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更不對的。要是橋上留下一隻鞋,還能說是過程中掉落的,一雙鞋怎麽看都有些做作。”
“可陸雲素的母親,不也是……”
“她一定聽過前前任的故事,也沒有腦力去深究,隻把它當成慣例來模仿,作為一種控訴吧。先不說後來人,還是這首開紀錄者。她輾轉逃到遠方,麵臨著作單身媽媽的命運,但時來運轉,她遇到一個善良有擔當的好男人。本來應該是女人搶瘋了的對象,卻因為身帶殘疾而尚未成家。就像文藝片裏演的那樣,她嫁給了他,生下了楊一明。可惜幸福了沒有兩年,就早早死了,留下兒子給一個好爸爸照顧。畢竟,接納一個嫁過人的女人,把別人的孩子視如己出,不是每個男人都作得到的。許多年後,這孩子為了心上人,毅然決然地獻出重要器官,可以看出是受了誰的影響。”
“可他不知道,那是他的親妹妹嗎?”
“他母親死前,他還太小,不可能被告知什麽。對於這可憐的女人,之前的經歷都是不愉快的,自然不願主動提起。楊老爹體貼,即使想知道也大度地不問。因此,他的身世成了永遠的謎。
“那場‘百萬買器官’,把全國的貪婪者都鼓舞得蠢蠢欲動。一定還有不計其數的人,明白或糊塗地接受了配型檢查,隻是都不合格,所以我們無從聽說。我想啊,無論楊一明身在城鎮或鄉村,在大學讀法律還是在小公司編電腦程式,都可能被人拉去脫穎而出。於是愛上不該愛的人,與她結婚生子。
“下麵要說說陸雲素。她自幼在孤兒院長大,大家都誤會她是母親與人通姦的產物,就是俗稱的‘雜種’。孤獨地長到八歲,突然,被背叛的父親心胸開闊地要收容她,想想當時是如何感激的心情。她認為自己不是他親生的,就全心全意地去討好他補償他,想得到他的關愛。結果當然是求之不得。即使受到這樣的對待,她也沒有放棄,隻覺得是人之常情。報恩的心態,孤兒歲月養成的情感饑渴,加上陸德和陸文彩兩個支配性格的壓製,導致她自願非自願地不停退讓犧牲,直到……發生了一件事!”“什麽事?”
“這個後麵說吧。這件事,讓她徹底明白這麽多年的努力,並不會得到絲毫迴報,並讓她對自己的身世產生了懷疑。很明顯她調查過。因為她對過去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而陸德又不會說給她聽。調查過後呢?我們知道,得到的結果何等悽厲!
“陸文彩離婚時,正是她下定決心,伺機報復的時候。她還沒有擬定行動方案,處在盡可能多的收集信息的階段。於是,她去看望了楊一明,並窺破了事情的真相!”“這種事,很難想像啊。何況當局者迷,簡直不可能……”
“這世上最可能發現的人,非陸雲素莫數。想想她的條件:一個護士,具備更多的醫學知識;她獲悉孩子是畸形;以前感恩的階段,她深刻地敬慕著父親;她對楊大哥極其欣賞喜歡,也許還不止是喜歡。兩個她所愛的男人,她自然能對比出旁人發現不了的相似處。已經完成的調查,讓她熟知陸德的情史,使多出一個哥哥的假想有了基礎。最重要的一點,是她的心境。刻骨的仇恨,無邊的惡意,讓她竭力把事情往最不堪的方向猜測。對這件事的解釋,已經沒有比兄妹生子更兇險的了吧?
“她希望事實正如她的結論,就去楊一明的家鄉查訪,也就有了鄰居們提過的那個人。別被形容詞迷惑,就算我這麽素淨的,買一盒化妝品扣在臉上,也是個‘濃妝艷抹’的女人。因為行動是秘密的,陸雲素作了偽裝。人要想隱藏自己,通常會往完全相反的方向打扮。與她最相反的形象,自然就是陸文彩了。所以,那次不是姐姐去查證楊家的不良基因,而是妹妹去打聽楊大哥是不是領養的。這種事,當事人可能蒙在鼓裏,老鄰居倒一向清楚。
“一切證實了之後,她靈機一動,有了個匪夷所思的設想:如果讓陸德立下遺囑,就像我在事務所裏推測的那樣,由於顫抖的手,必須找人代書。而楊一明恰好是個律師,要是由他來寫呢?以這位父親的性格,一定會要求口述記錄,並堅決反對修改。依他平時的習慣,總是把後繼無人掛在嘴邊,最終的遺囑裏,多半有這樣的話:假如我有個兒子,我一定把所有財產都留給他!
“這麽一來,楊一明就成了遺囑的受益人。而我國法律規定,受益人不能擔任見證人和代書人,也就是說,這份遺囑根本是無效的,無論怎麽寫都沒有用。陸德一死,最終要進入法定繼承程序。”
“就是所有繼承人均分?她和姐姐一人一半?”
“不,那時已經多了個大哥,是每人1/3。要消除這負麵影響,楊一明就必須死,而且要死在陸德之前。”
“財產!到底是這個動機啊!”
“不,不光是財產。陸雲素不是那種物慾很強的女人,你給她足夠買件珠寶的錢,讓她去逛街,她會隻買條絲巾就迴來。從心理上講,她是用繼承這過程,去滿足一個從小就埋藏在心底的願望:作為女兒,作為女人,她想跟陸文彩平起平坐!另一方麵,耍手段廢掉陸德的遺囑,違逆他的意願,讓他最瞧不起的人得到遺產,也算是一種另類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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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陸雲素的母親,不也是……”
“她一定聽過前前任的故事,也沒有腦力去深究,隻把它當成慣例來模仿,作為一種控訴吧。先不說後來人,還是這首開紀錄者。她輾轉逃到遠方,麵臨著作單身媽媽的命運,但時來運轉,她遇到一個善良有擔當的好男人。本來應該是女人搶瘋了的對象,卻因為身帶殘疾而尚未成家。就像文藝片裏演的那樣,她嫁給了他,生下了楊一明。可惜幸福了沒有兩年,就早早死了,留下兒子給一個好爸爸照顧。畢竟,接納一個嫁過人的女人,把別人的孩子視如己出,不是每個男人都作得到的。許多年後,這孩子為了心上人,毅然決然地獻出重要器官,可以看出是受了誰的影響。”
“可他不知道,那是他的親妹妹嗎?”
“他母親死前,他還太小,不可能被告知什麽。對於這可憐的女人,之前的經歷都是不愉快的,自然不願主動提起。楊老爹體貼,即使想知道也大度地不問。因此,他的身世成了永遠的謎。
“那場‘百萬買器官’,把全國的貪婪者都鼓舞得蠢蠢欲動。一定還有不計其數的人,明白或糊塗地接受了配型檢查,隻是都不合格,所以我們無從聽說。我想啊,無論楊一明身在城鎮或鄉村,在大學讀法律還是在小公司編電腦程式,都可能被人拉去脫穎而出。於是愛上不該愛的人,與她結婚生子。
“下麵要說說陸雲素。她自幼在孤兒院長大,大家都誤會她是母親與人通姦的產物,就是俗稱的‘雜種’。孤獨地長到八歲,突然,被背叛的父親心胸開闊地要收容她,想想當時是如何感激的心情。她認為自己不是他親生的,就全心全意地去討好他補償他,想得到他的關愛。結果當然是求之不得。即使受到這樣的對待,她也沒有放棄,隻覺得是人之常情。報恩的心態,孤兒歲月養成的情感饑渴,加上陸德和陸文彩兩個支配性格的壓製,導致她自願非自願地不停退讓犧牲,直到……發生了一件事!”“什麽事?”
“這個後麵說吧。這件事,讓她徹底明白這麽多年的努力,並不會得到絲毫迴報,並讓她對自己的身世產生了懷疑。很明顯她調查過。因為她對過去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而陸德又不會說給她聽。調查過後呢?我們知道,得到的結果何等悽厲!
“陸文彩離婚時,正是她下定決心,伺機報復的時候。她還沒有擬定行動方案,處在盡可能多的收集信息的階段。於是,她去看望了楊一明,並窺破了事情的真相!”“這種事,很難想像啊。何況當局者迷,簡直不可能……”
“這世上最可能發現的人,非陸雲素莫數。想想她的條件:一個護士,具備更多的醫學知識;她獲悉孩子是畸形;以前感恩的階段,她深刻地敬慕著父親;她對楊大哥極其欣賞喜歡,也許還不止是喜歡。兩個她所愛的男人,她自然能對比出旁人發現不了的相似處。已經完成的調查,讓她熟知陸德的情史,使多出一個哥哥的假想有了基礎。最重要的一點,是她的心境。刻骨的仇恨,無邊的惡意,讓她竭力把事情往最不堪的方向猜測。對這件事的解釋,已經沒有比兄妹生子更兇險的了吧?
“她希望事實正如她的結論,就去楊一明的家鄉查訪,也就有了鄰居們提過的那個人。別被形容詞迷惑,就算我這麽素淨的,買一盒化妝品扣在臉上,也是個‘濃妝艷抹’的女人。因為行動是秘密的,陸雲素作了偽裝。人要想隱藏自己,通常會往完全相反的方向打扮。與她最相反的形象,自然就是陸文彩了。所以,那次不是姐姐去查證楊家的不良基因,而是妹妹去打聽楊大哥是不是領養的。這種事,當事人可能蒙在鼓裏,老鄰居倒一向清楚。
“一切證實了之後,她靈機一動,有了個匪夷所思的設想:如果讓陸德立下遺囑,就像我在事務所裏推測的那樣,由於顫抖的手,必須找人代書。而楊一明恰好是個律師,要是由他來寫呢?以這位父親的性格,一定會要求口述記錄,並堅決反對修改。依他平時的習慣,總是把後繼無人掛在嘴邊,最終的遺囑裏,多半有這樣的話:假如我有個兒子,我一定把所有財產都留給他!
“這麽一來,楊一明就成了遺囑的受益人。而我國法律規定,受益人不能擔任見證人和代書人,也就是說,這份遺囑根本是無效的,無論怎麽寫都沒有用。陸德一死,最終要進入法定繼承程序。”
“就是所有繼承人均分?她和姐姐一人一半?”
“不,那時已經多了個大哥,是每人1/3。要消除這負麵影響,楊一明就必須死,而且要死在陸德之前。”
“財產!到底是這個動機啊!”
“不,不光是財產。陸雲素不是那種物慾很強的女人,你給她足夠買件珠寶的錢,讓她去逛街,她會隻買條絲巾就迴來。從心理上講,她是用繼承這過程,去滿足一個從小就埋藏在心底的願望:作為女兒,作為女人,她想跟陸文彩平起平坐!另一方麵,耍手段廢掉陸德的遺囑,違逆他的意願,讓他最瞧不起的人得到遺產,也算是一種另類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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