢院”墨字匾額,大門東、西建立兩坊,分別書“明經取士”和“為國求賢”。
貢院大門外為東、西兩座轅門,大門分中、左、右三門。
進大門後為龍門,門內又平開四門,取《尚書-虞書》“辟四門”以招賢俊之義。
龍門直進為至公堂,是監臨和外簾官的辦公處所。在龍門和至公堂中間,有一樓高聳,名曰明遠樓,居高臨下,全闈內外形勢一覽無餘。
監臨等官員可登樓眺望,稽察士子有無私相往來、執役人員有無代為傳遞之弊。
至公堂再往後有一座飛虹橋,過橋即為內簾門。
內簾的後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辦公閱卷的場所。
龍門、明遠樓兩側是士子考試的號舍,號舍自南而北若幹排,每排數十間乃至近百間,順天和某些大省貢院的號舍總數可達萬餘間,中小省也有數千間。
貢院四麵圍牆遍插荊棘,四角各有一樓,以為望。
考試期間,貢院四周派軍隊分段駐守巡邏。
清代鄉試場規極嚴,對試前、試後、場內、場外,皆嚴立禁令,對士子夾帶防範尤嚴,進場時進行嚴格搜檢。
為防止夾帶,規定士子必須穿拆縫衣服,單層鞋襪,皮衣不得有麵,氈毯不得有裏。
禁止攜帶木櫃木盒、雙層板凳、裝棉被褥,硯台不許過厚,筆管須鏤空,蠟台須空心通底,糕餅餑餑都要切開。
嚴禁考官交通囑托,賄賣關節,嚴禁士子與員役協同作弊,違禁者嚴處。
1858年,順天鄉試發生舞弊案,主考官、協辦大學士柏貢晃收叮數十名官員、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內的嚴重處罰。
清代鄉試的考官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後順天鄉試的副主考為三人),負責命題、閱卷、錄取。
正副主考均由皇帝欽命簡放,專用翰林進士出身的官員。
其中順天鄉試用一、二品大員,其他省用侍郎、內閣學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員。
除正副主考外,各省鄉試還任用同考官幫助閱卷,同考官也稱“房官”,各省8~18人不等。
順天鄉試的同考官由禮部會同吏部選用科甲出身的官員擔任,各省鄉試的同考官由擔任鄉試“監臨”的督撫考選,專用鄰省接界三百裏以外的在籍進士、舉人。
“監臨”負責監察、總攝考場事務。
順天鄉試以順天府尹為漢監臨,任用二三品滿官為滿監臨;各省鄉試以巡撫、總督為監臨。此外,鄉試還設監試、提調、簾官等人員負責管理考場。
士子用墨筆作答的原卷稱墨卷,出場交卷後由彌封人員將卷上姓名籍貫彌封。
為防考官辨認考生筆跡之弊,將彌封後的墨卷編號交謄錄人員用朱砂謄錄,稱朱卷。
朱卷謄畢後,經對讀人員與墨卷校對無誤,分別套封,墨卷存於外簾,將朱卷交內簾閱卷。正副主考批閱各房薦卷,以頭場為主,閱後結合第二三場的情況,互閱商酌,取定中額。
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紅號調取墨卷,當眾開封,填寫榜名,放榜公布。
鄉試放榜後各省試卷調禮部複查,稱磨勘。
房官未薦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須略加批語,試後發給考生。
乾隆間,有時令督撫、學政對中式舉人進行複試,嘉慶後成為定製,道光後定赴京複試。
而清代鄉試中額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風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賦之輕重而定。
如乾隆年間共取1200餘名。鄉試正榜取中者稱舉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稱副貢。
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稱解元,順天鄉試的解元例為直隸人。
清代鄉試於九月放榜,多選寅、辰日支,以辰屬龍,寅屬虎,取龍虎榜之意。
又因時值秋季,桂花盛開,所以也稱桂花榜。
放榜時,正副主考、監臨、房官、提調、監試等齊集公堂,拆墨卷彌封核實中式者姓名、籍貫,核實後交書吏唱名,唱畢填寫正榜。
榜由第六名寫起,末名寫完後再提寫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寫至第一名,謂之“五經魁”。
填榜至此,時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紅花燭,經魁出於哪一房官即將紅燭一對置於該房官案前,以表榮譽。
經魁唱名聲音特高,曰鬧五魁。
五經魁填寫完畢後填寫副榜。
全榜填寫完畢,將榜文加蓋順天府尹或本省督撫關防,載以黃綢彩廳,在鼓樂儀仗兵丁的護衛下,送到順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撫署前張掛。
發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撫衙門舉行“鹿鳴宴”,由主考、監臨、學政內外簾官和新科舉人參加。
新科舉人謁見主考、監臨、學政、房官,然後依次入座開宴,演奏《詩經》中的《鹿鳴》之章,作魁星舞。
新科舉人第一名稱解元,第二名稱亞元,第三、四、五名稱經魁,第六名稱亞魁,其餘稱文魁,均由國家頒給20兩牌坊銀和頂戴衣帽匾額。
匾額懸掛住宅大門之上,門前可以樹立牌坊。
新科舉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參加禮部會試,會試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經過吏部的“揀選”或“大挑”就任低級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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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
所以,那時一般的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很難有時間去專研其他,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明朝在詩詞方麵的成就,就要遠遠的低於唐宋了。
因為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隻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
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
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製,句法要求對偶。
八股文也稱製義、製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
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
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麽,謂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
篇末用大結,稱複收大結。
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演變而成。
也正是因此,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專製治的工具,同進也把科舉考試製度本身引向絕路。
像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就曾憤慨地說:“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說:“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
………………
到了後麵的清朝的話,因為清承明製,所以清朝的科舉製度與明代基本相同,這麽說可能不太生動,可以給大家更加簡單的講解一下,那就是如果現在有一個朋友是生活在清朝的普通家庭子弟,他想出人頭地的話,該怎麽辦呢?
很簡單,那就是讀書參加科舉,首先第一步,就是要去參加縣裏的考試,這個叫做“縣考“。
如果縣考及格了的話,那就是第二步了,也就是準備準備,接著去參加市裏的考試。
不過需要說明,清朝的時候,沒有‘市’這個說法,那時候‘市’叫做‘府’,市長則叫做‘知府’。
所以市裏的考試叫做“府考“。
如果這你也通過了,那麽恭喜你,也算是小有成就了,接下來,就是第三步了,知府會上報通過府考及格線的考生名單,中央會派教育部特派員,也就是‘學政’組織以‘府’為單位的‘院考’。
如果你院考也通過了,那麽更加恭喜你,從今以後就是政府認定的知識分子了,叫做‘生員’,也就是從今以後可以自稱為‘秀才’了。
同時成了秀才以後,接下來就有兩條路可以選。
第一條路就是不再要功名了,那麽我必須參加朝廷組織的每三年一次的秀才資格考試‘歲考’。
‘歲考’不及格,‘秀才’的頭銜就會被剝奪。
除此之外第二條路就是繼續爭取功名,我要考‘舉人’,那麽我必須參加府一級的舉人報名考試‘科考’。
如果你科考及格了,就能繼續參加省一級的舉人資格考試‘鄉試’。
隻要是通過‘歲考’和‘科考’的秀才,朝廷就會發給口糧,讀書算是沒有白讀了。
同時需要說明,‘科考’中成績最好的考生叫做‘貢生’,就是可以向朝廷推薦的人才,也就具備了做小官的資格。
優貢一等可以做縣長(知縣)候選人,三等也具有做縣教育局長(訓導)的資格。
鄉試每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參加人數大約在100人左右,考過了就是‘舉人’鄉試第一名叫做‘解元’。
鄉試及格了,也才能參加朝廷組織的全國性考試‘會試’。
會試也是每三年舉行一次,時間是鄉試的次年,地點在首都北京。
‘會試’第一名叫做‘會元’。
如果會試及格了,那就更加值得慶幸了,因為能參加最終的考試‘殿試’了。
殿試也是在北京考,通常是在故宮太和殿,由皇帝親自主持。
殿試及格了,就算考中了,從今以後就能叫做‘進士’了。
進士按照成績,分為三等,分別是一甲、二甲、三甲。
一甲就是前三名:狀元、榜眼和探花。
前三名由皇帝親自定,考官把參加殿試的考卷大約選出十份,送到皇帝麵前,由皇帝最後點前三名,點出第一名就是狀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這大概就是急忙清朝的科舉流程了,看著的確和明朝相差不多,不過需要說明,雖然看著差不多,但在實際過程中,還是很有差別的。
首先它就一直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
也就是滿族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
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都享有特殊的優特,隻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
同時,清代通過鄉試選拔舉人,是取古代“鄉舉”之義。
“鄉舉”一語見於《周禮》,言鄉大夫向朝廷推舉賢能。
漢代察舉製度舉孝廉、舉文學、舉明經有道等,就是鄉舉,無需經過考試。
科舉製度建立後,鄉舉須通過考試,因而發展成為鄉試製度。
明清士子通過鄉試後,即取得一種永久性功名———舉人,可按科無限期參加禮部會試。
清代的鄉試也是三年一科,也就是逢子、午、卯、酉舉行,稱正科。
遇皇帝萬壽、登基等慶典,增加一次,稱恩科。
如過慶典之年適逢正科之年,則改是年正科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後一年舉行。
《周禮》有三年大比之製,故鄉試之年亦稱大比之年。
鄉試於八月舉行,亦曰秋闈,鄉試分三場進行。
以初九、十二、十五日為正場,考生於每場正場前一日入場,後一日出場。
考試內容,順治初年規定第一場考《四書》《五經》,用八股文,謂之製義,亦稱製藝、時藝、時文;第二場考論一篇,判五道,詔、誥、表擇作一道;第三場考經、史、時務策五道。
乾隆五十二年後,改第一場考《四書》文三篇,五言八韻詩一首,第二場考經文五篇;第三場考策問五道,題問內容為經史、時務、政治。
順天鄉試的《四書》題和貼試詩題由皇帝欽命,其餘考試內容由主考、同考官員命題;各省鄉試均由主考命題。
清代鄉試考場設於順天府和各省。
順天鄉試亦稱北闈,參考者有兩部分人:一為直隸、奉天、熱河等省區以及滿蒙漢軍的生員和貢生、監生;二為各省的貢生、監生。各省鄉試地點在省城,參考者為本省的生員。
清代鄉試考場稱貢院,對於貢院的建築結構,清末甲辰(1904年)科進士出身的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中有過記述。
順天貢院建在京師崇文門內東南角,大門前有一座“天開文運”的牌坊,其他與各省貢院基本相同。
各省貢院均建於省城東南,貢院大門上正中懸“貢院”墨字匾額,大門東、西建立兩坊,分別書“明經取士”和“為國求賢”。
貢院大門外為東、西兩座轅門,大門分中、左、右三門。
進大門後為龍門,門內又平開四門,取《尚書-虞書》“辟四門”以招賢俊之義。
龍門直進為至公堂,是監臨和外簾官的辦公處所。在龍門和至公堂中間,有一樓高聳,名曰明遠樓,居高臨下,全闈內外形勢一覽無餘。
監臨等官員可登樓眺望,稽察士子有無私相往來、執役人員有無代為傳遞之弊。
至公堂再往後有一座飛虹橋,過橋即為內簾門。
內簾的後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辦公閱卷的場所。
龍門、明遠樓兩側是士子考試的號舍,號舍自南而北若幹排,每排數十間乃至近百間,順天和某些大省貢院的號舍總數可達萬餘間,中小省也有數千間。
貢院四麵圍牆遍插荊棘,四角各有一樓,以為望。
考試期間,貢院四周派軍隊分段駐守巡邏。
清代鄉試場規極嚴,對試前、試後、場內、場外,皆嚴立禁令,對士子夾帶防範尤嚴,進場時進行嚴格搜檢。
為防止夾帶,規定士子必須穿拆縫衣服,單層鞋襪,皮衣不得有麵,氈毯不得有裏。
禁止攜帶木櫃木盒、雙層板凳、裝棉被褥,硯台不許過厚,筆管須鏤空,蠟台須空心通底,糕餅餑餑都要切開。
嚴禁考官交通囑托,賄賣關節,嚴禁士子與員役協同作弊,違禁者嚴處。
1858年,順天鄉試發生舞弊案,主考官、協辦大學士柏貢晃收叮數十名官員、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內的嚴重處罰。
清代鄉試的考官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後順天鄉試的副主考為三人),負責命題、閱卷、錄取。
正副主考均由皇帝欽命簡放,專用翰林進士出身的官員。
其中順天鄉試用一、二品大員,其他省用侍郎、內閣學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員。
除正副主考外,各省鄉試還任用同考官幫助閱卷,同考官也稱“房官”,各省8~18人不等。
順天鄉試的同考官由禮部會同吏部選用科甲出身的官員擔任,各省鄉試的同考官由擔任鄉試“監臨”的督撫考選,專用鄰省接界三百裏以外的在籍進士、舉人。
“監臨”負責監察、總攝考場事務。
順天鄉試以順天府尹為漢監臨,任用二三品滿官為滿監臨;各省鄉試以巡撫、總督為監臨。此外,鄉試還設監試、提調、簾官等人員負責管理考場。
士子用墨筆作答的原卷稱墨卷,出場交卷後由彌封人員將卷上姓名籍貫彌封。
為防考官辨認考生筆跡之弊,將彌封後的墨卷編號交謄錄人員用朱砂謄錄,稱朱卷。
朱卷謄畢後,經對讀人員與墨卷校對無誤,分別套封,墨卷存於外簾,將朱卷交內簾閱卷。正副主考批閱各房薦卷,以頭場為主,閱後結合第二三場的情況,互閱商酌,取定中額。
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紅號調取墨卷,當眾開封,填寫榜名,放榜公布。
鄉試放榜後各省試卷調禮部複查,稱磨勘。
房官未薦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須略加批語,試後發給考生。
乾隆間,有時令督撫、學政對中式舉人進行複試,嘉慶後成為定製,道光後定赴京複試。
而清代鄉試中額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風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賦之輕重而定。
如乾隆年間共取1200餘名。鄉試正榜取中者稱舉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稱副貢。
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稱解元,順天鄉試的解元例為直隸人。
清代鄉試於九月放榜,多選寅、辰日支,以辰屬龍,寅屬虎,取龍虎榜之意。
又因時值秋季,桂花盛開,所以也稱桂花榜。
放榜時,正副主考、監臨、房官、提調、監試等齊集公堂,拆墨卷彌封核實中式者姓名、籍貫,核實後交書吏唱名,唱畢填寫正榜。
榜由第六名寫起,末名寫完後再提寫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寫至第一名,謂之“五經魁”。
填榜至此,時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紅花燭,經魁出於哪一房官即將紅燭一對置於該房官案前,以表榮譽。
經魁唱名聲音特高,曰鬧五魁。
五經魁填寫完畢後填寫副榜。
全榜填寫完畢,將榜文加蓋順天府尹或本省督撫關防,載以黃綢彩廳,在鼓樂儀仗兵丁的護衛下,送到順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撫署前張掛。
發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撫衙門舉行“鹿鳴宴”,由主考、監臨、學政內外簾官和新科舉人參加。
新科舉人謁見主考、監臨、學政、房官,然後依次入座開宴,演奏《詩經》中的《鹿鳴》之章,作魁星舞。
新科舉人第一名稱解元,第二名稱亞元,第三、四、五名稱經魁,第六名稱亞魁,其餘稱文魁,均由國家頒給20兩牌坊銀和頂戴衣帽匾額。
匾額懸掛住宅大門之上,門前可以樹立牌坊。
新科舉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參加禮部會試,會試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經過吏部的“揀選”或“大挑”就任低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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