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巴頓術
我的客戶來自諸天萬界 作者:雲華閣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唐先生,很感謝你這幾天的招待,尤其是讓我經曆了這麽精彩的一個案子,所以臨走之前我一定要送你一個小禮物!”福爾摩斯笑著說道。
“額,福爾摩斯先生,我猜您要送我的禮物肯定是您所掌握的三個技能或者法寶之一,如果可以的話,能讓我自己挑選一下麽?”唐寧厚著臉皮問道。
福爾摩斯點點頭答道:“當然可以,第一個技能自然是我的推理能力,但我並不建議您選擇這個,因為這個技能能用上的時候不多,畢竟你又不是柯南那種死神小學生!”(額,這幾天福爾摩斯除了破案就是一直在看名偵探柯南和少年金田一,而且還說迴去也會繼續追更......)
唐寧想了一下,覺得也挺有道理,怎麽可能那麽容易就遇到案子?而且即便遇到了、除非這種暴風雪山莊的情況否則警察也不會讓你去幹預破案,所以推理能力的實用性真就不大,於是開口問道:“那第二個技能呢?”
“第二個技能就是我的小提琴演奏技術,但我覺得這個對您也不是很實用!”福爾摩斯淡淡的答道。
看過好幾遍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唐寧自然知道,福爾摩斯的小提琴技術相當不錯,甚至可以稱得上是二流小提琴演奏家,可就像福爾摩斯所說,自己真就沒有用上這個技能的機會。
還沒等唐寧再次提問,福爾摩斯就主動說道:“我這第三個技能對您絕對實用,我相信很有可能以後您會經常遇到,您猜一下,是什麽技能?”
唐寧想了一下,然後問道:“化妝術?”,之所以唐寧會這麽問,是因為福爾摩斯經常化妝出去打探消息,但說實話這個技能對於他的實用性也不大,因為現在隨便一個小女生的化妝術就絕對超過福爾摩斯,畢竟現在的化妝品實在是太厲害了,更不要說還有整形這種化妝術的進階版本。
好在福爾摩斯擺擺手道:“不是化妝術!”
“那是植物學?”唐寧再次猜測道,但這個技能他也不想用,畢竟他又不想殺人或者害人。
“也不對!”福爾摩斯再次擺手答道。
這次唐寧想了半天,然後恍然大悟道:“啊!我知道了,是格鬥技能或者說是拳擊技能對不對?”這不是唐寧在瞎說,因為福爾摩斯的確非常擅長格鬥和拳擊,尤其是在《四簽名》裏麵的保鏢就大力稱讚過福爾摩斯的拳擊技巧。
果不其然,這次唐寧猜對了,隻見福爾摩斯點點頭答道:“沒錯,就是格鬥技能,不過更準確的說是巴頓術!”
經過福爾摩斯的介紹,唐寧這才知道原來這個所謂的巴頓術是在1898年由一位叫做巴頓的英國人創立的一種混合格鬥術,又被稱為紳士防身術。這種格鬥術吸收了日本的柔道、柔術和英國拳擊、瑞士施文根摔跤技法、法國薩瓦特踢打術還有瑞士人皮埃爾文尼開創的一種棍術精華(因為當時的紳士手裏都有手杖,所以可以當棍子用)。
因為之前唐寧就曾經想過一定要找機會弄一門可以防身的格鬥術,所以在了解了這個巴頓術之後他非常的滿意,於是立刻點頭答應道:“好的,我就要這個巴頓術了!”
發放完獎勵之後福爾摩斯就打算離開了,但就在他臨走之前忽然轉身向唐寧問道:“你知道我為什麽那麽確定兇手就是菲菲麽?”
“不是您推理得出來的麽?”唐寧試探著迴答道。
福爾摩斯促狹的一笑,然後答道:“其實是因為我看到她在你睡著之後不久就離開了房間,直到半夜兩點多這才迴來。”
聽到這個答案,唐寧有些哭笑不得,別說福爾摩斯,就算是換做自己,如果事先就知道菲菲曾經消失過這麽長時間的話,也肯定會將她列為第一懷疑目標,可惜菲菲當時不知道房間裏除了自己和她之外,還有一個人......
因為出了菲菲這檔子事,所以在送走福爾摩斯之後,唐寧並沒有接新的單子,而是打算去買輛車,一來是自己以後的工作肯定離不開車,二來既然現在自己也是月入十多萬的金領人士了,沒輛車實在是太不搭配了。
原本唐寧是打算全款買一輛低配的君越,但去別克4s店選車的時候才知道現在車行的規矩是“全款購車、罰款五百”,看著售車小姐可憐兮兮的樣子,唐寧索性大手一揮分期買了一輛頂配的,反正不出意外的話以後賺錢應該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另外讓他詫異的就是為什麽自己買車就沒有發生那些都市小說裏麵常見的打臉或者美女倒貼情節呢?自己都已經是諸天接待員了,難道還不算是主角麽?難道是因為自己買的車太便宜?但這也沒辦法啊,手上隻有二十萬怎麽可能買得起幾百萬的豪車?
買到了自己喜歡的車之後,唐寧還沒等高興兩天,就又發生了一件讓他煩心的事兒。這天,他接到了老媽的電話:“小寧,你張姨給你介紹了一個對象,你明天去見見!”
因為發生了菲菲這件事,所以唐寧暫時對於相親這種事是毫無興趣,於是立刻拒絕道:“媽,我現在不著急結婚!”
“你都多大了還不著急結婚?而且也沒讓你一下子就結婚啊,不就是讓你去見見麽?再說了你以為你願意人家姑娘就願意啊?”老媽嘮叨道。
唐寧知道這個話題一旦展開那老媽就一定會墨跡的沒完沒了,於是隻得無奈的答應道:“好、好、好,我去見、這總行了吧?”但心裏已經打定主意,明天就是去敷衍一下,然後就說不合適,但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次他遇到的相親對象也是相當的與眾不同......
ps:其實之前曾經準備了一本《相親大師》,但寫完大綱之後發現三觀實在太不正了,估計夠嗆能讓發,於是就將其中的一些比較健康的橋段融到了這本書裏麵。
“額,福爾摩斯先生,我猜您要送我的禮物肯定是您所掌握的三個技能或者法寶之一,如果可以的話,能讓我自己挑選一下麽?”唐寧厚著臉皮問道。
福爾摩斯點點頭答道:“當然可以,第一個技能自然是我的推理能力,但我並不建議您選擇這個,因為這個技能能用上的時候不多,畢竟你又不是柯南那種死神小學生!”(額,這幾天福爾摩斯除了破案就是一直在看名偵探柯南和少年金田一,而且還說迴去也會繼續追更......)
唐寧想了一下,覺得也挺有道理,怎麽可能那麽容易就遇到案子?而且即便遇到了、除非這種暴風雪山莊的情況否則警察也不會讓你去幹預破案,所以推理能力的實用性真就不大,於是開口問道:“那第二個技能呢?”
“第二個技能就是我的小提琴演奏技術,但我覺得這個對您也不是很實用!”福爾摩斯淡淡的答道。
看過好幾遍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唐寧自然知道,福爾摩斯的小提琴技術相當不錯,甚至可以稱得上是二流小提琴演奏家,可就像福爾摩斯所說,自己真就沒有用上這個技能的機會。
還沒等唐寧再次提問,福爾摩斯就主動說道:“我這第三個技能對您絕對實用,我相信很有可能以後您會經常遇到,您猜一下,是什麽技能?”
唐寧想了一下,然後問道:“化妝術?”,之所以唐寧會這麽問,是因為福爾摩斯經常化妝出去打探消息,但說實話這個技能對於他的實用性也不大,因為現在隨便一個小女生的化妝術就絕對超過福爾摩斯,畢竟現在的化妝品實在是太厲害了,更不要說還有整形這種化妝術的進階版本。
好在福爾摩斯擺擺手道:“不是化妝術!”
“那是植物學?”唐寧再次猜測道,但這個技能他也不想用,畢竟他又不想殺人或者害人。
“也不對!”福爾摩斯再次擺手答道。
這次唐寧想了半天,然後恍然大悟道:“啊!我知道了,是格鬥技能或者說是拳擊技能對不對?”這不是唐寧在瞎說,因為福爾摩斯的確非常擅長格鬥和拳擊,尤其是在《四簽名》裏麵的保鏢就大力稱讚過福爾摩斯的拳擊技巧。
果不其然,這次唐寧猜對了,隻見福爾摩斯點點頭答道:“沒錯,就是格鬥技能,不過更準確的說是巴頓術!”
經過福爾摩斯的介紹,唐寧這才知道原來這個所謂的巴頓術是在1898年由一位叫做巴頓的英國人創立的一種混合格鬥術,又被稱為紳士防身術。這種格鬥術吸收了日本的柔道、柔術和英國拳擊、瑞士施文根摔跤技法、法國薩瓦特踢打術還有瑞士人皮埃爾文尼開創的一種棍術精華(因為當時的紳士手裏都有手杖,所以可以當棍子用)。
因為之前唐寧就曾經想過一定要找機會弄一門可以防身的格鬥術,所以在了解了這個巴頓術之後他非常的滿意,於是立刻點頭答應道:“好的,我就要這個巴頓術了!”
發放完獎勵之後福爾摩斯就打算離開了,但就在他臨走之前忽然轉身向唐寧問道:“你知道我為什麽那麽確定兇手就是菲菲麽?”
“不是您推理得出來的麽?”唐寧試探著迴答道。
福爾摩斯促狹的一笑,然後答道:“其實是因為我看到她在你睡著之後不久就離開了房間,直到半夜兩點多這才迴來。”
聽到這個答案,唐寧有些哭笑不得,別說福爾摩斯,就算是換做自己,如果事先就知道菲菲曾經消失過這麽長時間的話,也肯定會將她列為第一懷疑目標,可惜菲菲當時不知道房間裏除了自己和她之外,還有一個人......
因為出了菲菲這檔子事,所以在送走福爾摩斯之後,唐寧並沒有接新的單子,而是打算去買輛車,一來是自己以後的工作肯定離不開車,二來既然現在自己也是月入十多萬的金領人士了,沒輛車實在是太不搭配了。
原本唐寧是打算全款買一輛低配的君越,但去別克4s店選車的時候才知道現在車行的規矩是“全款購車、罰款五百”,看著售車小姐可憐兮兮的樣子,唐寧索性大手一揮分期買了一輛頂配的,反正不出意外的話以後賺錢應該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另外讓他詫異的就是為什麽自己買車就沒有發生那些都市小說裏麵常見的打臉或者美女倒貼情節呢?自己都已經是諸天接待員了,難道還不算是主角麽?難道是因為自己買的車太便宜?但這也沒辦法啊,手上隻有二十萬怎麽可能買得起幾百萬的豪車?
買到了自己喜歡的車之後,唐寧還沒等高興兩天,就又發生了一件讓他煩心的事兒。這天,他接到了老媽的電話:“小寧,你張姨給你介紹了一個對象,你明天去見見!”
因為發生了菲菲這件事,所以唐寧暫時對於相親這種事是毫無興趣,於是立刻拒絕道:“媽,我現在不著急結婚!”
“你都多大了還不著急結婚?而且也沒讓你一下子就結婚啊,不就是讓你去見見麽?再說了你以為你願意人家姑娘就願意啊?”老媽嘮叨道。
唐寧知道這個話題一旦展開那老媽就一定會墨跡的沒完沒了,於是隻得無奈的答應道:“好、好、好,我去見、這總行了吧?”但心裏已經打定主意,明天就是去敷衍一下,然後就說不合適,但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次他遇到的相親對象也是相當的與眾不同......
ps:其實之前曾經準備了一本《相親大師》,但寫完大綱之後發現三觀實在太不正了,估計夠嗆能讓發,於是就將其中的一些比較健康的橋段融到了這本書裏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