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唐宋的基本工資豐厚,還是明清的雖然工資微薄,但計劃外收入豐厚,總之都還算不錯。
而除了這些朝代外,曆史上還有一個奇葩朝代,別說微薄了,是壓根就沒有工資。
你沒有看錯,作者菌也沒有寫錯,這個朝代就是北魏。
可能大家對這個朝代並不熟悉,乍一看還以為是曹操的魏國,但其實不是,這是一個南北朝時的朝代。
三國兩晉一南北嘛,北魏王朝算是我國南北朝時期最強大的國家了,可雖然如此,它的許多製度、章程最初卻顯得頗為原始稚嫩。
就拿官員的工資,也就是俸祿來說,北魏是從道武帝重建代國的登國元年算起,一直到孝文帝拓跋宏太和八年才“班祿”(給官員發工資),文武百官“零薪上崗”的時代,居然長達98年。
史書記載,這98年裏北魏這個幅員遼闊的國家“錢貨無所用”,這道理不難理解:連官員都一文不名,市場上又何嚐用得著錢幣?
這個原因便是,當時天下分裂,列國征戰,遊牧民族出身的北魏主要靠按部落傳統方式分配戰利品,維係各級官員的生計,並滿足他們的致富念頭。
也就是老套到不能再老套,原始到不能再原始的以物易物。
北魏這個國家開始用錢,是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當年皇帝下詔“天下用錢”,並開放民間鑄錢。
具有創造性的是,北魏在一開始就確定了錢的換算公式,即一匹絹折合法定貨幣太和五銖200文,這應該是中國首次以立法形式,規定錢幣的換算價格。
但如此煞費苦心的安排,收到的效果卻十分的具有戲劇性。
因為法定貨幣太和五銖隻能在京城洛陽的幾個官辦市場裏流通,其他市場、地方要麽不收錢幣,要麽隻收古錢,不收新錢。
對此,北魏君臣們絞盡腦汁,想出了各種對策,包括收迴鑄錢權,但都沒用,問題一直到北魏滅亡都沒能徹底解決。
其實當時的北魏並非沒有明眼人,大臣楊侃和高恭之等就曾做過“金融市場調查”,並發現了個中奧妙,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太和五銖不是真正的“五銖”。
需要說明,這裏所說的太和五銖,不是數量,而是重量,錙銖必較這個詞想必大家都聽說過,銖在古代是一個重量單位,意思是重五銖的錢,不是一共五枚錢。
按照高恭之的調查,太和五銖名義上重五銖,按二十四銖一兩計,一銖重0.65克,五銖錢的重量,應在3.25克左右。
但北魏的太和五銖卻“無二銖之實”,即不到1.3克重,缺斤少兩達60%以上,品質之差,到了串起來會破,放在水麵上不沉的地步。
很顯然,這種奇妙的“剪刀差”便人為的在市麵上造成了兩種錢,即普通的五銖(古錢)和新鑄的太和五銖。
在政權控製力、尤其對自己所不熟悉的商業流通領域控製力尚薄弱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強令這兩種壓根不是一碼事的錢,按同等麵值流通呢?
所以老百姓們壓根就不買賬,不認可這種錢幣的存在,連老百姓都不認,官員們又如何認呢,發這種錢當工資,基本等於沒發一樣,所以當時的官員也很苦逼。
………………
同時給大家科普一下,古代的官員們,除了基本工資外,其實還有年終獎的。
你也沒有看錯,作者菌也沒有寫錯,的確是年終獎,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年終獎是一個現代詞語,但其實不是,年終獎在我國很早就有了。
像是在東漢時期,一到臘月,皇帝就開始給文武百官發年終獎。
《漢官儀》中記載“臘賜”一項為:大將軍、三公各錢20萬、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進、侯15萬,卿10萬,校尉5萬,尚書3萬,侍中、將、大夫各2萬,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賁郎、羽林郎3千。
據說當時三公和大將軍的月薪隻有17500錢,領這一迴年終獎,相當於一年的工資了,年終獎算是相當豐厚了。
到了宋代就稍差一點,因為宋代官員的俸祿已經很高了,前文說過了,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所以工資很高很高,那點年終獎與之比起來,就顯得不值一提,但也發。
每年冬至,皇帝給高級官員們發年終獎,宰相、樞密使以及曾經封王的大臣,每人隻有5隻羊、5石麵、兩石米、兩壇子黃酒而已。
宋代時期的一石大概裝米55公斤、裝麵30公斤,2石米約100公斤,5石麵約150公斤,即便加上5隻羊,頂多也就值幾千塊錢。
之前講過,我們所熟知的著名清官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有工資(月料),有餐補(餐錢),有飲料補貼(茶湯錢),有取暖補貼(添支錢),全部加起來他的年薪足有上萬貫,按當時的購買力折合成人民幣約為一千多萬元,所以說宋代的那點年終獎跟年薪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剛才兩個朝代不是平時工資高年終獎少,就是平時工資少年終獎高,但是也有個例,比如在明朝,各級官員平時的俸祿就很少,而政府發放的年終福利也很少!
但是當時的地方官員會有很多“額外收入”,相較之下京官就沒有這麽好的運氣了,隻能吃老本,但是因為占據著地理和信息的優勢,地方官想要獲取核心信息的話就要巴結京官。
這時他們會在年終的時候把錢財孝敬給京官,以此來和他們拉近關係或是了解朝廷的動向,這也算是年終獎了。
至於清朝的話,清朝皇帝年底多用荷包來賞賜大臣,這賞賜的荷包裏究竟會裝著多少錢呢?
歲末皇帝賜給蒙古親王的那對大荷包裏,一般裝有各色玉石八寶一份,小荷包四對,內裝金銀八寶各一份,又小荷包一個,內裝金銀錢四枚,金銀錁四枚,這也算是挺豐厚的“年終獎”了。
再往後的民國時期,商店的夥計、公司的職員一般也都有年終獎。
年終獎有多有少,掌櫃或者經理可能有上千塊或者幾百塊大洋的年終獎,夥計和普通工人有個幾十塊或者幾塊大洋的年終獎已經很不錯了。
商鋪和作坊都有一批學徒,學徒一般是沒有工錢的,可是卻有年終獎。
大方的老板會給個二三十塊大洋的紅包,小氣的老板會管學徒一頓好飯,這頓好飯也可以算是年終獎。
那時候一年360日(陰曆),地主家的長工吃肉的日子大概有20多天。
這些日子多數集中在正月,地主家給長工吃肉則是一種拉攏鼓勵的表示,而正月沒有給長工加肉的東家,會蒙上慳吝的惡名這吃肉也可算是長工的年終獎了。
同時需要說明,在古代,隻有高級官員的年終獎,才是由朝廷發放,國家財政出錢,有時候甚至是皇帝親自掏腰包給寵臣發紅包。
至於那些低級官員和些不入流的小吏,朝廷是不會給他們發紅包的,其年終獎還需要另外想辦法。
辦法有很多,其中一種,就是賣廢品換錢。
你同樣沒看錯,賣廢品這個詞也是由來已久,在秦、漢、魏晉時期,那時的公文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竹簡上,一份較長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簡。
等到公文寫成,從這個部門傳達到那個部門,怕竹簡丟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裝起來,紮緊了,再糊上膠泥,蓋上公章。
另一個部門收到這個口袋,剝掉膠泥,把竹簡倒出來,裝竹簡的這個口袋就成了廢品。
那時候裝竹簡的口袋有皮質的,有絲織的,也有麻布的,都能賣錢。
其中一些大點兒的部門——像負責監察百官的禦史台,公文往來最多,攢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運到市場上賣掉,一個部門的辦事員就都有年終獎了。
到了南北朝以後,公文主要用紙張,鑒於當時傳真機尚未問世,公文往來隻能靠驛馬運送,路上怕紙張磨損,還得用封套把公文裝起來。
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稱“書囊”。
有些窮衙門,舊書囊攢得多了,讓裁縫改成衣服或者被單,過年時發給諸位同僚,雖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項年終獎。
至於寫公文用的紙張,每過一年半載,一定能攢下一大批,等過了保密期限,就能賣廢品,賣得的錢,也能發年終獎。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辦法是放高利貸。
唐朝和宋朝,都有過這麽一段時間,如唐肅宗時期和宋神宗時期,是允許各“機關單位”向民間放高利貸的。
高利貸的本金,有朝廷撥付的“本錢”和“公用錢”,也有各級公務員們自己湊的集資款。
上至六部,下至府縣衙門,都把這些本金放出去。
放貸的對象,主要是各單位轄區內的商人,放貸的期限,短則幾天,長則一年。
月息最低3%,而且是“驢打滾”的利滾利,利潤相當可觀。
獲得的利潤,國家財政抽小頭,本衙門留大頭,大部分利息都存進了“小金庫”,供領導調劑使用,一些錢用來吃喝玩樂,一些錢用到歲尾發年貨、發紅包。
還有的衙門嫌放高利貸來錢還不夠快,直接拿集資款甚至公款做生意。
做什麽生意呢?造酒,造醋,投資房地產,販賣私鹽。
酒、醋、鹽,在大多數朝代都是專賣品,壟斷經營,利潤驚人。
房地產生意,至少從晚唐就開始興盛,晚唐的軍閥、五代十國的將軍、宋朝的王爺、明清兩代的京官,很多人從事房地產開發。
那時候的房產開發還很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華地段買一塊地皮(或者動用職權霸占一塊地皮),然後在上麵蓋門麵房,蓋好了,再對外出售或出租。
像宋朝名將嶽飛,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經營過房地產,隻是他很清廉,經營所得主要拿來補貼軍用和興辦教育了,沒放進私人腰包,也沒有給下屬發年終獎。
但是別的文官武將可不像他這樣高風亮節,他們販賣私鹽也好,走私別的違禁品也好,投資房地產也好,賠了,用公款衝賬,賺了,自個兒笑納,再給同僚和下屬發點兒紅包。
同時,因為各衙門,肥缺窮職天差地別,不同級別、不同性質的“單位”,“創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遠的。
職權大的衙門,“小金庫”充足,年終獎就多;沒人理會的清水衙門,“小金庫”寒酸,年終獎就少。
像是南宋大詩人陸遊就說過他那個時代的一句順口溜:“吏勳封考,筆頭不倒;戶度金倉,日夜窮忙;禮祠主膳,不識判硯;兵職駕庫,典了祓褲。”
吏部是管官員升遷的,戶部是管工資發放的,這兩個部門,一個管人事,一個管財政,都是要害機關,所以紅包多得收不完。
而禮部主管文教,沒人理會;兵部在太平時節用處不大,也沒人理會。
所以這兩個機關的官吏就沒有多少紅包,窮得要去當褲子。
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衙門,雖然是“清水”,並不清貧。像曆朝曆代的翰林院,一沒事權,二沒財權,官員們跑關係走路子,很少到這兒來送禮,窮翰林是當定的了。
好在皇帝給他們一個收紅包的機會,譬如宋朝,朝廷冊封某個大官,一般讓翰林起草任命書,起草完了,皇帝會命令被冊封的那個大官給起草任命書的翰林送謝禮。
這謝禮動輒幾千貫銅錢,或者幾百匹絲綢,或者幾十匹好馬,相當優厚。
為了能夠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書,翰林們都盡可能集體上,小明負責提綱,小強負責初稿,小胖負責修改,小張負責潤色,最後再請小李來謄寫。
既然大多數任命書都是集體努力的結晶,那麽得到的謝禮自然也要集體分配。
怎麽分配呢?答案是集中起來,一年分兩迴,三伏分一迴,歲尾分一迴,歲尾分的這迴,就當是年終獎。
從某種程度上說,翰林們這樣分發年終獎,等於是自己哄自己高興。
需要說明在唐朝時,翰林分兩種,一種是翰林學士,級別高,有機會起草任命書,有機會拿謝禮;一種是翰林待詔(當年李白就是這個職務),級別低,起草任命書的活兒一般輪不到他們幹。
不過翰林待詔跟皇帝見麵的機會多,哪天逗皇帝高興了,一不小心就能升大官。
於是翰林待詔們定下了一個規矩,不管是哪個翰林待詔升官了,都得向沒升官的翰林待詔交錢,升的官越大,交的錢就得越多。
所以沒升官的翰林待詔隔三差五就能有一筆進賬,他們把這些錢存進“小金庫”,到了歲末,每人分一份紅包,高高興興迴家去,開開心心過新年,也算是相當不錯了。
……
……
……
而除了這些朝代外,曆史上還有一個奇葩朝代,別說微薄了,是壓根就沒有工資。
你沒有看錯,作者菌也沒有寫錯,這個朝代就是北魏。
可能大家對這個朝代並不熟悉,乍一看還以為是曹操的魏國,但其實不是,這是一個南北朝時的朝代。
三國兩晉一南北嘛,北魏王朝算是我國南北朝時期最強大的國家了,可雖然如此,它的許多製度、章程最初卻顯得頗為原始稚嫩。
就拿官員的工資,也就是俸祿來說,北魏是從道武帝重建代國的登國元年算起,一直到孝文帝拓跋宏太和八年才“班祿”(給官員發工資),文武百官“零薪上崗”的時代,居然長達98年。
史書記載,這98年裏北魏這個幅員遼闊的國家“錢貨無所用”,這道理不難理解:連官員都一文不名,市場上又何嚐用得著錢幣?
這個原因便是,當時天下分裂,列國征戰,遊牧民族出身的北魏主要靠按部落傳統方式分配戰利品,維係各級官員的生計,並滿足他們的致富念頭。
也就是老套到不能再老套,原始到不能再原始的以物易物。
北魏這個國家開始用錢,是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當年皇帝下詔“天下用錢”,並開放民間鑄錢。
具有創造性的是,北魏在一開始就確定了錢的換算公式,即一匹絹折合法定貨幣太和五銖200文,這應該是中國首次以立法形式,規定錢幣的換算價格。
但如此煞費苦心的安排,收到的效果卻十分的具有戲劇性。
因為法定貨幣太和五銖隻能在京城洛陽的幾個官辦市場裏流通,其他市場、地方要麽不收錢幣,要麽隻收古錢,不收新錢。
對此,北魏君臣們絞盡腦汁,想出了各種對策,包括收迴鑄錢權,但都沒用,問題一直到北魏滅亡都沒能徹底解決。
其實當時的北魏並非沒有明眼人,大臣楊侃和高恭之等就曾做過“金融市場調查”,並發現了個中奧妙,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太和五銖不是真正的“五銖”。
需要說明,這裏所說的太和五銖,不是數量,而是重量,錙銖必較這個詞想必大家都聽說過,銖在古代是一個重量單位,意思是重五銖的錢,不是一共五枚錢。
按照高恭之的調查,太和五銖名義上重五銖,按二十四銖一兩計,一銖重0.65克,五銖錢的重量,應在3.25克左右。
但北魏的太和五銖卻“無二銖之實”,即不到1.3克重,缺斤少兩達60%以上,品質之差,到了串起來會破,放在水麵上不沉的地步。
很顯然,這種奇妙的“剪刀差”便人為的在市麵上造成了兩種錢,即普通的五銖(古錢)和新鑄的太和五銖。
在政權控製力、尤其對自己所不熟悉的商業流通領域控製力尚薄弱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強令這兩種壓根不是一碼事的錢,按同等麵值流通呢?
所以老百姓們壓根就不買賬,不認可這種錢幣的存在,連老百姓都不認,官員們又如何認呢,發這種錢當工資,基本等於沒發一樣,所以當時的官員也很苦逼。
………………
同時給大家科普一下,古代的官員們,除了基本工資外,其實還有年終獎的。
你也沒有看錯,作者菌也沒有寫錯,的確是年終獎,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年終獎是一個現代詞語,但其實不是,年終獎在我國很早就有了。
像是在東漢時期,一到臘月,皇帝就開始給文武百官發年終獎。
《漢官儀》中記載“臘賜”一項為:大將軍、三公各錢20萬、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進、侯15萬,卿10萬,校尉5萬,尚書3萬,侍中、將、大夫各2萬,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賁郎、羽林郎3千。
據說當時三公和大將軍的月薪隻有17500錢,領這一迴年終獎,相當於一年的工資了,年終獎算是相當豐厚了。
到了宋代就稍差一點,因為宋代官員的俸祿已經很高了,前文說過了,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所以工資很高很高,那點年終獎與之比起來,就顯得不值一提,但也發。
每年冬至,皇帝給高級官員們發年終獎,宰相、樞密使以及曾經封王的大臣,每人隻有5隻羊、5石麵、兩石米、兩壇子黃酒而已。
宋代時期的一石大概裝米55公斤、裝麵30公斤,2石米約100公斤,5石麵約150公斤,即便加上5隻羊,頂多也就值幾千塊錢。
之前講過,我們所熟知的著名清官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有工資(月料),有餐補(餐錢),有飲料補貼(茶湯錢),有取暖補貼(添支錢),全部加起來他的年薪足有上萬貫,按當時的購買力折合成人民幣約為一千多萬元,所以說宋代的那點年終獎跟年薪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剛才兩個朝代不是平時工資高年終獎少,就是平時工資少年終獎高,但是也有個例,比如在明朝,各級官員平時的俸祿就很少,而政府發放的年終福利也很少!
但是當時的地方官員會有很多“額外收入”,相較之下京官就沒有這麽好的運氣了,隻能吃老本,但是因為占據著地理和信息的優勢,地方官想要獲取核心信息的話就要巴結京官。
這時他們會在年終的時候把錢財孝敬給京官,以此來和他們拉近關係或是了解朝廷的動向,這也算是年終獎了。
至於清朝的話,清朝皇帝年底多用荷包來賞賜大臣,這賞賜的荷包裏究竟會裝著多少錢呢?
歲末皇帝賜給蒙古親王的那對大荷包裏,一般裝有各色玉石八寶一份,小荷包四對,內裝金銀八寶各一份,又小荷包一個,內裝金銀錢四枚,金銀錁四枚,這也算是挺豐厚的“年終獎”了。
再往後的民國時期,商店的夥計、公司的職員一般也都有年終獎。
年終獎有多有少,掌櫃或者經理可能有上千塊或者幾百塊大洋的年終獎,夥計和普通工人有個幾十塊或者幾塊大洋的年終獎已經很不錯了。
商鋪和作坊都有一批學徒,學徒一般是沒有工錢的,可是卻有年終獎。
大方的老板會給個二三十塊大洋的紅包,小氣的老板會管學徒一頓好飯,這頓好飯也可以算是年終獎。
那時候一年360日(陰曆),地主家的長工吃肉的日子大概有20多天。
這些日子多數集中在正月,地主家給長工吃肉則是一種拉攏鼓勵的表示,而正月沒有給長工加肉的東家,會蒙上慳吝的惡名這吃肉也可算是長工的年終獎了。
同時需要說明,在古代,隻有高級官員的年終獎,才是由朝廷發放,國家財政出錢,有時候甚至是皇帝親自掏腰包給寵臣發紅包。
至於那些低級官員和些不入流的小吏,朝廷是不會給他們發紅包的,其年終獎還需要另外想辦法。
辦法有很多,其中一種,就是賣廢品換錢。
你同樣沒看錯,賣廢品這個詞也是由來已久,在秦、漢、魏晉時期,那時的公文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竹簡上,一份較長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簡。
等到公文寫成,從這個部門傳達到那個部門,怕竹簡丟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裝起來,紮緊了,再糊上膠泥,蓋上公章。
另一個部門收到這個口袋,剝掉膠泥,把竹簡倒出來,裝竹簡的這個口袋就成了廢品。
那時候裝竹簡的口袋有皮質的,有絲織的,也有麻布的,都能賣錢。
其中一些大點兒的部門——像負責監察百官的禦史台,公文往來最多,攢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運到市場上賣掉,一個部門的辦事員就都有年終獎了。
到了南北朝以後,公文主要用紙張,鑒於當時傳真機尚未問世,公文往來隻能靠驛馬運送,路上怕紙張磨損,還得用封套把公文裝起來。
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稱“書囊”。
有些窮衙門,舊書囊攢得多了,讓裁縫改成衣服或者被單,過年時發給諸位同僚,雖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項年終獎。
至於寫公文用的紙張,每過一年半載,一定能攢下一大批,等過了保密期限,就能賣廢品,賣得的錢,也能發年終獎。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辦法是放高利貸。
唐朝和宋朝,都有過這麽一段時間,如唐肅宗時期和宋神宗時期,是允許各“機關單位”向民間放高利貸的。
高利貸的本金,有朝廷撥付的“本錢”和“公用錢”,也有各級公務員們自己湊的集資款。
上至六部,下至府縣衙門,都把這些本金放出去。
放貸的對象,主要是各單位轄區內的商人,放貸的期限,短則幾天,長則一年。
月息最低3%,而且是“驢打滾”的利滾利,利潤相當可觀。
獲得的利潤,國家財政抽小頭,本衙門留大頭,大部分利息都存進了“小金庫”,供領導調劑使用,一些錢用來吃喝玩樂,一些錢用到歲尾發年貨、發紅包。
還有的衙門嫌放高利貸來錢還不夠快,直接拿集資款甚至公款做生意。
做什麽生意呢?造酒,造醋,投資房地產,販賣私鹽。
酒、醋、鹽,在大多數朝代都是專賣品,壟斷經營,利潤驚人。
房地產生意,至少從晚唐就開始興盛,晚唐的軍閥、五代十國的將軍、宋朝的王爺、明清兩代的京官,很多人從事房地產開發。
那時候的房產開發還很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華地段買一塊地皮(或者動用職權霸占一塊地皮),然後在上麵蓋門麵房,蓋好了,再對外出售或出租。
像宋朝名將嶽飛,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經營過房地產,隻是他很清廉,經營所得主要拿來補貼軍用和興辦教育了,沒放進私人腰包,也沒有給下屬發年終獎。
但是別的文官武將可不像他這樣高風亮節,他們販賣私鹽也好,走私別的違禁品也好,投資房地產也好,賠了,用公款衝賬,賺了,自個兒笑納,再給同僚和下屬發點兒紅包。
同時,因為各衙門,肥缺窮職天差地別,不同級別、不同性質的“單位”,“創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遠的。
職權大的衙門,“小金庫”充足,年終獎就多;沒人理會的清水衙門,“小金庫”寒酸,年終獎就少。
像是南宋大詩人陸遊就說過他那個時代的一句順口溜:“吏勳封考,筆頭不倒;戶度金倉,日夜窮忙;禮祠主膳,不識判硯;兵職駕庫,典了祓褲。”
吏部是管官員升遷的,戶部是管工資發放的,這兩個部門,一個管人事,一個管財政,都是要害機關,所以紅包多得收不完。
而禮部主管文教,沒人理會;兵部在太平時節用處不大,也沒人理會。
所以這兩個機關的官吏就沒有多少紅包,窮得要去當褲子。
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衙門,雖然是“清水”,並不清貧。像曆朝曆代的翰林院,一沒事權,二沒財權,官員們跑關係走路子,很少到這兒來送禮,窮翰林是當定的了。
好在皇帝給他們一個收紅包的機會,譬如宋朝,朝廷冊封某個大官,一般讓翰林起草任命書,起草完了,皇帝會命令被冊封的那個大官給起草任命書的翰林送謝禮。
這謝禮動輒幾千貫銅錢,或者幾百匹絲綢,或者幾十匹好馬,相當優厚。
為了能夠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書,翰林們都盡可能集體上,小明負責提綱,小強負責初稿,小胖負責修改,小張負責潤色,最後再請小李來謄寫。
既然大多數任命書都是集體努力的結晶,那麽得到的謝禮自然也要集體分配。
怎麽分配呢?答案是集中起來,一年分兩迴,三伏分一迴,歲尾分一迴,歲尾分的這迴,就當是年終獎。
從某種程度上說,翰林們這樣分發年終獎,等於是自己哄自己高興。
需要說明在唐朝時,翰林分兩種,一種是翰林學士,級別高,有機會起草任命書,有機會拿謝禮;一種是翰林待詔(當年李白就是這個職務),級別低,起草任命書的活兒一般輪不到他們幹。
不過翰林待詔跟皇帝見麵的機會多,哪天逗皇帝高興了,一不小心就能升大官。
於是翰林待詔們定下了一個規矩,不管是哪個翰林待詔升官了,都得向沒升官的翰林待詔交錢,升的官越大,交的錢就得越多。
所以沒升官的翰林待詔隔三差五就能有一筆進賬,他們把這些錢存進“小金庫”,到了歲末,每人分一份紅包,高高興興迴家去,開開心心過新年,也算是相當不錯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